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pdf
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 自 2014 年 6 月 18 日开始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经费试行下拨到各学院(系),由 各学院(系)自行审核并实施资助,即日起研究生可在自己学院(系)研究生科办理相关业 务。以下学院、系(经济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传媒学院、物理系、心理系、地科学院、 航空航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次经费未下拨,会议资助申请仍在研究生院受理。流程 如下: 一、请查阅《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条例》,若符合条件,请登 陆浙江大学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国际会议资助”申请(网上填写后导出,请务必填写好所有 申请材料的总页数),由申请人自行联系两位本学科推荐专家,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并签署 意见盖章。 二、申请人请于会议前两个月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论文录用通知、论文录用类别(ORAL 或 POSTER)证明(邮件没有效力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请附正式证明函件有官方签名或大会正式 program)、被录用论文首页(按国内外正式期刊 投稿格式)、外语水平证明等。邀请函若使用英文之外语种书写,需提供导师签名的中文或 英文翻译件。若论文录用类别仅表述为 PRESENTATION,则需同时提交 PROGRAM(宣读论文时间 安排表)才能视同为 ORAL。报送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 11-212 室)。申请材料留存培养 处。如有顺访任务,请于会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顺访时间需在会议时间之后, 且不能超过会议时间)。 三、经审核同意资助后(审核结果请在 5 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查询),请登 陆系统填写“因公出国申请”(网上填写后导出),详细流程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 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由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学院(系)党政签署意见,学 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原件交外事处,复印件自己留存。 四、若需办理护照,请持复印件一份到保卫处审核,办理户籍处理手续(详见保卫处《各 类户籍证明及身份证补办手续流程》)并到公安局办理因私护照。 五、持“护照、邀请信原件、派遣证明”自行到大使馆签证。如有需要,到浙大接待中 心票务(联系人:马建平;电话:88981567;地址:紫金港校区大食堂 3 楼 341。)打印机 票的行程单以备签证使用(特别说明:为了加强管理,机票统一在浙大接待中心票务预定, 申请人需自行联系,由浙大接待中心票务按会议时间制定行程,掌握好在会议开始前日到达, 会议结束次日返回。申请人请勿擅自更改往返地点和出行时间。签证预约时间确定后即与航 空公司联系。自行订票将不予报销。) 六、签证通过后,持签证到外事处领取出国任务批件。(若签证未通过,务请及时告知 浙大接待中心票务,以便及时调整订票计划,也请同时通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 七、向浙大接待中心票务咨询机票价格,并明确具体出行时间。(签证通过后请马上与 浙大接待中心票务联系,办理机票事宜,如因拖延订票时间产生的额外的机票费用由学生本 人承担)。 八、办理出票手续:确定机票价格和行程后,请到研究生培养处(经费下拨学院请自行 到本学院办理)开具借款单(带上批件和院系盖章之后的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的复印件; 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周五因计财处业务安排停办);到计财处办理汇款(需要出 示“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外事处开具的出国任务批件);将借款单、 护照照片页、签证页照片发给浙大接待中心票务马建平(邮箱:420201087@qq.com)后电话 联系马老师(电话:88981567)取票。 九、若需换取外汇,可持身份证原件去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数额较大时需提前两天预约)。 十、返校后,请登陆系统在“回国资料上传”栏中填写“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申请回国”,并上传总结、报告、几张以国际学术会议场景为背景的本人照(制作为一个 pdf), 总结一览表打印,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留存纸质材料,研究生院网上 审核通过。 十一、上传回国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才可办理机票等报销手续:请在发票背面签名,到 研究生培养处签字盖章;计财处报销(借款单、批件、出国出境申请表复印件、签字盖章后 的发票和机票行程单、登机牌)-(此环节请在回国后两周内完成,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一 至周四)。 研究生培养处 201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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