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doc.pdf

〤King丶国王范儿1 页 206.477 KB下载文档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doc.pdf
当前文档共1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doc.pdf

第八章 资格考核 第十六条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是对博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写作阶段前进行 的一次综合审核,目的是考查博士研究生是否具备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审查博士论文研究计划等。 第十七条 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考核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直博生在第五学期完成。资 格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资格考核的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类别特点 制定。学院可按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类别成立资格考核委员会,定期举行。资格考核委员会由 至少 5 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 第十八条 各学院在博士研究生参加资格考核前,应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如下审核,经审 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方可参加资格考核: 1.考核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态度; 2.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课程学习学分情况。 第十九条 资格考核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 ,在学院规定的时间不参加资格考核, 除特殊情况外,为“不通过” 。通过资格考核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不通过资格 考核者,不能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应在半年后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第二次资格考核 仍未通过者,终止博士研究生培养,予以退学处理,其中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可转为硕士生 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资格考核进行审核,资格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未通过资格考核的博士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取消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