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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包(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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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SDGP370000000202202011039 采 购 人 : 枣庄学院 采购代理人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部分 首次报价、评审、成交 .......................... 23 第四部分 授予合同 ...................................... 33 第五部分 项目说明 ...................................... 4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6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项目概况: 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无需现场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 2023-01-1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2011039 项目名称: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 预算金额:160 万元。 最高限价:160 万元。 采购需求: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本项目为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 B 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 换采购及安装项目 换采购及安装项目,模块式风冷冷水 160 (热泵)机组设于办公楼屋面,具体内 容详磋商文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经理需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B 证;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01 月 05 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 5-C-15 或电子邮 件获取; 3.方式:①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 须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进 行 注 册 并 确 认 , 网 址 :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完毕后,点击要参与的项目进行网上备案 (注册信息必须与供应商信息一致)注册并确认成功后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 件;②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一套(加盖公章并注明“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授权 委托人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安全考核 B 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标书费汇款单、信息表(下载详 见附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huabiao063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 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标书费必须从本公司账户转出,接受标书费汇款账号: 1605030609200237324;开户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开户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汇款时必须备注“枣庄学院设备更新 项目(四)B 包(二次)标书费”。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查询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 给供应商。备注: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300 元/包,文件售出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 5-B-09-M2 开标室 3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 5-B-09-M2 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 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修改、澄 清、补充等内容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因未及时查看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2、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 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为进场前 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注;根据疫情变化,执行枣庄市防疫最新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学院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1 号 联系方式:0632-3785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嘉汇大厦 5 楼 C 区 5-C-15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李经理 话:0632-3159785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 购 人:枣庄学院 1 采购人 联 系 人:牛磊 联系电话:0632-3785739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1 号 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五楼 2 采购代理机构 5-C-15 室; 联 系 人: 张经理 李经理 联系电话:0632-3159785 邮 箱:huabiao0632@163.com 3 项目名称 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 4 项目地点 枣庄市市中区枣庄学院 本项目为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采购及安 装项目; 招标内容: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采购及安 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有 关说明如下: 5 项目范围 1、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2、施工内容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做法见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 3、投标人综合报价要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环境及条 件。 本项目采用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设于办公楼 屋面; 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 试、风管及管道安装等,以及原中央空调设备拆除(拆 除后由校方处理),可自行勘察现场。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项目要 求中的所有相关内容;技术要求不明确以现场勘查自行 考虑(视为一个正常投标人可以预见的风险)含在报价 中,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具体详见技术说明; 6 ★工期 7 ★质量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 8 体投标 60 日历天。 合格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勘查。 10 投标预备会 不举行 供应商提出问 供应商对收到的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当 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六日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书面澄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予以 11 12 清的时间 澄清。 13 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4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构成采购文件 15 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要求澄 16 清采购文件的 截止时间 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 供应商对收到的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六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确认收 17 到采购文件修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后 24 小时以内 改的时间 18 构成报价文件 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递交的澄清、补充、修改及说明 6 的其他材料 19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以实际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电汇凭证备 注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 中。 保证金由供应商一次性汇入本项目指定账户,投标保证 金须在 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之前提交至指定 20 磋商保证金 账户: 开户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开户账号:160503060920023732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①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 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 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签字或盖章 21 要求 ★现场递交报 22 价文件份数 执行磋商文件的签章要求 报价文件纸质文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以 U 盘为载体)、首次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资格审 查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每册采用左侧 23 ★装订要求 胶装、编制目录且有连续页码。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 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采购人的全称:枣庄学院 2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枣庄学院设备更新项目(四)B 包(二次) 在 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7 25 26 27 28 29 30 ★递交报价文 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30(北京时间) ★现场递交报 山 东 省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新 城 民 生 路 659 号 嘉 汇 大 厦 价文件地点 5-B-09-M2 开标室 是否退还报价 文件 开标、投标时 间和地点 开标程序 磋商小组的 组建 ■否 时间:2023 年 01 月 10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 5-B-09-M2 开标室 详见采购文件 依法组成 是否授权磋商 31 小组确定成交 ■是,推荐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人 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货物交付后经供应商安 32 付款方式 33 采购方式 34 ★采购预算 35 36 37 ★报价文件 电子版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电子化开评标 应急预案 装、调试并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办 理付款手续。 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60 万元, 超出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报价文件电子版 1 份(以 U 盘为载体),报价文件电子 版要求供应商提供 WORD 格式和 PDF 格式报价文件。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为纸质评标,非电子化评标。 8 执行《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 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 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8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 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 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 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 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价格扣除说明: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以下优惠 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 10%、工程项目为 3%)给予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 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 9 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 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 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 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 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 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三)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 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同 上(二 )条。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39 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 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0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 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3)价格扣除幅度同“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二) 条。 (4)自主创新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 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财库[2007] 30 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打分时由评委 根据各投标人所报自主创新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 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方面评分总分值 x (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报价)x5%的加分。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满足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须按要求将《中小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原 件扫描件)等所要求资料均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 则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40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同 上(二 )条。 11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节能、环保品目 清单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 须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做无效报价处 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 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 牌、 型号并附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 41 节能环保产品 则不予认同。 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如发 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 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 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 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 政府采购活动。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5%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价格部分评审中, 节 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 标分值的 5%的加分; 在技术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分值的 5%的加分。 ★(2)强制节能: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 12 购范围内的产品或未标记“▲”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 品 。 参 考 网 址 :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 3_11849836.htm 该项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为准,开标时须提供该产品《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 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 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 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 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 投标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的,均属于 无效报价。 (3)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报节能(政府强制采购除 外)、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价 格比重表须由供应商提供,评委进行审核,如未提供将 不予认可),分别给予加分。 (4)原件扫描件须制作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未提供 处理。 1、投标人应派熟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42 其他说明 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会要求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 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13 1.总则 1.1 相关定义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1.2“采购人”:系指枣庄学院; 1.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1.1.4“供应商”:系指参与投标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单 位; 1.1.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按最终评审或评分排名推 荐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到位; 1.3 项目概况 1.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采购及安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有关说明如下: 1、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2、施工内容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做法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 资料。 3、投标人综合报价要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环境及条件。 本项目采用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设于办公楼屋面;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风管及管道安装等, 以及原中央空调设备拆除(拆除后由校方处理),可自行勘察现场。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项目要求中的所有相关内容;技 术要求不明确以现场勘查自行考虑(视为一个正常投标人可以预见的风险)含在 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1.3.2 质量标准:合格; 1.3.3 工期:详见前附表; 14 1.3.4 质保期:2 年 1.3.5 付款(结算)方式:详见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经理需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B 证;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2.1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2.2 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1.4.2.3 被责令停业的,或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行为的;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次招 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下附表,同比下浮 20%),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 独列支。 代理服务费收取情况一览表 服务类型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2% 1.2% 1.0% 100-500 1.0% 0.8% 0.7% 成交金额(万元) 15 500-1000 0.7%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1.6 保密及权益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各投标方须保证其报价文件中的货物及技术等均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该投标方承担。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10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具体 价格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 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采购文件的澄清 2.1.1 若本次项目有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澄清(或答疑等)作为采购 文件的一部分;采购文件的内容与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不一致,以澄清(或 答疑等)的内容为准;多次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不一致,以最后一次澄清(或 答疑等)的内容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 16 答复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1.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请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六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发现本采 购文件及附带清单、技术要求等有对品牌、厂家或对供应商等方面的不平等约定 或专指倾向,或在其他方面有不合理要求的,请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六天前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如不提出,则视为认同采购文件的要求;如若后期再提出,将 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不予答复。 2.1.3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 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4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如供应商未按规定回执,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1.5 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 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疑问需澄清前同时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1.6 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 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1.7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如供应商未按规定回执,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1.8 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 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疑问需澄清前同时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2 采购文件的修改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 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如供应商未按规定回执,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3.响应文件 17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材料品牌一览表; (5)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6)资格、资信审查资料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商务、技术偏离表; (8)技术部分 (9)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投标说明 4.1 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本项目采用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共二次的报价 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投标报价为保密内容,不再进行现场公开 唱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 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磋商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 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最终报 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且不再公开。 4.1.1 总报价报价含税金(增值税专票)、运输费用;安装为大包:含卸车 费、安装设备费、脚手架、验收费用、保养、检测、质保及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 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方面的全部费用. 4.1.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合价以及总价应包括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完成本采购所需全部内容后,采购人无需承担采购所需 的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合价或总价。 4.1.3 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应根据自身所供产品情况如实填报参数信息并填 写偏离情况,不得照抄、复制采购文件所列条款、指标和参数。技术参数中明显 为介绍说明的内容应按介绍说明附相应的参数指标,直接照抄、复制采购文件中 介绍说明内容的,经磋商小组核实后做技术标零分处理。 18 4.1.4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1.5 所有报价文件中的货物及服务须满足国标、行业标准(符合现行国家 最新标准和产业、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 件、书面承诺的要求。本项目投标时,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企业安全承诺责任书,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安全承诺责任书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4.1.6 投标人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并确保质量达标,应保证所有使用材料产品 均为正品,不得为假冒伪劣产品,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4.1.6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4.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4.1.8 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超出采购预算的将做否决投 标处理。 4.1.6 成交供应商成交综合单价按如下公式计算: 成交综合单价=报价文件综合单价*最终报价/首次报价 4.2 报价有效期 4.2.1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日;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报价文件。 4.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 19 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 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4.3 磋商保证金 4.3.1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2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3.3 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3.4 缴纳完代理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4.3.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中标服务费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 4.4 资格审查资料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身份证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密 封提交)须同报价文件一同提交以备招标现场查验。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 (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等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原件。 注:1、以上资料相对应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商务资信加分项涉及的证明文件的原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对应的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4.5 备选投标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4.6 报价文件的编制 4.6.1 报价文件应按 3.1 款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 文件的组成部分。 4.6.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4.6.3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20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 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 认。 4.6.4 报价文件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以 U 盘为 载体)、首次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6.5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印成册。 4.7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7.1 供应商应将所有报价文件(含报价文件电子版一同密封在一个封袋 中)、首次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资格审查资料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并在封 袋上正确标明“报价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资料”。 4.7.2 封套应按后附格式制作(见附件),以采购文件后附给定的封套格式 为准,后附格式为密封格式,“报价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 资料”封装后使用后附封口密封,并注明封装内容(如报价文件封装后使用该封 口密封,注明:报价文件)。 4.7.3 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 受理。 4.8 报价文件的递交 4.8.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8.2 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8.3 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9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9.1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9.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签字或盖章。 4.9.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4.6、4.7、4.8 项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1 5.解释权 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相 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 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寻求 书面澄清,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采购文件。本采购文 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 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 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交质 疑函的形式:纸质,联系部门: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联系电话: 0632-3159785,通讯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 5-C-15 室。 不符合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 22 第三部分 首次报价、评审、成交 1.报价 1.1 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报价文件密 封情况进行检查。 1.2 唱标:按照相关规定不再唱标; 1.3 记录: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开标流程有无异议进行签 字确认。 2.评标时间 报价结束后将进入评标阶段。 3.磋商小组 3.1 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磋商小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方式: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评审公正的; 3.3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评审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4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 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5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23 3.6 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 常进行。 4.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 按照本章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待采购人 考察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招标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 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 则: 4.1.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 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报价文件本身,而 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4.1.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各供 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4.1.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 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1.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 密。 4.1.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 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4.1.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2 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相同的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对各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 “综合评审”后,依次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 商。在同样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系统性能经评审均较优的情况下, 得分相同时,确定其中报价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24 4.2.1 技术标评审 (一)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 审: (1)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 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 (2)审查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能否满足需要,招标文件中对技术方 法、措施、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3)审查技术标的各项评审因素,否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 评审因素必须达到的合格标准要求的投标; (4)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评标标准和 方法进行量化评分。 (1)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评分细则“技术部分” (2)技术标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该 项得分为 0 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 足使用需要。 (3)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权重每项不应超过 50%,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 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 60%,或者与其最终得分相差超过 30%的,应当对其评分 做出书面说明。 (5)供应商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得分为 0 分。 4.2.2 资信评审 (1)初步评审 ①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供应商 依据“供应商须知”4.4 项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审查现场由其授权委托人 查验密封,确认无异议后自行拆封,未密封在“资格审查资料”封袋中的资料, 25 不作为审查依据。将对资格审查资料中密封的资料及报价文件中对应的复印件予 以核验,核验结果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即为合 格的供应商。 ②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 I 否决供应商资格和资质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详细评审 ①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资信标评标标准 和方法进行量化评分。 ②资信部分评分内容,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文件中所附的合同、证书证件复印 件对应的原件现场供评委核验确认,否则不予加分。查验结果由供应商授权委托 人当场签字确认。 ③资信评审完成后,由评委将对应供应商的资信标得分分值输入系统。 4.2.3 商务标评审 (1)初步评审 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对 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①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②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 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供应商提出书 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 供应商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 ③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磋商小组认可的,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 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 ④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 ⑤否决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 超出招标控制价等)的投标。 (2)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标标准和 方法进行量化评审。 26 ★4.2.5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①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②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④未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备案的; ⑤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制作,未实质性 响应采购文件的; ⑥未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 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高于采购预算; ⑦列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列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金 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 ⑧规费、税金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 基础未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计取的; 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⑩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⑪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4.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其投标应做否决投标处理。 4.4 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中明显为介绍说明的内容应按介绍说明附相应的参 数指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直接照抄、复制采购文件中介绍说明内容的,经磋 商小组核实后做技术标(技术部分)零分处理。 4.5 报价文件中对应评分项目没有明确体现的,该项得 0 分。 4.3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3.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报价文件 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4.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 27 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 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4.4 评标结果 4.4.1 磋商小组按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 算出各供应商综合评估得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且推荐得分最高的前 1 名作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在推荐成交供应商时,如 2 个及以上供应商得分相 同时,应依次按照先商务标、再资信标、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3 项得分 都相同时,将由磋商小组全体评委记名投票,得票多的排在前面。 4.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合同授予 5.1 中标方式 磋商小组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通知后三日内与采购人进行对接,同时若为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厂家的授权。 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进行对接,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 资格,由其他供应商依次递补或重新招标。 5.2 成交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 5.3 签订合同 5.3.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予以赔 偿。根据排名由其他供应商依次递补。 5.3.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 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4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双 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有关事宜双方协 商办理。 28 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报价得分 (30 分) 内容 考评办法 报价 投标报价超项目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完工时间为准)每增加 1 个 业绩 商务部分 (10 分) 技术指标 (30 分) 独立承担的的同类项目业绩,加 2 分,满分 6 分。 备注:投标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投标单位须对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得 2 分(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 原件,否则不得分) 体系认证 生产企业及供应商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三项认证齐全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指标 供应商所投设备能够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的得 30 分。标记“△”的为重要条款,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3 分。其余每有一项不 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本项共 30 分。各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在磋商文件 《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未在《响应偏离表》中列明响 应及偏离情况,此项不得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 评委综合评议,对工程有深刻认识、表述完整、清晰、内容齐全,措施先进, 织总体设想、方案 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 2-3 分;工程整体基本认识,内容 针对性和施工段 能涵盖主要工程要求的得 1-2 分; 主要工程内容要求涵盖不全面,表述不 划分; 清晰得 0-1 分;有漏项的该项不得分。 评委综合评议,施工平面布置具备完整性、编制合理、论述可行、符合规范 施工现场平面布 要求的得 2-3 分;施工平面布置基本完整,布置上部分合理的,得 1-2 分;施 置和临时设施、临 工平面布置完整性不够,布置上还存在部分不合理项的,得 0-1 分;有漏 时道路布置; 项的该项不得分。 评委综合评议,施工进度计划完整清晰且有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的得 2-3 施工进度计划和 分;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完整清晰且有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的得 1-2 分;所报 各阶段进度的保 工期满足招标工期,但施工进度计划不能与计划工期相呼应的得 0-1 分; 证措施; 有漏项的该项不得分。 评委综合评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适用得当、采 各分部分项工程 用规范正确、有具体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且措施齐全、可行的得 2-3 分; 各 的施工方案和质 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基本适用、采用规范基本正确、 施工组织设 量保证措施; 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 1-2 分; 对工程施工方案存在适用范围不当,涵 盖不全的得 0-1 分;有漏项的该项不得分。 计(24 分) 评委综合评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内容详尽完整、方案明确 安全文明施工和 且可行的得 2-3 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内容基本完整、方案 环境保护措施; 基本可行的得 1-2 分;有涉及但内容空泛,未明确具体实施方案的得 0-1 分; 有漏项的该项不得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 评委综合评议,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明确、科学、合理得 2-3 分;岗位职责 人员岗位职责、分 及人员分工基本明确、基本科学、基本合理得 1-2 分;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 工; 不明确、不够科学合理性得 0-1 分;有漏项的该项不得分。 评委综合评议:各项内容详尽、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项目需要得 劳动力、机械设备 2-3 分;各项内容完整、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 1-2 分;各项内 和材料投入计划; 容较差得 0-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 评委综合评议:根据对关键技术、工艺有表述深入程度非常具体,详细完整 艺及工程实施的 得,对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方案非常完整、安全、经济、可行程度高得 2-3 重点、难点和解决 分;基本详细完整的 1-2 分;不具体不详细得 0-1 分;有漏项的该项不得分。 方案; 29 售后服务方 案(6 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维修网点本地化、耗材供应、响应时间,技术力量、培训方式及维修维 售后服务方案 护保养内容、成本、服务标准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阐述详细完善的得 4-6 分;售后服务方案阐述基本完整的得 2-4 分;售后服务方案阐述不完整、模 糊不明确的得 0-2 分;缺项不得分。 注: 1、以上评分内容涉及到的证件、合同等资料均以原件为准(或发证机关出具的 证明原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证书涉及到的日期均以发证日期为准;同 时投标文件中须放入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合同及证件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3、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合格投标人有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30 7.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磋商小组负责人: (签字) 年 31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32 月 日 第四部分 授予合同 一、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 商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成交金额的的清单报价明细;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 购文件、评标过程中澄清的实质性内容。 二、合同模板(后附) 33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设备类)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采 购 人: 枣庄学院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 年 34 月 日 采购人(全称): 枣庄学院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庄学院 项目 ( 枣 ) 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 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供货地点: 枣庄学院校内指定地点 。 3.供货内容和范围: 见附件:设备清单 。 二、供货期 年 月 日 。 三、质量标准 符合 /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元。 七、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 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 35 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 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 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 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 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 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枣庄学院 签订。 36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两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 生效: 1、乙方已向 提交成交服务费等费用。 2、本合同须经 审查合格。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 理机构一份。 采购人: (公章)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1 号 住所: 电 话:0632-3785739 电 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7 合同条款 1.采购与供应 1.1 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 1.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 1《计划采购 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 1.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 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 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 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 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 费税,除本合同第 1.6 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 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6 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 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 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 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 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 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 ISO9000 质 量体系标准。 2.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年。 2.5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 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 有必要,供应商在 3 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 38 承担。 2.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 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 长 6 个月。 2.7 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其他质量要求: 2.8.1本工程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现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和规范的 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8.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组织施工及质量保修,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8.3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国家颁布的材料质量标准。各 项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法定检验部门的检测报告。 2.8.4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进行生产管 理。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 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 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 承担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 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 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 确认。 4.2 质量验收: (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 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 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 39 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 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 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 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 负责处理。 4.3 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 5.1.2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5.1.3 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 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 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 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 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 施,费用自行承担。 6.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7.货款支付: 。 。 。 7.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 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 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 不构成违约。 40 7.3 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 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 7.4 其他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 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 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 8.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8.2 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 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 格不变。 9.双方责任 9.1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 ,联系电话: 。 供应商交货代表: ,联系电话: 。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 9.2 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 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 2 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 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 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 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 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 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 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 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 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 41 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 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 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 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 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 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 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 额。 9.9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 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 退货。 9.10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 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 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 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 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 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 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 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 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违约与赔偿 10.1 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 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 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 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 违约终止合同。 42 10.2 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 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 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 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 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 意降低设备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 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 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0.4 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28 日内答复,如果在 28 日内未 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 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 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 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 额(含增值税)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 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 影响达 3 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 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 43 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 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 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 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 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 60 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 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1.4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 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 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 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 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 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 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 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 或依法追索。 13.争议解决 13.1 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 2 程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 44 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4.2 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 要、往来信函、资料等。 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 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 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 。 14.4 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 效。 14.5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 第五部分 项目说明 一、工程概况及施工内容 1、项目名称: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枣庄学院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风管及管道安装 等。以及原中央空调设备拆除(拆除后由校方处理)。 4、招标内容:枣庄学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更换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有关说明如下: 1、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2、施工内容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做法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 资料。 3、投标人综合报价要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环境及条件。 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 二、其他要求 1、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确定。 2、质保期:2 年。 三、技术要求 (一)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技术要求 1 总则 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规格、参数需满足设计总冷量要求,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输入功率、毛重、外形尺寸、噪声 等数据参数。 2 产品 △ 2.1 机组采用 R410A 环保制冷剂。 2.2 采用涡旋式压缩机,单台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压缩机数量≤2 台,单压缩机单系统设计,具有后备运转功能。 2.3:水侧换热器型式:高效壳管式,具有换热性能好、耐压强度高、抗冻 性好、防腐蚀等优点。 2.4 空气侧换热器铜管采用内螺纹铜管,翅片采用亲水铝箔,采用换热效率 更高的四面换热器设计,360°回风。 46 △2.5 机组满足一级能效国家标准,(附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截图)。 2.6 机组散热器风扇采用大扭矩、低转速、高效风机电机,风扇风量达 25000m3/h 及以上。 2.7 型式: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具体型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清单,不得 低于设计总冷量。 2.8 除霜系统:模块组合后,须具有间隔除霜功能,且保证系统内运行除霜 模式的系统数不超过总台数的一半,机组具备精确的除霜控制,除霜模式轮流/ 同步可以手动选择。 △ 2.8 运行范围:机组正常运行环境温度需满足-10℃——45℃区间可正常制冷 制热。 (此数据参数须在厂家公开样本上可以查询,投标时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 章的样本扫描件) 2.9 出水温度: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2.10 噪声:供货前须出具噪声测试报告及噪声频谱数据,否则招标人有权 拒绝验收;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解除合同并更换中标人。 △2.11 机组水阻力≤50kPa,以节省水泵运行费用。 2.12 每台模块须配置水压差开关,保障机组在安全水流量下运行。 2.13 每台模块须配置安装于机组进口管道上的 Y 型过滤器。 2.14 模块组合时,任何一台从机需要维护或维修时不影响其他机组的正常 运行。 2.15 模块组合时,应具有分级启动功能,降低启动电流,减少对电网的冲 击。 2.16 模块组合时,可现场更改主/从机属性,以及时应对主机故障的发生。 2.17 机组可选出水温度控制,提升空调舒适性。 2.18 机组配置 ModBus 协议,可免费接入楼宇自控系统。 2.19 控制系统能记录每台压缩机的历史运行时间,优先启动运行时间最短 的压缩机,实现平均磨损,延长机组的整体寿命。 2.20 机组可通过线控器设定制冷/制热的进/出水温度,可设置定时开关机, 具有断电记忆功能、高低压保护、断水保护、防冻保护、电机过载、过热保护、 缺相和相序保护、故障报警及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47 (二)风机盘管技术要求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说明书说明风机盘管的生产,安装及调试所需的各项技术规 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输入功率、外形 尺寸、噪声等数据参数。 1.2.1 有关设备,无论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以 确保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损。 1.2.2 须按照设备表内所标注的制冷/供热量、送风量、余压、用电量、水 流量、水温升降量及容许的水压降等技术要求选取及提供合适的机种。除特殊说 明外,有关要求是按照风机盘管在中速运行时所能提供的参数而定。 1.2.3 风机盘管在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音必须不高于本标准要求。 1.2.4 盘管的工作和试验压力,须符合本技术要求有关章节中所规定的要求。 1.2.5 风机盘管接水盘均采用镀锌一次冲压成型。保证和风机盘管相接的金 属波纹管及阀门(两通阀)应安装在接水盘之内。 1.2.6 风机盘管需满足 GB/T 19232-2003 <风机盘管机组>中相关规定。 1.3 质量保证 1.3.1 有关设备的功能和噪音度须按照国际认可的机构/组织所制定的标准 进行测试和鉴定。 1.3.2 所采用的材料必须完全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防火要求。 1.3.3 每台风机盘管须附有原厂的标志牌,详细标明厂家名称、机种型号和 系列编号及设备参数。 1.4 提交资料(需在投标文件中附详细文字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1 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说明书、安装施工详图及制造厂商提供的所有技 术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 1)提交显示设备的尺寸、重量、安装固定细节等的平面、立面及剖面图, 供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的接线,流程图。(中标后提供) 2)提交由风机盘管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数据,包括显示有关风机盘管的总 耗电量、电动机功率、电气特性、操作重量、操作程序、安装和调试步骤等。(中 标后提供) 1.4.3 提供由原厂所编印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内容须详述有关操作和 48 维修的守则及由制造厂建议和要求的备品配件表(中标后提供)。 1.4.4 提交原厂提供的技术数据及测试报告,以显示有关机组在指定的工作 条件下的风机效率、噪音值、送风量、余压及制冷/供热量等资料。(中标后提 供) 2 产品 2.1 概述 2.1.1 须提供由原厂装配的风机盘管,包括风机、盘管、冷凝水盘、电动机 及配件等,装配在保温的金属外壳内。* 所有风机盘管不能含有任何石棉或石棉 产品。 2.1.2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的风机盘管均为暗装卧式形式。 2.1.3 每台风机盘管的风机须可提供≥30Pa 的机外余压。 2.1.4 风机盘管的电动机的供电电缆,包括机内及机外的电缆,必须采用金 属软导管保护。而风机盘管的电动机接线座必须采用金属接线箱密封。 2.1.5 除特别注明外,各类型的风机盘管在运行时,噪音值应满足国家规范 要求。 2.2 风机 2.2.1 所提供的电动机须适用于单相(220V/50Hz)的电力供应。 2.2.2 电动机须与风机联接及固定在风机盘管的机壳上。 2.2.3 风机须经静态及动态平衡测试,并有永久性润滑的轴承,及过热保护 装置。 2.2.4 电动机和风机底盘或转轴应采用柔性连接。电动机及风机底盘及其本 身壳体结构的连接也应采用柔性连接。主要部件应能方便检查和清洗。 2.2.5 风机轴承应适合长期运行,连续运行寿命≥10 万小时。 2.2.6 风机接线是用活插连接,可在回风箱拆卸。 2.3 盘管 2.3.1 盘管须采用无缝铜管,外配以铝制散热翅片组装在一镀锌钢板制成的 盘管框架内。翅片采用亲水铝翅片。 2.3.2 铝制散热翅片须以机械连接方法与盘管水管外壁相互连接。 2.3.3 盘管的总分水管应采用无缝铜管制造,除设有供/回水管接口外,仍 需配置排水及排气阀的装置。 49 2.4 冷凝水盘 2.4.1 在冷冻盘管的底部须提供一冷凝水接水盘以接收盘管在运行时所产生 的冷凝水。水盘承接范围须包括整个盘管及两侧的接驳管道及阀门。 2.4.2 冷凝水盘应采用镀锌钢板制成,并设置至少 7mm 的橡塑保温材料,防 止表面结露。 2.5 外壳 2.5.1 外壳应采用镀锌钢板,并预留送风及回风管法兰接口。 2.5.2 风机盘管的外壳表面须完好无损。 2.5.3 机壳内部须设保温材料以防止机壳表面结露,保温层面向气流的表面 须作特别处理以防止表面层因气流而剥落。 3 调试与试运行 3.1 风机盘管的调试与试运行与制冷、供热系统调试、试运行同步进行。 3.2 投标方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调试与试运行,风机盘管的运行/联合运行 需满足设计要求的室内温湿度,室内的噪音要求。 50 工程量清单 金额(元) 序 号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 量 1 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1.名称: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2.型号: 3.规格:制冷量:≥142KW 制热量:≥155KW 制冷功率:≤42kw 4.试压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及甲方要求 5.其他:含设备基础、支吊架、减震器、除锈 刷漆、检查接线及调试 台 8 2 风机盘管 1.名称:风机盘管 2.型号:FP-68WA 3.规格:制冷量:4KW 制热量:6.3KW 风量:680m3/h,220V-50Hz 功率:0.07kw 4.试压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及甲方要求 5.其他:含设备基础、支吊架、减震器、除锈 刷漆、检查接线及调试 台 10 3 风机盘管 1.名称:风机盘管 2.型号:FP-102WA 3.规格:制冷量:5.3KW 制热量:8.3KW 风量:1020m3/h,220V-50Hz 功率:0.105kw 4.试压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及甲方要求 5.其他:含设备基础、支吊架、减震器、除锈 刷漆、检查接线及调试 台 111 4 风机盘管 1.名称:风机盘管 2.型号:FP-136WA 3.规格:制冷量:7.7KW 制热量:12KW 风量:1360m3/h220V-50Hz 功率:0.151kw 4.试压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及甲方要求 5.其他:含设备基础、支吊架、减震器、除锈 刷漆、检查接线及调试 台 95 综 合 单 价 合 计 其 中: 暂 估 价 空调 注:如果涉及到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投标人所投报的设备只要性 能达到或超过或相当于都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5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函 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编号: ),并进 行报价 元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 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 情形之一,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53 6、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8、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日内有效。 9、若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期: 54 诚信承诺书 至 (招标人名称) :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作出郑 重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投标书中内容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 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交易中心交 易秩序,不围标、串标,不出借、转让资质,不恶意投诉,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 论,主动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调查; 三、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放弃磋 商保证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年 55 月 日 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投标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工期 质保期 对磋商文件的 认同程度 供应商: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2023 年 月 日 (盖章) (签字或盖章) 注:此表除放在报价文件中,还需一式 3 份单独密封递交以便于查阅; 报价明细 (格式自拟) 57 材料品牌一览表 (格式自拟) 58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采购文件条款 条款号 报价文件条款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注:如有偏离应注明其详细内容,如无偏离,则应注明“无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59 年 月 日 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1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60 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61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 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62 格式 3: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 品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厂家 牌 节能产品 1 2 3 … 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环保产品 1 2 3 … 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小微企业产品 1 2 3 …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监狱企业产品 1 2 3 … 63 % 单价 合价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1 2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 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4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65 格式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 号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 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 期 说明: 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确定。(本 表后须附证明资料)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6 正在实施项目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项目描述 67 合同价 其他说明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败诉的诉讼及仲裁应在此处说明相关情 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电子文件,如没有则须填写“无”,不 得空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年份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 68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本单位名义参加 职务,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签署该项目的有关文件和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粘贴或复印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 说明:1.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合同签订后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废止,要由法人单位全权负责,并将此 证明书作为合同附件提交对方。 69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 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 目名称)参加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此声明。 全权代表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职称: 身份证号: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粘贴或复印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70 月 日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已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 如违反此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 相 关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71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用 户 合 同 号 合 同 金 额(元) 合 计 招标项目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组织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用 户 盖 章 )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年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投 标人 盖章) 月 日 年 月 日 密封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密封信封正面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名 称: (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资料密封信封封口格式 ················于 2023 年 月 日 : 时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封口处) 报价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密封信封正面格式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人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密封信封封口格式 ················于 2023 年 月 日 : 时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封口处)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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