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政办字〔2018 〕 53 号 关于印发微山县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微政办字〔2018〕53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 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 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关 于 推 进 公 共 资 源 配 置 领 域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7 〕97 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济宁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 事 业 建 设 领 域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分 工 方 案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8〕134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 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要求 本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 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所 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 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 分配事项;所称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涉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 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 文化体育等领域。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 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 要求,根据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自三大领域信息 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等,其 中公开内容要细化到具体文件,在县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 开,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大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要建立健全 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 展。县发改、经信、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 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广新、卫生计生、审计、 环保、扶贫开发、国资、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三大领域 相关监管机构要有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 项任务得到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估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三大领域政 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时效进行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 通报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体现,接受社会公众、 新闻媒体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并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 核。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予 以表彰;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并督促 整改。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 电子政务中心,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 核。联系人:倪川川,联系电话:8233757。 附件:1.微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 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2.微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分工方案 3.微山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任务分工方案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 月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