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pdf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大党办〔2009〕48 号 ᒦৢᑛ୕ࡍኧᆕᏋ્ێ၀ ᑛ୕ࡍኧቅێޠ၀! ਈ᎖ఎᐱဣዩ၀ڔཝᓜሲᑳᒤࣅࡼဣဗፀ! (2009 年 11 月 12 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 全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氛围,防范和减少实验室 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 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 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全面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 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通过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 — 1 — 的实验室安全和环保意识,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降低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全校实验室的安全与稳 定,为学校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陈子辰常 务副书记任组长,朱军、张土乔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 长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研究生院、本科生院、科学技术研究 院、监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 管理处、各校区管委会、校医院、后勤集团和各学部主要负责人为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 处处长李五一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钟为民、监察处副处长郑 爱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目标 以理学部、工学部、信息学部、农生环学部、医学部为重点, 加大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工作对策,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建立 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 措施,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 对师生员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广大师生 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环 保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建设,形成集人 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 制。 按照上述工作目标,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取得 — 2 — 明显成效: (一)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部、各 院(系)必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分管负 责人、实验室工作专职秘书和责任人、管理人,层层落实实验室安 全工作责任制。各院(系)要设置专人负责的实验秘书岗位(理学、 工学、信息、农生环、医学五个学部所属的学院(系)必须配备专 职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建设好专职的实验技术队伍。学校组织、人 事部门要把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纳入学校对学院(系)领导班子目 标任务和领导干部、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与岗位评聘挂钩, 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全面梳理和建立完善各类实验室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各 院(系)及实验室都要制定和完善符合学科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学校实验 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根据新情况,抓紧制定和修订《浙江 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浙江大学实验废弃物处置管理办 法》、《浙江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管 理办法》、《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三)加大投入,逐步完成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审核各院(系)上报的安全防范设施缺损 项目(如烟雾报警系统、通风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危险气体监测 系统、应急救援设施等) ,根据轻重缓急,抓紧制定改造和建设方案, 并筹措经费组织实施。对有条件建设门禁管理系统的大楼,要根据 情况制定建设计划,推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完成紫金港、华家 池、玉泉等校区实验生化固废临时存储点建设工程,并切实加强管 理,同时妥善处置院(系)由于历史原因尚存的残余剧毒品和实验 — 3 — 室废旧钢瓶。 (四)建立院(系)科研项目的安全与环保自我申报、评价、 审批及备案机制。对具有化学剧毒、易燃易爆、生物安全、高温、 高压(气、电、水) 、高运动速度、放射性、激光、高电磁辐射等危 险系数较大的科研项目,各院(系)应建立安全和环保的自我申报、 评价、审批及备案机制,做到心中有数、预防在先。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文化氛围。充分利用网络优势, 完善网上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做好 2009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实 验室安全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进行推广和普及。 (六)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殊性的问 题,认真进行总结,深入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制度化、 规范化、标准化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加大日常检查、监管力度, 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工作部署阶段(2009 年 11 月底前完成) 1.11 月初举行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开展实验室安 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计划;召开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动员大会,提出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内容、计划,明确工作要求。 2.各校区管委会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区专项 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验收等工作。要及时召开校区动员 大会,并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 进一步布置和落实有关工作。 3.各院(系)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专 — 4 — 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于 11 月 25 日前上报各校区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 4.各院(系)要完成以下“四个一”的基本任务: (1)订好一个实施方案。各院(系)要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的实 际情况,认真研究和制订好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有效 进行。 (2)开好一次动员大会。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召开一次动员 大会,把学校和院(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内容、要求、 计划等传达到每个实验室(研究所)和每一位师生员工。 (3)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横幅、板报、 图片、橱窗、网站等手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营 造实验室安全环保的文化氛围。 (4)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院(系)要按照学科、实验室特点, 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 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援、逃生能力。 (二)自查、整改、督查验收阶段(2010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1.自查(12 月 25 日前完成) (1)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各院(系)及实验室(研究所)要结合学科特点,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层层建立完善适合本院(系)及实验 室实际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如生物安全类、化工化 学类、机械制造类、辐射安全类等),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同时将具有操作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2)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 各院(系)及实验室(研究所)要建立一套纵向到底、横向到 — 5 — 边且无缝衔接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到每 个房间) ,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实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 各院(系)要组织专人进行拉网式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做 到不放过每一个房间、不漏过每一个角落,建立排查台帐,做好实 验室使用记录,并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安全隐患。 2.整改(1 月 25 日前完成) (1)各院(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总分析, 并立即进行整改。对于院(系)可自行解决但短时无法完成整改的 问题,必须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于需要学校有 关部门协助完成整改的问题,各院(系)要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情 况向学部、校区管委会、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可通过 OA 系统), 学部、校区管委会、学校有关部门要尽力帮助解决。 (2)各院(系)应于 1 月 25 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告” 、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 目表》等相关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上报情况由实验室与设 备管理处负责上网公布。 (3)校实验室技术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院 (系)申报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核实,并进行分析研 究,落实相应整改方案,积极帮助院(系)消除安全隐患。 3.督查验收(2010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1)根据各院(系)自查、整改等情况,由各校区专项整治活 动领导小组负责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各校区联系校领导的带 领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校区所辖院 (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交流和验收。 — 6 — (2)由校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汇总督查情况,对发现 的问题进行限期督促整改。 (3)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又坚持不予整改的实验 室,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作出予以封门、停止实验室工作、通 报批评有关责任人等处理,直至整改完成。 (4)监察处对没有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这次实验室安全专项 整治活动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0 年 4 月) 1.2010 年 3 月底之前,在校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各实验室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开 展工作交流,推广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办法,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实 验室(研究所) 。 2.2010 年“五一节”之前,学校将根据各校区的总结汇报,结 合督查和验收情况,组织校专项整治活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比, 并在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和奖 励。 (四)深化巩固阶段(2010 年 6 月前)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没有到位的,要继续落实整改措施, 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成果。 1.借鉴、推广行之有效的举措 通过全校性的总结表彰,各院(系)要结合自身情况,学习、 借鉴其它院(系)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做法,继续排查未注意到的安 全隐患,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 生概率。 2.开展“回头看”活动 — 7 — 在 2010 年暑假前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回头看”检查活动,全面 复查前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急需 整改的隐患解决情况要重点进行复查,使各院(系)和广大师生员 工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3.加强安全知识考核工作 在研究生新生试行实验室安全知识网上考试成功的基础上,逐 步在全校范围推广,在广大师生员工中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帮助 他们提高防范、自救和逃生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 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平安校园建设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 意识。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 排,扎扎实实地抓好本院(系)的“专项整治活动” 。 (二)宣传发动,加强教育。学校宣传、实验室、保卫、后勤 等有关部门、各院(系)要通过广播、网站、横幅、宣传窗、主题 班会、专题讲座、安全技能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提高广大师生员工 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 “遵章守法、 人人有责”的安全环境。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院(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结合各学科实 验室的特点,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重点, 分解细化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8 — 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拓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切 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各院(系)及其实验室(研 究所)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会议纪要(需附参会人员签到表) 、总 结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校区组织验收做好准备。要坚决防止 敷衍了事、走过场。 (四)加大投入,有效整治。各院(系)要针对存在的各类安 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界定责任,明确落实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对于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协助完成整改的问题,各院(系)要及时 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抓紧时间,分级落实,限期整改。对于 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安全隐患严重并拒绝进行整改的实验室, 要强制封门,停止使用,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启用。 (五)总结提高,奖惩分明。各院(系)要及时对专项整治活动 进行总结交流,对活动开展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奖励。对于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走过场、 不认真、不深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因领导不重视、工作措 施不到位而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 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专项整治 实验室安全 意见 主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部、学院(系),行政各 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 11 月 13 日印发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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