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pdf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 年教育系统 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厅属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 (国函〔2014〕 97 号) ,自 2014 年起,将每年的 10 月 17 日设立为扶贫日。教 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 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 案>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4〕126 号) (以下简称《通知》),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扶贫日”活动,以“践行友善、 爱心扶贫”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全力推动教 育系统积极支持参与扶贫事业。要结合实际在“扶贫日”前后开展 丰富多样的扶贫活动,大力宣传扶贫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扶贫 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开展厅属高校扶贫捐赠活动 为做好我省“扶贫日”活动工作,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制定了 1 《“扶贫日”四川系列活动方案》和《“扶贫日”四川公募活动方 案》,计划于今年 9 月 25 日-10 月 31 日开展集中募捐,今年主要 在省级层面开展,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此, 请厅属高校在 10 月 31 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扶贫捐赠活动,扶贫捐 赠坚持自愿原则,在在职教职工中开展,不组织学生参与,原则 上只接收资金捐赠,待活动组织实施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后再捐 赠物品。各高校的捐赠款,由学校汇总后,通过银行向公开的专 用账户汇缴(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建设银行新华 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77126),汇款后取得银行出具的 汇款凭证,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四川省“扶贫日”活动领导小 组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 26 号;邮政编码:600016; 联系人:漆东莉;电话号码:13036667209;传真:028-86605155。 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集中募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汇款 凭证后核实确认,5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捐赠发票寄送汇款单位。 请各校于 11 月 5 日前将本校捐赠人数总计、捐赠总额报教育厅 财务管理处(联系人:王文璞,电话、传真:028-86111962,电 子邮箱:303156227@qq.com; 刘 煜,电话、传真:028-86111962, 电子邮箱: 295036797@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14 年 10 月 21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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