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已废止)微政办字〔 2018 〕58号 关于印发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微政办字〔2018〕58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 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业: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 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 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京津冀“2+26 ” 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 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微山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 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 ( AQI )技术规定(试行)》( HJ633 — 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 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 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差别管理,动态管控;以人为本,强 化减排;加强预警,及时响应;区域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 动,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三、组织体系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 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 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 -2- 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 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 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 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 应急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各项具体工作措施; 组织辖区内涉气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一厂一策”要求编制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并进行审核。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 )日均值为指 标,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 AQI > 200 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 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将重 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 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 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2 天(48 小时)及 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3 天(72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4 天(96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2 天(48 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3- 备注: AQI 日均值是指以 24 小时滑动平均值计算的 AQI , 持续天数是指持续 24 小时数。 (二)监测预报 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建立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县气象台组成的微山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负责环境空气 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并 及时报送预报、会商、预警等有关信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 象条件变化特征,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未来3 天环境空 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 7 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当预警预报平台预测到未来1 —3 天可能会出现不利气象条 件和 AQI 达到中、重度污染程度时,均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预报会商。对预测可能出现2 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要按空气质 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经会商,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必 要条件时,预警预报平台立即将会商结果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提高监测预警准 确度。 (三)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 提前 24 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 污染,且预测未来48 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 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若未能提前预测发布预警信息,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紧急发 布预警信息。 -4- 发布黄色、橙色预警由县领导小组批准,县领导小组常务副 组长签发或委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发布红色预警由县 领导小组批准,县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预警的发布由县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实施,通过媒体公布,并通知各乡镇(街道)、开发 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预警信息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 续36 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 信息。预警的解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通过媒体公 布,并通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一 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时, 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 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 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 施。预警等级的调整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五)预警区域联动 当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内或省内多个城市同时发生重污染天气 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或市环保局基于区域会商结果, 通报预警信息。接到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 区域性预警或全省、全市预警时,我县应根据预警信息要求及时 启动预警响应级别,统一采取相应响应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 -5- 动。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 发布的本辖区内空气质量情况,按照本辖区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 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将预警启动情况及时报送县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 3 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当预测AQI 日均值>200 持续1 天( 24 小时)时,随空气 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响应目标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SO2、氮氧化物(NOx)、 颗 粒 物(PM)的强制性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 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 10% 、 20% 和 30% 以上,挥发性有机物 (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 和20% 以上。可根据本地 污染排放构成调整SO2和 NOx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 于上述总体要求。 (三)响应要求 1.减排核算。减排基数为上年年排放基数,主要包括基础 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年排放基数和各级别减排比例数据,由 -6- 清华大学专家团队根据源清单进行核算。基础排放量是对全社会 的排放量进行核算;应急减排基数是基础排放量扣除当年常规治 理措施减排量,并叠加当年新增产能导致的污染新增量后折算到 每日的排放量。其中,工业源原则上按照全年排放量除以330 天 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当地实际供暖天数折算;移动源 和扬尘源按照365 天折算。扬尘排放量作为PM 排放量的一部分 单独计算,其减排比例上限应按照分季节的PM2.5源 解 析 结 果 确 定。应急减排比例是指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日减排量与应急减 排基数的比值。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继续增加应急 管控措施,直至达到要求。 2.减排清单。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做到涉气污染源全覆盖, “散乱污”企业不得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长期停产企业应在清单 中明确。当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满足应急减排比例总体要求时,可 不对其他涉气污染源采取管控措施,但应在清单中明确。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开展清单修订工作。工业源项目清单 应包括企业具体工艺环节、污染物排放量以及不同级别预警采取 的应急措施和相应减排量。移动源项目清单应包括不同车辆类 型、不同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保有量信息和应急减排措施并估算减 排量。扬尘源项目清单应包括当年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堆场扬 尘、减排量等信息。 3.一企一策。工业源项目清单所涉及的企业要制定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留存备案,操作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 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7- 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 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 电量等)。对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 环节,应载明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不同级别预警的排放限 值。应制定企业操作方案“一厂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 等显要位置。 4.差别化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分门别类提出切 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应急减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的应急 减排方式,确保措施能落地、可操作。制定重污染应急绿色标杆 企业动态管控方案,在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满足国家应急减排比例 总体要求前提下,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 企业的重污染应急绿色标杆企业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予以少停 限产或不予停限产,在清单中进行明确,并实施动态管控。秋冬 季期间免于错峰的错峰生产绿色标杆企业应急措施参照非错峰生 产期措施执行。 (四)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 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 分工落实本职工作,并于每日11 时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进展情况。 (五)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 -8- 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由媒体发布;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规定执行,动态跟进及时更 新。为达到减排比例,需采取如下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 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 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 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②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 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 部门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 方式实现减排,保证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 30% 以上。凡出现超 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 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 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 -9- 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 石方作业环节。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县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 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柴油车,禁止使 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 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 抢险的车辆除外。 ④其他减排措施: 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 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 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 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 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 11 -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 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 部门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 方式实现减排,保证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 40% 以上。凡出现超 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 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 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煤场作业、 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 石方作业环节。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县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 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柴油车,禁止使 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 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 - 11 - 抢险的车辆除外。 钢铁、建材、电力、煤矿、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 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 柴油货车进出厂区(新能源汽车以及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 车辆除外)。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 品,确需在应急期间内启动运输的,由企业向县政府提出申请, 由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 ④其他减排措施: 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 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 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 停课。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 位按要求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 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 12 - 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 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 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 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 部门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 方式实现减排,保证主要污染物总体减排 50% 以上。凡出现超 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 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 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煤矿 煤场作业、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等。 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县范围内禁 行中型和重型货车等柴油车,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 拉机等柴油车驶入县城区。全县范围内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 - 13 - 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 钢铁、建材、电力、煤矿、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 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 柴油货车进出厂区(新能源汽车以及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 车辆除外)。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 品,确需在应急期间内启动运输的,由企业向县政府提出申请, 由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 ④其他减排措施: 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 环节。 (5)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六)响应终止 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 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评估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 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3 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 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 - 14 - 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 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 位。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 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评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 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要成立独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 响应等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 门、单位要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的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保障空气质量预报、预 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及应急技术 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资金需要。 (三)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应急期间 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 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配备 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 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控预警能力保障。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 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 硬件配备,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空气质 - 15 - 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 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 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 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 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六)医疗卫生保障。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 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 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 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 宣教。 (七)制度保障。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县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要依据本预案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 方案,重点建立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 动机械、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 八、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 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 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 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 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 - 16 - 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急指挥机 构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 和舆情引导处置。 九、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 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 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 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 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 门、单位要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 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 序取得实效。 (三)预案演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 门、单位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 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 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 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可结合每年 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 十、监督管理 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督导督查组,对各乡 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领 - 17 - 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各项措 施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督导组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各项措施 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 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 年11 月8 日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 印发微山县 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的 通知》(微政办 字 〔2017〕73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2.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示意图 3.微山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格式 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6.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7.健康防护措施媒体信息发布格式 8.空气质量指数分级 9.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 - 18 - 附件 1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1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 职 责 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新闻媒体应急工作,协调网 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预防 宣传、预警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工 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督促落实有关领 导批示、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预警信息发布 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 项。 负责对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 况进行督查。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县政府应急办 3 县委督查室 县政府督查室 4 县发改局 做好职责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 其他事项。 县经信局 负责牵头制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方案,并 负责组织督导落实。督促和落实应急响应情况下分管 行业的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负责落实应急响 应情况下的能源和电力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负责 应急响应期间煤矿及周边煤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制 定运煤车辆错峰运输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完成县领 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环保局 负责环境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向领 导小组汇报空气质量信息;对错峰生产工业企业环保 达标情况进行核实;会同相关部门监督重点大气污染 物排放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 行为依法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执法 抽检,依据职责对超标排放机动车依法处罚;负责向 市环保局报告预警、应急响应情况。完成县领导小组 交办的其他事项。 5 6 - 19 - 序号 成员单位 7 县住建局 8 县城管执法局 职 责 负责监督应急响应期间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 化、拆迁施工工地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责令施工工地 停工,责令建筑喷涂粉刷等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停 止作业。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加 强城区主要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负责查处应急响应 期间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 行为和私拉乱倒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的行为。完成领导 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查处应急响应期间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 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行为和私拉乱倒建筑渣土的行为,禁 止露天烧烤行为;负责制定县城建成区重点物料堆场错 峰运输方案并组织落实。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 项。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查处车辆超载行 为,配合县交警大队制定营运车辆错峰运输方案并落实 好相关工作。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 负责制定柴油车辆、施工机械管控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 责组织落实,制定应急响应期间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 行方案,开展车辆管控执法检查;负责查禁燃放烟花爆 竹。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1 县气象局 负责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 并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会同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实施 空气污染预测分析。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县教体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县卫生计生局 负责相关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防控空气污染对人体 健康影响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 他事项。 14 县文广新局 微山广播电视台 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9 10 - 21 - 序号 成员单位 15 县财政局 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完 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6 县农业局 负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完 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7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露天非煤矿山开采、未开发土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行业错峰运输方案并负责组织落 实。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8 县工商局 负责流通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完成县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事项。 19 县质监局 负责生产领域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完成县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事项。 县港航局 负责督导应急响应期间港口、码头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 施,制定港口集疏运输车辆错峰运输方案并组织落实。 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 县公路局 负责加大普通国省干线施工扬尘、清扫保洁和运输物料 抛洒等应急措施的落实。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 项。 22 县林业局 负责强化林地枯枝落叶禁烧巡查。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 的其他事项。 23 县供电公司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对停限产企业采取限电措 施。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 24 25 职 责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 负责保障通信畅通,及时向公众发布手机预警提示信 公司、县电信公司 息。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 、 开发区 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编制 “一企一策”的减排操作方案,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重污 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完成县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21 - - 22 - 附件 3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级别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急发布 (解除)依据 应急发布信息 主要内容 县重污染天气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县重污染天气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备 注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红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橙色、 黄色预警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签发或 委托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 - 23 - 附件 4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格式(一)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环境监测站与县气象台预报会商,由于大气层较稳定,预 计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 我县 会出 现 一个重污染过程,未来××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将高于××。全县自 20××年××月××日××时××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并 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 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 ; 2. ; ……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 11:00 前将应急响应情况 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wsxhbjwkk@163.com,直至预警解除,报告模板如下。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 24 - 月 日 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格式(二)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 染天气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预计20××年××月××日 至 20 ××年××月××日,我市将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经研究,决 定 自 20××年××月××日××时××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 警,并立即启动《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级响应。请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 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 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 ; 2. ; ……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 11:00 前将应急响应情况 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wsxhbjwkk@163.com,直至预警解除,报告模板如下。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 25 -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模板)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或××单位于 ××月××日××时××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级应急响 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派出××个检查 组对企事业单位落实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月××日,共停产企业××家,限产企业××家,停工 工地××个;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巡 查工地××个次。其中,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家次,对××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住建部门加大 建筑工地巡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巡查施工工地 ××个次,下达停工通知××份,采取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上路 等措施;环卫机构及时清除道路渣土、积尘,共出动机扫车×× 车次,洒水车××车次,清扫路面××公里;公安机关会同环保 等部门,检查落实车辆限行措施,共检查机动车××辆,处理处 罚××辆;教育部门下发通知要求××。……。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请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其中黄色预警内容可适当简化;橙色 及以上预警相关数据请认真调度,并可相应增加其他相关内容) - 26 - 附件 5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 据微山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报告,我县区域环境空气 ,预计 质量指数(AQI)超过 势。经研究决定,自 调整为 月 色预警,实施 日 天内有加重/(减缓)的 趋 时起将预警等级由 色预警 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开 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应急 措施。 在现有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调整为以下措施: 1. ; 2. ; ……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时 - 27 - 附件 6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 直有关部门、单位: 据微山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报告,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AQI)降至 以下,经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请 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 28 - 月 日 时 附件 7 健康防护措施媒体信息发布格式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时开始,在 区域内 Ⅲ级 启动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建 (黄色预警) 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 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时开始,在 区域内 Ⅱ级 启动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建 (橙色预警) 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 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县政府决定自 时开始,在 区域内 Ⅰ级 启动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 (红色预警) 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 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 - 29 - 附件 8 空气质量指数分级 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 0~50 一级 优 51~100 二级 良 101~150 三级 轻度污染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 31 - 附件 9 微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通讯录 序号 1 单位 县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 8221553 2 县委督查室 8221839 3 县政府应急办 8221629 4 县政府督查室 8239333 5 县发改局 8221229 6 县经信局 8265069 7 县环保局 8222210 8 县住建局 8221723 9 县城管执法局 8222817 10 县交通运输局 8221569 11 县公安局 8620000 12 县气象局 8221279 13 县教体局 8221431 14 县卫生计生局 8221573 15 县文广新局 8221381 16 微山广播电视台 8224891 17 县财政局 8222810 18 县农业局 8233678 19 县国土资源局 8222752 20 县工商局 6526198 - 31 - 序号 21 县质监局 联系方式 6583322 22 县港航局 8222263 23 县公路局 6583760 24 县林业局 6553966 25 县供电公司 8293008 26 县移动公司 13705370409 27 县联通公司 8221513 28 县电信公司 3184414 29 韩庄镇人民政府 8511057 30 微山岛镇人民政府 8551002 31 昭阳街道办事处 18854798098 32 夏镇街道办事处 8224251 33 傅村街道办事处 8581002 34 欢城镇人民政府 8611001 35 留庄镇人民政府 8631846 36 两城镇人民政府 8451001 37 鲁桥镇人民政府 8681111 38 马坡镇人民政府 8661038 39 南阳镇人民政府 8121001 40 张楼镇人民政府 8361002 41 西平镇人民政府 8341001 42 赵庙镇人民政府 8411001 43 高楼乡人民政府 8381002 44 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566199 - 32 - 单位 - 33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34 - 2018 年11 月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