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青少年等级考试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电子信息科普创新服务平台.pdf
青少年等级考试证书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等级考试(以下简称等级 考试)是中国电子学会面向社会开展的青少年相关专业能力的 评价服务,为规范等级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证书管理,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子学会印制发放的青少年 等级考试证书,包括青少年电子信息等级考试、青少年机器人 技术等级考试、青少年三维创意设计等级考试、青少年软件编 程等级考试、青少年无人机技术等级考试等系列评价服务项 目。 第三条 各等级考试服务中心、等级考试测评师、技术 支持单位应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第二章 证书申领 第四条 等级考试证书是指参加中国电子学会青少年等 级考试的合格凭证。一般情况下,考试通过后 60 个工作日内 会印制发放至考试服务中心。 第五条 考试服务中心应按照中国电子学会的相关要求 建立证书管理制度,须指定专人负责证书申领及发放工作。 第六条 考试服务中心收到证书后应及时核对信息及数 1 量,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考生本人,如有遗漏应在下发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按补办 证书处理,费用由考试服务中心承担。 第七条 考生领取证书后应及时核对个人信息,如有质 量问题可通过所在地考试服务中心上报至中国电子学会重新 制作。 第八条 等级考试证书如有遗失、损坏、信息变更等情 况,持证人可向所在地考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考试服务中 心汇总后定期向中国电子学会申请补办,证书补办工本费为 50 元/人/次。 第三章 信息查验 第九条 等级考试证书由中国电子学会统一印制发放, 设置水印、浮雕纹等多重防伪技术,加盖钢印有效。证书信息 查 询 可 登 录 中 国 电 子 学 会 考 试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http://www.qceit.org.cn )或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子学会 考评中心)。 第十条 证书使用彩色打印照片技术,考生须按要求上 传证件照(标准 2 寸蓝底或红底,jpg 格式,分辨率宽和高 为 413*626 像素, 冲印精度是 300dpi(300 像素每平方英 寸),尺寸为 3.5cm*5.3cm),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 质量影响证书的,由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持证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证书,严禁 2 伪造、篡改、滥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子学会所有。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