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教高函〔2019〕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 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 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定于 2019 年 3 月至 10 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 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 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 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 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 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 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 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 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 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 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 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 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国际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 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 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拓展国际赛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深 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 —2— 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 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 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 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 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 务国家创新发展。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 “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 教主赛道(详见附件 1) 、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 2) 、 职教赛道(详见附件 3) 、国际赛道(详见附件 4)和萌芽版块(详 见附件 5) 。 “6”是 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对话 2049 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 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 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 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 宝生和浙江省省长袁家军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 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3—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 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行业企业、 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 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 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 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可积极 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赛的赞助支持。大赛由相关组织 参与协办(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可后另发)。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 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 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 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 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 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4—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 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 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 含萌芽版块)。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 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 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 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 2.全国共产生 1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 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 600 个、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 —5— 道 200 个、职教赛道 200 个、萌芽版块 200 个。此外,国际赛道 产生 6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3.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国内外 双学籍类)、萌芽版块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 2 个。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 年 4—5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 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 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 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 2. 初 赛 复 赛 ( 2019 年 6 — 8 月 )。 各 地 各 院 校 登 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 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 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 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 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 考) 。 3.全国总决赛(2019 年 10 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 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 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 —6— 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以利用网站提 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院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平 台进行赛事宣传(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腾讯云将 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 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 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 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详见附件)。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级教 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普教职能处室共同参 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 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 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 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 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 、投身“双创”。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 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 —7— 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 QQ 群为:460798492,请参赛省(区、市)和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 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锦澎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jybdcw @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 18 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浙江大学 张良 刘鹏 联系电话:0571-88981829 88981236 传真:0571-88981106 电子邮箱:cxcy@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 邮编:310058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吴维东 联系电话:010-66097850,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 邮编:100816 —8—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 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 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 赛道方案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 赛道方案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 版块方案 教 育 部 2019 年 3 月 25 日 —9— 附件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 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 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 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 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 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 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 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 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 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 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 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 10 —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 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 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 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 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 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 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 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 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 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 11 — 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 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 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 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 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 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 12 —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 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 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 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 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 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 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 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 — 13 — 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 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 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 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 (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 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 究生,不含在职生)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 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 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 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 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 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 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 — 14 — 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 全国共产生 6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通过网 上评审,产生 15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 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20 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 比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 年 4—5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 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 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 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 2. 初 赛 复 赛 ( 2019 年 6 — 8 月 )。 各 地 各 院 校 登 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 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 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 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 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 考) 。 3.全国总决赛(2019 年 10 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 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 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 — 15 — 内容。 八、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金奖 50 个、银奖 100 个、铜奖 450 个。另设港 澳台项目金奖 5 个、银奖 15 个、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 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 1 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 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 20 个、省市优秀组织奖 10 个(与职教赛道合 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 16 — 附件 2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 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 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 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 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 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 “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开天辟地的“红 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 百万名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 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 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 量。 三、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9 年 3 月) — 17 —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 2019 年“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活动方案。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扶贫、环保等有关部门, 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调研, 跟踪调研往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制定本 地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 等内容,并于 3 月底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 internetplus@moe.edu.cn) 。 2.启动仪式(2019 年 5 月) 大赛组委会拟于 5 月在浙江嘉兴、湖州举办 2019 年“青年 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由各地推荐 3-10 个项目参 加启动仪式(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 启动仪式后,将在部分地区组织农产品销售、环境保护、旅 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 有意向承办全国对接活动的省(区、市)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 月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3.活动报名(2019 年 4—8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 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cn)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4 月 5 日至 8 月 15 日。 4.组织实施(2019 年 4—9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 — 18 — 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 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 “健康中国小分队” “幸福 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 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 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 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 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 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 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 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 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 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9 年 9—10 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 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 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 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 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 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 19 —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 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 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 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 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 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 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 — 20 — 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 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 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 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 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 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 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 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 。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 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 21 — 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 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 由各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 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 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 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 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 2 个。 全国共产生 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6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 比赛。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 年 4—5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 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 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 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 2. 初 赛 复 赛 ( 2019 年 6 — 8 月 )。 各 地 各 院 校 登 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 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 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 — 22 — 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 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 考) 。 3.全国总决赛(2019 年 10 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 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 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 内容。 (六)奖项设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 15 个、银奖 45 个、铜奖 140 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奖”等 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 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 20 个、省市优秀组织 奖 8 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 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 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本 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 — 23 — 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 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活 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全面展示各地各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 风貌。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 24 — 附件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 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 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 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 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 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 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 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 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 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 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 25 —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 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 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 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 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 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 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 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 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 — 26 — 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 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 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 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 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 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 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 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 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 — 27 —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 。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 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 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 合计不得少于 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 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 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 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 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 1) ,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 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 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 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 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 的团队总数不超过 2 个。 职教赛道共产生 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 审,产生 6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六、赛程安排 各省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 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 28 — 1.参赛报名(2019 年 4—5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 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 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 )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 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 2. 初 赛 复 赛 ( 2019 年 6 — 8 月 )。 各 地 各 院 校 登 录 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 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 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 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 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 考) 。 3.全国总决赛(10 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 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 奖、银奖、铜奖。 各地职教赛道专项工作组要认真研究,拟定本地职教赛道工 作方案,严格审核参赛对象资格。要统筹各方资源,为参赛团队 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孵化落地等服务,推动形 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 内容。 — 29 — 八、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 15 个、银奖 45 个、铜奖 140 个,获奖项目 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集体奖 20 个、省市优秀组织奖 10 个(与高教主赛道 合并计算),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 牌。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 30 — 附件 4 +”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 融合发展,推动项目、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交流 与共享,搭建各国大学生携手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合作平台,进 一步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的第 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 2019 年 3 月至 10 月举办,大赛设立国际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背景与宗旨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 2015 年起已成功举 办了四届,逐步成长为全球参赛规模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 赛。2018 年举办的第四届大赛共有中国大陆 2278 所高等学校、 港澳台地区 33 所高等学校和来自 50 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 总计超过 265 万名大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超过 64 万个。大 赛期间,超过 1000 位中外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孵化器导师、 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参与评选和指导工作。一大批优质项目脱颖而 出,获得了更广泛的市场知名度,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获 得投资。 第五届大赛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一同参与 这一盛事,汇聚创新思维、激发创业勇气,同场竞技、交流协作、 共同成长。 — 31 —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 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 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 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 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 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 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 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 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 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2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 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 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4.鼓励中国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 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 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 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 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国际赛道的 — 32 — 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 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http://www.jsj.edu.cn/)18 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 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 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 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 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 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 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 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 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 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 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 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企业法人代表在 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 — 33 — 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 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 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 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 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 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四、比赛赛制和奖项设置 采用初赛、网络复赛和现场总决赛三级赛制。通过网络评审, 从所有申报项目中遴选出铜奖项目(不超过 300 个),并在其中 评选出 60 个优胜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国内外双学籍类高校入 选总决赛国际赛道项目总数不超过 2 个。现场总决赛设金奖 15 个,银奖 45 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无参赛奖金。 命题组由大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 审标准,命题方和大赛组委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 终审。命题组设立比赛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 额由命题方确定,并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 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 网(www.pilcchina.org)另行公布。 国际赛道设置组织、宣传奖,鼓励对参赛项目组织或宣传做 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或个人,颁发证书及奖牌。 五、参赛报名 1. 参 赛 团 队 可 通 过 登 录 “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服 务 网 ” ( cy.ncss.cn ) 或 全 球 青 年 创 新 领 袖 共 同 体 促 进 会 官 网 — 34 — (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北 京时间 2019 年 4 月 15 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9 年 7 月 31 日。 2.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 明 PPT,另外还可提交 PDF、Word 版的商业计划书或 1 分钟视频 作为辅助资料。 3.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加现场总决赛的团队提供 1 至 2 人的参 赛国际旅费(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 本次大赛将于 2019 年 3 月正式启动,10 月在杭州举行现场 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和相关说明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 cy.ncss.cn ) 或 全 球 青 年 创 新 领 袖 共 同 体 促 进 会 官 网 (www.pilcchina.org)查看具体内容。 七、其他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国 际赛道由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协办,腾讯公 司等赞助支持,并面向全球招募合作伙伴。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 黄 徐 颖 联 系 电 话 : 0086-15600745333 — 35 — 电 子 邮 箱 : info@pilcchina.org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A 座 705 室 邮 编 : 100080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 锦 澎 联 系 电 话 : 0086-18368806231 电 子 邮 箱 : shijinpeng@moe.edu.cn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 18 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 编 : 100098 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徐莹 联 系 电 话 : 0086-13386539581 电 子 邮 箱 :xuying90@zju.edu.cn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塘 路 866 号 邮 编 :310058 教 育 部 高等 教育 司 综 合处 吴维东 联 系 电 话: 0086-10-66097850 电 子 邮 箱: internetplus@moe.edu.cn 地 址 : 北京 市西 城 区 大木 仓胡 同 37 号 邮 编 : 100816 — 36 — 附件 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 “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 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第五届大赛 增设萌芽版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 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 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 升创新能力。 二、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可参加第五届大赛萌芽版块有关活 动。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项目推荐 1.由各地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竞 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或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 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 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2.共推荐 200 个萌芽版块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各省市 推荐名额另行发布) 。由大赛组委会评定约 60 个项目在总决赛现 场进行展示交流。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萌芽版块的团队总数 — 37 — 不超过 2 个。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 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 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 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 关权利。 四、工作安排 各地要成立有基础教育部门参与的大赛萌芽版块工作小组, 认真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项目遴选(2019 年 3—8 月)。各地要做好本地优秀创新 项目的遴选工作,遴选环节和方式等可自行决定。 2.项目推荐(2019 年 8 月) 。请各地于 8 月 31 日前,向大 赛组委会报送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萌芽版块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2019 年 9—10 月)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各地 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现场展示项目,在 10 月全国总 决赛现场比赛期间进行展示交流。 五、奖项设置 萌芽版块设 20 个创新潜力奖和单项奖若干个。设萌芽版块 集体奖 20 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 38 —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 年 3 月 27 日印发 — 39 —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