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 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內艺研工发〔2023〕3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 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 扎实做好2023年上半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籍研究生毕业与学 位授予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落实导师责任制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 责,导师应积极指导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认真审查,严防 学位论文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 严把质量要求 在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资格审核、论文盲审、答辩等环 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加强学位论文 的学术规范和质量水平把关。 (三) 加强管理和服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 下,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培养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二、毕业创作、展演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创作、展演等工作应在2023年5月20日前完 成,且不得晚于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在不影响后续毕业进程的情况 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各专业特色灵活调整实践环节考核 的时间和形式,但是对完成质量要严格做好把关工作。 三、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 (一)提交论文初稿 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 论文格式要求》 (内艺研工发[2022]11号)撰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6日前收齐论文初稿。 (二)组织预答辩 3月27日—4月6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组织研究生进行预答 辩,学生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 (三)提交论文定稿 4月7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提交毕业论文定稿,论文要求提供 PDF格式和WORD格式两种版本。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学院全称_学号 _姓名,论文须隐去导师和作者本人的信息。 (四)学术不端检测 4月8日—4月13日,由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公室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论文检测结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20%为合格。 (五)组织区外“双盲”评审 4月14日—5月15日,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毕业生论文,参加学校 组织的区外“双盲”评审。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照《内蒙古艺术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办法》 (内艺研究生[2021]12号)执 行。 硕士学位论文的2份评阅意见中有1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 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者在收到评阅意见5个工作日内 可提出复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认定评阅专家意见确属于学术 争议的,可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办法》 向研究生处提交复审申请。研究生处按照原送审渠道将论文提交2位 同行专家评阅,2份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辦”的,视为盲审通过, 否则为不通过。 (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5月16日-5月23日,待盲审意见返回后,学生按导师及评审专家要 求修改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通过盲审的学生进行学位论文答 辩。答辩秘书须由本单位相关专业教师担任。 (七)提交毕业材料 5月24日—5月31日,修改学位论文并提交全部毕业材料。毕业生及 申请学位者的相关材料 (含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由学位点分 别按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分类,论文要求提交PDF格式,论文 “原创性说明”处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的签名,论 文命 名 方式 为:学 术 型 硕 士 : S_14531_学号_姓名。专业学位硕士:ZS_14531_学号_姓 名)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 1 3月26日 提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论文初稿。 2 3月27日—4月6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预答辩。 3 4月7日 提交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论文电子版定稿。 4 4月8日—4月13日 培养与学位办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5 4月14日-5月15日 培养与学位办为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毕业生论 文,组织双盲评审。 6 5月16日—5月23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7 5月24日—5月31日 报送学位论文和全部毕业材料至培养与学位办。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时间要求,安排好毕业研究生的学位 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审核后材料的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13日 内蒙古艺术学院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