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管理规定.pdf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条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 士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学科综合性考试,是博 士生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前提,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 新能力的必要环节。为规范学校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加强 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攻读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传研字[2020]113 号),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是检验博士生对本领域基本文 献、基础理论、前沿理论、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科研创 新能力的主要方式,旨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淘汰不具备培养基 础和科研能力的学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 所有博士生,包括进入博士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 均应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博士生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 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第四条 博士生应在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之前完成基本 文献阅读。博士生基本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 150 种,其中文学类 和艺术学类博士生阅读著作数量不少于 50 种,工学类博士生阅 读著作数量不少于 30 种。各培养单位应在不低于上述阅读数量 的基础上明确各学科具体要求,可适当提高标准。 第五条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和面试或 实验操作。所有博士生均应参加笔试;文学类和艺术学类博士生 -1- 应参加面试,工学类博士生应参加面试或实验操作。 笔试考查博士生对本领域基本文献、基础理论、前沿理论、 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考查文献原则上应在基本文献目录 内;考试题型一般包括文献综述、简述、简答等。面试和实验操 作综合考查博士生开展论文研究工作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 第六条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占考试 总成绩 70%;面试或实验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 30%。 总成绩 60 分及以上为通过,计 2 学分;60 分以下为不通过,不 计学分。 第七条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其中笔试时间 为一天。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三次,一般安排在博士 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四周内(第一次)、第三学期结束前两周 (第二次)、第四学期开学四周内(第三次)。 第八条 博士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参加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二次 考试;第二次考试仍未通过者,可申请第三次考试。三次考试均 未通过者,实施分流或终止培养。缺考按考试未通过,成绩计 0 分。 第九条 博士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应 最迟在考试两周前提出延缓参加考试的申请,经责任博导和所在 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考试。 -2- 第十条 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 院的要求完成命题、报名、阅卷等工作。面试或实验操作由各培 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时间组织。 第十一条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小组,小 组成员不少于五人,组长为培养单位主管或主要领导。 第十二条 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按照二级学科组织命题。 第十三条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人才培养要求制定考试实施 细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 2020 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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