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苏教高函〔2018〕38号-2018年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苏教高函〔2018〕38 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首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三五”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2016﹝14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 近期开展 2018 年全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省在 线开放课程” )立项建设工作,同时对 2016-2017 年立项建设的 课程进行首批认定,通过认定的课程将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精 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 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18 年立项建设省在线开放课程 400 门左右,包括公共基 础课(含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程)120 门左右,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280 门左右。 (二)申报要求 申报分为选题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1. .选题申报 (1)请择优确定开课时间长、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效果好 —1— 的课程,向我厅申报省在线开放课程选题。每校可申报公共基础 课选题 3-5 项(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类课建议 各不少于 1 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题 6-8 项(其中品 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应重点参与,如品牌专业项目较多,专 业选题可酌情增加);此外,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学研 究会可根据所在领域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 1-2 项。 (2)请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9 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在 线 课 程 中 心 网 站 ( 以 下 简 称 “ 省 课 程 网 ”, 网 址 : http://jiangsu.icourses.cn),在线填写《2018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 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附件 2.1)进行选题申报。 2. .正式申报 (1)省教育厅将通过省课程网对申报选题进行为期 7 天的 公示。期间各校应认真分析全省选题申报情况,及时调整重复选 题,或联系有关高校联合申报,然后择优正式申报。各校正式申 报的选题原则上只能在原选题申报的范围内进行统筹调整。 (2)请各校于 11 月 19 日-11 月 23 日期间登录省课程网, 在线填写《2018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附件 2.2)和《2018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 件 2.3),按照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要求搭建课程框架,并至少提 供一个单元(章节)的全部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具体要求详见 省课程网。 (3)请各校于 11 月 26 日前将按课程填写的附件 2.2(经由 课程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按学校填写的附件 2.3(加 盖学校公章)书面材料各 1 式 2 份,报送或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2—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5 号教育大厦 1519 室,邮编:210024。 (三)遴选建设 1.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正式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经专 家评议、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我厅审定后确定 2018 年省在 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2. 立项课程应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 运行,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 3.已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以及 2016-2017 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课程,请勿重复申报立项。 二、2018 年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 (一)认定数量、范围和工作要求 2018 年首批认定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00 门 左右。认定范围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2016-2017 年立项 建设的省在线开放课程(共 442 门,名单详见苏教高函﹝2017﹝ 13 号) ,已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 动,达到《“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 案》 (苏教高﹝2016﹝14 号)中规定的建设要求。已获得国家精 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无须重复参加省在线开放课程认 定。未完成建设任务、未按时上线、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 的、以及仅对本校学生开放的课程,不在认定范围。 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要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为 每门申请认定的课程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 3.3),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在其他平台同时开设的课程,可以提供相应平台提供的课程数据 —3— 信息表作为申报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程序 1.请各校于 11 月 12 日-11 月 16 日期间登录省课程网,在 线填写《2018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附件 3.1)和《2018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申报汇总表》 (附件 3.2) 。具体要求详见“省课程网”申报平台。 2.请各校于 11 月 26 日前将按课程填写的附件 3.1(经由课 程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按学校填写的附件 3.2(加盖 学校公章)书面材料各 1 式 2 份,报送或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5 号教育大厦 1519 室,邮编:210024。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公示 申请认定的课程将在省课程网进行材料公示,在材料公示和 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 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信息、数据的提供方今后的申 报进行限制。 2.综合评价认定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 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对通过认定的课程,授予“江苏省高 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均须 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 服务不少于 5 年。我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三、其他事宜 1.无论是申请立项建设,还是申请认定,各校均应对所申报 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 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 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 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 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根据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开课教师在省 课程网上建设、更新和维护课程。 2.为推进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工作,省教育厅将委 托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与“爱课程网”南京运管中心(江苏省 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共同承担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认 定、应用等系列培训及技术服务工作。 3.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高校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前将联 系人信息表(附件 5)发至 jiangsumooc@163.com,邮件主题及 文件名为单位名称。 (1)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 徐冰,联系电话:025-83335159、83335559;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联系 人:袁俊红、田仁岩,咨询电话:025-83217171,83217281,电 子邮箱:jiangsumooc@163.com; (3)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交流 QQ 群:195147919 (本科)、73279701(高职)。 —5— 附件 1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实施方案 (2018 年修订版) 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是以全省高校教师和学生为 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和专 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 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 号)要求, 为做好“十三五”我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省在线 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鼓励全省高等学校充分发挥 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 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优 质在线开放课程。 2.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含大学 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公共 基础课和品牌专业的核心课程为目标,兼顾学科、专业、地域和 层次的分布,实现课程资源的最大化共享,构建满足高等教育不 同层次人才培养需要,适应教师、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共同需求的 —7— 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二、建设原则 1.突出建设重点。发挥高校的主体作用,集聚优势力量和 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 的长效机制。支持江苏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与在线开放课 程建设的深度融合发展。 2.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着力推动在 线开放课程的广泛应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 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 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测试考核、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 对外推广的工作程序,重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质量的审核和把 关。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 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建设运行 (一)建设模式 1.省在线开放课程以政府主导、高校主体、企业参与、多 元评价、共建共享为建设机制,采用省、校两级建设方式,由学 校申报或省教育厅指定确定选题,通过校、省逐级遴选的方式实 施。 2.省教育厅负责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负 责制定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遴选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课 —8— 程的申报、遴选、建设以及监管,并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从省 在线开放课程中择优遴选课程,推荐参加国家在线开放课程认 定。 3.各高校是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应按照省在线开 放课程建设要求,认真组织本校教师自主建设校级在线开放课 程,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鼓励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通过 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 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 (二)共享与应用 1.省在线开放课程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进行共享和应用。课程资源将全部免费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 在法律范畴内规范使用课程资源,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业经营使 用。 2.各高校要将建设和使用在线开放课程作为推进教育教学 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提升广大教师将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 融合的意识、水平和能力,把在线开放课程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 补充,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与学习的管理、激励 和评价机制,培育一批导向正确、影响力大的网络教学名师,充 分调动教师建设积极性,保障课程可持续建设和共享,推动课堂 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 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鼓励学生使用省在线开放课程开 展自主学习。鼓励高校按照《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 —9— 的意见》 (苏教高﹝2015﹝23 号)的要求,在合作、共赢、协议 的基础上,推进跨校修读在线开放课程的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 并逐步建立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教 学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三)监督与管理 1.省教育厅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通过上网监管、 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省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 行跟踪监测,并根据课程资源更新、访问量、课程好评率、注册 课程学习情况等对省在线开放课程实行综合评价,引导省在线开 放课程的持续建设和不断改进。对综合评价和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省在线开放课程,省教育厅将取消课程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 开放课程”荣誉称号。 2.各高校应成立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建设,建立 和实施课程建设、质量审查、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制度, 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四、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 3 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 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 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 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 性。 (一)课程团队 —10— 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高校正式聘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 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 课程的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课程。除 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 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 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通过在线 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 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 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二)课程内容与资源 1.课程内容。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 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组 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 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 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 2.课程资源。每门课程应有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 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在线作业、试题库、 参考资料和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教学录像 可以是全程教学录像,也可以采用碎片化的方式组织,录制围绕 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系列微课程群。 (三)课程设计 1.教学设计与方法。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 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 —11— 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 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 移动学习和混合式学习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 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 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2.教学活动与评价。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 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嵌 入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答题、线上线下讨论、网上作业提交 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 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 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 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 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3.教学效果与影响。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 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 的教学内容和学生反馈的学习过程、行为和效果,促进因材施教, 提高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 (四)技术要求 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4)。 五、建设程序 1.省教育厅每两年组织一次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工作,每年 立项建设课程 400 门左右。各高校及相关专家组织按照相关选题 —12— 要求,择优申报立项,鼓励多个学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 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立项。 2.省教育厅依照建设标准和遴选办法,组织专家评议、评 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经审定后产生当年的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建设名单。 3.省在线开放课程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立项课程应 在立项后半年内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自次年起,省教育厅 将组织专家,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 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对 上一批立项的课程进行评估,对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 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参 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4.已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省内高校课程, 将视同已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无须 重复参加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在国内知名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上线运营的省内高校课程,如选课人数多、教学效果好、课程评 价好,影响广泛,由所在高校申请,经专家认定,也可授予江苏 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六、组织管理 1.经费及政策保障。各高校要根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任务 和实际资金需求,统筹省品牌专业财政专项经费、生均财政拨款 和非税收入,强化校级经费配套,优化教学经费结构,提高资金 使用绩效。各高校要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学校教师积极参与 —13— 省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培育、建设和应用,吸引教师、学生和 社会学习者使用省在线开放课程。 2.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省在线开放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 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相关高校、课程建设团队均须签订平 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 方权益。除特别约定外,省在线开放课程所有权归属建设高校, 自制数字化资源的所有权归属课程团队。 3.技术支持。省教育厅委托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与“爱 课程网”成立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负责搭建江苏省高 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承担平台软硬件环境建设、运维和管 理工作;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理论、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课程共 享模式、核心技术等研究;开展全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 用的培训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将集中展示省在线开放课程,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 面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共享服务。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