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林业部门决算编制说明.pdf
Z 章贡区林业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区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章贡区林业局是主管全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工 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林业 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 导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发展,管理林区公路,发展森林旅游 业;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绿化工作、组织实施以 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国 家、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管理各类商品林、公 益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的防 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 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林业基本建设;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 责林业科技的普及推广和专业人才的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 个,包括:章贡 区林业局、章贡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章贡区森林苗圃。 本部门 2018 年年末编制人数 45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 事业编制 39 人;年末实有人数 34 人,其中在职人员 35 人, 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51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总计 1732.28 万元,其中年初结 转和结余 279.82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5.94 万元,增长 2%; 本年收入合计 1732.28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445.78 万元, 下降 20.4 %,主要原因是:主要是 2018 年低质低效林造林 项目未纳入预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452.46 万元, 占 83.9%;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支出总计 1732.28 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合计 1446.51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451.74 万元,下降 23.8%,主要原因是:2018 年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 余 285.76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5.94 万元,增长 2%,主要 原因是:有些项目是根据合同进度付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36.77 万元,占 30%;项目支出 1009.74 万元,占 7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 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32.28 万元,决算数为 1732.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55.9 万元, 决算数为 1446.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主要原因 是: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未全部列入本年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主要原因是:2018 年没有此项 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36.72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71.74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60.86 万元,下降 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0.15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8.63 万元,增长 21%,主要原因是:定额经费调整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4.88 万元,较 2017 年 减少 34.66 万元,下降 69%,主要原因是:2017 年的对个人 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数包括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数。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 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 年无此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 万元,决算数为 8.19 万元,完成预 算的 75%,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 2.51 万元,增长 44 %,其 中:主要是新购了森林防火车。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 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 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 万元,决算数为 0.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25%,决算数较 2017 年减少 0.57 万 元,下降 4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 格执行“八项”规定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43 万元,其 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 数为 8 万元,决算数为 7.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 %,决算 数较 2017 年增加 3.08 万元,增长 71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 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防火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9.33 万元(与部 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 预算数增加 2.64 万元,增长 7.2%,主要原因是:添置了森 林防火车,增加了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 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 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 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 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 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 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 车主要是 0;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 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 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 目支出总额的81%。组织对2018年防火队员工资、“三险” 及森林消防建设、业务培训等 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 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 目支出总额的 0 %。 共组织对“2018年防火队员工资、“三险”及森林消防 建设、业务培训等 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 情况来看,稳定了队伍,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了经济的可持 续发展;加强了森林防火通讯建设,确保了森林防火指挥调 度通讯联络通畅。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 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 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 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 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 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 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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