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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案例编写与管理办法 (试行) (2012 年 5 月)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案例编写与管理办法(试行) 一. 指导思想 案例建设是商学院动员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资源实施的一项高起点的教学工 程,其主要目标是,编写能反映中国企业经营管理典型经验的工商管理系列案例, 以促进案例教学在 MBA 和 EMBA 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案例建设的宗旨是,为课程教学服务,为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服务。案例建设 的原则是,根据课程有关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编写案例。案例教学的目的是, 促使学生在案例中学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应的教学内容。 二. 建设目标 根据 MBA 培养计划,所有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都必须采用案例教学的 方法,教学案例按照专业方向等结集组合,形成商学案例集,案例编写包括 MBA 等专业学位项目所有专业课程所涉及的科目。 三. 建设方式和要求 案例建设鼓励自主编写,案例可以国内具有典型性特征的企业为研究对象, 当然也可以一些具有研究价值的国外企业,尤其要强调国内本土案例的收集、开 发与研究。编写的案例须符合规范要求,一般应有引言、背景介绍、事实情景(含 面临的问题)、需要做出的选择(行动或方案) 、启发性思考题、案例使用说明等 项内容。案例凡涉及相关企业的案例原则上需有主要企业的授权书 招标对象 凡本校范围内有副高级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并需要具有 MBA 课 程任教经验者可以参与招标。 案例编写可以由个人独立完成,但鼓励有关教师合作或与企业有关人员组成 项目小组,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协力编写出高质量的案例。 四. 申请步骤 第一步: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学案例编写项目投标书》,提交商学院 案例中心。具体时间以商学院学院主页和校内通知为准。 凡个人独立编写案例的,每期只能投标一个案例; 由两人以上合力编写,每期最多可投标两个案例。 第二步:商学院案例中心负责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召开商学院 案例指导与评审委员会会议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表决,会后公布表决结果,推 荐案例的中标人按照要求提交终稿后即可获得经费,编写案例中标人可获得启动 经费。 第三步:编写案例中标人当年 9 月份向商学院案例中心提交阶段成果,接受 中期评审,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或调整编写进度,以保证按时完成案例编写 工作。通过中期评审后,编写案例中标人即可获得全部基本经费。 第四部:编写案例中标人于当年 11 月份向商学院案例中心提交全部成果。 商学院案例中心负责组织召开商学院案例指导与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所提交成果 进行验收和评审评分,评分将作为发放奖励经费的主要标准。编写案例中标人根 据评审评分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稿后,方可领取奖励经费。 五. 经费安排 商学院在科研处开设专门帐户,每年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案例编写和管理,具 体拨付额度于每年 5 月底之前根据当年投标情况确定。中标者(编写)可获得一 个分册账本,按科研处有关规定自行使用。 每个编写案例基本经费为 2 万元:中标结果公布后发放启动经费 1 万元;通 过中期评审后发放剩余的 1 万元。 成果通过验收评审后,参考案例评分结果以及该案例的其他获奖情况决定奖 励与否,奖励额度为 5 千元至 1 万 5 千元。其他获奖情况包括,申请者提交的 案例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百篇优秀案例,或申请者提交的案例(英 文)在国际一流管理案例大赛(例如 EQUIS 组织的 EFMD 年度案例创作大赛) 中获奖等。 组织架构 商学院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组织和邀请校内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 员会负责讨论。 六. 评审制度 案例投标(包括编写)须经过初审和表决,初审工作由商学院案例中心负责, 表决须组织召开商学院案例指导与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会议在每年 6 月 召开。 编写案例的中期评审工作由商学院学院案例中心负责在每年 9 月进行。 编写案例的验收评审须召开商学院案例指导与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验收评 审会议在每年 11 月份。 凡参加表决或验收评审会议的成员同时参与案例投标者,可参加投票表决, 但计算表决票时应扣除一票。 表决和验收评审会议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表决以出席成员过半数 (不含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七. 案例出版 编写案例凡获得通过的由商学院负责出版,署名权由作者所有,出版权归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推荐案例仅限内部发行,商学院教师有权使用案例库中 的案例,但不得私自将案例提供给院外单位和个人; 如有需要,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将统一制定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案 例库”的使用细则。 八. 修改、执行与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案例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执行和解释 权归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