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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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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暂行) 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 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 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 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 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 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 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 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 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 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 -1- 1. 建立统一认证体系。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做好认证整 体规划,实行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要求,开展认证 结论审议,构建科学有效的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 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 注重省部协同推进。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 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作用,形成整体设 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 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 强化高校主体责任。明确高校在专业质量建设方面的 主体责任,引导开展师范类专业自我评估,推动建立专业质 量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质量保障能力。 4. 运用多种认证方法。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 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 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认证方法,多维度、 多视角监测评价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四、认证体系 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依托教师 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类专业办学监测 机制,对各地各校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状况实施动态监测, 为学校出具年度监测诊断报告,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 管依据,为社会提供质量信息服务。 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教 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 -2- 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 机制,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建立 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运行有效的质量持续改进 机制,以赶超教师教育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以评促强,追 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提升教师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 竞争力。 五、认证标准 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 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详见附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认 证标准另行发布。 六、认证对象及条件 1. 第一级 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 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 2. 第二、三级 第二、三级认证实行自愿申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 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有六届以上毕 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 加第三级认证。个别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 业可直接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 -3- 七、认证组织实施 1. 教育部发布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与标准,统筹协 调、指导监督认证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认证工 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 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报教 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后实施。 2.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 ) 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第一级监 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 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 业务指导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 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工作。 3. 教育部成立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规划与 咨询,对拟承担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各地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质 认定,负责认证结论的审定,受理认证结论异议的申诉,负 责对认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 评估中心。 各省份依据实际建立相应的专家组织和认证结论审议 机制。 八、认证程序 第一级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 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第二、三级采取专家进校现场考 查方式,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周期性认证,认证 -4- 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专业自评、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结 论审议、结论审定、整改提高等 7 个阶段。 1. 第一级 高校按要求填报师范类专业有关数据信息。评估中心依 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监 测、挖掘和分析,并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各级监测指标 常模,形成各类监测报告。 2. 第二级 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 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 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 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 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 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 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 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 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 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 -5- 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 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 有效期 6 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 6 年”“不通过”三种。认证 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 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 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3. 第三级 申请与受理。符合条件的专业所在高校经教育主管部门 同意后,可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评估中心依据受理条 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 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 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 查阶段。 现场考查。评估中心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 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 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 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 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评估中心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 行审议。 -6- 结论审定。评估中心将审议结果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 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 有效期 6 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 6 年”“不通过”三种。认证 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 改报告。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 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九、认证结果使用 认证结果为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 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 通过第二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所在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 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 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毕业生 教育实习档案袋,通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 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所在高校按照国家有 关要求开设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幼儿园分领域教育基 础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等,师范毕业生按照学校师范类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 视同笔试合格。所在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 践的意见要求,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 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通 -7- 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 面试合格。 十、认证工作保障 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不收取申请认证学校任何费 用。教育部为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和第三级认证工作的开 展提供经费保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本地区师范类专业第 二级认证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十一、争议处理 高校如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 30 个 工作日内向认证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 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 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认证专家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并在收 到申诉的 60 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认证纪律与监督 认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认证”, 认证工作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评估中心设立监督平台,接受对师 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问题反映和举报。 附件:1.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2.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3.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 附件 1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中学教 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教师 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本科师范 类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1 课程与 教学 2 3 合作与 实践 师资 队伍 4 5 参考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1]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 分比例 教育实践时间 [2]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 数比例[3][4] 生师比[5] 7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9 总学分≥14 学分 ≥10% ≥50% ≥18 周 6 8 必修课≥10 学分 ≤20:1 ≤18:1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 [8] 教师比例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 -9- 有 ≥学校平均水平 ≥60%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任教师比例[9] 10 中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 课程教师比例[10] ≥20%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 11 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 ≥13% 的比例[11][12][13] 支持 条件 12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3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4] ≥学校平均水平 ≥30 册 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15] 每 6 个实习生配备 中学学科教材≥1 套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 15 技能、学科实验教学实训室 等教学设施 - 10 - 有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中学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本科师范类 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 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 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 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 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 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11 -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 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 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 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 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 学会教学 2.3 [学科素养] 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 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所教学 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对 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4 [教学能力] 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 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 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 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 研究能力。  学会育人 2.5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 - 12 - 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 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6 [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 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 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 学会发展 2.7 [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 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 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 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 教育教学问题。 2.8 [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 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 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 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科专业 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 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 - 13 -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 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 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 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 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 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用信息 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 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 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 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 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 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 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 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4]。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 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 - 14 - 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2]。学 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 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 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 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 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 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 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5],硕士、博士学位教师 占比一般不低于 60%[9],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 水平[8],且为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其 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 2 人[7]。基础教育一 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不低于 20%[10] 。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 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严谨治 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 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 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 高的满意度。 - 15 -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 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 学教育服务经历[18],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 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 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 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 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 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 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3%[11][12][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14]。教学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 有中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 微格教学、实验教学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 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 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 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 16 - 不少于 30 册[15]。建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 案例库,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 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 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 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 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 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 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 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 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 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 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 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 - 17 - 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 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 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 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75%[16],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较高。 - 18 -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中学教 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 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 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本科师范 类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 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 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 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 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 - 19 - 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 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 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 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 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 学会教学 2.3 [知识整合] 扎实掌握学科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 重点理解和掌握学科核心素养内涵;了解跨学科知识;对学 习科学相关知识能理解并初步运用,能整合形成学科教学知 识。初步习得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 2.4 [教学能力] 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 创设适合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评价。 2.5 [技术融合] 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科课堂教 学的方法技能,具有运用信息技术支持学习设计和转变学生 学习方式的初步经验。  学会育人 2.6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 - 20 -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基本方法。掌握 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 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能够在 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 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7 [综合育人] 具有全程育人、立体育人意识,理解学 科育人价值,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 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 合,自觉在学科教学中有机进行育人活动,积极参与组织主 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引导。 ■学会发展 2.8 [自主学习]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 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自 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自我管理 能力。 2.9 [国际视野] 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基 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 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2.10 [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性 思维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不同角 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掌握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和指导学 生科研的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11 [交流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 - 21 - 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沿,能 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 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 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科专业 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 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 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 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 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 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主 体发展的多样性、特色化的课程文化。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 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重师范 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提升 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改革。技能 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师范生“三 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扎实。校园文化活动具有教师教育特 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 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 - 22 - 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 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协同 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 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形成教 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建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实践基 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势、 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 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4] 。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 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 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和 上课类型。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 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 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足,水平高,稳 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 质量监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具有教育实 - 23 - 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实践 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 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6:1[5],硕士、博士学位教师 占比不低于 80%[9],高级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8], 且为师范生上课、担任师范生导师。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具有 半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 于 20%。基础教育一线的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 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10],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特 级教师、高级教师,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学、课 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治学严 谨,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职前养 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 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 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 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每五年至少有 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18],能够指导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并 有丰富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 - 24 - 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 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 配、职称评聘挂钩。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 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5%[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14]。教学设施 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中学教育专业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和在线教学观摩指导平台,满足“三字 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远程见习等实践教学需要。信 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 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顺畅,师范 生使用便捷、充分。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15]。建 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有国内外多 种版本中学教材,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 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 - 25 - 教学环节有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 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 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执 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常 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 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 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 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制度措施,能 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 [学生需求] 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 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 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 提供足够的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 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 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 - 26 -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和 自我评价,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在毕 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85%[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8.7 [持续支持] 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 业发展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 27 - 附件2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 》是国家对小学教育专 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师专业标 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 学教育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必修课≥24 学分(三年制专 科≥20 学分、五年制专科≥ 1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26 学分) 总学分≥32 学分(三年制专 课程与 科≥28 学分、五年制专科≥ 教学 35 学分) 2 3 合作与 实践 4 5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 分占总学分比例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 比例 教育实践时间[2] ≥10% ≥35% ≥18 周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 [3][4] 比例 - 28 - ≤20:1 维度 监测指标 6 7 师资 8 队伍 9 10 参考标准 生师比[5] ≤18:1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占专任教 ≥40% 师比例[6][7]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 师比例[8]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 教师比例[9] ≥学校平均水平 ≥60%(专科≥30%) 小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 ≥20% 程教师比例[10]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 11 ≥13% 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 例[11][12][13] 支持 条件 12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3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4] ≥学校平均水平 ≥30 册 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15] 每 6 个实习生配备小学教材 ≥1 套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 15 技能、实验教学、艺术教育 实训室等教学设施 - 29 - 有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 学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 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 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 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 30 -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 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 学会教学 2.3 [学科素养] 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主教 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 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 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其他学科基本知识,对学习科学相 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 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小学 生生活实践的联系。 2.4 [教学能力] 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 标准,针对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 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 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 - 31 - 学研究能力。  学会育人 2.5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 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 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6 [综合育人] 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 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 题教育、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 展。  学会发展 2.7 [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 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 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 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 决教育教学问题。 2.8 [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 - 32 - 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 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 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35%,教师教育课程达到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体现小学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 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 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小学教育 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 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 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 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 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权责 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 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 33 - 4.2 [基地建设]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 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 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4]。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 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 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 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小学教师共同指 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 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 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 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 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5],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60%、专科一般不低于 30%[9],高级 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8],且为师范生上课。配 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学科专业课程教师能够满足专 业教学需要。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 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10]。 - 34 -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 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 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 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 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 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小学教师专业 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 年小学教育服务经历[18]。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 指导、分析、解决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 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 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 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小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 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3%[11][12][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 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14]。教 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 35 -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 有小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 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艺术教育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 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 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 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 书不少于 30 册[15]。建有小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小学教育教 学案例库,其中现行小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生不 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 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 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 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 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 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 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 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 36 - 8.1 [生源质量] 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 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 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 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 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 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 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 范生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 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 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 低于 75%[16],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评价较 高。 - 37 -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 培养计划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 学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 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 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 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 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指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38 -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 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 学会教学 2.3 [知识整合] 具有较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掌握 主教学科的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重点理解和掌握学科 核心素养内涵;掌握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 能,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小学其他学 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具有跨学科知识结构;对 学习科学相关知识能理解并初步应用,能整合形成学科教 学知识。初步习得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 2.4 [教学能力] 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 创设适合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评价。具 备一定的课程整合与综合性学习设计与实施能力。 2.5 [技术融合] 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科课堂 教学的方法技能,具有运用信息技术支持学习设计和转变 - 39 - 学生学习方式的初步经验。  学会育人 2.6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基本方法。掌 握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 素质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 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 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7 [综合育人] 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掌握育人基本知 识与技能,善于抓住教育契机,促进小学生全面和个性发 展。理解学科育人价值,在教育实践中,能够结合学科教 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 方法。积极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  学会发展 2.8 [自主学习]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 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 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自我 管理能力。 2.9 [国际视野] 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基 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 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2.10 [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 性思维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不 同角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掌握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和 指导学生探究学习的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 - 40 - 学研究能力。 2.11 [交流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 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 习。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沿, 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 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 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 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35%,教师教育课程达到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体现小学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 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 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 完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主体发展的多样性、特色 化的课程文化。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能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 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 - 41 - 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 改革。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师范生“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扎实。校园文化活动具 有教师教育特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 能力。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权责 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协 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 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 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建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实践基 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 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4],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 分之一。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教育见习、教育实 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 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 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2]。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 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和上课类型。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小学教师共同指 - 42 - 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 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足,水平高, 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 质量监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具有教育 实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 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6:1[5],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80%、专科一般不低于 40%[9],高级 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8],且为师范生上课、担任 师范生导师。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学科专业课程 教师能够满足专业教学需要。本科具有半年以上、专科具 有三个月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不低于 20%,基础教育一线的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占教师 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10],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 头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 学、课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 治学严谨,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具 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 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 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 43 -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小学教师专业 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每五年至 少有一年小学教育服务经历[18],能够指导小学教育教学工 作,并有丰富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 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 职称评聘挂钩。高校和小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 换”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5%[11][12][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14]。教学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小学教育专业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和在线教学观摩指导平台,满足“三 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艺术教育、远程见习等实 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 范生学习方式转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 享机制顺畅,师范生使用便捷、充分。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15]。 建有小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库,有国内 外多种版本小学教材,其中现行小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 44 -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 教学环节有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 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 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 执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 与常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 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 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 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制度措施,能 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 [学生需求] 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 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 制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 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 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 - 45 - 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 和自我评价,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 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85%[16],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高。 8.7 [持续支持] 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 业发展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 46 - 附件3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 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必修课≥44 学分(三年制专科 ≥40 学分、五年制专科≥50 学 1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分) 总学分≥64 学分(三年制专科 ≥60 学分,五年制专科≥72 学 分) 课程与 教学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 2 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 ≥10% 例 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 3 育的相关课程学分占 ≥20% 总学分比例[20] 合作与 实践 4 5 教育实践时间[2] ≥18 周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 [3][4] 基地数比例 - 47 - ≤20:1 维度 监测指标 6 7 师资 队伍 8 9 参考标准 生师比[5] ≤18:1 专任教师占本专业教 ≥60% [6] 师比例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 专任教师比例[8]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 占专任教师比例[9] ≥学校平均水平 ≥60%(专科≥30%) 幼儿园兼职教师占教 10 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20% [10]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 11 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 ≥13% 收入之和的比例 [11][12][13] 12 支持 13 条件 14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 出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15]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30 册 每 6 个实习生配备教师教学参 考书≥1 套 保育实践、实验教学、 15 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 能训练(舞蹈、美术、 钢琴等)等教学设施 - 48 - 有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 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 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 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 - 49 - 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 人。  学会教学 2.3 [保教知识] 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理解幼儿 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了解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 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 合。 2.4 [保教能力] 能够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 行)》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幼儿身心发 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运用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科学规划 一日生活、科学创设环境、合理组织活动。具有观察幼儿、 与幼儿谈话并能记录与分析的能力;具有幼儿园活动评价 能力。 - 50 -  学会育人 2.5 [班级管理] 掌握幼儿园班级的特点,建立班级秩序 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良好班级环境, 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 营造良好班级氛围。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 2.6 [综合育人] 了解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 规律,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和行为习惯。理解环境 育人价值,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 充分利用多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教育。综合利用幼儿 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全面育人。  学会发展 2.7 [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 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 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 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 决问题。 2.8 [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相关标准,能够支撑毕业要 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 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 - 51 - 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 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支撑幼儿园各 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20%。教师教育 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 学科前沿知识,引入幼儿园课程改革和幼儿发展与教育研 究最新成果、幼儿园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 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 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 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 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权 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 - 52 - 体。 4.2 [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 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 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4]。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 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 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 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幼儿园教师共同 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 稳定,责权明确,能够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 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 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5]。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60%、专科一般不低于 30%[9],高级 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8],且为师范生上课。幼 儿园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比例不低于 20%[10]。 - 53 -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 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 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 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 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 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 专业教师熟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 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幼儿 园教育服务经历[18],具有指导、分析、解决幼儿园教育教 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 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教师教育实践 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 钩。探索高校和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 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3%[11][12][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 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14]。教 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 54 -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 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保育实践、 实验教学、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需要。 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 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 使用。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 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 书不少于 30 册[15]。建有幼儿园教学资源库和优秀幼儿园教 育教学案例库,其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学实习用幼儿园课程方案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 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 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 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 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学前教育 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 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 55 - 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 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 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 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 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 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 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 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 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 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75%[16],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较高。 - 56 -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学前教 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 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及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 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 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 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 - 57 - 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 者和引路人。  学会教学 2.3 [保教知识] 掌握通识知识和儿童发展知识,掌握学 前教育专业领域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重点理解和掌握 专业领域核心素养内涵;了解领域渗透与知识整合,对学 习科学相关知识能理解并初步运用,能综合领会并形成专 业领域教学知识。初步习得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 和策略。 2.4 [保教能力] 理解教师是幼儿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能够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 岁儿童 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学习者为中心,根据幼儿身心发展 规律和学习特点,整合各领域的内容,科学规划一日生活, - 58 - 创设教育环境,综合实施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学习 过程,实施融合教育。有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学习评价。  学会育人 2.5 [班级管理] 掌握班级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幼 儿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 级常规工作的方法与要点,研究班级工作的规律。建立良 好的班级秩序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安 全舒适的班级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良好的 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营造尊重、平等、积极向上的班级 氛围。 2.6 [综合育人]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掌握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和行 为习惯,使其获得积极体验。理解环境育人价值,理解园 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将社会性-情感教育 内容灵活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通过环境影响感染幼儿。 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全面育人。  学会发展 2.7 [自主学习]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 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定 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自我 管理能力。 2.8 [国际视野] 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学 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 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 59 - 2.9 [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性 思维方法,关注和分析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掌握研究幼儿 行为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 研究能力。 2.10 [交流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 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 习。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相关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学 前教育改革前沿,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深 度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 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 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支撑幼儿园各领域 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20%[20],教师教育课 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 学科前沿知识,引入幼儿园课程改革和幼儿发展与教育研 究最新成果、优秀幼儿园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 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发 展的多样性、特色化的课程文化。 - 60 -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能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 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 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 改革。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师范生“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扎实。校园文化活动具 有教师教育特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 能力。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权 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协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 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 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建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实践基 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 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 之一[4]。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教育见习、教育实 - 61 - 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盖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 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 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2]。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 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幼儿园教师共同 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足,水平高, 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 质量监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具有教育 实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 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6:1[5]。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80%、专科一般不低于 40% [9],高 级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8],且为师范生上课、担 任师范生导师。幼儿园一线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占教师教 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10],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头 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 学、课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等教育教学能力;治学严谨, 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有较丰富的学 - 62 - 前教育研究成果。具有职前职后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 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 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实践经历] 专业教师熟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 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每五年至少有一 年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18],能够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并有丰富的教学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 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 职称评聘挂钩。高校和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 “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5%[11][12][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14]。教学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学前教育专业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保育实践、营养卫生实践、 实验教学、教玩具设计与制作训练、教学技能训练、艺术 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 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 护、更新和共享机制顺畅,师范生使用便捷、充分。 - 63 -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15]。 建有幼儿园教学资源库和优秀幼儿园教育教学案例库,有 国内外多种版本幼儿园教师教学资源,其中《幼儿园教育 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学 实习用幼儿园课程方案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 教学环节有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 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 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执 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 常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学 前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 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 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符合学前教育专业特点的制度措 施,能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 [学生需求] 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 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 - 64 - 制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 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 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 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 和自我评价,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 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85%[16],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高。 8.7 [持续支持] 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 业发展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 65 - 注释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 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 行课程学习 18 课时,并经考核合格。 [2] 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 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 教育实践一学期指 18 个教学周。 [3] 实习生 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4] 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 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5] 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 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 +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进修生数+成人 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 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 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 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 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 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师及 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 1:1 计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 入本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6] 专任教师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指学校本专业在 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7]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 - 66 - 论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在职教师/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在职教 师/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高级职称教 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本 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硕博士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具有硕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 [10] 兼职教师 指来自教学一线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11]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教学日常运 行支出指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 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持(302 类),不包括教 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 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 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 维持费等)、劳务费和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 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 会计决算数。 [12] 生均拨款总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生均拨款总 额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按 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央财 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其中,专业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专业本科生 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专业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专业专科 - 67 - 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13] 学费收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学费收入指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专业学 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专科专业学 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专科专业学费总额。 [14] 教育实践经费 教育实践经费指用于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 活动的经费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经费。 [15] 教育类纸质图书 教育类纸质图书包括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 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纸质图书。 [16]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师范类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人 数/师范类毕业生数。 [17] 从事教育工作 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中从事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教学、研 究、管理工作,包括继续攻读研究生等学历深造。 [18] 教育服务经历 指在中学/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 [19] 校外实践导师 指校外中小学、幼儿园中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教师。实习生数 与校外实践导师比例=实习生数/校外实践导师数。 [20] 幼儿园教育领域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 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 个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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