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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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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 、《关于进一步完 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 厅〔2014〕5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教学〔2006〕14号)以 及《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学校推荐优 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经济与管理学院高度重视本 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 审定,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 工作” )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也是促进和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推免工作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各专 业和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名额分配方案和规范、透明的推荐流 程,从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根据《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小组” ) 。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 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相关成 员、学院纪委书记以及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具体组 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名额分配原则 推免生名额数,根据学校本年度分配到学院的名额,学院在进行 名额二次分配时应兼顾本学院当年度有毕业生的全部专业(包括方 向),原则上各专业均应分配,同时兼顾专业(包括专业方向)的数 量、学生的班级数、实验班、一流专业、就业率等因素,经学院推免 工作小组研究后向学生公布。 对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的学生,按照学校《工作办法》规 定执行。 对申报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学生,另见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 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具体操作方法 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条件,严格按照 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及 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填报《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 承诺书》,未按期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材料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材 料一经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修改。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接 收。 (二)审核 学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教务科负责审核,学生素质与发展 成绩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四、综合成绩的具体核算方法 (一)普通推免生 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 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 80%,由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 算(自费出国交换生国外课程兑换国内课程成绩不参加推免绩点分计 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 20%,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学生参军入伍服兵 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 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成绩。具体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发展 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80%+素质与发展成绩×20% (二)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 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的学生,按照学校《工作办法》的相关 规定奖励相应分值。 1.学生本科阶段以天津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 以独立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成绩奖励最高不超过 2 分。具体奖励分值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 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成果 进行审核认定后给出。 2.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中国国 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决赛获得 一等奖及以上的综合成绩奖励 6 分,二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 4 分,三 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 2 分。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80%+素质与发展成绩×20%+奖励分值 五、结果公布 各专业普通推免生和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根据综合成绩 统一进行整体排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名额的分配情况和综合成 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最终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 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要求将拟推荐候选人全部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申诉受理机制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学生申诉有关事项。 七、相关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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