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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财字2018-10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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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财政局文件 息财字〔2018〕10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息烽县开展扶贫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息委办字〔2018〕28 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资 金管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现就扶贫资金范围、预算管理、拨 付流程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范围 1.中央、省、市、县各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科目代 码:21305)。 2.《息烽县 2018 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 “产业扶贫、农村公路“组组通”、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院住 房“三保障”资金按部门专项管理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 1 — 二、执行的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7〕8 号。 2.《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农〔2017〕220 号) 。 3.《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筑扶办字 〔2016〕13 号) 。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 全运行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息府办发〔2016〕10 号)。 5.《息烽县财政局 息烽县农业局关于息烽县乡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报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息财字〔2016〕21 号)。 三、规范重点 (一)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1.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黔财农〔2017〕 220 号)、 《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筑扶办 字〔2016〕13 号)文件规定,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为: (1)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扶贫园区建设,支持扶贫对 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乡村旅游业和农产品加工 业等。 (2)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 安全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支 — 2 — 持贫困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改善农村困难地区 和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3)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 持困难地区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对扶贫对象小额扶贫贷 款及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实施贴息。 (4)围绕扶贫对象参与农业保险,支持农民合作社扶贫对 象用于购买农业保险费自筹补助。 (5)对扶贫对象培训和资助及对扶贫工作人员培训。 (6)对已建立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区(市、县) , 在本级年度财政收入负增长的情况下,可从用于扶贫产业的资金 中安排不超过 5%作为风险补偿资金。 (7)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 职业教育的扶贫助学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 (8)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管理费。 (9)其他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的支出。 2.专项扶贫资金不得使用下列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奖金及福利; (2)弥补企业亏损、预算缺口、偿债担保; (3)修建楼、堂、馆、所、职工住宅; (4)大中型基建项目,交通运输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 3 — (5)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二)规范预算指标管理。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项调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 闭运行,在县财政局国库设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凡上 级下达及本级预算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实行国 库集中支付制度,采用集中支付方式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 付。 (三)规范资金拨付流程 1.县财政局根据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与 县农业局联合行文下达资金指标到部门和乡(镇)。 2.部门或乡(镇)根据项目推进进度提出用款计划,扶贫项 目启动时,首次按照项目资金的 30—50%申请授权支付计划,首 次资金支付完成后并达到实施方案进度的,才可编制下一次用款 计划。 3.扶贫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出 用款申请,经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查、财政分局审核、乡镇领 导签批后到乡(镇)财政分局报账,乡(镇)财政分局将已审核 的有效票据作为附件扫描进入支付系统备查,开出转账支票兑付 资金。 (四)规范报账凭据管理 1.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使用资金的实际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 报账凭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政府采购类项目,需提供政 府采购合同、采购审批单、中标支付通知书、发票等; (2)工程 — 4 — 性项目,需提供项目实施合同、项目验收报告书、财政评审预算 文件、财政结算评审文件或审计报告(外请中介审计的需报审计 局或财政局评审中心备案登记)、发票等;(3)资金拨付使用的 公示公告图片; (4)产业扶贫项目需提供项目方案精准扶贫资料 (如低收入户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与低收入户的劳动用工合同 等) ; (5)以现金(一折通) 、实物形式直接补助到农户的,需提 供到户现金或实物补助的发放名册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 话、补助类型、金额或实物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发放名 册表须经领取人(现金除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或乡(镇) 人民政府公章; (6)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贷款到位凭证(复印件);(7)资助类培训项目,需提供经县扶 贫办公示确认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受资助名单; (8)政府购买服 务类培训需提供经县扶贫部门审核的培训合同、现场照片、培训 人员名册等,发放培训项目补贴需有领款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9) 其他类支出的需提供相关的有效凭证和印证资料。 2.项目实施单位在报账和请款时必须按照统一要求据实填 报《息烽县乡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单》,并按规范程序 审核审批后,方可报账和请款。 (五)规范入股资金管理 1.理顺入股资金走向。对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入股村级集体公 司(合作社),或先入股村级集体公司(合作社)再转入股到民 营企业的,要理清入股方、合作方之间关系、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理顺资金走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 5 — 2.做好入股方案的编制指导和审核工作。方案中要重点明确 入账资金的拨付方式(可按“5.3.2”方式拨付资金,也可在项 目完工后拨付);分红方式(股份分红、保底分红),同时,要与 企业签订的入股协议一致。 3.做好资金拨付审核。项目实施单位请款时,需审核申请资 金拨付方式与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入股协议是否一致,企业及法人 身份证明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等。 4.建立入股资金台账。乡(镇)财政分局、扶贫工作站及县 扶贫办要分别建立入股资金台账,要适时更新台账数据,做好入 股企业实施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对出现问题的要停拨资金并及 时上报。 (六)规范办结时限 1.县级财政局在收到上级安排的扶贫资金文件后,在 5 个工 作日内下达资金指标到项目主管部门。县级财政局收到县扶贫领 导小组批复到乡(镇)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后,在 5 个工作 日内按程序将资金下拨到乡(镇)。 2.乡(镇)财政分局在收到本乡(镇)扶贫工作站提供的报 账资料后,及时审查。对报账资料合规并完整的,在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实现支付;对报账资料不齐的,必须书面一次性告 知本乡(镇)扶贫工作站,并督促、指导限期完善。 3.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提供 资料报账,对超过项目批复完工时间 1 月未报账的,下发限期报 账通知书,超过 6 个月还未报账的,由县级财政局收回资金,重 — 6 — 新安排使用。 4.凡滞留 2 年以上的未使用的专项扶贫资金,由县级财政局 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七)规范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核算主体为乡(镇)扶贫工作站,执 行乡级报账制,由乡(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核算 办法独立建账,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分项目进行核算。 2.乡(镇)财政分局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登账, 装订成册,按财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 分认识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安全运行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体 系,从源头预防和制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 职能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专户管理,乡(镇)用款计 划的核拨和监督检查等,县农业局(扶贫办)是扶贫项目管理单 位,负责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下发、项目实施方案的 审批、项目实施监管、项目竣工后的检查验收。乡(镇)人民政 府是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编制上报,按时完 成项目实施,负责收集整理项目报账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报账 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乡(镇)财政分 — 7 — 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实施报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资料审核、资金和监督检查等。县级各 有关部门在资金和项目管理过程中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 责。 (三)强化执纪问责。乡(镇)人民政府对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问责,严 惩不贷,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 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Z 2018 年 4 月 19 日 息烽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9 日印发 共印 100 份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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