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pdf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 2017 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2017 年度,本部门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严格 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编报、执行预、决算。 为更好地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关于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教育 部门(含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2017 年度 决算情况进行公开,并对决算内容进行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区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草 拟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 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思路,规划分管范围内各类学校的布局 和调整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场)、各部门的有关教育管 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具体安排区级财政有关教育 资金的分配工作,监督各镇(场)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 综合管理分管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学 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及劳动技能教育、国防教育、 教学装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内部体制管理、学生学籍管理 工作;参与招生计划制订和录取工作,指导教育考试工作和 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工作以及信 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分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 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 办的其他事项。 各中小学校: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和办学效益;2、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不断提高 教职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按要求制订、实施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办学思路、发展 规划和办学目标;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拟定教学计划, 组织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遵循教育教学 规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5、制订、 实施学生德育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 展德、智、体、美、劳和课外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开展; 6、承担学校的党建和团建等工作,接受区工会、区教代会 监督;承担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校产校舍 及各项教育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改善办学条件;7、加强 校园安全保障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8、承担辖 区范围内适龄青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任 务,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为高 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9、承办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 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清新区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基建股、 督导室、教育股、纪检监察审计室、教学研究室、教育财务 结算中心、教育装备中心(增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牌子)、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等。下辖 1 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 所 高级中学、3 所完全中学、18 所初级中学、61 所完全小学、 10 所公办幼儿园。 (三)人员情况 2017 年度,年末教育局机关编制人数 46 人,在职人数 为 41 人,离退休 17 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5378 人,退 休教师 1901 人。 年末学生 91838 人, 其中义务教育学生 77438 人,普通高中学生 8693 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5676 人,特 殊教育学生 31 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预、决算对比 本部门 2017 年度总收入 118,404.27 万元,比 2016 年 总收入 113,675.96 万元,对比增加 4,728.31 万元,主要原 因是创建教育现代化,加大教育投入。2017 年度总支出 118,557.64 万元,比 2016 年总支出 112,605.07 万元,增加 5,952.57 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教育现代化,教育支出逐年 增长。全年收支对比结余 153.37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1,908.04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4,517.78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73,430.24 万元,预、决 算对比增加 38,477.8 万元,增加部分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部分资金年中追加拨款。财政拨款支 出 111,773.02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4,515.52 万元,预、 决算对比增加 38,342.78 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收支对比结余 135.02 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 123.3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 费 0 元,公务车购置费 0 元, 公务接待费 101.43 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 10.97 万元,比 2016 年减少 3.83 万 元,降低 3.64%,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 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88 万元(比年初预算 减少 17.62 万元,比 2016 年减少 3.3 万元,降低 13.1%,减 少原因是当年报废了 2 台公务用车及严格控制支出) 。 其中,公务车 7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88 万元, 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 101.43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1925 批次, 13531 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2.49 万元,比 2016 年减少 14.91 万元,降低 12.7%。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 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6.58 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7.5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59.5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9.47 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 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7 辆、其他用车 6 辆,其 他用车主要是校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56 台 (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2 台(套) 。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开展 2017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 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 公用经费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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