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省教育厅通知.pdf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冀教高函〔2018〕46 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报送 2017/2018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 2017/2018 学年高等 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 号)要求,为做好我省 2017/2018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 统计工作,现将统计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 校。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 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 号)文件要求的 9 个报 表报送各项数据。数据统计时间区间为 2017 年 9 月 1 日到 2018 年 8 月 31 日。 普通本科高校报送 7 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 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 “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 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或 http://202.4.130.200:81 下 载。 三、报送方式 2017/2018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采取网络 和函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各高等学校须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8 单机版), 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登录网站使用“高等 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报数据。同时将基表二、三、 七和综表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报送时间 2017/2018 学年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 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 五、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 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请各高校将本校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含单位、 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于 2018 年 8 月 20 - 2 -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hbsgjc@163.com,并及时更新“高 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中联系人信息。 3.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 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电话:010-64414504。 4.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高明、王亚敏;联系电话: 0311-66005128、66005122;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449 号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邮政编码:05005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确定专人负责,加 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高质量完成信息 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河北省教育厅 2018 年 7 月 19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