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狮子会14-15年度第三次理事会会议情况通报.pdf
广东狮子会 2014-2015 年度第三次 理事会会议情况通报 2014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狮子会 2014-2015 年度第三次理事 会会议在广州三寓宾馆召开。会议由梁晓颖副秘书长担任大会主席, 姚远第二副会长担任主持人。31 名理事出席,迟到理事(没参与投 票)1 名,请假理事 4 名,到会理事超过法定人数的 2/3, 9 名监事列 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五个提案,全部通过,具体是: 一、 刘开诚理事提出的《关于调整广东狮子会 2014-2015 年度行政 经费预算的提案》:将广东狮子会 2014-2015 年度行政经费预算 项目中的【人员费用】预算从 1,639,620 元调整为 2,385,710 元。 二、 李家航、罗毅坪理事共同提出的《关于申请启动“广东狮子会 青年(青狮)服务队”组织模式的提案》,附广东狮子会青年(青 狮)服务队管理办法。 三、 杜干、李家航理事共同提出的《关于颁布《导狮工作手册》的 提案》 : 《广东狮子会导狮工作手册》历经三年编辑完成,对于指 导狮友工作的规范化做了全面精细的阐述、指导及要求,是一本 全面实用的导狮工具书。 四、 雷迎春理事提出的《关于修改《广东狮子会“星级会员奖”评 定办法》第二条的提案》 :《广东狮子会“星级会员奖”评定办 法》第二条 评选依据为会员入会后捐赠的资金或实物(含感召 非会员捐赠的资金或实物)累计折合金额的总和。 五、 黄重霖理事提出的《关于成立新服务队》的提案:决定成立隆 都、广顺、龙珠、鹤舞、汇龙、振华、楚天、唐人、善爱、方舟, 共十支新服务队。 会议还通报了以下事项: 《通报财务公开及财务规范管理工作的情况》、《关于张 俊生狮兄、朱卫东狮兄辞职的通报》、 《关于雅安高庙小学灾 后重建情况核实的报告》 。 以上为本年度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的情况通报,现予通报。 附件: 1.关于《申请启动“广东狮子会青年(青狮)服务队”组织模式》的 决议 2.关于《颁布《导狮工作手册》的决议 3.关于《修改《广东狮子会“星级会员奖”评定办法》第二条》的决 议 4.关于《新服务队成立》的决议 5.《关于支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活动的工作》 6.《关于做好中国狮子联会 2014-2015 年度“中狮奖”认捐工作的通 知》 广东狮子会 2014 年 11 月 29 日 关于《申请启动“广东狮子会青年(青狮)服务队”组织模式》 的决议 (2014 年 11 月 29 日) 一、背景 根据中国狮子联会 2013-2014 年度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由黄昌伟副 会长牵头,拟定广东狮子会成立青年服务队的实施方案。会后,广东狮子会充分 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多次的论证和可行性调研,探讨了“广东狮子会 青年(青狮)服务队”的组织模式的具体操作可能性,中狮联充分肯定了广东狮 子会对青年服务队组织模式的探讨工作,并给与了先行试点的明确指示。 现根据中狮联的答复意见,希望能够通过广东狮子会的试点示范,为各地区 开展青年服务队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1、青年服务队的组建 满 25 人或以上的青年会员方可成立青年服务队。 青年服务队的成员必须全部是青年会员。 2,会员类别:青年会员 青年会员必须为年满二十至三十周岁的中国公民;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会会 员推荐可以申请成为本会青年会员,会费减半收取,与本会正式会员享有同等的 权利与义务。 年满三十周岁的青年会员应当自动退出青年服务队;退出后,其可选择转队 到指导队或者其他服务队。 青年会员特指青年服务队的成员。 3、青年服务队的管理 青年服务队的统一规范名称:广东狮子会 XX 青年服务队。其中,“XX”指 指导队名称。不同的青年服务队的名称应当是唯一的。 4、青年会员会费标准: (1)入会费:青年会员一次性缴纳入会费人民币 500 元; (2)常年会费:青年会员每年度缴纳常年会费人民币 750 元。 本次青年服务队的提出是一种大胆的创新和尝试,可以进一步丰富我们会员 的结构,强化我们的服务体系,最终保持我们强大的组织竞争力。希望能够通过 上述方案探索出中国特色的狮子会青年服务队。 广东狮子会青年(青狮)服务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年轻志愿者参与本会的公益慈善服务活动,本会成立广东 狮子会青年(青狮)服务队(以下简称“青年队”)。为规范青年队的管理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青年队是经中国狮子联会核准,广东狮子会批准成立,承认本会 章程、接受本会领导,在指导服务队的辅导下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志愿者机构。 第三条 青年队宗旨:践行公益,提升社会责任感,培养领导才能。 青年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遵 守本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 任务与目标 第四条 青年队任务与目标: (一)协助本会服务队参与社区公益服务活动; (二)提供交流经验的机会; (三)增进友谊、理解与合作,促进国际间交流; (四)鼓励青年人发挥个人潜能,提升会员的道德情操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 青年服务队会员 第五条 青年队实行会员制。承认本会章程,认同本会宗旨,自愿履行会员 义务的中国公民,由正式会员推荐,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 青年服务队的会员年龄须在二十周岁至三十周岁以内。 第六条 自愿申请入会者,须通过所属服务队向本会提交相关资料,本会批 准后,方能成为本会青年服务队会员。 第七条 本会青年服务队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在本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本会青年服务队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协助参加指导服务队开展的各项相关慈善公益活动; (三) 按时缴纳会费; (四) 青年服务队会员不履行义务、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 和纪律的,由本服务队提起、经指导服务队报请,本会有权劝其 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第九条 青年服务队 本会下设青年服务队。青年服务队是本会会员管理和社区服务活 动的基本单位,在指导服务队指导下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 第十条 青年服务队的名称 青年服务队的统一名称规范:广东狮子会 XX 青年服务队。其中, “XX”指 指导服务队的名称。不同青年服务队的名称应是唯一的。 第十一条 青年服务队人数达到二十五名或以上方能成立。 第十二条 青年服务队必须有一支指导服务队指导,指导服务队须指派两 名正式会员作为青年服务队指导顾问。 第十三条 青年服务队未经指导服务队的批准,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自行组 织公益慈善活动。 第十四条 青年服务队的内部民主管理按照《广东狮子会服务队管理办法》 执行。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发展委员会、青狮发展委员会负责青年服务队的管理 和监督。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指导服务队 指导服务队必须是成立时间满三年或以上的服务队、本年度会 员人数达三十人或以上、会员保留率超过 80%(本年度九月三十日前) 、财务公 开,且没有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服务队。 第十七条 指导服务队只能申请设立一支青年服务队。 第十八条 指导服务队的会员原则上不得转至青年服务队成为青年会员。 第十九条 指导服务队应指派两名理事职位以上的正式会员作为青年服务 队的指导顾问,其中一名为现任队长或者毕业队长。 第二十条 指导服务队须在青年服务队常设指导顾问。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 青年服务队会员会费 (一)指导服务队支持; (二)在指导服务队指导下开展活动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会收取青年服务队会员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一)入会费:会员一次性缴纳国际狮子会入会费人民币 500 元。 (二)常年会费:每名会员每年度缴纳常年会费人民币 750 元。 (三)服务队行政经费:不收取。 第二十三条 青年服务队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本会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狮子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狮子会理事会。 关于《颁布《导狮工作手册》的决议 (2014 年 11 月 29 日) 今年制度与规范建设是广东狮子会的关键词。创队热情高涨、会员人数高速 发展,其中夹杂了诸如服务队创立的粗放性、赶时间,筹备会不规范、走过场, 指导狮友挂名不干活等问题,会员发展过程也难免有拉人头等现象。新服务队前 两年的工作没有辅导到位,有相当一部分服务队人数偏低、缺乏活力,队内矛盾 激化等。 针对广东狮子会对服务队的规范性要求,有必要从创队源头加强指导、规范 服务队前两年的辅导,以及关注弱队重建,因此给予实施辅导职能的指导狮友足 够的关注、赋予他们能力,是推进规范化辅导目标的最有效途径。 《广东狮子会导狮工作手册》历经三年编辑完成,对于指导狮友工作的规范化做 了全面精细的阐述、指导及要求,是一本全面实用的导狮工具书。 附:《广东狮子会导狮工作手册》 关于《修改《广东狮子会“星级会员奖”评定办法》第二条》 的决议 (2014 年 11 月 29 日) 《广东狮子会“星级会员奖”评定办法》第二条 评选依据为会员入会后捐 赠的资金或实物(含感召他人捐赠的资金或实物)累计折合金额的总和。 修改方案: 《广东狮子会“星级会员奖”评定办法》第二条 评选依据为会员入会后捐 赠的资金或实物(含感召非会员捐赠的资金或实物)累计折合金额的总和。 根据原第二条评定方法: A 会员捐款(或捐物)10 万元,感召人:B 会员。 第一:A 会员捐款(或捐物)10 万元计入 A 会员的星级会员奖评定金额中; 第二:B 会员因感召 A 会员捐款(或捐物)10 万元,该 10 万元也计入 B 会员的 星级会员奖评定金额中。 根据修改后的第二条评定方法: 1、A 会员捐款(或捐物)10 万元,感召人:B 会员。 第一:A 会员捐款(或捐物)10 万元计入 A 会员的星级会员奖评定金额中; 第二:B 会员感召 A 会员的捐款(或捐物)10 万元不计入 B 会员的星级会员评 定金额中。 2、非会员 A 嘉宾捐款(或捐物)10 万元,感召人:B 会员。 第一:A 嘉宾可收到捐款(或捐物)收据; 第二:B 会员感召非会员 A 嘉宾捐款(或捐物)10 万元可计入 B 会员的星级会 员评定金额中。 关于《新服务队成立》的决议 (2014 年 11 月 29 日) 据广东狮子会《广东狮子会服务队管理办法》规定,新服务队须召开一次创 队说明会和三次筹备会,并按规定缴交所有会员的会费与资料,经理事会决议通 过方可正式成立。现有以下十支服务队:隆都、广顺、龙珠、鹤舞、汇龙、振华、 楚天、唐人、善爱、方舟,符合相关规定,通过决议正式成立。 关于支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活动的工作 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成立至今已两年多了,在广东狮子会的 全力支持、在社会爱心人士大力帮助下运作正常。到目前为止开展服 务经费已达壹仟柒佰万元(其中与广东狮子会的合作项目占 50%)。 基金会成立一年后就被省厅六个部门批准可以开出两个免税发票的 资格。基金会理事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我们的服务重点放在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的康复。据省残联的统计,目前全省 0—6 岁 残疾儿童有 17 万人,并且每年以 1.65 万人的速度递增。根据医疗专 家认为 0—6 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年龄,错过了以后康复难度更 大或者根本无法康复,甚至会造成遗憾终身。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在 2011 年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办法》 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对 0—6 岁残疾儿童实行“免费康复”,以确保 残疾儿童尽快得到康复。但保障法实施办法施行已近三年,情况十分 不理想。目前进入康复中心进行康复的残疾儿童却不到 2 万人。虽然 原因是多方面,例如康复机构不够,康复专业人才不足,康复设施落 后,等等。更主要原因是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村贫困家庭连康复期间的 生活费都无力支付,或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陪同残疾儿童进康复机构, 导致很多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无法走进康复机构及时康复。为此,我们 基金会开展以“救助幼苗行动”为主题,动员发动全社会的慈善组织 和爱心人士,捐助 3000 元就可帮助一个贫困家庭 0-6 岁残疾儿童康 复一年的生活费补贴或困难救助。为了把这一重点项目落实好,广东 省残联、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在年内搞一个以“救助幼苗行动”为主 题启动仪式。动员发动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参与这一 行动。我提议广东狮子会积极参加。为此我建议: 一,把“救助幼苗行动”作为广东狮子会一个服务项目之一, 广东狮子会助残委员会全面推进,动员各服务队积极参与: 二,动员发动每个狮兄每人捐助两百元,在“救助幼苗行动” 启动仪式上亮出广东狮子会强大实力和后盾: 三,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制作“救助幼苗行动”公益宣传片希望各 庆典上宣传播放。 郭德勤 201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