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尘防办字〔2023〕4号关于印发龙南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龙尘防办字〔2023〕4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化工集中区 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7 部门印发的《国家职业病 防治规划(2021-2025 年)》和省卫健委等 17 部门印发的《江 西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及赣州市卫生健康委等 17 部 门印发的《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加强 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健 康龙南建设,经龙南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结 — 1 — 龙南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赣州市委市政 府及龙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 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21-2025 年)》《江西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 康江西 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江西行动实施方案(2019-2030 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结 合《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龙南建设的实施方案》《龙 南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和我市实 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职业健康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 稳定大局,是健康中国、健康江西、健康赣州、健康龙南建设 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自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实 施及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卫生健康部门以来,各乡镇、各有 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强化行政监管,防治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 强。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明显减少,初步形成政府依法监管、 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 — 3 — 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良好局面。 我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已全面完成,并取得 了长足发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为做好“十四 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我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协调 机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业健康属地监管责任逐 步强化和落实,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不断理顺,辖区内用人 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职业病防治知识普及性 日益增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日臻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水 平不断提高,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多发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二)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我市现有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 1 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 家。切实加强对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的监管,定期公示和清理已 在我市备案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常态化的职业 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质量控制考核,有 效规范了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实现了在我市行政区 域内能体检,职业卫生检测全覆盖目标。 (三)重点行业职业病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规划目标 9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申报系统初次申报通过用人单 位数 100 家,全市原安监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企业数据有 — 4 — 78 家,同比增加 28.2%,各项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全面完成。 (四)职业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9 年-2020 年,在全市开展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 强部门合作,对不同情况的尘肺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提 升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能力,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 庭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救助,做到应 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庭遇到临时生活困难 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完成 33 例尘肺病随访与 回顾性调查工作。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健康江西行动、健康赣州行动的全面 实施和健康龙南行动不断深入,全市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工作 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尘肺病等传统职业病防控 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 病防控难度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凸显,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 三是职业病防治支撑服务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职业健康 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职业健康监管 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四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 在。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一些用人单位工作 — 5 — 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因素超标严重,劳动者职业 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五是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众多危害企业、繁重防治任 务不相匹配。管理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力度有待进 一步加大,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 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龙南”建设目标任务, 坚持以劳动者健康和安全为中心,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 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 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 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江西、健康赣州和健康龙南 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 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 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有效落 — 6 — 实职业病诊疗康复和救助保障政策措施,提升工程防护、监测 评估。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职业病治疗 为中心转变为以促进劳动者健康为中心,强化职业病防治关口 前移,构筑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2.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分级分类 监管模式,实行差异化监管。聚焦冶金、建材、化工、矿山、 木质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尘肺 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高危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 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实现精准防控。 3.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 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鼓励用人单位创 建健康企业、争做健康达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 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落实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 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坚持联防联 控,群防群治,推动压实职业病防治“四方责任”,即政府属 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体防护 责任,强化监管部门与技术支撑部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合 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 状况明显好转,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健康企 — 7 — 业建设提质扩面,工作场所劳动卫生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 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职业病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 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 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 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指标名称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目标值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4)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5)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县级至少确定 1 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 100% (6) 检查项目不少于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和接触物理因素类)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 健康中国、健康江西、健康赣州和健康龙南建设要求,扎实推 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不断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落 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不 断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根据健康城市和健康细胞建设总体 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充分发挥职业健康检查机 — 8 — 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和优势,在试点健康企业中 建立职业病防治巡诊制度,指导健康企业试点工间操制度。鼓 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 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 人”评定活动,进行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 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二)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落实新发 展理念,优化规划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 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在行业规划、 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 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以 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 域为重点,不断深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健 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 测和风险管控能力,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县域全覆盖、医用辐 射防护监测县域全覆盖。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 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切实改善劳 动条件,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尽可能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 康的影响。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 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 识评估和防控,开展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 — 9 — 专栏 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 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 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 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 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 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 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 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三)严格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 建立健全龙南市、乡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职业 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队伍建设,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标准配足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不 断提升卫生执法能力。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 手段的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 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10 — 的监管模式。对建设单位定期执法检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 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加强医 疗机构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及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强化医疗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的日常监督,将放射防护管理与医疗质控的考核 挂钩,着重对放射诊疗过程中对受检者(患者)放射防护措施 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严肃查处其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 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 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 实健康龙南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指导中央 和省、市、县属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托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 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 效能。 (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打造职业健康骨干人才队伍,建立健 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推进职业病防治机构人才梯队建设。 结合龙南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年,加强职业健康场所设备建设 和人才培养,尽快提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检测能力, 逐步实现以自身能力承接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 11 — 害因素监测、放射卫生监测等工作任务,充分提升龙南市疾控 中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实现职业病防治服 务网络的末端延伸,将重点职业病监测、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 报告、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职 责。充分发挥疾控中心和第一人民医院职业卫生质控作用,加 强对我市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 专栏 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乡二级的职业病 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强化职业病防治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2.依托医疗资源,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3.加大对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职业病救治任务的支持力度。 4.实现职业病防治机构全覆盖,持续提升防治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 提升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检查治疗、康复能力、职业健康检查能力。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检查救治三大技术 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 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 号)要求。 (五)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 — 12 — 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按照“县级救 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 业病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基础数据库,建立 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持续实施尘肺 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 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建立工作 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 范畴,做好各相关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规定做好相应保障 工作。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 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 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 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 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六)加强职业病防治科研攻关能力。 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龙南市科技计划。 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 害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 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围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治理,开展尘 毒危害和生产性噪声监测与防护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职业中 毒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救治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辐射危害 监测、防控技术与装备研究,大型核与辐射事故早期精准识别 — 13 — 与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并推进示 范应用及推广。针对新化学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展职业健康 风险评估,制定系列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地方标准,完善并 提升为国家、国际标准。加强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提 升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专栏 3 职业健康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目标:积极参与在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理论研究、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与装 备研发、职业病治疗康复等方面研究工作,提升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水平。 内容: 1.以严重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肿瘤、放射性疾病及职业性肌肉骨骼疾 患和工作压力等为重点,参与开展职业健康损害发生机制研究。 2.以尘毒危害和放射性危害为重点,参与研发职业病危害快速检测、在线监测 等技术;参与开展重大职业病风险综合评估、预测预警和控制技术与装备研究。 3.参与开展重点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研究,参与研发职业病诊疗救治的新技 术、新装备;参与研发现代信息化智能化诊疗技术装备,整合现有资源,形成集远 程医疗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诊疗救治 平台;参与开展职业病患者疾病评估、分级诊治、康复评估等标准化研究。 4.参与开展职业病危害损失的经济学评价研究,参与开展工作相关疾病的疾病 负担评估研究。 5.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参与研发防 降尘、噪声控制、防毒和毒物净化、辐射防护等技术装备。 预期产出:参与制定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技术指南,以及重点行业职业健康保护 技术指南;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 备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 — 14 — (七)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推进我市“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 的国家、省、市平台,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与职业病 危害监测与预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管理、职业卫生 监督执法、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的全面覆盖。支持 上级建立卫生健康信息系统。依托建立的卫生健康信息系统, 整合我市现有的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快与上级相关业务系统及 省市相关职能部门系统间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如人社、民 政、市场监管、医保、发改、税务、工信等)。鼓励用人单位 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自身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建设 职业病危害因素数据库与综合查询系统,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 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 专栏 4 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县、乡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 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 策的支持能力。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 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我市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用 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和预警与决策支持软硬件 建设,建成职业健康预警与决策支持中心。 — 15 — 2.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 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监督执 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3.积极参与建设职业健康信息平台总体框架标准、职业健康信息分类与编码规 范、职业健康系统数据库设计规范等指导全国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的系列标准规范 工作。 预期产出:建成全市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中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职 业健康决策支持等关键业务系统;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形成职业健 康信息化建设系列标准规范。 (八)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素养促进。 大力开展健康龙南行动之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持续开展《职 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创新职业健康宣传模式,组织制 作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视频、公益宣传短片和知识普及手册, 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各种宣 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公益宣传活动及“职业病防 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 化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 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 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 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 将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纳入到公民健康素养监测或重点职业病监 测范畴,巩固职业健康素养促进成果,更新健康促进手段,及 — 16 — 时应对产业转型、技术进步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新问题,推动 有条件的乡镇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检场馆,充分利用工 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经费用于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和支持 健康企业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五、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 作,加强源头治理,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对职业病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 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 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突发职 业病事件应急医学救援等专项调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 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二)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 宣传、舆论引导。 (三)市发改委。积极协调争取中央预算内有关职业健康 投资资金项目支持;做好职业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工 作,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并定期 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审批等情况,抄告卫生健康部门。 — 17 — (四)市教科体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五)市科技创新中心。负责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 项目等研究纳入市科技计划,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先进技术研 究和成果应用推广;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指导市内相关科研单位 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六)市工信局。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 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过剩产能退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 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情况及时抄告卫生健康、应 急管理部门。 (七)市民政局。负责将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 关系,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范围,全面落实生活帮 扶措施。 (八)市财政局。支持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援助的制度;按规定 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 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职业学校、职 业培训机构的职业健康工作,指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 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参加工 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 计划及督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组织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监督 — 18 — 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 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 防治工作;对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 材加工等用人单位,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对整治无望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十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能负责全市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十二)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矿山、水泥、冶金、陶 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处理。 (十三)市国资服务中心。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检 查督促出资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政策及有 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督促出资监管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 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出资监管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检查、督 查;督促出资监管企业制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职业 病防治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十五)赣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负责指导各地按照政策对 有关部门确认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十六)市总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监督、健康宣传,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 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19 — (十七)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新建、扩 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工作,并定期将具有职业 病危害因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名称、 法人、联系电话等情况,抄告卫生健康部门;同时配合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源头治理工作”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病 防治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 生工程,紧紧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制定年度工 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 度,推动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 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卫生健康、 发展改革、教科体、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国资服务中 心、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行政审批等部门和单位责 任,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合力。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 劳动者三方代表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部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形势,加 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 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要加强中央和省级资金使用 情况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 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 — 20 — (三)健全规章制度。健全高危粉尘、高毒和医用辐射防 护等特殊作业管理及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等制度。 制定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规范。配合国家完善重点 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案。 (四)强化队伍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设立或指定职业卫生 内设机构,配备并培养专职职业健康技术人员,购置用于职业 健康监测的硬件设施,确保本地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满 足国家需要。 (五)严格督导评估。各部门要结合本规划,研究制定本 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 保障措施。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 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2023 年和 2025 年分别开展 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评估结果报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 际,明确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大督 导检查力度,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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