关于转发《巴彦淖尔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科技创新驱动专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公告公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pdf
巴彦淖尔市科技局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文件 巴科发〔2019〕 35 号 关于申报 2019 年科技创新驱动专项 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及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2017 年度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 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2.2018 年度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自治区级以上工程 技术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3.承担 2018 年度巴彦淖尔市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工作任 务的企事业单位。 4.同时有两项的合并申报并注明。 (二)财务要求 1.有规范的研发及财务管理制度,研发经费单独列帐或专 门进行辅助账目核算(分项目和类别)。 2.经费的归集范围为: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取消补助范围 1.未独立核算或账目不清,研发经费实际发生额无法核实 的企业; 2.已享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研发经费不 纳入研发经费补助统计范围; 3.未按规定履行 2018 年度科技统计申报义务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平台载体申报材料要求 1.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4.《创新平台载体绩效自评报告》; 5.研发活动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立项文件、项目总结、 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 (二)科技成果转化申报材料要求 1.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费支出辅助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