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语函〔2023〕169号.pdf
河南省教育厅处室函件 教社语函〔2023〕169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6 号)转发给 你们,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之前完成本校申报材料的在线审核确认工作。待教育部公布 立项后一周内,获批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 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用 EMS 寄送至省教育厅社语处。 联系人:南大伟 张娇 电话:0371-69691655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 11 号 D803 室。 2023 年 3 月 27 日 (主动公开)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3〕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 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 实《面向 2035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 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 2 号),现将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 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 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 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 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 2 — 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 资助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 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 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 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 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 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 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 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 (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 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 (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 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 — 3 — 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 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 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 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 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 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1、2022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 — 4 —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 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 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本 次 项 目 采 取 网 上 申 报 方 式 。 教 育 部 社 科 司 主 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 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 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 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 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 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 务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 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 预算。 5.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核对更 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财务拨款账户信息等;未开通账号 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 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 010-58803011。 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 5 —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申报单 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 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 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 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 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 报质量。 申 报 系 统 联 系 方 式 : 010-62510667 、 15313766307 、 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传真: 010-58803011;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 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 C 区 1001 室,北京 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 6 — 附件: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