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3年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pdf
机械工程学院 2023 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魏连江、张峻霞 副组长:李亚、王光大、李建宇、陈延娜、常志勇 成员:各专业系主任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名额 专业名称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特殊 情形学生的名额 机械电子工程 5 0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 3 0 过程装备与控制 工程* 5 1 车辆工程* 6 1 工业设计* 3 0 接收条件 理工科相关类的学生(高考需参加 数学、物理考试) 1、理工科相关类的学生(工业设计专业学 生高考需参加数学考试) 2、工业设计专业不适合色盲学生。有专 长、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以及能证明对转入 专业有相当的兴趣和爱好者优先接收(如 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表 学术论文及参加设计类大赛获奖者) 备注:带*专业为国家级或省部级一流专业。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 申报普通类学生的准入要求如下: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 2.理工科相关类的学生(其中申报工业设计专业学生高考需参 加数学考试,其他专业学生高考需参加数学、物理考试) 3.工业设计专业不适合色盲学生。有专长、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以及能证明对转入专业有相当的兴趣和爱好者优先接收(如有发明、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设计类大赛获奖者) 。 4.申请上表中标有*的专业的学生须所有规定修读课程全部通 过且无补考记录。 申报特殊情形的学生准入要求如下: 符合《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中的第九条要求即可。 (二)综合评价办法 1.对普通类学生,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分数=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得出的百分制成绩 *60%+面试百分制成绩*40%。 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面试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学生转入意 向、对转入专业的认知以及未来职业发展需求。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面试内容 分值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自我介绍(包括学 35 习经历、兴趣、爱 分 好、特长等) 转专业动机、对转 50 入专业的认知以及 分 未来职业发展需求 评委自主提问 15 分 时间(陈述 3-5 分 5 钟) 少于 3 分钟或多于 5 分钟扣 2 分 内容 20 1.紧扣主题 15 分;2.内容全面, 重点突出:5 分。 逻辑表达 10 1.层次清晰 5 分; 2.表达流畅 5 分。 内容 30 1.紧扣主题 20 分;2.内容全面, 重点突出:10 分。 逻辑表达 20 1.层次清晰 10 分;2.表达流畅 10 分。 根据考生回答情 况,从内容、逻辑、 15 表达等方面评分。 1.回答问题准确 10 分;2.层次清 晰,表达顺畅 5 分。 2.特殊情形学生 经审查符合因特殊情形(《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 法》(津科大发【2020】14 号)第九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参加 学院面试,通过提问等形式审核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和喜爱程度,掌握 学生学习的情况,经学术委员会确定是否适合在该专业修读,并且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是否接收。 四、工作流程 1.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 《机械工程学院 2023 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2.学生自主报名,需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的成绩单和第一学期平 均学分绩点证明各一份。因特殊情形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要在申请 书中注明自身情况属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 科大发【2020】14 号)第九条的第几款。 3.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转专业材料并确定面试名单。普通类学生 根据报名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并确定进入 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数量为转入各专业接收名额的 120%)。特殊 情形学生全部进入面试。 4.学院组织面试名单中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 弃转专业资格。 5.对普通类学生转专业综合成绩分数进行核算,按综合成绩排名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同时,对拟接收的特殊情形学生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6.学院公示后的拟接收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提交学校审批。 7.转专业结果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8.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所缺课程需按 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0600710 联系人:安老师 地址:河西校区 12-306 室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7 日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曲志刚 盛 涛 副组长: 李吉祥 周卫斌 吕月芬 成 员: 王世明 陈 涛 游国栋 刘梦楚 张 彤 李建良 张维佳 尹 娜 秘 书: 冯爱慧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接收专业: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等,接收本科生 转专业名额和条件如下: 名额 专业名称 2 其中可接收 第九条所列 情形的名额 0 4 0 总名额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3 通信工程 2 微电子科学 与工程 条件 4 1 普通类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 别对 5 种情况进行准 入基本条件的设定) 满足本文件 满足本文件三中 1、2、 三中 1、2 3和4 和3 0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本科生在学习期间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条件可以申请转 专业。其中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转入我院五个专业:自动化、电气 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 业。 1、申请转入的学生原所学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2、申请转入的学生高考考试科目中需选考物理。 3、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具有较好的基础,所修课程均合格及以 上(第九条者除外)。其中须学过“大学物理类”、“高等数学类”课 程。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类)所学 课程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4、符合第九条中第 5 种情况的申请转入学生,需申请转入低一 年级。 (二)综合评价办法 1、拟转入学生免笔试,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 100 分。学 院组织面试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 达到 60 分以上,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面试内容 自我介绍(包括学 习经历、兴趣、爱 好、特长等) 分值 40 分 转专业动机、对转 入专业的认知以及 未来职业发展需求 50 分 评委自主提问 10 分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时间(陈述 3-5 分 钟) 10 1.少于 3 分钟或多于 5 分钟扣 2 分; 2.少于 1 分钟扣 3-10 分;3.大于 6 分钟,要求立即终止。 内容 20 1.紧扣主题 15 分;2.内容全面, 重点突出:5 分。 逻辑表达 10 1.层次清晰 5 分; 2.表达流畅 5 分。 内容 30 1.紧扣主题 20 分;2.内容全面, 重点突出:10 分。 逻辑表达 20 1.层次清晰 10 分;2.表达流畅 10 分。 根据考生回答情 况,从内容、逻辑、 表达等方面评分。 10 2、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四、工作流程 1、计划公布:学院公布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称、条件、人数、 考核方式、负责人及受理时间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申请:学生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进行 转出资格审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转专业申请表、获奖证 书等)。 3、考核遴选:我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查、考核,考核 后将结果通知学生,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公示。 4、结果公布:我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复审、 批复。最后的名单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院专业转换工作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0774 邮箱:fah69@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学院 2023 年 3 月 8 日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书记、院长 成员: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教研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 辅导员。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化工与材料学院接收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一流本科专 业建设点)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材料化 学(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化学(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 。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名额 专业名 称 化学 工程与 工艺 高分子 材料与 工程 材料 化学 应用 化学 总 名 额 条件 其中可接收第 九条所列情形 的名额 普通类 符合学校规 定的转专业 条件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别对 5 种情况进行准入基本条件的 设定) ①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 件; ②在学期间无违纪处分。 20 5 10 2 同上 同上 5 1 同上 同上 5 1 同上 同上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在满足《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 发[2020]14 号)对转专业学生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申请转入的学生需 本人自愿申请,采取逐个面试的审核方式进行考察。 (二)符合化工与材料学院转入相关专业的相关规定: 1.在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2.无色盲、色弱和对化学药品过敏体质; 3.对于因特殊情形申请转入的学生,学院视学生实际情况而定。 (三)转专业综合评价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占比 70%)和面试成绩 (占比 30%)综合考虑排序择优录取,进入面试的比例为 1:1.2。 2.面试内容:全面审查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兴趣、专长, 原专业的学习成绩及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转专业的原因及对要转入 专业的认知和适应情况以及职业发展需求。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面试内容 分值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1.少于 3 分钟或多于 5 分钟扣 2 分;2.少 时间(陈述 3-5 分钟) 10 立即终止。 自我介绍(包括学习经 历、兴趣、爱好、特长 40 分 等) 转专业动机、对转入专 业的认知以及未来职 内容 20 逻辑表达 10 内容 30 逻辑表达 20 1.紧扣主题 15 分;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5 分。 1.层次清晰 5 分;2.表达流畅 5 分。 1.紧扣主题 20 分;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10 分。 50 分 业发展需求 根据考生回答情况,从 评委自主提问 于 1 分钟扣 3-10 分;3.大于 6 分钟,要求 10 分 内容、逻辑、表达等方 面评分。 10 1.层次清晰 10 分;2.表达流畅 10 分。 四、工作流程 (一)针对普通类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等, 将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和实施细则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在教务处 及学院网站公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根据学校发布的转专业通知,学生按照专业接收要求,在规 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学习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 意见; 4.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学业考察(以面试方 式进行) ,并提出考核意见; 5.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 入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6.学生申请转专业后,如需要撤销转专业申请,应在参加学院 转专业考核前提出; 7.学院在专业名单公布之日起安排导师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 方案、课程认定、修补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 (二)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通过面试形式,考核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22-60602735 邮箱:tjjianwei@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化工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23 年 3 月 8 日 生物工程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 据 《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生 转 专 业 实 施 办 法 》( 津 科 大 发 [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科长、教学秘书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一)生物工程学院接收专业 生物工程专业、制药工程专业。两个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1.符合《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名额 专业名称 总名 额 条件 《天津科技大本科生 转专业实施办法》(津 其中可接收 第九条所列 情形的名额 普通类 科大发[2020]14 号)第 九条所列 5 种情况 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生物工程 15 3 (1)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综合; (2)入学以后表现良好,无处分或违法记录; 制药工程 15 3 (3)通过生物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 注:中英合作办学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专业不接收转专业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考核办法 (一)准入要求: 1.通过学院组织的笔试及面试考核,转专业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核合格(≥60 分)方可录取; 2.申请转入上表中所有专业的学生,所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 无补考记录。 (二)综合考核办法 1.笔试内容:生物学基础知识,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细胞及生物分 子(核酸、蛋白质、糖类、脂类等)的基本结构与功能特点等基础知 识。 2.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工作组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 满分 100 分。 面试内容 (1)学生自我介绍 (包括学习经历、兴 趣、爱好、特长等) (2)学生陈述转专 业动机、对转入专业 的认知以及未来职 业发展需求等 (3)学生回答评委 的提问 分值 30 分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凝练概括能力 (陈述 3-5 分钟) 5 1.少于 3 分钟或多于 5 分钟扣 2 分; 2.少于 1 分钟扣 3-5 分; 3.大于 6 分钟,要求立即终止。 自我分析能力、 综合素质 15 1.紧扣主题 10 分; 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5 分。 逻辑表达能力 10 1.层次清晰 5 分; 2.表达流畅 5 分。 分析问题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 20 1.紧扣主题 10 分; 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10 分。 逻辑表达能力 20 1.层次清晰 10 分; 2.表达流畅 10 分。 30 从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评价, 要求思路清晰,逻辑准确,表达清 楚。 40 分 30 分 逻辑表达能力、 沟通能力 四、工作流程 (一)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 最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拟接收名单,进行学院公示(公示 期为 3 个工作日)后,将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二)笔试及面试考核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 合或线下形式进行; (三)学生转入我院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课程 由我院配合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22-60602902 邮箱:yuanyuan@tust.edu.cn 联系人:袁老师。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生物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7 日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 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邓天龙 副组长:李桂菊、许涛 成员:宋东辉、王士强、郑小慎、丁磊、李海明、阎波、贾青 竹、曾明、刘洪艳、徐文喆、李珑、马颖超、李伟、赵瑞华、刘占广 秘书:王红玉、王芹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海洋与环境学院接收专业:海洋科学类专业(海洋科学、海洋 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其中环境科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海洋科学、环 境工程专业为天津市一流专业。 特别说明:转专业选择大类的学生获批后,先在大类专业学习, 在第 2 学期学院大类专业选择时,依据大类专业选择细则再进行具体 的专业选择。 各专业(含专业类)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名额 专业名称 海洋科学 条件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第 九条所列情形 的名额 20 3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别对 普通类 5 种情况进行准入基本条件 的设定) 课程全部一次 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 性通过,第一 综合,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 学期修过化学 文件执行并参加学院面试环 海洋技术 海洋资源 开发技术 20 20 3 3 环境科学 20 3 环境工程 20 3 类课程 修过信息与智 能科学导论或 计算思维与智 能科学导论等 计算机类课程 节 高考考过物理或理科综合, 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文件执 行并参加学院面试环节 第一学期化学 类课程成绩及 格 高考考过化学或理科综合, 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文件执 行并参加学院面试环节 课程全部一次 性通过,第一 学期修过化学 类课程 课程全部一次 性通过,第一 学期修过化学 类课程 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 综合;第一学期化学类课程 通过,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 文件执行加学院面试环节 高考考过化学、生物或理科 综合,其它参照学校的14号 文件执行并参加学院面试环 节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对普通类学生的转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转入大类或专业符合上表普通类规定的最低要求; 2.环境科学是国家级一流专业,海洋科学、环境工程专业为天 津市一流专业,按照规定要求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3.面试形式:通过学生自我介绍(包括兴趣、特长、学习经历、 对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和评委提问,考察学生对专业的了解情况、学 习积极性和适应性,是否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并适合在该专业学习。 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接收名额,按照专业面试平均成 绩排序确定;若学生人数超过接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分数来排序择 优录取。其中: 综合成绩分数=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的百分制成绩*50%+ 面试百分制成绩*50%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百分制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二)对特殊情形的学生转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由于海洋科学专业、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后续课程、实验与化学类知识相关度高,要求见上表; 2.由于海洋技术专业,后续课程和物理、计算机操作知识相关 度高,要求见上表; 3.转入时均有专业面试,通过学生自我介绍和提问等形式考察 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和喜爱程度,掌握学生前期学习的情况和职业发展 需求,确定是否适合在该专业修读。 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接收名额,按照专业面试平均成 绩排序确定;若学生人数超过接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分数来排序择 优录取。其中: 综合成绩分数=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的百分制成绩*50%+ 面试百分制成绩*50%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核算百分制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特殊情形学生,如涉及转专业文件第九条第三款和第五款的, 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是否接收;若同意接收,学生学籍注 册为下一年级。第九条其他类别的学生,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学籍注 册年级。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对已填系统的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5 个工作日 内通知资格审核结果; (二)根据转入学生人数情况,由学院或者教学系组织面试,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审核面试通过学生名单,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后 上报教务处; (三)学院指导转专业学生完成后期选课事项。 五、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 电话 022-60600360 学院咨询邮箱 hywang@tust.edu.cn 海洋科学 022-60601458 邮箱 dhsong@tust.edu.cn 海洋技术 海洋资源与 开发技术 环境科学 022-60601221 邮箱 022-60601134 邮箱 022-60602701 邮箱 zxs@tust.edu.cn wangshiqiang@tust.edu.cn lilong@tust.edu.cn yanbo@tust.edu.cn 环境工程 022-60602695 邮箱 jiaqingzhu@tust.edu.cn 学院投诉 电话 022-60600358 学院投诉邮箱 wangqin@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海洋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23 年 3 月 8 日 下载链接: 1、天津科技大学转专业备案表 2、转专业书面申请参考模板 http://hhxy.tust.edu.cn/xzzx/bksxg/index.htm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41 号)、《天津 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 科大发[2020]14 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全日制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原则上为一年级在校本科生,在校期间限转专业一次。本办法所规定 的转专业是指专业(含专业类)间的转入与转出。转专业工作严格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 明确,对转入专业有清晰的认识且具有学习潜质; (二)申请转入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含建设点) 的,所 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三)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有考试作弊等学术不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2.处分未予解除的;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4.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 术类专业的; 5.以国际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招生的; 6.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形式录取的; 7.由外校申请转入我校的; 8.国家有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可在规定容许的期间内申请转入相应 专业学习: 1.退役复学、休学创业的; 2.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期满复学,因专业已停止招 生或撤销的; 3.学生在学期间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 单位诊断,不适宜在现专业学习,但在其他专业尚能完成学业的; 4.学生确有专长,转入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5.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 业,但在其他专业尚能完成学业的。 三、学院组织机构 组 长:李忠德 刘洪斌 副组长:冯 婧 刘泽华 李 光 姜 媛 成 员:各专业系主任、本科教务科科长 四、2023 年接收专业及名额 总名额 名额 其中可接收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名额 轻化工程* 16 4 包装工程* 16 4 印刷工程* 8 2 专业名称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 想政治素质、心理、学业情况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学习规划等, 面试成绩不应低于 60 分; (三)学院确定申请人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第一学期的平均 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分数)*70%+面试成绩*30%; (四)根据接收名额,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面试后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上报教务处,由学校进行复审。 (六)学院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 无异议将名单上报学校; (七)未尽事宜由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60600299 邮箱:lhf@tust.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6 日 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 据 《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生 转 专 业 实 施 办 法 》( 津 科 大 发 [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赵利军 副组长:王洪阁 成员:李朝晖、张新沂、包慧珂、赵欣、刘琳琳、祁素萍、王艺 湘、张灏、韩明勇、冯睿、纪向宏、王晓旭 秘书:刘辛燕 二、指导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一年级在校本科生。学生在校期间 限转专业一次。 (三)每年各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师资、 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决定。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 对转入专业有清晰的认识且具有学习潜质。 (二)申请转入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含建设点)的,所有规定修 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四、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有考试作弊等学术不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二)处分未予解除的。 (三)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四)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 专业的。 (五)以国际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形式招生的。 (六)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由外校申请转入我校的。 (八)国家有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可在规定容许的期间内申请转入相应专业学 习 (一)退役复学的。 (二)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期满复学,因专业已停止招生 或撤销的。 (三)学生在学期间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 位诊断,不适宜在现专业学习,但在其他专业尚能完成学业的。 (四)学生确有专长,转入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五)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 但在其他专业尚能完成学业的。 六、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艺术设计学院接收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 计、公共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六个专业学生可以互转,但不与 其它学科学生互转,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名额 条件 其中可接收第 专业名称 第五条所列情况(可分别对 5 种 总名额 五条所列情形 普通类 情况进行准入基本条件的设定) 的名额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 饰设计 公共艺术 动画 视觉传达 设计 10 10 8 10 8 10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笔试和 面试 笔试和 面试 笔试和 面试 笔试和 面试 笔试和 面试 笔试和 面试 接收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者;接 收有专长,转入本专业更能发挥 其专长者。 接收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者;接 收有专长,转入本专业更能发挥 其专长者。 接收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者;接 收有专长,转入本专业更能发挥 其专长者。 接收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者;接 收有专长,发生疾病或生理缺 陷,学习困难。 接收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者;接 收有专长,转入本专业更能发挥 其专长者。 接收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者;接 收有专长,转入本专业更能发挥 其专长者。 七、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转专业录取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如果综合分相同,则 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一)产品设计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准入要求: 1)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 2)所有修读课程需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2、综合评价办法: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比例:笔试面试各 50% 1)笔试(创意、设计表达共计 1 小时) 笔试主要测试学生对产品设计思维和能力的认识,考核的内容为 创意、设计表达。主要是对于命题进行创意和色彩表现,工具不限(可 针管笔、彩铅、马克笔、色粉任意组合)。 2)面试(自述、问答) 面试主要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述对 专业的认识和初步了解,简介个人基本情况,回答专家提问。 要求学生携带以往相关作品,包括却不限于手绘草图、各类速写、 电脑制作的图片、视频、摄影作品、各种小制作等。面试时提交转专 业申请书一份(单页 A4 纸),包括转入产品设计专业的原因,转入后 学习规划及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可提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 活动的证明。 3)根据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总分,确定成绩总排名。 考核总成绩=专业笔试(50%)+面试(50%) (二)环境设计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准入要求: 学生申请转入环境设计专业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学校及学院的 相关要求。 2、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基础性笔试考核(60%) ,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水平、 环境设计命题创作及表达能力,工具不限; 2)面试(40%) 。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对转 入专业的认知。 3.考核流程: 1)教研室组织相关的专业测试及面试 专业基础性笔试考核时间为 60 分钟,笔试成绩=卷面成绩(百分 制)x60%。 面试由环境设计专业教师(3-5 人)组成面试小组,对拟转入环 境设计专业学生进行面试,时间每人 15 分钟。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 /面试教师人数 x40%。 2)根据专业基础性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总分,确定成绩总排名, 按照当年的接收计划择优录取。 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性笔试考核(60%)+面试(40%) (三)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准入要求: 学生申请转入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必须首先符合学校及学院的 相关要求。 2、综合评价办法: 1)笔试考核(40%):以试题和设计创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知识积累、专业基础水平、设计思维能力和专业学习 潜力。 2)面试考核(40%):通过面试考核和考查,对专业有学习兴趣, 对学科有基本认知。 按以上两项成绩之和进行排名, 参加面试人数为接收计划的 150%, 通过面试,综合考核学生的个人品德、整体素质、专业兴趣度、专业 素养和未来专业学习力。 3)根据以上两项考核总分,确定成绩总排名,按照当年的接收计 划择优录取。 (四)公共艺术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准入要求: 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有正确的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行端正,有上进心。 2、综合评价办法: 以专业考核成绩 60%,面试 40%成绩为原则,遵循学校及学院的 相关要求。 1)其中笔试考核由专业教研室老师组织考核。考试时间 40 分钟, 主要方向为专业设计命题创作。 2)面试考核时间每人 10 分钟,全面介绍自己的情况以及转专业 的原因。 3)总成绩=笔试考核 60%+面试考核 40% 组织教研室至少 2 名及以上老师对转专业同学进行面试。 允许接受参军退役复学、休学创业转入,发生疾病或生理缺陷转 入,确有专长转入,学习困难转入。 (五)动画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准入要求: 学生申请转入动画设计专业,必须首先符合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要 求。 2、综合评价办法: 1)基本素质考察: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写清楚自身的学 习背景,对动画专业的认知和具备的专业素养,对自己将来学习就业 规划。)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打分排序。20 分 2)笔试环节:安排报名学生进行 30 分钟的专业基础测试(速写) 。 组织至少 3 名及以上专业教师进行打分排序。60 分 3)面试环节:学生带自己的专业作品现场提供给评委;回答面试 问题(专业相关知识) 。20 分 4)总成绩=基本素质考察 20%+笔试考核 60%+面试考核 20%。 (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1、专业准入要求: 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要求。 2、综合评价办法: 考核形式:专业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排序综合排序录取。 1)笔试时间:1 小时,纸张、工具不限。 笔试依据:专业手绘设计思维创意草图成绩。考核创意构思、构 图等基础知识。 2)面试(自述、问答)面试主要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自述对专业的认识和初步了解,简介个人基本情况, 回答专家提问。 面试时间:组织副教授以上教师 3 人形成面试小组对预转入专业 学生进行 1 小时面试。 面试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全部及格且能证明对转入专业有相当的 兴趣和爱好者(如有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过相关论文及设计作品者优 先) 。 八、工作流程 (一)根据学校发布的转专业方案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 (二)(5 个工作日)向大一年级学生(表演专业除外)公布接收专 业名称、要求、人数、遴选条件、考核方式、学院负责人及受理时间 等信息。 (三)提交申请(5 个工作日) 1、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 转专业计划公布,学生向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具 体写清楚自身的学习背景,对转入专业的认知和具备的专业素养以及 转入后的学习就业规划,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知情同意意见及签字),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不得同时申请多个专业。 2、参军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申请调整专业的 学生本人向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参军退役、 创业等证明。 (四)学院审核申请材料(10 个工作日) 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等;学生管理 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思想状况。 (五)各专业考核遴选(10 个工作日) 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学习成绩、学习态度、思想状况以及证 明具有申请专业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转至申请转入专业。转入专业对 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形成拟接收名单并报学院。 (六)学院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转专业或调整专业的学生都需要公示。 (七)教务处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 并提交学校批准。 (八)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学生办理 相关手续,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新学期选课,及原专业所学课 程的学分认定,对课程补修和修读计划等进行指导。学生在新学期到 新专业报到学习。自学校转专业发文之日,新学期开始起,学生学费 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九、联系方式 转专业咨询、投诉电话:022-60601272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iuxinyan@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 3 月 6 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 据 《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生 转 专 业 实 施 办 法 》( 津 科 大 发 [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组 长:李文福、华欣 副组长:包红霞、刘阳、许玉龙 成 员:各专业系主任 教务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类、财务 管理、物流管理、工业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力资源管理、公 共事业管理等,各专业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师资力量、实验条件和 班级人数等情况,确定接收名额指标、接收条件。具体接收本科生转 专业条件如下: 名额 专业名称 总名额 条件 其中可接收 第九条所列 情形的名额 国际经济 与贸易 8 0 金融学类 4 0 普通类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分 别对 5 种情况进行准 入基本条件的设定)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工业工程 大数据管 理与应用 人力资源 管理 公共事业 管理 6 8 5 8 4 5 0 1 1 2 1 1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符合《天津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文件 中第七条和第八条 未受过任何处分,经面 试适合在本专业学习。 优先接收第九条第 (一)、(四)款。 未受过任何处分,经面 试适合在本专业学习。 优先接收第九条第 (一)、(四)款。 未受过任何处分,经面 试适合在本专业学习。 优先接收第九条第 (一)、(四)款。 未受过任何处分,经面 试适合在本专业学习。 优先接收第九条第 (一)、(四)款。 未受过任何处分,经面 试适合在本专业学习。 优先接收第九条第 (一)、(四)款。 相关规定,经面试适 合在本专业学习。 对于金融学类,学生转专业后进入大类培养,待后期大类分专 业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专业选择。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原则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二)专业准入要求 1.转专业的基本准入要求,严格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 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 号)中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接收条件按照本细则中公布的各专业接收条件执行。 2.因特殊情形或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天津科技大 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 号)中第二章第九 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接收条件按照本细则中公布的各专业接收条 件执行。 (三)综合评价办法 本科生转专业根据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最后结 果。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70% + 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30% 课程成绩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处计算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折算的百分制成绩; 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成绩为学生面试分数的百分制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课程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资格审核 1.学生申请 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 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转出资格审查。 2.转入考核遴选 (1)审核: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 件的学生名单。 申请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提交《天津科技大学转 专业申请备案表》一式三份,第一学期成绩单 1 份及由转出学院开具 的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证明 1 份(交至滨海校区西院 11-205 郭老 师)。因特殊情形申请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学生需要在申请中写清 楚自身情况属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第九条中的第几款,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确定面试名单: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第一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具体数量为 转入专业接收名额的 120%;如出现小数,则以四舍五入规则计算), 第九条特殊情形或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占面试名额。 3.因第九条特殊情形或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额占各专业转 专业总名额,优先考虑适合本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面试:进入面试的学生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专业的认知和适应性、职业发展需求 等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统一打分。具体面试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级指标 分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0 基础理论知识 20 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25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 25 其他方面(评委自主提问) 10 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不再另行 组织面试。 (三)结果公布 学院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和专业接收名额, 形成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后,将确定的转 专业名单报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科 咨询电话:60602011 联系人:郭老师 办公地点:滨海校区西院 11-205 邮箱:guojie@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 年 03 月 08 日 文法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一)成立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各专业系 主任、教务科长等。 (二)工作组职责 1.对拟转出的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及资格审核,避免学生专业选 择的盲目性; 2.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面试、综合评价等; 3.确定拟转出和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一)总体原则 我院开设专业有法学大类(法学、知识产权) 、汉语国际教育。 各专业均根据专业师资人数及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确定当年相应年级 接收转专业人数。若当年该班级有学生转出,则空出的指标可作为转 入接收名额。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按照法学大类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学生 于大二年级第二学期按照《文法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及 相关规定进行专业选择,确定最终专业。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因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由其他专业转入法学大类的学生,可直 接确定专业,不再进行专业选择。 (二)具体条件 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在满足《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办法》(津科大发[2020]14 号)前提下,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名 额 专业名称 总名额 条 件 其中可接收 第九条所列 情形的名额 法学类 2 1 汉语国际 教育 1 1 普通类 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我院组织 的转专业面试,综 合成绩在 80 分以 上(含 80 分)。 2. 转入汉语国际 教育专业(天津市 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生,除满足上述 条件外,所有规定 修读课程须全部 通过且无补考记 录。 第九条所列情况 (可分别对 5 种情 况进行准入基本条 件的设定) (一)必须具备的 条件: 通过我院组织 的转专业面试,综 合 成 绩 在 60 分 以 上(含 60 分); (二)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可以不受 转入接收名额限 制: 1.退役复学、休学 创业的; 2.学生确有专长, 大学期间获得过校 级竞赛一等奖及以 上级别奖励,或者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 级别竞赛奖励,或 者公开发表过 1 篇 以上论文,适合在 本专业学习。 其中, 《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第九条中第一种、第四种情形,满足上表所列条件可以不受转入 接收名额限制。第九条中所列其他情形,由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 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个人实际情况等确定是否接收该生转入。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 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 有健康的心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学习态度 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对转入专业有清晰的认识且具有学习潜质。 (二)综合评价办法 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综合成绩,在满足《天津 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所列条件及 各专业具体条件前提下,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分类确定拟接收转 专业学生名单。 1.综合成绩主要由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最终数据为准。百分制学习成绩按照 以下公式测算为百分制:百分制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特殊情况处理: 《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 [2020]14 号)第九条所列情况中,无在校成绩的,按照面试成绩即 为综合成绩进行处理。 2.面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 ⑴面试考核内容 ①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情况的考察和了解(20 分) ; ②对学生交流沟通,团队协助,社会适应能力及心理健康、身体 状况的考察和了解(20 分); ③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等方面的考察(20 分) ; ④考察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是否具有清晰的认识(20 分); ⑤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是 否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20 分)。 ⑵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工作流程 (一)拟申请转专业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经 由教务处向我院提出转入申请。 (二)成立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由文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专业准入及基本 条件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学生面试成绩。 申请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1、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大一学年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学生学院教务科出具) 3、 转专业个人书面申请(落款本人签字日期) 4、 其他证明材料 (四)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测算学生综合成绩,根据专业准入条件、指标分配等,由文法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文法学院党政 联席会审议通过。 (五)结果公示及上报 将文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 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的拟接收转专 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行审核、公示及提交学校批准。 五、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hou@tust.edu.cn 咨询电话:60601952 联系人:侯老师。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文 法 学 院 2023 年 3 月 1 日 人工智能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书记 院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2.学院转专业工作面试组 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相关系(部)主任 监督:学院纪委书记 秘书:教学秘书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人工智能学院接收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接收本科生转专 业条件如下: 名额 专业名称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第 九条所列情形 的名额 条件 普通类 第九条所列情况 (可分别对 5 种情 况进行准入基本条 件的设定) 1.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 1. 符 合 学 校 特 殊 情 件; 2. 应 修 读 高 等 数 学 (A、B、 C、D、F)课程; 况转专业条件; 2. 应修读高等数学 (A、B、C、D、F) 课程; 3. 应 修 读 大 学 物 理 3. 通 识 教 育 必 修 课 (A、B、C)课程; 计算机类、 高等 4. 通识教育必修课高 数学课程无不及 等数学无不及格记 录; 5. 通识教育必修课计 格记录; 4. 通 过 学 院 转 专 业 考核。 算机类课程成绩高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5 1 于 70 分; 6.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 对计算机领域的相 关知识具有学习热 情和兴趣爱好,并 已具有一定的专业 基础; 7. 通过学院转专业考 核。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普通类 1.准入要求:对申请转入人工智能学院的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 核。对普通类学生,根据申请进入各专业学生的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 点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按照接收人数与面试人数 1: 1.5 进行)。特殊情形学生全部进入面试。 2. 考核内容和形式:符合条件学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 核,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认知和适应性、专业 学习积极性、专业潜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3.成绩计算和排名:转专业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合成 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对参加面试普通类学生的转专业考核 总成绩进行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接收名额择优进行录取。 (二)特殊情况类 1.准入要求:对申请转入人工智能学院的本科生按照转入 条件(见上表第九条所列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 名单。 2. 考核内容和形式:符合条件学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 核,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学生学习能力 和转入意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高于 60 分方可视 为面试考核合格。 3.成绩计算和排名:转专业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合成 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对面试考核合格学生,进行转专业考 核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接收名额择优进行录取。 四、工作流程 转专业申请工作进程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时间进度为准,在第 一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接收学生申请材料 第二阶段 材料审核、组织面试 第三阶段 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第四阶段 办理转入学生学籍 申请学生递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内容 1 转专业申请书 2 大一学年成绩单 3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 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其他证明材料 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课程由我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潇(邮箱:sangxiao@tust.edu.cn) 联系电话: 60600982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 2023 年 3 月 6 日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各专业系 主任、教学秘书等。 组 长:潮洛蒙 张 波 副组长:江治刚 王 蕾 王 祎 王 莹 成 员:刘向东 赵俊槐 郑东升 宋赛南 邱爱杰 李 敏 孙洪振 秘 书:刘艳丽 (二) 工作组职责 1.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及资格审核; 2.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 3.确定拟转出以及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接收专业不限,文科类专业优先。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专 业 名 称 名额 总名额 普通类 条件 其中可接收 第九条所列 情形的名额 普通类 第九条所列情况 (可分别对 5 种 情况进行准入基 本条件的设定) 1. 符 合 学 校转 专业 条 件; 英 语 2 2 0 2.英语学习确有专长; 3. 按 笔 试 成绩 排序 , 1:1.5 进入面试。 1. 符 合 学 校转 专业 条 件; 2.有一定日语基础,高 日 语 2 2 0 中学 过日 语 课 程或 选 修过日语个性化课程; 3. 按 笔 试 成绩 排序 , 1:1.5 进入面试。 1. 符 合 学 校转 专业 条 件; 翻 译 2 2 0 2.英语学习确有专长, 汉语基础好; 3. 按 笔 试 成绩 排序 , 1:1.5 进入面试。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申请人除满足相应专业准入的基本条件, 还应展现正确的文化观、开放的国际视野和浓厚的家国情怀。 (二)综合评价办法:满足专业准入要求后,申请人先参加各专 业组织的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查,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对申 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最终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普通类学生综合成绩主要由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查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考查成绩(百分 制)×70% 2.面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 ⑴ 面试考核内容 1 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情况的考察和了解(20 分) ; 2 对学生交流沟通,团队协助,社会适应能力及心理健康、身体 状况的考察和了解(20 分); 3 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等方面的考察(20 分) ; 4 考察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是否具有清晰的认识(20 分) ; 5 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是 否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20 分)。 ⑵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工作流程 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 每年春季学期,接受自主报名申请。因语言类专业第一学年 专业基础课程较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相关专业培养方案。 2. 经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 会议讨论确定接受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并接受复议。 3. 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 学课程由我院配合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 022-60601098 邮箱: leo111@tust.edu.cn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 3 月 9 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 [2020]14 号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院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本 工 作 细 则 。 一、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 工 作 的 院 领 导 为 副 组 长 ,包 括 学 院 其 他 领 导 和 各 系 主 任 在 内 的 工 作 小 组 ,成 员 共 9 人 。小 组 负 责 本 学 院 转 专 业 工 作 具 体 组 织 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组长: 杜欣军 副组长:周中凯 聂慎德 组员:刘继锋 王岳 汪建明 胡爱军 李昌模 王志伟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 量 与 安 全 、食 品 营 养 与 健 康 ,接 收 本 科 生 转 专 业 条 件 在 满 足《 天 津 科 技 大 本 科 生 转 专 业 实 施 办 法 》( 津 科 大 发 [2020]14 号 )前 提下,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名额 专业 名称 接收条件 其中可接收 总名额 第九条所列 普通类 情形的名额 食品科 学 与 工 16 程 不限 第九条所列情况(可 分别对 5 种情况进行 准入基本条件的设 定) (1)单科成绩全部及格 (1)面试综合成绩在 且无补考记录;(2)面 60 分以上;(2)入学 试 综 合 成 绩 在 60 分 以 以后表现良好,无处 上;(3)入学以后表现 分或违法记录;(3) 良好,无处分或违法记 符合食品相关专业身 录;(4)符合食品相关 体和健康要求 专业身体和健康要求 食品质 量与安 5 全 食品营 养与健 5 康 不限 (1)单科成绩全部及格 (1)面试综合成绩在 且无补考记录;(2)面 60 分以上;(2)入学 试 综 合 成 绩 在 60 分 以 以后表现良好,无处 上;(3)入学以后表现 分或违法记录;(3) 良好,无处分或违法记 符合食品相关专业身 录;(4)符合食品相关 体和健康要求 专业身体和健康要求 不限 (1)单科成绩全部及格;(1)面试综合成绩在 (2)面试综合成绩在 60 60 分以上;(2)入学 分以上;(3)入学以后 以后表现良好,无处 表现良好,无处分或违法 分或违法记录;(3) 记录;(4)符合食品相 符合食品相关专业身 关专业身体和健康要求 体和健康要求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考核办法 (一)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综合考核,面试成绩 60 分以上者 方可录取; (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转入意向、对转入专业的了解程度、学 生学习能力、对新专业适应能力等方面; (三)面试内容: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 行考核,满分 100 分。 面试内容 分值 自 我 介 绍 (包括学习 经历、兴趣、40 分 爱好、特长 等)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时间 10 (陈述 3-5 分钟) 1.少于 3 分钟或多于 5 分钟扣 2 分; 2.少于 1 分钟扣 3-10 分; 3.大于 6 分钟,要求立即 终止。 内容 20 1.紧扣主题 15 分; 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5 分。 逻辑表达 10 1.层次清晰 5 分; 2.表达流畅 5 分。 转 专 业 动 机、对转入 专业的认知 50 分 以及未来职 业发展需求 评委自主提 10 分 问 内容 30 1.紧扣主题 20 分; 2.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10 分。 逻辑表达 20 1.层次清晰 10 分; 2.表达流畅 10 分。 根据考生回答情 况,从内容、逻辑、10 表达等方面评分。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工作办法,向学生公布实 施细则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二)每学年春季学期初,学校发布转专业通知,学生按照专业 接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 料。 (三)学院对拟转出的学生,核定申请材料后,转交拟转入学院。 (四)学院在收到拟转入学生的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学院通知参加面试。 (五)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 (六)学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公示,提交学校批准。 (七)面试考核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上线下相结 合或线下形式进行。 (八)学生转入我院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 课程由我院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逸夫楼 208 咨询电话:60912586 13920756592 咨询邮箱:lulu@tust.edu.cn 六、投诉方式 电话:022-60912578 邮箱:xjdu@tust.edu.cn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