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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科技奖励提名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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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 提名工作手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 年 4 月 编 制 说 明 为帮助各提名单位(专家)及广大科技人员学习了解我省科学技 术奖励有关政策规定,做好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工作, 省科技厅根据《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冀政办字〔2018〕25 号)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 施细则》有关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 手册》。主要内容包括:奖励项目提名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自然科学奖 学科评审范围,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范围;自然科 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及 填写要求等。提名书格式以河北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发布的 版本为准。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本手册的内容存在问题或有建议,请及时与 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联系。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 年 4 月 目 录 奖励提名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 1 自然科学奖学科评审范围 ..................................... 4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范围 ..................... 7 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 11 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 32 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 61 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说明、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 91 公示内容 ................................................ 104 形式审查内容............................................. 105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110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 116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 ........................... 130 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 134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平台 使用说明 用户类型: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登录网址:http://cg.hebstd.gov.cn(河北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点击业务大厅的“奖励提 名”)进入。 单位(专家)编号和单位(专家)口令:由河北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发放 操作步骤: 登录“奖励提名”后,可进行下列功能操作: 1.修改完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信息:在年度科技奖励项目评审过程中,省科技厅通 过短信平台推送相关通知,请核对并完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联系方式等信息。 2.生成提名指标:各奖种提名指标已由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预设在系统内。提名单位(提 名专家)登录提名平台后,在生成指标页面下,选择奖种,点击生成指标按钮,为提名项目 逐一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每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 ,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发放至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 3.填写、上传提名意见:项目材料提交后,填写提名意见。在填写提名意见页面,点击 项目名称审查项目信息后,点击所对应项目的填写提名意见按钮,在新窗口中填写提名意见, 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提名意见填写操作。向省科技厅进行项目提名后,就不能再修改提名意见, 只有取消提名后才能修改提名意见。 4.项目提名:在填写意见页面下,对已提交并填写完提名意见的项目,点击提名按钮完 成提名。在省科技厅未受理之前,可以点击取消提名按钮取消提名。 5.打印提名项目汇总表:在填写意见页面下,显示被提名的项目。可以直接打印或导出 到 excel 文件后再设置格式进行打印。点击打印按钮后会打开“汇总表”页,首先,请在浏 览器功能中的文件—打印—页面设置中删除页眉页脚并设置方向为横向,然后在文件—打印 中选择适合的打印机打印。 6.历史论文、知识产权查询:在历史论文、知识产权查重页面上,可根据论文名称或知 识产权名称等关键字进行查询,查看论文或知识产权是否已经在历史项目申报中使用过。 7.通知公告:点击在线办公, “我的通知”栏目可查看年度奖励工作相关信息, “政策法 1 规”可查看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相关文件。 8.操作日志:点击操作日志可查看本单位在网站上进行各项操作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9.注销及其他:点击右上角退出可退出系统。 用户类型:完成人/完成单位 登录网址:http://cg.hebstd.gov.cn(河北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点击业务大厅的“奖励提 名”)进入。 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提名单位(专家)发放 操作步骤: 登录奖励提名后,请先认真阅读相关填写说明。 1.注册基本信息: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保存。 2.填写提名书:按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填写。 3.上传证明材料:按照填写说明和系统上传文件的格式要求逐一上传。 4.打印及提交:在进行“确认提交”之前,必须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1)点击填报信息检测按钮检查提名书必填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如未填写完整,根 据系统提示,请到相关页面完善提名书内容; (2)点击附件信息检测按钮检查要求上传的证明材料是否全部上传,如未全部上传, 根据系统提示,请到相关页面上传有关附件; (3)点击生成提名书按钮,系统会自动生成 1 个带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的 PDF 提名书文档;点击查看提名书按钮可在线浏览提名书或者保存至本地电脑进行打印。 (4)如“提名书与证明材料”全部填写完毕、上传完毕,生成提名书,点击确认提 交按钮进行提交。在提名单位未提名之前,可以点击取消提交按钮取消提交,可以进 行修改操作,重新修改完善项目信息后,须再次生成提名书并进行提交。 (5)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后,点击重新生成带提名意见提名书,生成完整版 的 PDF 提名书。 5.历史论文、知识产权查询:在历史论文、知识产权查重页面上,可根据论文名称或知 识产权名称等关键字进行查询,查看论文或知识产权是否已经在历史项目申报中使用过。 6.通知公告:点击在线办公, “我的通知”栏目可查看年度奖励工作相关信息, “政策法 2 规”可查看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相关文件。 7.操作日志:点击操作日志可查看本单位在网站上进行各项操作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8.注销及其他:点击右上角退出可退出系统。 3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学科评审范围 代码 评审范围 学科评审组名称 一级学科 二/三级学科 数理逻辑与数学基础,数论,代数 学,代数几何学,几何学,拓扑学, 数学分析,非标准分析,函数论, 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动力系 101 数学组 110 数学 统,积分方程,泛函分析,计算数 学,概率论,数理统计学,应用统 计数学,运筹学,组合数学,离散 数学,模糊数学,计算机数学,应 用数学 理论物理学,声学,热学,光学, 电磁学,无线电物理,电子物理学, 凝聚态物理学,等离子体物理学, 140 物理学 原子分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 高能物理学,计算物理学,应用物 理学 102 物理与天文学组 天体力学,天体物理学,宇宙化学, 天体测量学,射电天文学,空间天 文学,天体演化学,星系与宇宙学, 160 天文学 恒星与银河系,太阳与太阳系,天 体生物学,天文地球动力学,时间测 量学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化学物理学,高分子物 150 化学 理,高分子化学,核化学,应用化 学,化学生物学,材料化学 103 化学组 530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基础学科,化工系统工程 4 地球科学史,大气科学,固体地球 物理学,空间物理学,地球化学, 170 地球科学 104 105 大地测量学,地图学,地理学,地 质学,水文学,海洋科学,古生物学 地球科学组 生物学组 210 农学 土壤学 610 环境科学技术 环境科学技术基础学科,环境学 180 生物学 生物数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 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理学,发 育生物学,遗传学,放射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生物进化论,生态学, 神经生物学,植物学,昆虫学,动 物学,微生物学,病毒学,人类学, 专题生物学研究 农业基础学科,农艺学,园艺学, 210 农学 植物保护学 220 林学 林业基础学科 230 畜牧、兽医科学 畜牧、兽医科学基础学科,兽医学, 畜牧学 240 水产学 水产学基础学科 医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医学 细胞生物学,人体生理学,人体组 织胚胎学,医学遗传学,放射医学, 人体免疫学,医学寄生虫学,医学 310 基础医学 微生物学(包括医学病毒学等),病 理学,药理学,医学实验动物学,医 学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基础 医学其他学科 106 基础医学组 320 临床医学 肿瘤学 药物化学,生物药物学,微生物药 350 药学 物学,放射性药物学,药剂学,药 效学 360 中医学与中药学 5 中医学,中药学 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基础学科,系 120 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统学,控制理论,系统评估与可行 性分析,系统工程方法论 107 信息科学组 510电子、通信与自动控 制技术 520 计算机科学技术 电子技术,光电子学与激光技术 计算机科学技术基础学科,人工智 能,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 材料科学基础学科,材料表面与界 面,材料失效与保护,材料检测与 108 材料科学组 分析技术,材料实验,材料合成与 430 材料科学 加工工艺,有机高分子材料,金属 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 生物材料,纳米材料 450 冶金工程技术 金热能工程 机械学,机械设计,流体传动与控 460 机械工程 制 470 动力与电气工程 109 冶金物理化学,冶金反应工程,冶 工程技术科学组 560 土木建筑工程 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 土木建筑工程基础学科,工程结构, 土木建筑工程设计 水利工程基础学科,河流泥沙工程 570 水利工程 学 590 航空、航天科学技术 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基础学科, 航 空器结构与设计,航天器结构与设 计 基础力学,固体力学,振动与波, 110 力学组 流体力学,流变学,物理力学,生 130 力学 物力学,统计力学,应用力学,爆 炸力学 6 河北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范围 代码 专业评审组名称 201 农艺与园艺组 202 农艺与农业工程组 评审范围 一级学科 二/三级学科 210 农学 作物育种与良种繁育,作物种质资源学, 园艺学 210 农学 作物栽培,作物耕作,农产品贮藏与加工, 土壤学,植物保护学,农业工程,农学其 他学科 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野 203 林业组 220 林学 生动物保护与管理,防护林,经济林,园 林,林业工程 230 畜牧、兽医科学 204 畜牧学,兽医学 水产养殖技术,水产饲料,水产保护,捕 养殖组 240 水产学 捞学,水产品贮藏与加工,水产工程,水 产资源学 临床诊断学,保健医学,理疗学,内科学, 205 内科组 320 临床医学 儿科学,皮肤病学,性医学,精神病学, 急诊医学,核医学,肿瘤学,护理学 营养学,毒理学,消毒学,流行病学,媒 介生物控制学,环境医学,职业病学,热 206 预防医学组 330 预防医学与公共 带医学,地方病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 卫生学 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卫生学,环境卫 生学,劳动卫生学,放射卫生学,卫生工 程学,优生学 207 208 外科与耳鼻咽喉颌 组 中医中药组 麻醉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 320 临床医学 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 360 中医学与中药学 中医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 药学 药物化学,生物药物学,微生物药物学, 350 药学 209 放射性药物学,药剂学,药效学,药物管 理学,药物统计学 药物与生物医学工 程组 180 生物学(18071 生 物工程) 210 标准计量、文体科技 410 标准、计量科学技 组 术 7 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酶工 程,发酵工程(药用),生物传感技术, 纳米生物分析技术,生物工程其他学科 国家通用标准,计量科学技术 780 考古学与文物保 护 211 环境保护组 考古技术,文物保护技术 870 图书馆、情报与文 图书馆学,文献学,情报学,档案学与档 献学 案保护技术 890 体育科学 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 运动生物化学,体育保健学,运动训练学, 体育科学其他学科 610 环境科学技术 环境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科学技术其他 学科 食品科学技术基础学科,食品加工技术, 212 食品组 550 食品科学技术 食品包装与储藏,食品机械,食品加工的 副产品加工与利用 纺织科学技术基础学科,纺织材料,纤维 213 纺织组 540 纺织科学技术 制造技术,纺织技术,染整技术,服装技 术,纺织机械与设备 化学工程基础学科,化工测量技术与仪器 仪表,化工传递过程,化学分离工程,化 学反应工程,化工系统工程,化工机械与 设备 214 化工组 无机化学工程,精细化学工程,生物化学 530 化学工程 工程,造纸技术,有机化学工程,电化学 工程 高聚物工程,煤化学工程,石油化学工程, 毛皮与制革技术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刀具技 215 机械组 术,机床技术 460 机械工程 流体传动与控制,机械制造自动化 470 动力与电气工程 热工学,动力机械工程,发电工程 电气工程 辐射物理与技术,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 216 学,放射性计量学,核仪器、仪表,核材 动力电气与民核组 料与工艺技术,粒子加速器,裂变堆工程 490 核科学技术 技术,核聚变工程技术,核动力工程技术, 同位素技术,核爆炸工程,核安全,乏燃 料后处理技术,辐射防护技术,核设施退 役技术,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技术 8 217 218 仪器仪表与自动控 制组 电子与通信组 460 仪器仪表科学技 术 仪器仪表技术,印刷、复制技术,工业自 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分 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实验室仪器与真 空仪器,试验机与无损探伤仪器,专用仪 器仪表,产品应用专用性技术 510 电子、通信与自动 控制技术 自动控制技术,仿真科学技术信息安全技 术,信息技术系统性应用 510 电子、通信与自动 控制技术 电子技术,光电子学与激光技术,半导体 技术,信息处理技术,通信技术,广播与 电视工程技术,雷达工程 人工智能,计算机系统结构 219 计算机组 520 计算机科学技术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应用 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船舶、 舰船工程,航空运输 580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交通运输安全工程, 智能交通系统 220 公路、水路及航空运 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基础学科,航空器结 输组 构与设计,航天器结构与设计,航空、航 590 航空、航天科学技 术 天推进系统,飞行器仪表、设备,飞行器 控制、导航技术,航空、航天材料,飞行 器制造技术,飞行器试验技术,飞行器发 射、飞行技术,航空航天地面设施、技术 保障,航空、航天系统工程 221 资源调查组 415 地球自然资源调 查与利用科学技术 土地资源调查与利用,地质、矿产调查与 评价,生态地理调查,区域自然地理调查, 海洋资源调查与观测 大地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 222 测绘组 420 测绘科学技术 图制图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海洋测绘技 术 矿山地质学,矿山测量,矿山设计,矿山 223 矿山工程组 440 矿山工程技术 地面工程,井巷工程,采矿工程,选矿工 程,矿山机械工程,矿山电气工程,采矿 环境工程,矿山安全,矿山综合利用工程 9 石油天然气地质与勘探工程,地球物理探 测工程,钻井工程,油气田开发与开采工 224 油气工程组 440 矿山工程技术 程,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储存与运输工 程,石油天然气专用机械、设备设计与制 造 225 226 227 水利工程测量,水工材料,水工结构,水 利工程施工,河流泥沙工程学,环境水利, 水利管理,防洪工程,水文技术,工程水 文地质,水资源调查与开发 水利组 570 水利工程 地震与地质灾害监 615 自然灾害监测、预 报组 报科学技术 气象监报组 615 自然灾害监测、预 报科学技术 地震观测预报与防灾技术,地震工程技 术,火山观测预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 防治 大气监测预报,应用气象技术 材料合成与加工工艺,有机高分子材料, 228 非金属材料组 430 材料科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非金属基), 建筑材料,纳米材料 229 230 金属材料组 冶金工程技术组 金属材料,材料合成与加工工艺,复合材 430 材料科学 料(金属基) 450 冶金工程技术 冶金反应工程,冶金原料与预处理,冶金 技术,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炼技术,轧 制,冶金机械及自动化 工程结构,土木建筑结构,土木建筑工程 231 房屋建筑组 560 土木建筑工程 设计,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土 木工程机械与设备,市政工程 232 路桥建筑组 580 交通运输工程 10 道路工程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科评审组: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第一完成人 工作单位 提名单位 或提名专家 项目涉密情况 学科分类 名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本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 任务来源 项目投入总经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起止 起始 时间 起止 年限 经费 验收时间 科技报告 编号 完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11 二、项目简介(限 1200 字) 12 三、项目详细内容(限 8 页) 1、总体思路 2、科学技术内容(主要发现) 3、科学价值 4、学术界公认程度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综合比较 6、第三方评价 7、研究局限性 (备注:总页数不超过 8 页) 13 四、重要科学发现 序号 证明材料 主要发现点 14 所属二级学科 所属三级学科 五、项目应用情况(概述) (限 1000 字) 15 六、本项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本表所填科学技术奖励: 1.各设区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经省科技厅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3.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16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证明材料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限 5 人) 姓 名 性 别 排 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 族 身份证号 党 国 籍 工作单位 二级单位 办公电话 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所在地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行政职务 派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自 至 对本项目 主要学术 贡献 证明材料 承诺:本人同意完成人排名,遵守《河 完成单位声明: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表 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 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 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保证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本人对项目的贡献及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 实有效,未抄袭他人成果,且不存在任何 发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工作单位声明:本单位对该完成人被提名无 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异议。 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该项目是本 人本年度被提名的唯一项目。如有虚假, 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完成单位(公章) 工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 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 8 篇) 序 号 论文(专著)名称 发表刊物(出 版社) 年卷页码 (XX 年 XX 卷 XX 页) 发表(出 版)时间 (年月 日) 通讯 作者 (含共 同) 第一 作者 (含共 同) 全部国内作者 影响 因子 他引 总次 数 SCI 他 引次数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发现点 知识产 权是否 归国内 所有 合计 补充说明(对于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加以说明): 承诺: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若由 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一完成人签名: 年 月 日 18 九、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情况(不超过 8 篇) 引文发 序 号 被引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名称 他人引文名称及作者 引文刊物名称 引文影 表时间 证明 响因子 (年 月 材料 日) 19 十、专家提名意见 (单位提名不填此表) 提 名 专 家 情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手机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院 士 专业专长 况 现从事的科 学技术工作 专家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限 300 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对 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料全部内容 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如有虚假,愿意 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本人同意作为该项目的提名专家向社会公布。 提名专家签字: 年 20 月 日 十一、提名单位意见 (专家提名不填此表) 提名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 (限 300 字) 提名单位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对 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料全部内容真 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虚假,愿意承 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我单位承诺已认真履行了作为提名单位的义务,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单位(公章) 年 21 月 日 十二、主要附件目录 一、必备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 8 篇) 2.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 8 篇) 3.检索报告 4.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5.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 1,完成人仅 1 人的不需要提交) 二.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证明材料。 22 附表 1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样本) 承诺: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完成人合作关系及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由 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特此声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23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样本) 序号 合作方式 合作者 合作时间 24 合作成果 证明材料 备注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是河北省自然科学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 严格遵循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当年提名通知,按照提名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要求如实填写。 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附件目录所列内容), 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五号字,行距不小于 18 磅,标题和图标 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主件须从提名系统中 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完全一致。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大小为 A4 (高 297 毫米,宽 210 毫米) ,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书面提名书一式两份,原件(封 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和复印件各 1 份。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主件除主要完成人、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隐私信息外,其 他内容根据评审管理的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学科评审组:按照《自然科学奖学科评审范围》,根据提名书填写的第一个学科分类 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成。 2.项目名称:应当围绕代表性论文的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项目科学发现的主要 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0 字。 3.主要完成人:由提名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 4.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是指第一完成人被提名时所在单位,由提名系统根据“主要完 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 5.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指提名本项目的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等具有提 名资格的单位;提名专家指提名本项目的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纳入河北省“双一流”建 设的大学的校长、近十年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自 2008 年起) 、河北省科学技 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自 2008 年起)、中央驻冀院所主要负责人等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 6.项目涉密情况:根据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不受理已经定密和涉及秘密技术的项目参 加评审。参评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7.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中确定学科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主要 发现点作为选择所属学科的依据,并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不得超过 3 个学科。每个学科应 填写三级学科名称,如果没有三级学科,可以选择二级学科。 注意:本栏目所显示的三个学科均指项目所属的第三级(或第二级)学科,三个学科之间 25 为“或”的关系,第 1 个为项目最主要学科,系统以此自动确定学科评审组;跨学科的项目 按主要发现点的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8.所属科学技术领域:指项目在学科分类名称中所填写第一个学科归属的一级学科。 9.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涉及计划项目的应填最主要的直接支持本项研究 的计划、基金等,并按项目任务来源的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省级计划,再其他计划的顺 序)选择相应类别,最多不超过 3 个。项目未涉及计划的可不填。列入国家级、省部级计划 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才能提名。 A.国家科技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A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A2、国 家科技重大专项,A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A4、基地和人才专项,A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A6、其他-国家科技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计划; C.省科技计划:指由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科技计划任务;C1、省自然基金,C2、省重 点基础研究专项,C3、省重点研发计划,C4、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C5、科技研发平台 建设专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C6、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新资金,C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C8、国际科技合作,C9、其他-省科技计划; D.厅(市)计划:指由省直有关厅局或设区市科技局下达的科技计划任务;D1、省直 有关厅局计划,D2、市级科技计划; E.自选:指由本单位自行开发、列入本单位科研计划,占用本职工作时间和单位资金研 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不能归属上述各类的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10.任务来源:指上述 A-F 所列计划,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1.项目名称:指上述各类研究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 12.项目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编号。 13.起止年限:指从立项到合同书约定完成的时间,以“年”为单位计。 14.经费:指所取得各类计划(基金)的财政拨款数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15.验收时间:指项目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的验收、结题日期。 16.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呈交 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写。 17.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的日期, 完成时间填写 8 篇代表性论文专著最近 1 篇发表的时间。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全面、简明、准确地表述项目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立项背景、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内容。要求不超过 1200 字。 26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对提名项目整体情况及发现点进行详细介绍。凡涉及该项研究实质内 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 另附。该栏目应从总体思路、科学技术内容、科学价值、学术界公认程度、与国内外同类研 究的综合比较、第三方评价情况、研究局限性等 7 方面进行阐述。总页数不超过 8 页。 1.总体思路:指开展该项科学研究的背景及总体构思,应阐明针对性问题,利用什么新 思想、新研究方法和新途径开展研究。 2.科学技术内容:写明主要研究内容及自然现象和规律上的新发现,在研究方法和手段 上的创新和在理论学说上的创见等内容。 3.科学价值:详细阐明该发现及在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对于推动学科发展的意义, 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4.学术界公认程度:详细阐述支持项目发现点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被国内外同行在国际 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所正面引用、评价情况,被应用及他引引文的情 况。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综合比较:应就提名项目的总体学术水平、研究的系统性、 理论的创新程度、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等方面与当前国内外先进的同类研究进行全面比较, 并加以综合叙述。 6.第三方评价:指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合作者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第三方对提名 项目科学发现、研究方法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他人在学术刊物或 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发现点的学术性评价性意见,以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 验收意见、鉴定结论等。 7.研究局限性:简明、准确地阐明本项目在现阶段研究中还存在的局限性及今后主要研 究方向。 四、重要科学发现 主要发现点:主要发现点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是项目的核心 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总字数不超过 1000 字。应围绕代表性论文的核 心内容归纳提炼,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总数不超过 5 个。每个发现点应相对独立存在, 并按其重要程度排序,以序号区分,每个发现点后面标明(选择)该发现点所属的学科名称 (与首页学科分类名称一致)、支持该发现点的附件证明材料序号(点击附件名称自动生成), 每个发现点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 4 个。 五、项目应用情况 项目应用情况:简要叙述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在科学技术领域得到应用、引用及在学科建 设、培养人才等方面的相关情况。要求不超过 1000 字。没有应用情况的可不填。 27 六、本项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已获奖情况是指: 1.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 3.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按上述所列科技奖励类别如实填写,未获奖励可不填。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的署名作者。附件所列验收、鉴定的专家 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 5 人。 2.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 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 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 3.国籍:所列完成人均应为中国公民。 4.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 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5.二级单位:填写完成人所在的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6.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如 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 7.曾获科学技术奖励:应如实写明本人曾获国家、省部、市级奖励的项目名称、奖种名 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证书编号等内容。如果内容过多,不能全部填写下, 则应按奖励重要程度顺序填写。 8.对本项目的主要学术贡献: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提 名书《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学发现,要细致说明本 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不超过 300 字。 证明材料:选择所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支撑完成人对本项目的贡献。 9.签名和盖章: “本人签名”应为完成人的中文简体正楷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他 人代签或仿造签名。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提名者出具书面说明,提名单位加盖公 章或提名专家签字,随提名书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 ”处加盖公章。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 为同一单位,只需加盖一个公章;如为不同单位,两个单位公章应同时加盖。所盖公章应与 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 28 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 8 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 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 1.所列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在 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体现,或另附在线发表时间的证明。 2.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 的,完成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不是通讯作者,需提供通讯作者的知情同意证 明,详见“十二、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3.“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 ”和“全部国内作者” , 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 作者姓名以英文名出现时,应将英文名译为中文名。 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 明”中加以说明。 4.“影响因子”应基于提名书填报时的情况填写。 5.“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指除该论文全部作者以外的其他人的引用次数。 原则上应依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填写,并在附件提交检索报告,详见“十二、主要附 件”的具体要求。 对检索机构和“他引总次数”的检索数据库不作限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网络 搜索引擎结果亦可作为检索依据,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在提名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 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提名书中。 6.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的情 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若由 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 对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含共同第 一作者) ”,应在附件中提交其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详见“十二、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作者,无需其提交知情同意证明。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征得 其本人同意,并妥善保存有关证明材料以备查用。 九、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 8 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有关情况(不超过8 篇)。应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文。重点突出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 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代表性论文 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属于自引,不得列入。 29 十、专家提名意见(单位提名不填此栏) 《专家提名意见》由提名专家本人填写,提名专家应认真审阅提名书材料,并根据本人 对提名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科学价值、科学界公认程度及对候选人等情况的了解,参照河 北省自然科学奖授奖条件,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并在提名专家签名处签名。要求不超 过300字。 十一、提名单位意见(专家提名不填此栏) 提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写出提名意见,写明 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要求不超过300字。 十二、主要附件 主要附件目录:由系统自动生成,涉及电子版附件和书面附件。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47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27个,其他附 件以JPG文件提交,不超过20个,其中每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每个JPG文件大小不 超过1024KB。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限20 页。具体要求如下: 1.必备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 专著的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原件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核心内容页和文献 页原件扫描件,每篇论文专著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8个PDF文件。 纸质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复印件,专著提交版权页复印件,每篇论文专著1页,合计 不超过8页。 (2)代表性引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 的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电子版:代表性引文提交首页、引用页和文献页原件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 引用页和文献页原件扫描件,每篇引文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8个PDF文件。 纸质版:代表性引文提交首页复印件,专著提交版权页复印件,每篇引文专著1页,合计 不超过8页。 (3)检索报告:指“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检索报告。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盖章页的复印件,限1页。 (4)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包括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组成员、验收意见、验收专家 组人员名单,项目不涉及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的不需提交。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30 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的首页、项目组成员、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组人员名单页,合计不 超过4页。 (5)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 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上述为国内作者的,须明确表示: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报奖,并已知晓“获 奖项目所用论文专著不得再次用于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项目所用论文专著不得连续两 年使用”等有关规定。 上述为外籍作者的,须写明项目完成人在该论文专著中的学术贡献,明确知识产权无争 议,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报奖。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8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按照附表1格式填写,并由 第一完成人签名。完成人仅为1人的不需要提交。 电子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扫描件,应包 含第一完成人签名,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应由第一完 成人签名,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 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化,每行填写一 项合作内容。其中: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 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 证明材料填写其在提名系统中证明材料的附件编号。 2.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不超过20个JPG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20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要提交原件。 31 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第一完成人 工作单位 提名单位 或提名专家 项目涉密情况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技术领域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是否属于战略性新 兴产业 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 学科分类 名称 本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 任务来源 项目名称 授权发明专利(项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 编号 起止 年限 经费 验收 时间 科技报告 编号 授权其他知识产权(项数) 起始 完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32 二、项目简介(限 1200 字) 33 三、项目详细内容(限 8 页) 1、立项背景 2、技术发明内容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4、知识产权授权、论文发表等情况 5、第三方评价及应用情况 6、技术局限性 (备注:总页数不超过 8 页) 34 四、主要技术发明 序号 证明材料 主要技术发明点 35 所属二级学科 所属三级学科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概述) 36 2.近三年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人民币 完成单位 其他应用单位 年 份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2015 2016 2017 累 计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限 400 字)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证明材料 37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3.社会效益 38 4.主要应用单位情况(限 15 个)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 系人/电话 近三年累计 近三年累计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万元) (万元) 证明材料 5.技术转移情况(限 8 个) 技术合同 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39 合同类别 合同金额 (万元) 六、本项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各设区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经省科技厅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3.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40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证明材料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限 6 人) 姓 名 性 别 排 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出生地 党 派 民 国 族 籍 工作单位 二级单位 办公电话 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归国时间 所在地 归国人员 行政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自 至 对本项目 技术创造 性贡献 证明材料 承诺:本人同意完成人排名,遵守《河北 完成单位声明:本单位确认该完成 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 人情况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 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保证本人对项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的贡献及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未抄袭 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他人成果,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发生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工作单位声明:本单位对该完成人 该项目是本人本年度被提名的唯一项目。如有 被提名无异议。 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 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完成单位(公章) 工作单位(公章)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1 八、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不超过 8 篇) 序 号 论文(专著) 名称 发表刊物(出 版社) 通讯 年卷页码 发表(出版) 作者 (XX 年 XX 时间(年 月 (含共 卷 XX 页) 日) 同) 第一 作者 (含共 同) 全部国内 作者 影响 因子 他引 总次 数 SCI 他引 次数 EI 他引 次数 证明 材料 所支 持发 明点 知识产 权是否 归国内 所有 合计 补充说明(对于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加以说明): 承诺: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的情况已取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 若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一完成人签名: 年 42 月 日 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1、已授权发明专利(按重要程度排列,前三件视为核心发明专利) 序 号 已授权专利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专利权人 发明人 授权公 告日 专利有 效状态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发明点 2、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先填写实用新型专利,再填写外观设计专利) 序 号 已授权专利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专利权人 发明人 授权公 告日 专利有 效状态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发明点 3、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先填写软件著作权,再填写电路布图设 计权) 序 号 软件或布图设计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43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 表日期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发明点 4、已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 序 号 品种名称 品种权号 品种权人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培育人 授权日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发明点 发布时间 发布机关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发明点 5、已颁布国家标准 序 号 承 诺 标准名称 标准号 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的情况,已取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权利 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同意。若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 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一完成人签名: 年 44 月 日 十、专家提名意见 (单位提名不填此表) 提 名 专 家 情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手机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院 士 专业专长 况 现从事的科 学技术工作 专家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限 300 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对 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料全部内容 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如有虚假,愿意 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本人同意作为该项目的提名专家向社会公布。 提名专家签字: 年 45 月 日 十一、提名单位意见 (专家提名不填此表) 提名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 (限 300 字) 提名单位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对 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料全部内容真 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虚假,愿意承 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我单位承诺已认真履行了作为提名单位的义务,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单位(公章) 年 46 月 日 十二、主要附件目录 一、必备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应用证明(模板见附表 1) 3.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审批文件(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 2,完成人仅 1 人的不需要提交) 6.代表性论文专著(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7.检索报告(以论文作为支撑材料的须提交检索报告,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8.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二、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客观评价、完成人学术贡献、成果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 材料。 47 附表 1 应用证明 项目名称 应用单位 单位注册地址 应用起止时间 经济效益(万元) 自 然 年 新增利润 新增销售额 新增税收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累 计 所列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计算依据: 应用单位财务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用情况: 应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应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注:无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不填经济效益相关栏目、不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48 日 附表 2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样本) 承诺: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完成人合作关系及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若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特此声 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49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样本) 序号 合作方式 合作者 合作时间 50 合作成果 证明材料 备注 《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是河北省技术发明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 严格遵循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当年提名通知要求,按提名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要求如实填写。 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附件目录所列内容), 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五号字,行距不小于 18 磅,标题和图标 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主件须从提名系统中 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完全一致。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大小为 A4 (高 297 毫米,宽 210 毫米) ,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书面提名书一式两份,原件(封 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和复印件各 1 份。 《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文件除主要完成人、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隐私信息外,其 他内容根据评审管理的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按照《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范围》规定,依据提名书 填写的第一个学科分类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成。 2.项目名称:应当紧密围绕核心发明专利的技术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技术发明的主 要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 xx 研究的表述,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 牌等字样。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0 字。 3.主要完成人:由提名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 4.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是指第一完成人被提名时所在单位,由提名系统根据“主要完 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 5.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指提名本项目的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等具有提 名资格的单位;提名专家指提名本项目的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纳入河北省“双一流”建 设的大学的校长、近十年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自 2008 年起) 、河北省科学技 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自 2008 年起)、中央驻冀院所主要负责人等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 6.项目涉密情况:根据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不受理已经定密和涉及秘密技术的项目参 加评审。参评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7.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项目 的“主要技术发明点”作为选择所属学科的依据,对应《河北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 奖专业评审范围》选择所列三级学科,并按技术发明点的重要程度顺序填写,不得超过 3 个 51 学科。每个学科应填写三级学科名称,如果没有三级学科,可以选择二级学科。 注意:本栏目所显示的三个学科均指项目所属的第三级(或第二级)学科,三个学科之间 为“或”的关系,第 1 个为项目最主要学科,系统以此自动确定学科评审组;第 2、3 两个 可不填,涉及跨学科的项目可按主要发明点的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8.所属技术领域:指本项目所属的技术专业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 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现代农业、 其他。 9.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提名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1)填 写相应的门类。 10.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 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 11.授权发明专利(项数) :由系统根据“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自动填写。 12.授权其他知识产权(项数): 13.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应填写形成本项目整体技术的主要计划、基金等, 并按项目任务来源的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的顺序)选择相应类别,最多不超过 3 个。项目未涉及计划的可不填。列入国家级、省部级计划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 才能提名。 A.国家科技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A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A2、国 家科技重大专项,A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A4、基地和人才专项,A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A6、其他-国家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计划; C.省科技计划:指由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科技计划任务;C1、省自然基金,C2、省重 点基础研究专项,C3、省重点研发计划,C4、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C5、科技研发平台 建设专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C6、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新资金,C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C8、国际科技合作,C9、其他—省科技计划; D.厅(市)计划:指由省直有关厅局或设区市科技局下达的科技计划任务;D1、省直 有关厅局计划,D2、市级科技计划; E.自选:指由本单位自行开发、列入本单位科研计划,占用本职工作时间和单位资金研 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不能归属上述各类的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14.任务来源:指上述 A-F 所列计划,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5.计划、基金的名称:指上述各类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 16.项目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编号。 17.起止年限:指从立项到合同书约定完成的时间,以“年”为单位计。 18.经费:指所取得各类计划(基金)的财政拨款数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52 19.验收时间:指项目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的验收、结题日期。 20.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呈交的 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写。 2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 完成时间指整体项目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入生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项目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立项背景、主要技术内容及发明点、技术经济指标、授权专利情况、应 用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 1200 字。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项目详细内容要求,详实、准确、 全面地填写。要求总页数不超过 8 页。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提名项目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 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技术发明内容:应围绕提名项目的发明点及项目的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技术方法以 及实施效果进行全面阐述,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内容叙述 应能得到旁证材料的支持。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具体要求如下: (1)产品发明:包括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及生物新品种等。其基本写法按结 构描述,一般要写四点: [1]按结构图(装配图、剖面图)从静态到动态作总的描述,静态 用以说明构成发明的组成部分,动态用以说明动作程序。[2]画出关键部件图作深入描述, 包括特殊加工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调试技术等。[3]列出性能指标。 [4]构成发明的其他 内容。所有机械图均不注尺寸,但应按比例绘制并标出图序,注出零部件的名称。 (2)工艺发明: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其基本写法 按相应步骤及实现条件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四点:[1]基本原理。已知的原理只需写明采 用了什么原理,新的原理要列出结论性公式(不写推导过程) 。[2]实施步骤。如工艺流程、 安装步骤等。[3]实现的条件。如工艺条件、使用的原料等。[4]完成动作所采用的设备。 对于构成发明的特殊装备,还应参照产品发明的写法,进一步详细描述其特征。 (3)材料发明: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一般要写四点: [1]组成成分。 包括各物质元素的名称、特性、配比及结构式。 [2]合成方法或者制造工艺。包括工艺流程、 工艺参数(含最佳参数) 。[3]完成工艺所需的特殊设备(参照产品发明写)。 [4]物理化学 性能。还应详细填写实施的范围、规模和已达到的效果,简明阐述预期效果和对专业技术发 展所起的作用意义等,包括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简化工艺过程、节省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 提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53 应就提名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国外先进的同类技术 以列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应提供支持其比较结果的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4.知识产权授权、论文发表情况 简要说明支持该项技术发明知识产权授权或相关论文发表情况,应与提名书第八、九两 部分内容保持一致。 5.第三方评价及应用情况 第三方评价指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提名项目技术内 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 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发明点的技术性评 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应用情况应就该项整体技术的生产、应用、推广及预期应 用前景等进行概述,与提名书第五部分列表内容吻合。 6.技术局限性 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技术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四、主要技术发明 主要技术发明点:是提名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 依据。主要技术发明点应以核心发明专利为依据,应简明、准确地提炼项目详细内容中前人 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各项技术发明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总数不超过 5 个,总 字数要求不超过 1000 字。 在每个技术发明点应同时填写该发明点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及证明材料。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要求提名项目的整体技术正式应用两年以上(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开始应用) 。 1.推广应用情况:应就本项目生产、应用、推广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等技术交易情况进行概述。 2.近三年经济效益:仅填写项目完成单位及其他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 填写。其他应用单位应在推广应用情况中《主要应用单位情况》所列单位范围之内。 新增销售额: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生产的 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应按上述要求填报当年度的销售额,而不是当年度减上一年度的差额。 填报时,应以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填报已签订合同且已执行的金额) 。填报数据中 如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相关数据的,需要抵消重复计算的部分;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 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 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 在提交应用证明时一并提供。 新增利润:如果应用单位能够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 54 核算的,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对应财 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如果应用单位不能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 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可按新增销售额乘以企业综合销售利润率进行测算;如果技术应用 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贡献率的影响。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 400 字。 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合同台账、单位财务部门核准 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 300 字。 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个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 计算过程。包括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社会公益类项目如无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表。 3.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指该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 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所起 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不超过 300 字。 4.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应列出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目录,目录内容包括:应用单位 名称、应用技术、应用的起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近三年累计新增销售额、近三年累 计新增利润,并应在附件证明材料中提供相关应用证明,应用证明中的经济效益累计应与此 表内容一致。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不超过 15 个。 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 2 年以上(即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应 用)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须应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应同 时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两年以上。 5.技术转移情况:应列出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合同 登记情况,同时在附件中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不超过 8 个。无合同登记可不填。 六、本项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已获奖情况是指: 1.各设市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经省科技厅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3.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按上述所列科技奖励类别如实填写,未获奖励可不填。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前三位完成人应为“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附件所 55 列验收、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 6 人。 2.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 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 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 3.国籍:所列完成人均应为中国公民。 4.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 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5.二级单位:填写完成人所在的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6.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如 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 7.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写明本人曾获国家、省部、市级奖励的项目名称、奖种名称、 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如果内容过多,不能全部填写下,则应按奖项重要 程度顺序填写。 8.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 第几项发明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技术发明,要细致说明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不 超过 300 字。 证明材料:选择所提交的知识产权(包括论文专著) ,支撑完成人对本项目的贡献。 9.签名和盖章: “本人签名”应为完成人的中文简体正楷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他 人代签或仿造签名。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提名者出具书面说明,提名单位加盖公 章或提名专家签字,随提名书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 ”处加盖公章。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 为同一单位,只需加盖一个公章;如为不同单位,两个单位公章应同时加盖。所盖公章应与 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 八、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 所列论文专著必须由本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且能够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 (不超 过 8 篇) 。论文专著按照重要程度排序。无论文专著可不填。 1.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 的,完成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不是通讯作者,需提供通讯作者的知情同意证 明,详见“十二、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2.“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 ”和“全部国内作者” , 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 作者姓名以英文名出现时,应将英文名译为中文名。 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 明”中加以说明。 56 3.“影响因子”应基于提名书填报时的情况填写。 4.“SCI 他引次数” 、 “EI 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指除该论文全部作者以外的其他 人的引用次数。原则上应依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填写,并在附件提交检索报告,详见 “十二、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对检索机构和“他引总次数”的检索数据库不作限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网络 搜索引擎结果亦可作为检索依据,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在提名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 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提名书中。 5.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的情 况已取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若由 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 。 对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含共同第 一作者) ”,应在附件中提交其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详见“十二、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作者,无需其提交知情同意证明。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征得 其本人同意,并妥善保存有关证明材料以备查用。 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提名项目已经获得的发明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不超过 10 项) ,是评价技术发明奖项目 的关键内容。按提名书该表中各项要求如实填写,并应在附件证明材料中提供相关授权证书。 所提供的知识产权及相关证明必须符合: 1.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必须拥有发明专利作为主要知识产权,且有本项目主要完成人 参与完成,前三个发明专利视为核心知识产权; 2.所提供的发明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必须与提名项目所列发明点密切相关,作为支 撑技术发明点成立的依据。 3.专利的有效状态:有效专利、未缴费失效专利、超期失效专利。对专利有效状态不作 限定,失效的专利亦可作为主要知识产权,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4.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已取得未 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同意。若由此产生异 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报奖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提名项目所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中,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电路布图设计权、植 物新品种保护权,其发明人、权利人未列入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的,要提供 知情同意证明。详见“十二、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十、专家提名意见(单位提名不填此栏) 《专家提名意见》由提名专家本人填写,提名专家应认真审阅提名书材料,并根据本人 57 对提名项目的技术发明点的创造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及对候选人等情况的了解,参照河北 省技术发明奖授奖条件,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并在提名专家签名处签名。要求不超过 300 字。 十一、提名单位意见(专家提名不填此栏) 提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写出提名意见,写明 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要求不超过 300 字) 。 十二、主要附件目录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 75 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 PDF 文件提交,不超过 55 个,其他 附件以 JPG 文件提交,不超过 20 个。每个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2048KB,每个 JPG 文件大 小不超过 1024KB。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 限 20 页。具体要求如下: 1.必备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指“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所列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核心发明专利提交证书及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原件 扫描件,其他专利提交证书和说明书首页(摘要页)原件扫描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提供能体 现发布机关、标准名称、标准号、起草单位、起草人、发布时间等相关页面原件扫描件。每 个知识产权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10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供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提供能体现发布机关、 标准名称、标准号、起草单位、起草人、发布时间等相关页面复印件。国家标准不超过 2 页, 其他每个知识产权各 1 页。 (2)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包括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组成员、验收意见、验收专家 组人员名单页面,项目不涉及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的不需提交。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的首页、项目组成员、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组人员名单页,合计不 超过 4 页。 (3)应用证明:指“五、推广应用情况”所列主要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按“主 要应用单位情况表”的单位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至少应有 1 份应用证明要能够证明本项目成果实施应用的起始时间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前。 应用证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 面委托书) ,并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包含经济效益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每份证明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15 个 PDF 文件。 58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 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且审批时间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 土木工程类项目提交工程验收证书,验收时间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盖章页的复印件,限 1 页。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并由 第一完成人签名。完成人仅为 1 人的项目不需提交。 电子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扫描件,应包 含第一完成人签名,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应由第一完 成人签名,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 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化,每行填写一 项合作内容。其中: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 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 证明材料填写其在提名系统中证明材料的附件编号。 (6)代表性论文专著: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 专著的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提交。 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原件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核心内容页和文献 页原件扫描件,每篇论文专著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8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复印件,专著提交版权页复印件,每篇论文专著 1 页,合 计不超过 8 页。 (7)检索报告:指“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检索报告,以论文作为 支撑材料的须提交检索报告,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提交。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盖章页的复印件,限 1 页。 (8)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 59 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电路布图设 计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的发明人、权利人未列入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 成单位的,要提供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知情同意证明须明确表示: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报奖,并已知晓 “获奖项目所用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不得再次用于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项目所用论文 专著或知识产权不得连续两年使用”等有关规定。 对于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且需提供通讯作者的知情同意证明的,须写明项目完成人 在该论文专著中的学术贡献,明确知识产权无争议,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报奖。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8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2.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客观评价、完成人学术贡献、成果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 益等证明材料。 电子版不超过 20 个 JPG 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 20 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60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提名单位 或提名专家 主要完成单位 项目涉密情况 学科分类 名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技术领域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是否属于战略性新 兴产业 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列表 任务来源 项目名称 授权发明专利(项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编号 起止 经费 年限 验收 时间 科技报告 编号 授权其他知识产权(项数) 起始 完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61 二、项目简介(限 1200 字) 62 三、项目详细内容(限 8 页) 1、立项背景 2、科学技术内容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4、知识产权授权、论文发表等情况 5、第三方评价及应用情况 6、科技局限性 (备注:总页数不超过 8 页) 63 四、主要科技创新 序号 证明 材料 主要科技创新点 64 所属二级 学科 所属三级 学科 五、项目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概述) 65 2.近三年经济效益 近三年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人民币 完成单位 其他应用单位 年 份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2015 2016 2017 累 计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限 400 字)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限 300 字) 证明材料 66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3.社会效益 67 4.主要应用单位情况(限 15 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 系人/电话 近三年累计 近三年累计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万元) (万元) 证明材料 5.技术转移情况(限 8 个) 技术合同 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68 合同类别 合同金额 (万元) 六、本项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各设区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经省科技厅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3.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69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证明材料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限 10 人) 姓 名 性 别 排 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 族 身份证号 党 派 国 籍 工作单位 二级单位 办公电话 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所在地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行政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自 至 对本项目 技术创新 性贡献 证明材料 承诺:本人同意完成人排名,遵守《河北 完成单位声明: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 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 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 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保证本人对项目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 的贡献及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未抄袭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他人成果,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情形。如发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工作单位声明:本单位对该完成人被提名 该项目是本人本年度被提名的唯一项目。如有 无异议。 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完成单位(公章) 工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0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限 5 个) 单位名称 排 所 在 地 名 单位性质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 声明:本单位同意完成单位排名,遵守《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 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承诺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证所提供的有关 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 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 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单位(公章) 月 日 年 71 月 日 九、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限 8 篇) 序 号 论文(专著) 名称 发表刊物 (出版社) 年卷页码 (XX 年 XX 卷 XX 页) 发表(出 版)时间 (年 月 日) 通讯 作者 (含共 同) 第一 作者 (含共 同) 全部国 内作者 影响 因子 他引总 次数 SCI 他引 次数 EI 他 引次 数 所支 持创 新点 证明 材料 知识产 权是否 归国内 所有 合计 补充说明(对于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加以说明): 承诺: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情况已取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 争议。若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一完成人签名: 年 72 月 日 十、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1、已授权发明专利 序 号 已授权专利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专利权人 发明人 授权公 告日 专利有 效状态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创新点 2、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先填写实用新型专利,再填写外观设计专利) 序 号 已授权专利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专利权人 发明人 授权公 告日 专利有 效状态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创新点 3、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先填写软件著作权,再填写电路布图设 计权) 序 号 软件或电路布图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73 权利取得 方式 首次发 表日期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创新点 4、已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 序 号 品种名称 品种权号 品种权人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培育人 授权日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创新点 发布时间 发布机关 证明 材料 所支持 创新点 5、已颁布国家标准 序 号 承 诺 标准名称 标准号 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情况,已取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 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同意。若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 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一完成人签名: 年 74 月 日 十一、专家提名意见 (单位提名不填此表) 提 名 专 家 情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手机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院 士 专业专长 况 现从事的科 学技术工作 专家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限 300 字) 声明: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 声明:本人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 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 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 关规定,对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 规定,对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 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 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 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 料全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 技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 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如 形。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 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被提名 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 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处理。 本人同意作为该项目的提名专家向社会公布。 我单位承诺已认真履行了作为被提名单位的义 务,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专家签字: 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75 月 日 十二、提名单位意见 (专家提名不填此表) 提名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 (限 300 字) 第一完成单位及提名单位声明 声明: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 声明: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 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关规 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知的有 定,对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 关规定,对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 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料全部 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 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保密等有 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 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虚假, 技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 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被提名项目发生争 形。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如 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 我单位承诺已认真履行了作为被提名单位的义 务,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 我单位承诺已认真履行了作为提名单位的义 务,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年 月 提名单位(公章) 日 年 76 月 日 十三、主要附件目录 一、必备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2.应用证明(模板见附表 1) 3.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审批文件(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 2,完成人仅 1 人的不需要提交) 6.代表性论文专著(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7.检索报告(以论文作为支撑材料的须提交检索报告,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8、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9、典型病例(医疗卫生项目中涉及临床医疗技术的须提交,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二、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完成人学术贡献、成果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 材料。 77 附表 1 应用证明 项目名称 应用单位 单位注册地址 应用起止时间 经济效益(万元) 自 然 年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累 计 所列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计算依据: 应用单位财务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用情况: 应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应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注:无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不填经济效益相关栏目、不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78 日 附表 2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样本) 承诺: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完成人合作关系及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若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特此声 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79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合作方式 合作者 合作时间 80 合作成果 证明材料 备注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是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 依据,应严格遵循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当年提名通知要求,按提名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要求 如实填写。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二部分)和附件(第十三部分附件目录所列内容) , 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五号字,行距不小于 18 磅,标题和图标 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二部分)和附件(第十三部分)。主件须从提名系统中 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完全一致。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大小为 A4 (高 297 毫米,宽 210 毫米) ,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书面提名书一式两份,原件(封 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和复印件各 1 份。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文件除主要完成人、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隐私信息外, 其他内容根据评审管理的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按照《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规定,依据 提名书填写的第一个学科分类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成。 2.项目名称:应当紧密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核心创新内容和特 征,项目名称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0 字。 3.主要完成人:由提名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 4.主要完成单位:由提名系统根据《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自动生成。 5.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指提名本项目的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等具有提 名资格的单位;提名专家指提名本项目的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纳入河北省“双一流”建 设的大学的校长、近十年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自 2008 年起) 、河北省科学技 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自 2008 年起)、中央驻冀院所主要负责人等具有提名资格的个人。 6.项目涉密情况:根据规定,省级科学技术奖不受理已经定密和涉及秘密技术的项目参 加评审。参评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7.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提名 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点”的具体内容,对应《河北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 范围》选择相应三级学科,并以创新点的重要程度顺序填写。不得超过 3 个学科。每个学科 应填写三级学科名称,如果没有三级学科,可以选择二级学科。 注意:本栏目所显示的三个学科均指项目所属的第三级(或第二级)学科,三个学科之间 81 为“或”的关系,第 1 个为项目最主要学科(专业),系统以此自动确定学科专业评审组; 第 2、3 两个可不填,涉及跨学科专业的项目可按主要创新点的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8.项目类别: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 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2)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 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 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9.所属技术领域:指本项目所属的技术专业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 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现代农业、 其他。 10.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提名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1)填 写相应的门类。 11.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 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 12.授权发明专利(项数) :由系统根据“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自动填写。 13.授权其他知识产权(项数):由系统根据“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自动填写。 14.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应填形成本项成果整体技术的主要计划、基金等, 并按项目任务来源的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的顺序)选择相应类别,最多不超过 3 个。项目未涉及计划的可不填。列入国家级、省部级计划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 才能提名。 A.国家科技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A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A2、国 家科技重大专项,A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A4、基地和人才专项,A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A6、其他-国家科技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计划; C.省科技计划:指由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科技计划任务;C1、省自然基金,C2、省重 点基础研究专项,C3、省重点研发计划,C4、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C5、科技研发平台 建设专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C6、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新资金,C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C8、国际科技合作,C9、其他-省科技计划; D.厅(市)计划:指由省直有关厅局或设区市科技局下达的科技计划任务;D1、省直 有关厅局计划,D2、市级科技计划; E.自选:指由本单位自行开发、列入本单位科研计划,占用本职工作时间和单位资金研 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不能归属上述各类的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15.任务来源:指上述 A-F 所列计划,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82 16.计划、基金的名称:指上述各类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 17.项目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编号。 18.起止年限:指从立项到合同书约定完成的时间,以“年”为单位计。 19.经费:指所取得各类计划(基金)的财政拨款数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20.验收时间:指项目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的验收、结题的日期。 21.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呈交的 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写。 22.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 完成时间指整体项目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入生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立项背景、主要技术内容及创新点、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 过 1200 字。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项目详细内容要求,详实、 准确、全面地填写。要求总页数不超过 8 页。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科学技术内容:应围绕提名项目的科技创新点及项目的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技术方 法以及实施效果进行全面阐述,并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类别要求,对项目进行 阐述。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内容叙述应能得到旁证材料的 支持。 技术开发类:应突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行业技术跨越的 促进作用。 社会公益类:应突出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对本行业中的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对促进 社会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 (1)技术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 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 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 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应用情况。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83 应就提名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技术 以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应说明并提供支持其比较结果的旁证材料作 为附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4.知识产权授权、论文发表等情况 简要说明支持该项技术进步知识产权授权或相关论文发表情况,应与提名书第九、第十 两部分内容保持一致。 5.第三方评价及应用情况 第三方评价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提名 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 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针对本项目主要科技 创新技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应用情况应就该项整体技术的生产、应用、 推广及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简要概述,应与提名书第五部分列表内容吻合。 6.科技局限性 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四、主要科技创新 主要科技创新点:是提名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 依据。主要科技创新点应以支持其创新的旁证材料为依据,简明、准确地提炼项目详细内容 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每个科技创新点应相对独立存在,按其重要程度排序,总数不超 过 5 个。总字数不超过 1000 字。 每个科技创新点应同时填写该创新点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及证明材料。 五、项目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要求提名项目的整体技术正式应用两年以上(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开始应用) 。 1.推广应用情况:应就本项目生产、应用、推广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等技术交易情况进行概述。 2.近三年经济效益:仅填写项目完成单位及其他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 填写。其他应用单位应在推广应用情况中《主要应用单位情况》所列单位范围之内。 新增销售额: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生产的 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应按上述要求填报当年度的销售额,而不是当年度减上一年度的差额。 填报时,应以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填报已签订合同且已执行的金额) 。填报数据中 如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相关数据的,需要抵消重复计算的部分;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 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 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 在提交应用证明时一并提供。 84 新增利润:如果应用单位能够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 核算的,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对应财 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如果应用单位不能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 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可按新增销售额乘以企业综合销售利润率进行测算;如果技术应用 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贡献率的影响。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 400 字。 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合同台账、单位财务部门核准 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 300 字。 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个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 计算过程。包括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3.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指该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 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所起 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不超过 300 字。 4.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应列出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目录,目录内容包括:应用单位 名称、应用技术、应用的起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近三年累计新增销售额、近三年累 计新增利润,并应在附件证明材料中提供相关应用证明,应用证明中的经济效益累计应与此 表内容一致。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不超过 15 个。 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 2 年以上(即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应 用)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须应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应同 时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两年以上。 5.技术转移情况:应列出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合同 登记情况,同时在附件中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不超过 8 个。无合同登记可不填。 6.医疗卫生项目中涉及临床医疗技术的,应提供五份能体现成果进行临床应用的典型病 例,并在病例首页上加盖所应用医院公章,病例中涉及患者及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 方式等敏感信息必须按伦理要求隐去。 六、本项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已获奖情况是指: 1.各设市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经省科技厅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术技术奖; 3.经科学技术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按上述所列科技奖励类别如实填写,未获奖励可不填。 85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附件所列验收、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 10 人。 2.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 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 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 3.国籍:所列完成人均应为中国公民。 4.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 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5.二级单位:填写完成人所在的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6.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如 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 7.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写明本人曾获国家、省部、市级奖励的项目名称、奖种名称、 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如果内容过多,不能全部填写下,则应按奖项重要 程度填写。 8.对本项目技术创新性贡献: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 第几项科技创新;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技创新,要细致说明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 要求不超过 300 字。 证明材料:选择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附件材料,支撑完成人对本项目的贡献。 9.签名和盖章: “本人签名”应为完成人的中文简体正楷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他 人代签或仿造签名。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提名者出具书面说明,提名单位加盖公 章或提名专家签字,随提名书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 ”处加盖公章。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 为同一单位,只需加盖一个公章;如为不同单位,两个单位公章应同时加盖。所盖公章应与 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符合《河北省 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准确无误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并加盖单位公 章。完成单位最多不超过 5 个。 九、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 86 所列论文专著必须由本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且能够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 (不超 过 8 篇) 。论文专著按照重要程度排序。无论文专著可不填。 1.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 的,完成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不是通讯作者,需提供通讯作者的知情同意证 明,详见“十三、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2.“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 ”和“全部国内作者” , 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 作者姓名以英文名出现时,应将英文名译为中文名。 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 明”中加以说明。 3.“影响因子”应基于提名书填报时的情况填写。 4.“SCI 他引次数” 、 “EI 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指除该论文全部作者以外的其他 人的引用次数。原则上应依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填写,并在附件提交检索报告,详见 “十三、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对检索机构和“他引总次数”的检索数据库不作限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网络 搜索引擎结果亦可作为检索依据,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在提名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 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提名书中。 5.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上述论文专著用于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的情况已取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同意。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若 由此产生异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 对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含共同第 一作者) ”,应在附件中提交其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详见“十三、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作者,无需其提交知情同意证明。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征得 其本人同意,并妥善保存有关证明材料以备查用。 十、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1.主要知识产权包括: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已 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已授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已颁布并实 施的国家标准。所提交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与本项目主要创新工作直接相关,且由本项目完 成人参与完成。按提名书该表中各项要求如实填写,并应在附件证明材料中提供相关授权证 书。无知识产权可不填。 2.专利的有效状态:有效专利、未缴费失效专利、超期失效专利。对专利有效状态不作 限定,失效的专利亦可作为主要知识产权,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87 3.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已取得未 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其他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同意。若由此产生异 议、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意该报奖项目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提名项目所使用的知识产权证明中,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电路布图设计权、植 物新品种保护权,其发明人、权利人未列入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的,要提供 知情同意证明。详见“十三、主要附件”的具体要求。 十一、专家提名意见(单位提名不填此栏) 《专家提名意见》由提名专家本人填写,提名专家应认真审阅提名书材料,并根据本人 对提名项目的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及对候选人 等情况的了解,参照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条件,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并在提名 专家签名处签名。要求不超过 300 字。 第一完成单位要在“声明”处加盖公章以示承担责任。 十二、提名单位意见(专家提名不填此栏) 提名单位对“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 后,由提名单位写出提名意见,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要求不超过 300 字)。 第一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要在“声明”处加盖公章以示承担责任。 十三、主要附件目录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 80 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 PDF 文件提交,不超过 60 个,其他 附件以 JPG 文件提交,不超过 20 个。每个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2048KB,每个 JPG 文件大 小不超过 1024KB。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 限 20 页。具体要求如下: 1. 必备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指“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所列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专利提交证书和说明书首页(摘要页)原件扫描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提供 能体现发布机关、标准名称、标准号、起草单位、起草人、发布时间等相关页面原件扫描件。 每个知识产权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10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供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提供能体现发布机关、 标准名称、标准号、起草单位、起草人、发布时间等相关页面复印件。国家标准不超过 2 页, 其他每个知识产权各 1 页。 (2)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包括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组成员、验收意见、验收专家 组人员名单,项目不涉及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的不需提交。 88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的首页、项目组成员、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组人员名单页,合计不 超过 4 页。 (3)应用证明:指“五、推广应用情况”所列主要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按“主 要应用单位情况表”的单位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至少应有 1 份应用证明要能够证明本项目成果实施应用的起始时间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前。 应用证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 面委托书) ,并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包含经济效益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每份证明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15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 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且审批时间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 土木工程类项目提交工程验收证书,验收时间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盖章页的复印件,限 1 页。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并由 第一完成人签名。完成人仅为 1 人的项目不需要提交。 电子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扫描件,应包 含第一完成人签名,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含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原件,应由第一完 成人签名,按实际页数提交。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以第一完成人角度,介绍项目完成人之间的合作经历或合作关 系,不局限于第一完成人与其他完成人的合作,也可以包括其他完成人之间的合作。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即“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有关内容列表化,每行填写一 项合作内容。其中: 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 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 合作者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 合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 证明材料填写其在提名系统中证明材料的附件编号。 89 (6)代表性论文专著: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按照“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 专著的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提交。 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原件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核心内容页和文献 页原件扫描件,每篇论文专著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8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复印件,专著提交版权页复印件,每篇论文专著 1 页,合 计不超过 8 页。 (7)检索报告:指“八、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检索报告,以论文作为 支撑材料的须提交检索报告,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提交。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盖章页的复印件,限 1 页。 (8)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 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电路布图设 计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的发明人、权利人未列入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 成单位的,要提供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知情同意证明须明确表示: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报奖,并已知晓 “获奖项目所用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不得再次用于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项目所用论文 专著或知识产权不得连续两年使用”等有关规定。 对于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且需提供通讯作者的知情同意证明的,须写明项目完成人 在该论文专著中的学术贡献,明确知识产权无争议,同意项目完成人使用该论文专著报奖。 电子版:提交原件全文扫描件,限 18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9)典型病例:医疗卫生项目中涉及临床医疗技术的,应提供五份能体现成果进行临床 应用的典型病例,病例首页要加盖所应用医院公章,病例中涉及患者及联系人姓名、身份证 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必须按伦理要求隐去。 电子版:提交首页及能体现应用效果的内容页原件扫描件,限 5 个 PDF 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盖章页的复印件,限 5 页。 2.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完成人学术贡献、成果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 益等证明材料。 电子版不超过 20 个 JPG 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 20 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90 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说明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我省企业创新发展、高质 量发展,根据《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自 2018 年起,在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单 列企业技术创新奖,不分奖励等级,奖金按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发放。 一、奖励对象 企业技术创新奖授奖主体只限于单个企业,授予在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中取得显著 成效,引领推动产业科技进步、业态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该企业在经济规模、科技 含量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在战略定位、制度建设和技术产品上有重大创新, 研发投入高,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强,具备知名品牌和新型商业模式,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 益,为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具体条件 1、该企业应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且综合实力处于全国同行业前列、省内行业领军地位。 2、创新性突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能力建设(研发团队、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 等)及较高的创新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发 展能力。通过关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了产业发展的共性 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形成了拥有较强行业竞 争力的产品或服务。 3、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主要技术及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高,产生了较大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每年主营业务收益稳定增长,实现了创新投入的市场价值。 4、企业带动行业或产业发展的作用明显:通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或拓展了 产业链,辐射和带动了我省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了产业及行业的国内乃至国际竞争能力, 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或者产品的更新换代,激发产生了新的商业和业态模式。 5、社会诚信形象良好: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环境友好、安全生产等 方面有良好表现,近三年未出现违法行为、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6、该企业本年度未作为完成单位同时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它项目。 91 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 ( 年度)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提名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企业通信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行号 账号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及代码 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 所属高新技术领域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 上市情况 是否上市 科技型企业类别 □国有控股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 □是 (股票代码: □其他 ) □否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 □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级创新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主营业务范围 主导产品 认证名称 认证机构 通过认证时间 获得的有关质量保证和环境 等体系认证情况(限 3 项)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 92 二、企业简介(限 800 字) 93 三、企业创新能力 文字性叙述不超过 1200 字,涉及相关指标应与列表所填内容保持一致。 年度 2015 2016 2017 研发经费投入(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研发人员数(人) 职工总数(人)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领军人才情况 姓名 是否有独立研发机构 性别 年龄 学位 职称 □是 □否 名称: 是否建有国家和省级平台 □是 □否 名称:1. 2. 3. 是否承担过省级以上课题 □是 (其中国家项目数: 94 职务 荣誉称号 个,省级项目数: 个) □否 四、企业创新效益 文字性叙述不超过 1200 字,涉及相关指标应与列表所填内容保持一致。 95 四、企业创新效益(续表 1) 总资产额(万元) 固定资产额(万元) 主营业务收益情况 年度 2015 2016 2017 平均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主营业务新增税收(万元) 主营业务创收外汇(万美元) 主营业务或产品市场占有率(%) 知识产权情况 发明专利 实用新 外观设 软件著 集成电路布 动植物新 型专利 计专利 作权 图设计权 品种权 其他 近三年已获得 有效授权总数 近三年已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限 8 项) 序号 授权名称 授权时间 知识产权类别 1 2 3 4 5 6 7 8 96 国(区)别 授权号 四、企业创新效益(续表 2) 企业品牌建设情况 名称 中国驰名商标 河北省驰名商标 河北省名牌产品 其他 拥有数 近三年企业所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限 5 项) 序号 获奖科技成果名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1 2 3 4 5 近三年企业所获荣誉情况(限 5 项) 序号 荣誉名称(称号) 获得时间 1 2 3 4 5 97 授予部门(单位) 备注说明 五、产业带动作用 文字性叙述不超过 1200 字,涉及相关指标应与列表所填内容保持一致。 制定标准情况 类别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参与制定数 其中主持制定数 98 行业标准 六、企业社会责任(限 500 字) 99 七、被提名企业和提名单位声明 本企业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通 知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 处理工作。 被 提 名 企 业 声 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企业(公章) 日 年 月 日 我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提名工作 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提名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规 定要求的提名条件,提名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科技保密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 处理。如被提名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我单位承诺已认真 履行了作为提名单位的义务,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提 名 单 位 声 明 提名单位公章 年 100 月 日 八、主要附件目录 1、科技型企业认定证明(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证明(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认定证书或 批准文件) 3、承担省级以上课题证明(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封面及盖章页复印件) 4、质量保证和环境等体系认证证明(相关认定证书) 5、知识产权证明(授权或登记证书) 6、制定标准证明(能反映发布机关、标准名称、标准号、起草单位、发布时间等相关页 面) 7、相关品牌、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8、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对于特种行业需提交特种行业许可证;制药企业 需提交新药证书和 GMP 证书) 9、近三年经济效益证明(企业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或审计报告) 10、其他附件 101 《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严格遵循河 北省科学技术厅当年提名通知要求,按提名书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如实、准确、全面 填写。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七部分)和附件(第八部分附件目录所列内容), 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五号字,行距不小于 18 磅,标题和 图标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七部分)和附件(第八部分)。主件须从提名系统中 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提名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大小为 A4(高 297 毫米,宽 210 毫米),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书面提名书一式 两份,原件(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和复印件各 1 份。 附件材料中除企业财务证明提供红章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交复印件。 提名书主件填写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其中: 1、所属国民经济行业。该栏目要填写分类名称和代码,具体分类请参阅《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1)》 。 2、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该栏目填写名称,不属于的填“无”。具体如下: (1)节能环保产业(2)新一代信息技术(3)生物产业(4)高端装备制造业 (5)新能源产业(6)新材料产业(7)新能源汽车。 3、所属高新技术领域。该栏目填写名称,不属于的填“无”。具体如下: (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企业简介:简述企业基本概况以及企业在技术、管理、品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 创新所取得成效情况。已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单项技术或产品,可以作为说明企业技术创新 实施效果和效益的内容。 三、企业创新能力:简明、准确地阐述企业近三年在创新体系、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 的情况,主要包括:创新战略定位,研发和创新管理体系,研发机构和平台,研发团队和 领军人物,产学研协同创新和人才激励机制,创新投入等。 四、企业创新效益:简明、准确地阐述企业近三年在创新效益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 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情况,形成拓展产业链的情况,知识产权 102 授权、品牌建设、获得科技奖励情况,主营业务收益、市场份额及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业排 位情况等。 五、产业带动作用:简明、准确地阐述企业近三年通过研发、管理、品牌、商业模式 等方面开展创新,带动行业或产业发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主持或参与国家或行 业标准制定情况;牵头或参加产业技术联盟及其他行业组织情况;辐射带动我省产业整体 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或者产品的更新换代情况。 六、企业社会责任:简明扼要地阐述企业在遵纪守法、节能减排、环境友好、安全生 产等方面的表现。 103 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 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 (2018 年度) 自然科学奖:项目名称、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完成 人情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知情同意证明。 技术发明奖:项目名称、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推广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主要完成人情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完 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知情同意证明。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名称、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及创新推广贡 献、推广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主要完 成人情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知情同意证明。 企业技术创新奖:企业名称、企业简介。 (注: “主要完成人情况”中公示姓名、排名、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技 术创造性贡献、曾获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104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内容 (2018 年度) 现将 2018 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内容予以公布,形式审查内容分为门 槛性条件和其他问题,对于不符合门槛性条件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提交评审;对于出 现其他问题的项目,省科技厅将列出问题清单,与该项目材料一并提交后续专家评审。 提名材料提交到省科技厅后不再接受补正。请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专家) 严格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逐条自查和审查。 一、河北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形式审查内容: 1.同一人同一年度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所涉及的报奖项目均不予受理。 2.完成人是 2017 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三名获奖人。 3.项目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论文专著等)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或提交 2017 年度省科 学技术奖励评审但未获奖。 4.往年退出评审的项目再次提名不符合间隔时间的。 5.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未提供项目验收证书。 6.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作者。 7.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时间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表)。 8.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作者与完成人无关。 9.代表性论文专著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0.未按要求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知情同意证明。 11.仅署名为国外单位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或未按要求提交 知情同意证明。 12.代表性引文专著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3.检索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4.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第一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 《完成 人合作关系说明》承诺处签字;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承诺处签字且 105 无说明;完成人工作单位、完成单位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盖章;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与 公章不一致。 15.电子提名书主件和纸质提名书主件内容不一致。 16.经专家组研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二、河北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形式审查内容: 1.同一人同一年度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所涉及的报奖项目均不予受理。 2.完成人是 2017 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三名获奖人。 3.项目技术内容(包括发明点、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或提交 2017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但未获奖。 4.往年退出评审的项目再次提名不符合间隔时间的。 5.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未提供项目验收证书。 6.没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7.前三名完成人不是核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其余完成人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含论文 专著)。 8.发明专利的有效状态填写错误。 9.知识产权与完成人无关。 10.知识产权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1.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未按要求提 交未列入主要完成人的其他权利人、发明人的知情同意证明。 12.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作者与完成人无关。 13.代表性论文专著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4.代表性论文专著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知情同意证明未按要求提交。 15.仅署名为国外单位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或未按要求提交 知情同意证明。 16.检索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7.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没有提交行政审批文件或批准时间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 以后批准) 。 106 18.应用证明中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应用) 。 19.应用证明没有应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盖应用单位公章,涉及经济效益的没有 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20.第一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 、 《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承诺处签字;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承诺处 签字且无说明;完成人工作单位、完成单位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盖章;主要完成单位 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21.电子提名书主件和纸质提名书主件内容不一致。 22.经专家组研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形式审查内容: 1.同一人同一年度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所涉及的报奖项目均不予受理。 2.完成人是 2017 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三名获奖人。 3.项目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或提交 2017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但未获奖。 4.往年退出评审的项目再次提名不符合间隔时间的。 5.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未提供项目验收证书。 6.完成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对本项目的创造性贡献。 7.发明专利的有效状态填写错误。 8.知识产权与完成人、完成单位无关。 9.知识产权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0.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等知识产权未按要求提 交未列入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其他权利人、发明人的知情同意证明。 11.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作者与完成人无关。 12.代表性论文专著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3.代表性论文专著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知情同意证明未按要求提交。 14.仅署名为国外单位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或未按要求提交 知情同意证明。 107 15.检索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 16.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没有提交行政审批文件或批准时间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 以后批准) 。 17.应用证明中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土木工程类项目工程验收证书时间不足两年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应用) 。 18.应用证明没有应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盖应用单位公章,涉及经济效益的没有 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19.临床医学项目未按要求提交 5 份典型病例或所提供病例未按伦理学要求隐去患者及 联系人的敏感信息。 20.第一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 、 《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承诺处签字;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承诺处 签字且无说明;完成人工作单位、完成单位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盖章;主要完成单位 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盖章、签字;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21.电子提名书主件和纸质提名书主件内容不一致。 22.经专家组研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四、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奖项目形式审查内容: 1.企业不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作为完成单位同一年度申报了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项目。 3.近三年出现过违法、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的提名材料不予受理参评: 1.人员重复:同一人同一年度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所涉及的报奖项目均不予受理; 完成人是 2017 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三名获奖人。 2.材料重复:项目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 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或提交 2017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但未获奖;往年退出评审的项目再 次提名不符合间隔时间的。 3.不符合自然科学奖基本条件: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作者;代表性论文专著 108 发表时间不足两年的(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表)。 4.不符合技术发明奖基本条件:没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三名完成人不是核心发明专 利的发明人;应用证明中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应用)。 5.不符合科学技术进步奖基本条件:应用证明中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土木工程类 项目工程验收证书时间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应用)。 6.不符合企业技术创新奖基本条件:企业不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省 级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完成单位同一年度申报了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项目; 近三年出现过违法、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7.未按要求提交必备材料: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未提供项目验收证书;需 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没有提交行政审批文件或批准时间不足两年(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批准)。 8.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第一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代表性论文专著证明目录》、《主要 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承诺处签字;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主要完 成人情况表》承诺处签字且无说明;完成人工作单位、完成单位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盖章;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盖章、签字;主要完成单 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9.电子提名书主件和纸质提名书主件内容不一致。 10.经专家组研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109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01 年 9 月 25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15 号公布,根据 2003 年 6 月 5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订;根据 2005 年 12 月 28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 2008 年 12 月 30 日《河北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 18 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 织,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科学技术创新, 加速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 励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级科学技术奖,分为五类: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自然科学奖; (三)技术发明奖;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授予,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和 奖励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省或者省内跨区域的科学技术奖 励,应当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奖励活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七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下列公民: (一)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 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 贡献的; 110 (二)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 有突出建树的。 第八条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 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 性研究成果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科学发现,是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得到 国内外自然科学界认可,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者对推动本省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第九条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 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技术发明,是指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 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 会效益。 第十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 术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 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 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显 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 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奖励,只授予组织。在完成重大工程项目 中有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公民,可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第十一条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 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 开发,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的; (二)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 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 (三)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的。 第三章 评审和授予 111 第十二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 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三条 设立省级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 员会),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日常 工作。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由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 成: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 国内外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坚持原则,秉公 办事。 第十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 (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 (三)符合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 技术方面的专家。 驻冀部队和中直驻冀单位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可通过所在地设 区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行业归口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名。 第十六条 提名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统 一格式的提名书,提供完整、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同一成果在评审年度内只能提名一种类别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参加 评审。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获奖人选及 等级的建议。 第十八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公开异议制度。经评审委员会 提出的提名获奖人选及等级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评审委员会办 事机构提出,由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异议处理。经公布无 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112 第十九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 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三个等级。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年奖励的人数不超过二人。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的总数 不超过三百项。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奖励项目的总数不超过五项。 科学技术的各类奖励,评审中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第二十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 学技术进步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奖金和证书。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第二十一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奖金数额由省科学技术行政 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数额由省科学 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只颁发奖励证书。 第二十二条 获得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属于省外的除外) 享受省级劳动模范或者省级先进工作者待遇。 第二十三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列入省级科学技术经费预 算。 第二十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奖结果,应当记入本人档案, 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剽窃、侵夺他人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 手段骗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相应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 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还应当暂停其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资格, 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提名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 级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报省人民政 府批准后撤销相应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的,除按以 上规定处理外,还应当暂停或者取消其提名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资格, 113 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全省或者省内跨 区域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已经登记但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省科学技术行 政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所收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撤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评 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视情节 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具体办 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报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项。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4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科成市〔2012〕1 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推进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和公 信力,我厅根据近年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践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实施 要求,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冀科成市函 〔2009〕3 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 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115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奖励范围及评审标准 评审机构 提名和受理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异议及其处理 授奖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河北省科学技术 奖励工作的规范实施,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以下简称“奖 励办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 针,激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引导科学研究、技术开 发活动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商品化和 产业化,推动科教兴冀战略实施和创新型河北建设。 第三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从事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 术开发、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等方面作出创造性 贡献的公民或者组织,对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贡献大小排序。 省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外)所授予的公民、组织, 是指在冀的公民、组织,或与在冀公民、组织合作的其他地域的公民 或者组织。 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河北省科学技 术奖的候选人。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单 位。 第五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是省人民政府授予公民或组织的荣 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116 第六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奖励范围及评审标准 第一节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第七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 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是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过 程中,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技成果,实现了技术领 域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生 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 献。 第八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 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 ,是指候选人在基础 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 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整体学术 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地位,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 术专著公开发行,为国内外同行广泛引用,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对 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九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为终身成就奖,是对科技人员长 期从事科技工作,并为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最 高奖励,该奖终身只授予一次。 第十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 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 术开发工作,在学科建设、技术创新、产业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养 等方面作了突出贡献,为我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 奠基作用。 第十一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四次修订)颁布前获 得的“河北省省长特别奖”和“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 项目或集体项目第一完成人,视同本办法规定的“突出贡献奖”获奖 人,不再受理申报。 第二节 省自然科学奖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117 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 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第十三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所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认可” , 是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 著出版二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 用。 第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所称“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是指: (一)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 段上有创新。 (二)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第十五条 省自然科学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 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 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在相关科学技术论著中未署名的人员不得作为自然科学奖的主要 完成人。 第十六条 省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主要完成人所作出的科学 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 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 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 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 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 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 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 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 重要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科学上取得较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 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118 第三节 省技术发明奖 第十七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所称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 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和医疗卫 生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 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省技术发明奖的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 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第十八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所称“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 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 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 开,也未曾公开使用过。 第十九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是指该 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有创新,技术 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 、技术经济指标、 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 类技术。 第二十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所称“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 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二年以上时间,取得良好 的应用效果。 第二十一条 省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 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第二十二条 省技术发明奖授奖等级根据主要完成人所作出的技 术发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 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推 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 未公开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 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 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 奖。 (三)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技术发 119 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 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 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二十三条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具有发明专利,主要完 成人应为专利持有人。 第四节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技术开发 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 有重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应 用推广。 第二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社会公益 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 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 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并进行了应 用推广。 第二十六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重大工程 项目” ,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 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 第二十七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重大工程类奖项仅授予组织。在 完成重大工程中作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公民,符合奖励办法和本 细则规定条件的,可另行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第二十八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作出重大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作出创造性贡献; (四)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第二十九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完成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 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三十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或者主要完成单位所完 成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 120 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 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 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 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整体技术经过 二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 出了很大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 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竞争能力 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 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第三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主要完成人或者主 要完成单位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 技术开发项目类: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 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 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 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 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 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行 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 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市场 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 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社会公益项目类: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 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 并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 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121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 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在行 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 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 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在行业较 大范围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 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重大工程项目类: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 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 技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 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 内同类项目的领先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 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创新,技术难度 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 进水平,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 发展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五节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十二条 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是 指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 贡献的外国籍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外国科学技术 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第三十三条 被授予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 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与河北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 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河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 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在向河北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 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了 122 重要贡献,推进了河北省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 益或者经济效益。 (三)在促进河北省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 合作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河北省的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三十四条 省科学技术厅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 有关规定,聘请年度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 审委员会,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 主任 2 人,秘书长 1 人,委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进行评审; 2、向省科学技术厅报告评审结果。 第三十六条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总评 审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2 人,委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行业评审委员会提名的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2、向省科学技术厅报告评审结果; 3、对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4、对完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七条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总评 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行业评审委员会,每个行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 1 人, 副主任 1-2 人,委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科评审组提名的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2、向省总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结果。 第三十八条 省各行业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本学科(专业)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2、向省行业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结果。 第三十九条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 主任 1 人,委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候选单位进行评审; 2、向省科学技术厅报告评审结果。 第四十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由省科技厅根据当年科学技术 123 奖参评项目情况和评审工作要求,从专家库中遴选,评审委员会组成 每年要按一定比例轮换。 第四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 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对被评审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负有保 守秘密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提名项 目的主要完成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凡与提名项目的主 要完成人有家属、近亲属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专家,不得参加相 关评审工作;凡当年有申报奖励项目的人员,不得做为河北省科学技 术奖评审委员。如被聘请参加评审活动,应向评审组织单位申明并实 行回避。 第四十三条 省科学技术厅建立评审专家信誉管理制度,对评审 专家的品行、水平、能力进行综合评判,优先选用水平高、能力强、 遵守评审纪律、认真负责、公平公正评审的专家承担评审工作任务, 并定期维护和清理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库中的备用评审专家。 第四十四条 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专家有违犯评审工作纪律的行 为时,可即时终止该专家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资格,并在专家库中 进行诚信记录。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所列单 位的提名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厅进行认定和授权。 第四十六条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 限额提名方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实行协 商提名方式。提名单位按照省科学技术厅当年下达的限额指标择优进 行提名。 第四十七条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参评项目提名,实行提名单位 公告公示和申报单位内部公示制度。 公告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确保最终 提交的提名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异议等风险性问题。公 告公示文件和公告公示情况总结报告,作为必须提交的重要材料,由 提名单位随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备案。不报送提 名公告公示材料的,不予受理。 第四十八条 除保密项目外,申报单位应当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 124 网络系统,按要求填写由省科学技术厅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提名书,并 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按规定时间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有关提名单位申 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原件两套报送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按规定 要求向省科技厅提交。经认定的保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申报 和提交,由申报单位下载提名书并按保密要求进行递送。 提名书的填写及有关附件材料要求完整、真实、可靠。电子文档 及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 提名单位应当按照形式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并对其真实性和完 整性负责。 第四十九条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 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项目,在 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提名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五十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 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 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提名。 第五十一条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申报参评省科学技 术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申报参评 项目的支撑材料。 第五十二条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参加省自然 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五十三条 同一项目不得在两个以上提名单位进行多渠道提 名。 第五十四条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国家科学技 术奖、国家级社会力量设奖和省级科学技术奖。 第五十五条 已在外省(市、区)申报或已获外省(市、区)科 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提名河北省科学技术奖。 第五十六条 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课题(项目)正式结题验收 前,不得以其全部或部分成果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 第五十七条 参评项目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投入本项目的工作量 应占本人同期工作量的 50%以上。第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报 二个以上(含二个)请奖项目。 第五十八条 经评审未获奖或上一年度行业评审结束前经批准放 弃和退出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125 如果再次以该项目主体或相关技术内容提名申报参加河北省科学技术 奖评审,须隔一年以上时间。再次申报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必 须有新的创新内容和新的拓展应用。 第五十九条 本省科技工作者或组织与国内外省机构和人员合作 完成的科技成果,其成果在河北省实施和转化,对本省经济建设、社 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名河北省科学技术奖。 第六十条 符合奖励办法第十五条及本细则规定的提名单位和提 名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科学技术厅成果与市场处提交提名书及 相关材料。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基础 研究、社会公益类项目除外),须同时提交由省科技厅指定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第六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与市场管理管理处负责组织 有关专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不符 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提名项目,不受理其参加当年评审。形式审查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记入申报人、申报单位和相应提名单位信誉档 案,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批评或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第六十二条 省科学技术奖受理和评审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形式 审查结束后,省科学技术厅在官方网站,公示形式审查合格、受理参 加当年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及 其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受理对参评项目的异议意见,公示期 30 天。各阶段评审结束后,省科学技术厅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告通过 初评、行评和总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评审结果。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六十三条 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提名项目,由省科学技术厅提交 相应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第六十四条 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 会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会对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 人、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分别进行会议初评和会议总评。评 审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实际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 (含三分之二)的,为有效人选。 第六十五条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符合 参评条件的项目,由省科学技术厅通过网络评审方式组织学科(专业) 126 网络评审。 第六十六条 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由省科学技术厅 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各行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行业评审。 第六十七条 经公示和公告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项目但已在规 定时间内对异议进行了处理的行业评审结果,由省科学技术厅提交总 评审委员会进行总评审。 第六十八条 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 进步奖评审规则如下: (一)学科(专业)组评审通过网络进行,采取随机选定评审专 家和全封闭进行方式,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给项目打分,省科技厅根据 各学科(专业)组项目得分排序和限额指标确定进入行业评审的参评 项目。 (二)各行业评审委员会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评委根据评 审标准给项目打分,通过记名投票形成各行业组项目得分排序,根据 项目得分及排序和限额指标提名一、二、三等奖建议项目,产生行业 评审结果。 行业评审阶段,根据行业评审得分和限额提名指标,各奖励等级 建议授奖项目的提名标准为:90 分以上的(含 90 分) 可提名一等奖;80 分以上的(含 80 分),可提名二等奖;70 分以上的(含 70 分),可提 名三等奖。 (三)总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奖种和各行业评审委员会提 名的建议授奖项目进行总评审。对各行业评审委员会提名的一等奖的 项目,采取答辩、评委记名投票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各行业评审委员 会提名的二等奖项目和三等项目进行审议和表决。根据奖励指标限额 和同意授奖票数达到或超过实际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 条件,产生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总评审结果。 第六十九条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参评 项目及其完成人、完成单位在省科学技术厅公示或公告后要求退出评 审或放弃奖励的,经全部主要完成人签字、主要完成单位协商一致、 提名单位或者提名人同意,由提名单位(提名人)以书面方式向省科 学技术厅提出。其中放弃奖励的,应当在总评审会议前 15 天提出。 经批准同意退出当年评审或放弃当年奖励的,如果再次以该项目 主体或相关技术内容提名申报参加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须按以下 127 规定执行:行业评审结果公告前提出退出评审的,须隔一年以上时间; 行业评审结束后至总评会议前 15 天提出退出评审的,应当间隔二年时 间;总评审会议前 15 天内或总评结果公告后,建议授奖的个人、项目 完成单位及其项目退出评审的,视为放弃奖励,该项目或个人以后不 再受理申报。 第六章 异议及处理 第七十条 省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省 科学技术厅公示的省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的技术内容、完成人、完成 单位、提名材料的真实性、提名程序的合法性等存在不同意见,均可 提出异议,异议期为 30 天。 对参评项目的异议,应当在省科学技术厅公示参评项目之日起 30 日内 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项目提名单位、完成人、完成单位对项目评审结果的不同意见, 不属于异议范围。 第七十一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内 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证据材料。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 当在异议书上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 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匿名或无实质性内 容的异议原则上不予受理。对经查实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的异议一律 不予处理。 第七十二条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对项目的 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提名材料填写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 议;对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实质性异议由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协调,有关提名单位或者提名人 协助调查和处理。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 时间内调查、核实异议材料提出的异议内容,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 处理意见报送省科学技术厅审核。省科学技术厅认为必要时,可以组 织评委及专家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非实质性异议由提名单位负责协调,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省科 学技术厅审核。 提名单位未提出调查核实报告和协调处理意见的,不提交评审。 第七十三条 为维护异议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异议调查处理的相 128 关人员应当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实需要公开的,应当事前征 求异议者的意见。 第七章 授奖 第七十四条 省科学技术厅对省科学技术奖各奖励委员会评审出 的获奖人选、项目及等级进行审核,报省政府批准。 第七十五条 由省政府颁布奖励决定,对获奖个人、项目给予表 彰奖励。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每人 50 万元,其中 15 万元属 获奖者个人所得,35 万元由获奖者个人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的奖金数额分别为 8 万元、5 万元、2 万元。 第七十六条 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 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 省自然科学奖每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 5 人; 省技术发明奖每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 6 人;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 10 人,单位 不超过 5 个;二等奖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 7 人,单位不超过 4 个;三等奖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 5 个,单位不超过 3 个。 第七十七条 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发放严格履行程序。奖金由省科 技厅和省财政下拨到获奖项目或获奖人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发放到 获奖项目及其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奖金为获奖人所有和支配,有关 提名单位要确保按时、按规定发放,不得克扣、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细则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七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科学技术厅 2009 年 4 月 28 日印发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同时废 止执行。 129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 ) 评审过程中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根据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参 照《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及《国家科学技 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重申评审工作纪律如下: 一、本纪律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的组织者、提名单位、 评审对象及评审专家。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者(以下简称“评审组织者”):指负责省 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的省科技厅工作人员和受省科技厅委托参与奖励 评审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以下简称“提名方”):指《办法》规定 的具备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对象(以下简称“评审对象”):指省科学技术 奖当年受理的候选人以及候选项目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委”):指接受评审组织者 聘请,参加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各阶段活动的专家。 二、评审组织者应当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做好省科 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干预评审的行为。 (一)严格按照《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省科 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二)严格执行评委选用规定要求,不聘请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 委或在以往评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评委参加评审工作;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透露处于保密阶段的工作信息和评委名单, 严禁泄露提名材料非公开内容、评委意见、实名异议人身份及其他应 当保密的信息; (四)严禁接受任何与提名方或评审对象有关的个人、组织提供 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 红包等; (五)严禁接受提名方或评审对象的宴请及旅游、娱乐健身等任 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130 (六)严禁介绍、引领提名方或评审对象走访评委,或在评审过 程中为评审对象向评委打招呼、发表评价性意见或以任何方式向评委 施加倾向性的影响; (七)严禁作为候选人参与任何科技项目的评奖; (八)违反上述规定的评审组织者,由省科学技术厅视问题严重 程度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停止或者取消其参与评审组织工作资 格等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行政法规规定进 行处理。 三、提名方应当恪尽职守、切实履责,客观、公正、真实地做好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坚决杜绝任 何不端行为。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探听处于保密阶段的工作安排信息、评委 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二)严禁泄露提名材料非公开内容和异议人或举报人姓名; (三)严禁组织或协助评审对象向评审组织者、评委提供任何形 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四)严禁宴请评审组织者、评委,或提供旅游、娱乐健身等任 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五)严禁在项目异议处理活动中无正当理由推诿、拖延,拒不 开展调查、恶意拖延调查、不配合调查或协同有关单位弄虚作假、徇 私舞弊,做出不客观的调查处理意见; (六)发现评审对象有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主动向评 审组织者反映,配合调查; (七)违反以上规定的提名方,省科学技术厅可以分别情况给予 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誉、通报批评、暂停或者取消其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资格、取消相关项目参评资格等处理。相关人员构成违纪的,建 议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评审对象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干扰评审的行 为。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探听处于保密阶段的评委名单及其他评审 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二)严禁本人或委托他人以包括使用微信或 QQ 等即时通信工 具、短信及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各种方式联系有关专家 131 进行请托、游说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三)严禁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委、询问评审信息等任何 干扰评审的活动; (四)严禁向评审组织者、提名方、评委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五)严禁宴请评审组织者和评委,或提供旅游、娱乐健身等任 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六)违反以上规定的评审对象,立即停止有关人员或项目当年 参与评奖的资格;对已经通过评审的,取消相关项目获奖资格;同时, 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予以记录不良信誉、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 暂停或者取消提名或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资格等处罚。构成违纪的, 建议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评委应当严格遵守评审规定,按程序客观、独立、公平、公 正地进行评价、评议,坚决杜绝任何评审不公行为。 (一)不接受评审对象及其提名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二)不接受评审对象或提名方的宴请及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 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三)在保密期间不得泄露评委身份、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委意 见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透漏和使用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评 审资料; (四)在会议评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在指定的会评地 点审阅材料和参加评审,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会评地点;在评审 期间因故不能完整连续参加完评审工作的,不得委派他人参加或代理, 视为自行放弃评委资格; (五)与评审对象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 向评审组织者说明并回避;本人是候选人的,不得作为评委; (六)严禁在评审现场搞游说、串通等活动,不得利用评委的特 殊身份和影响力,以任何形式为评审对象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 活动; (七)不得因个人恩怨或利益关系,恶意贬低评审对象和其他评 委; (八)发现评审对象或其提名方有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应当及 132 时、主动向评审组织者反映; (九)违反以上规定的评委,省科学技术厅取消其评委资格,并在 专家库中记录不良信誉,不再聘用其参加评审工作。构成违纪的,建 议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133 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 新环境的作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 革的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7〕55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 奖励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科技奖励制度,完善科技奖励评审 机制,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既符合国 家改革精神又具有河北特色的科技奖励体系,为推动全省科技进步和 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河北不断注入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激发创新活力。扩大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使学有所长、研 有所专、业有所成者得到应有的激励,使拔尖人才、优秀成果、杰出 团队得到应有的荣誉,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广大科 技工作者的创新自信和使命感。 服务河北发展。在注重科技奖励科学技术价值的同时,更加注重 发挥其带动效应、溢出效应和渗透效应,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全省 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等作贡献, 为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提供科技支撑。 强化创新导向。围绕提高科技成果的原创性、首创性、创新性和 公认度、贡献度,重点奖励跻身学科研究前列、破解创新发展技术瓶 颈和增加技术有效供给的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引导企业、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等加大科技投入、聚焦成果转化、重视标准质量、开展协同 创新,不断提高科学技术奖励质量和水平。 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科技奖励工作的核心,改革 推荐制度,规范评审程序,优化评价规则,加强评审监督管理,进一 步提高科技奖励的公信力、权威性。健全科技奖励信用制度,鼓励科 技人员心无旁骛、厚积薄发,争做践行社会诚信、严守学术道德的模 134 范和表率。 二、重点任务 坚持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公正透明、诚实守信、质量优先,改 革完善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术性、突出导向性、提升 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 (一)设立奖励委员会。 设立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分管 副省长担任,其组成人员由省科技厅提出,报省政府批准,组成人员 实行任期制。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省科技奖励工作的重大问 题,审定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奖励政策和法规,拟订省科技奖励政策 和办法,承担省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省域内社会力量设奖监管与指导。 (二)完善奖种奖项设置。 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改为“科学技术合作奖”,在保留奖 励为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组织)的同时,增加 奖励为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省外人员(组织) 。 在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单列企业技术创新奖励,授予在创新体系和 创新能力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引领推动产业科技进步、业态创新和 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 改革后,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仍保持五大奖种,分别是:科学技术 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 合作奖。 (三)实行提名制。 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 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 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 提名者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负责。 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建立对提 名专家、提名机构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四)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完善评审标准。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技 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学技术进步奖围绕创新 135 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 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控制奖励数量。按照“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自然科学 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总数控制在 300 项以内。优化奖励结构,改变现行奖励指标与申报数量相挂钩的做法, 根据我省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限定三大奖各 奖励等级的授奖数量。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分级评审实施情况,吸收国家评审改革经验, 结合省情,适时启动三大奖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分级评 审机制。 (五)调整奖励对象要求。 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同时调整每项获奖成 果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要求。 分类确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年限要求,杜绝中间成果评 奖,同一成果不得重复报奖。 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应在河北省境内完成,项目第一完成 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河北省登记注册或河北省所属的独立法人。 (六)强化奖励的激励性和荣誉性。 适度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特别是突出贡献奖奖金标准, 彰显科技奖励的激励作用,增强获奖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具体奖 金标准另行规定。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 传等活动。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科技拔尖人才、 优秀成果、杰出团队,弘扬崇尚科学、实事求是、鼓励创新、开放协 作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 (七)增强公开监督力度。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 程和指标数量,对三大奖项目及其推荐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 界监督。 强化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奖 励工作进展及评审结果反馈机制,确保评审全过程的痕迹管理,实现 评审环节可追溯、可查询。 136 (八)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明确提名者、被提名者、评审专家、组织者 等各奖励活动主体应遵守的评审纪律,实行诚信承诺机制,为各奖励 活动主体建立科技奖励诚信档案,纳入科研信用体系。 严惩学术不端。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 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 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 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委资格。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记入科技奖 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省科 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九)规范科学技术奖设置。 河北省政府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省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 下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鼓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 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定位准确、学科或行业特色鲜 明的科技奖项,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鼓励民间资金支持 科技奖励活动。 加强对社会力量设奖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构建信息公开、行业 自律、政府指导、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有效模式,提升社会力量 科技奖励的公信力和社会知名度。 三、工作实施 (一)省科技厅、省法制办负责修订《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并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省科技厅负责修改完善《河北省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从法规制度层面贯彻落实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 神。 (二)省科技厅参照国家科技奖励提名规则和程序、分类评价指 标体系、科技奖励诚信档案建立、异议处理等管理办法,制定完善我 省相关办法。 (三)省科技厅按照《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 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 ,制定完善我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 技术奖的相关办法。 137 (四)省科技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科技奖励宣 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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