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政办发电〔2020〕15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我区已进入主汛期,前期已出现多次明显降雨过程,造成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测今年气象水文年景整体偏差,黄河、嫩 江等主要江河洪水偏大,区域性、阶段性洪涝灾害明显。为进一 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当前防汛减灾 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防汛减灾责任体系 各地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疫情 防控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层层压实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部门 责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全面强化 临战准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突出风险 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坚决克服麻 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各项防汛减灾工作再检查、再督促、再落 实,把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准备落实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 - 1 - 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要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加派人手、加密 频次,抓紧开展拉网式排查,深入重点区域进行动态巡查排查, 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隐患点, 要逐一登记造册,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威胁,最大限 度降低灾害影响。 三、强化汛情监测预报预警 要加强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监测信息实 时共享,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会商研判,力争做到提 前预报、科学预警,进一步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及时 准确全面发布预警信息。要完善监测预防体系建设,加强监测预 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畅通灾害预警渠道,落实信息传达确认机 制,确保逐级传达到位。 四、加强重点巡查和值班值守 要紧盯风险点,加强对江河险工险段、城区易涝点、在建涉 水工程、水库枢纽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的巡查值守,遇有 险情及时处置、及时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 实 24 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密切关注灾害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汇总灾情 信息,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时刻关注舆情动态,对于不实 舆情信息,要主动应对、及时发声、妥善处理。 - 2 - 五、强化部门军地协调配合 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会 商研判、工程抢护、灾害救援、灾后救助和新闻宣传等各个环节 的密切配合,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力量,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 享、工作协同、力量整合、齐抓共管的防灾减灾工作合力。要加 强“军民联防、警民联防”,密切与当地军警部队的沟通联系, 充分发挥人民军队在抗洪抢险救灾中的重要作用。 六、强化防灾减灾基础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储足备齐抢大险的物资器材,对现有 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清点检查,适度增加防汛专业物资和救灾 所需物资储备品种、数量。要组织训练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 队伍和群众防汛队伍,加强对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能够随时投 入抢险救灾工作。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物资,确 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要强化科学指挥和安全防汛, 避免抢险过程中出现群死群伤事件。要科学制定防汛抗旱和地质 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 防汛减灾、支持防汛减灾、参与防汛减灾的良好氛围。 2020 年 7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3 -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有关部门,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纪委办公厅。 各新闻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 4 - 2020 年 7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