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四届科研标兵评审量化方案.pdf
附件 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四届科研标兵评审量化方案 各位申报人的科研业绩量化前须通过二级学院和科研处的核实,确定其科 研业绩的取得时间和级别。科研业绩时间范围是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第四届科研标兵评审量化以学校 2015 年颁布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分 配制度改革方案(修订) 》(﹝2015﹞3 号)文件附件 3《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 为基准确定各项科研业绩的量化分值。在计算量化分时,以第四届科研标兵申报 条件中所确定的业绩级别作为计分最低门槛。具体评审量化分值如下表所列: 一、 科研项目量化(只计主持立项 E 类以上项目量化分,只要在计算时 间范围内立项的项目,就计满分;无下拨经费的按 80%计分。) 科研项目级别 量化分(科研分)值 国家级 B 120 部级 C 80 D 30 E 20 省级 二、 学术论文量化(只计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发表在 B 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的学术论文量化分) 学术论文级别 量化分(科研分)值 SCI、SSCI 18 EI 期刊、A&HCI 12 特级 45 A级 18 B级 10 三、 学术著作量化(只计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出版的学术著作的量化分) 学术著作级别 量化分(科研分)值 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 20 非国家一级出版 15 1 四、成果奖励量化(只计省级以上社科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和技术发明奖) 级 别 国家级 省部级 量化分(科研分)值 一等奖 3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一等奖 70 二等奖 40 三等奖 20 四、 专利(只计发明专利量化分) 专利级别 量化分(科研分)值 发明专利 15 五、 文学、艺术作品(只计省级以上作品量化分) 作品级别 量化分(科研分)值 入选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等国家部委主办 的全国大展、文艺调演或获奖文学作品 10 入选中国作协、中国美协、中国音协等国家一 级学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大展或文艺调演 等的获奖作品(一、二、三等奖) 2 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