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国务学院2016年招收公开招考硕士生复试办法.pdf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16 年招收公开招考硕士生复试办法 为做好我院 2016 年度招收公开招考硕士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 发的《复旦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 况,拟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扶松茂老师担任。 二、复试规则 1、公开招考剩余名额 根据《2016 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指南》的招生计划和《复旦大学 2016 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扣除推免生实 际报考人数,政治学理论专业剩余招考名额 4 名,国际政治系(含国际政 治、国际关系和外交学 3 个专业,招考剩余名额在国政系内各专业统筹使 用,根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剩余招考名额 8 名,公共行政系(含行政 管理、公共政策)剩余招考名额 2 名。 招考剩余名额不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经复试考核,若某一专业拟录取名额小于招考名额,该专业招考 名额可调剂给院内其他专业。 2、复试名单确定 进入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外交学专业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均 需达到复旦大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 370 分,复试录取比控制在 1.5:1 之内;进入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专业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均需达到复旦大 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均需达到复旦大学复 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3、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考生资格审查,均需提供以下证件: 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 告) ,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 “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提供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指定认证代理机构名单公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 证”栏目)。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 考试成绩单原件。 对于在读研究生,需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考生还需 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查验是否具有《报考 2016 年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复试小组 按系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院相应系所包含专业的 5 名及以上教师组 成,具有高级职称者占多数,复试过程由纪检委员进行监督。 5、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和外语口语两部分,其中专业基础占 70%,外语口试 占 30%;形式均为面试。 6、复试程序 考生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先进行专业基础口试,时间为 15 分钟;后进行外语口试,时间为 5 分钟; 面试时间要求: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 20 分钟左右; 复试小组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单独评分,考生最终复试成绩按平均分计; 三、拟录取 1、公开招考硕士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5:5 折算加总,复试未通过者(指复试成绩 小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被拟录取的同学才有资格进入后续的思想政 治状况审查等其他招生程序。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