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5 09,2021.pdf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1-00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6,414.93 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1,090,242,6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红利 9,376.0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 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 判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0%,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此 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