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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打分表2023-0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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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打分表2023-03-26.pdf

序号 一级指标 6 7 8 9 自评打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3办学条件 1.3.1生均实训场所面积(单 (6分) 位:平方米,3分) 1.3.2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单位:元,3分) 1.4中高本协 同培养 1.4.1中高职贯通培养(2分) (2分) 2.提质 2.1体制机制 2.1.1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与改革 (55分) 改革(3分) 创新(1分) 计分方法 自评 得分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合格要求, 得2分。其中,综合、师范、民 族类院校达5.30平方米/生,工 科类院校达8.30平方米/生,农 林类院校达8.80平方米/生,医 学类院校达9.00平方米/生,财 经、政法类校达1.05平方米 /生,体育、艺术类院校达1.85 平方米/生。每高于合格要求 0.2平方米/生,增加0.2分,最 高得3分;每少于合格要求0.2 平方米/生,减少0.2分,最低 得0分。 3 1.3.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实训场所面积明细表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合格要求, 得2分。其中,综合、师范、民 族、工科、农林、医学类院校 达4000元/生,财经、政法、体 育、艺术类院校达3000元/生。 每高于合格要求500元/生,增 加0.2分,最高得3分;每少于 合格要求500元/生,减少 0.2分,最低得0分。 3 1.3.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表 2 1.4-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情况报 告 1.4-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改 革申请汇总表 1.4-3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学 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4-4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学 前教育专业转段考核方案 说明 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 定性评价 学校在综合办学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与 后勤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体制 机制改革与建设,并成效明显。 定性评价 第 2 页,共 8 页 1 佐证材料目录 2.1.1-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与改革 创新报告 2.1.1-2 办学体制机制建设制度汇编(2022年新颁发17项,修订3项) C类规划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说明 计分方法 10 2.1.2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 改革(1分)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制定 并实施以业绩贡献为基础、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 、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收 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多劳多 得、优绩优酬;深化教师职称制度和突出“双师型”导向 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 瘴痼疾。 11 2.1.3建立健全专业结构调整优 化机制(1分) 根据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需 求,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优化调整 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2 13 14 15 自评打分表 自评 得分 佐证材料目录 2.1.2-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 改革报告 2.1.2-2人事制度汇编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期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定性评价 1 定性评价 1 2.1.3 定性评价 3 2.2.1-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群2022年度建设实 施报告 2.2.1-2高水平专业群明细表 2.2.2信息化教学改革(1分) 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 定性评价 学深度融合。 1 2.2.2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信息化教学改革报告 2.2.3创新创业教育(1分) 创新创业教育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健全,硬件设施完备。 提高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 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 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双创教育成效明显。 1 2.2.3-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创新创业教育报告 2.2.3-2 创新创业教育佐证材料 2 2.2.4-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 情况报告 2.2.4-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2.4-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 2.2.4-4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 指导性意见 2.2.4-5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级各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制(修)订、公开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2.2教学改革 与管理 2.2.1高水平专业群建设(3分) 国家、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情况。 (8分) 2.2.4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 (2分) 贯彻落实《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 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科学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规范人才培养 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 第 3 页,共 8 页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报告 C类规划 序号 一级指标 16 17 18 19 20 21 自评打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说明 计分方法 自评 得分 佐证材料目录 2.2.5-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 改报告 2.2.5-2 2022年教学排查整改工作材料 2.2.5-3 2022年听课管理制度及听课记录材料(部分) 2.2.5-4 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材料 2.2.5-5 2022教育实习管理文件及检查记录材料 2.2.5-6 教材管理文件及排查材料 2.2.5-7 江门幼专学籍管理、注册管理、学分管理、转专业管理、教材管 理等制度文件汇编 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工作 方针,建立“自定目标、自立标准、自主实施、自我诊断 与改进”的自主循环提升保证体系和可持续诊断与改进工 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发展能力。 定性评价 1 2.3产教融合 2.3.1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 (10分) (1.5分) 探索建立政校行企共同参与的高职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 建设校企命运共同体,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 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 定性评价 1.5 2.3.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报告 2.3.2合作平台建设(2.5分) 政校行企深度融合,联合办学,共同投入资金、设备和人 力资源组建职教集团或产教融合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 政校行企合作共建各类技术研发机构、培训中心、创新中 心、实训基地等平台,并取得实质性成效;行业企业加大 对学校的投入,在学校或企业设立产业学院,协同招生培 养;校企协同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定性评价 2 2.3.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合作平台建设情况报告 “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指企业为学校提供的 实践教学设备(设备在学校,产权属企业,学校有使用 权)的总资产值。按照企业采购原值计算。 ≧所在规划学校平均水平的1.3 倍,得1.5分;<所在规划学校 平均水平的1.3倍但≧所在规划 学校平均水平的1.1倍,得 1分;<所在规划学校平均水平 的1.1倍但≧所在规划学校平均 水平,得0.5分;<所在规划学 校平均水平,不得分。 1 2.3.3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 明细表 2.2.5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 改进(1分) 2.3.3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 设备值(单位:万元,1.5分) 2.3.4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 (单位:%,1.5分) “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指学校接受企业订单(指用人 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约定相关就业和服务年限的订单)学 生人数占可开展企业订单专业全日制学生总数的比例。教 育类等无法开展企业订单培养的专业学生可不纳入统计范 围,学校提供相关说明,由考核专家决定是否采纳。本指 标的企业是广义上的企业,实际上指的是用人单位。 ≧所在规划学校水平的1.3倍, 得1.5分;<所在规划学校水平 的1.3倍但≧所在规划学校水平 的1.1倍,得1分;<所在规划学 校水平的1.1倍但≧所在规划学 校水平,得0.5分;<所在规划 学校水平,不得分。 1 2.3.4-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开展企业订单式培养工作 情况报告 2.3.4-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订单式培养——广州莱德队长 篮球班学生名单 2.3.4-3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订单式培养——广东翔天爱滑体 育轮滑学生名单 2.3.4-4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订单式培养——广东震威体育跆 拳道班学生名单 2.3.4-5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创新实验班学生名单 (2019级) 2.3.4-6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创新实验班学生名单 (2020级) 2.3.4-7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创新实验班学生名单 (2021级) 2.3.4-8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有普通高职在校生专业一 览表 2.3.5现代学徒制试点(2分) 开展以“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 、校企双主体育人、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为基本 特征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定性评价 0 2.3.5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法开展现代学徒制的指标说明 第 4 页,共 8 页 C类规划 序号 一级指标 自评 得分 佐证材料目录 定性评价 1 2.3.6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标准与资 源情况报告 2.4实践教学 2.4.1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 (4分) (单位:个,1分) “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指学校校内实践(实习、实 训)场所进行实践教学的工位数,即实践教学过程最基本 的“做中学”单元数,按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 的平均水平。 ≧所在规划学校平均水平的1.1 倍,得1分;<所在规划学校平 均水平的1.1倍但≧所在规划学 校平均水平,得0.5分;<所在 规划学校平均水平,不得分。 1 2.4.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明细表 2.4.2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 比例超50%以上的专业占比(单 位:%,1分) 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超50%以上的专业占比=实践 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超50%以上的专业数/全校总专业 数。 ≧95%,得1分;<95%但≧85%, 得0.5分;<85%,不得分。 1 2.4.2-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比统计 2.4.2-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4.3实习管理(2分) 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实习 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 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 “三不得”等要求;顶岗实习工作机制完善,管理规范, 考核评价科学合理。 2 2.4.3-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实习管理情况报告 2.4.3-2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实习学生明细表 2.4.3-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管理手册 2.4.3-4 2022年实习检查佐证材料 2 2.5.1-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专任教师一览表 2.5.1-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校外教师一览表 三级指标 说明 2.3.6标准与资源开发(1分) 校企协同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岗位技能等级标准、课程标 准和教材、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将行业、企业岗位需求融 入教育教学各环节。 23 24 22 25 26 二级指标 2.5师资队伍 2.5.1生师比(2分) (15分) 计分方法 定性评价 生师比达到教发〔2004〕2号规 定要求,得2分。其中:综合、 生师比=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 师范、工、农、林、语言、财 数+聘请校外教师有效数,聘请校外教师有效数=聘请校外 经、政法院校达18:1;医学院 教师承担的教学总学时/校内专任教师人均教学学时数。 校达16:1;体育、艺术院校达 13:1。生师比每高1扣0.1分, 最低得0分。 “双师型”专业课专任教师是指同时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资 格和行业能力资格,从事高职教育工作的校内专业课专任 教师。 年度要求为75%。达到年度要求 得1.5分,每高于年度要求 1%,增加0.2分,最高得2分; 每低于年度要求1%,扣0.2分, 最低得0分。 2.5.2-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课专任教师一览表 2.5.2-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及考 1.5 核办法(暂行) 2.5.2-3 学校“双师型”教师证明材料 ≥85%,可以得1.5分。低于 85%,每低1%减0.2分,最低 0分;高于85%,每高1%加 0.2分,最高得2分。 2 2.5.3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新招聘专业课教师明细表 27 2.5.2“双师型”专业课专任教 师占比(单位:%,2分) 28 2.5.3新招聘专业课教师中,具 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 高职以上学历比例(单位:%,2 分) 29 2.5.4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 占比(单位:%,2分) 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 专业课总课时。 ≥25%,可以得2分;低于25%, 每低2%减0.1分,最低得0分。 2 2.5.4-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企业兼职教师一览表 2.5.4-2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教师专业课时明细表 30 参加省级以上教师培训和到企业实践锻炼专任教师所占比 例=(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专任教师数+到企业实践锻炼1 2.5.5参加省级以上教师培训和 个月(含)以上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总数。每一名专任 到企业实践锻炼专任教师所占比 教师仅统计一次,不重复统计;如某一名专任教师,参加 例(单位:%,4分) 了多次省级以上培训或到企业实践锻炼,仅统计一次。参 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国内访学,视作为参加国家级、省级培 训。 ≥20%,可以得2分。低于20%, 每低1%减0.4分,最低0分;高 于20%,每高1%加0.4分,最高 得4分。 4 2.5.5-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 省级以上培训情况一览表 2.5.5-2教师培训证明材料 自评打分表 第 5 页,共 8 页 C类规划 序号 一级指标 31 32 33 二级指标 自评 得分 佐证材料目录 定性评价 3 2.5.6-1 2022年教师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报告 2.5.6-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师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情况汇总 2.5.6-3 2022年教师获省级以上奖项证明材料 2.5.6-4 2022年教师教科研成果 2.5.6-5 15名优秀教师案例 ≧90%,得2分;<90%但≧85%, 得1.5分;<85%但≧80%,得 1分;<80%,不得分。没有参加 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要 求的,不得分。 1 2.6.1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85%,得1.5分;<85%但≧ 80%,得1分;<80%但≧75%,得 0.5分;<75%,不得分。没有参 加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 要求的,不得分。 1.5 2.6.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雇主满意度统计表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85%,得1.5分;<85%但≧ 80%,得1分;<80%但≧75%,得 0.5分;<75%,不得分。没有参 加调查或者有效回收率不符合 要求的,不得分。 1.5 2.6.3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师满意度调查数据表 ≧所属学校平均水平,得 1.5分;<所属学校平均水平, 不得分。所属学校分为:公办 、民办。 1.5 2.6.4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普通高职报到情况统计表 ≥95%,得1.5分;<95%但≥ 90%,得1分;<90%,得0分。 1.5 2.6.5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三级指标 说明 计分方法 2.5.6教师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 (3分) 学校可列出本校过去一年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标志 性成果。成果包括: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引进 或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技能)人才项目,教师队伍 方面获得的荣誉,10名优秀教师案例,其他可以证明学校 教师队伍水平的成果等。 2.6人才培养 2.6.1毕业生满意度(单位:%, 质量 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为准。 2分) (10分) 2.6.2雇主满意度(单位:%, 1.5分) 34 2.6.3教师满意度(单位:%, 1.5分) 35 2.6.4新生报到率(单位:%, 1.5分) 36 2.6.5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单位:%,1.5分) 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应届毕业生 人数。 37 2.6.6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对口 率(单位:%,2分) ≥80%,得2分;<80%但≥70%, 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对口率=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对口人数 得1.5分;<70%但≥65%,得 /应届毕业生就业人数。 1分;<65%,得0分。 38 39 自评打分表 2.7人才培养 2.7.1人才培养工作标志性成果 工作标志性 (5分) 成果(5分) 3.强服务 3.1科技研发 3.1.1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项 (15分) (4分) 目和奖励情况(2分) 学校可列出本校过去一年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 果。成果包括:获得的项目或荣誉,10名在校生或应届毕 业生案例,其他可以证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成果等。 定性评价 学校以第一完成人或第二、三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平 台、项目和奖励情况。 每新增一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 台,得1分;每新增一个市厅级 科研平台,得0.2分;以第一完 成单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 励,每项得1分;以第二、第三 完成单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 励,每项得0.5分;以其他排序 参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 励,每项得0.1分;每新增一项 国家级科研项目得1分,新增一 项省级科研项目得0.5分。此项 分值最高得2分。平台和项目, 均指的是立项。 第 6 页,共 8 页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数据表 2 2.6.6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5 2.7.1-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人才培养标志性成果报告 2.7.1-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大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明 细表 2.7.1-3 学生获奖佐证材料 2.7.1-4 江门幼专2022年11名优秀学生案例 2 3.1.1-1 2022年新增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明细表 3.1.1-2 2022年结题项目汇总表 3.1.1-3 2022年新增教师公开发表论文统计一览表 3.1.1-4 科研项目佐证材料 C类规划 序号 一级指标 40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3.1.2拨入科研经费总量(单 位;万元或增长率,2分) 41 3.2社会服务 3.2.1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单 (4分) 位:万元,2分) 42 3.2.2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与全日 制在校生数之比(2分) 计分方法 自评 得分 学校拨入科研经费的总量及拨入科研经费增长率情况。 年度拨入科研经费总量最多的 高校得满分2分,其余学校按比 例计算相应得分;年度拨入科 研经费增长率最高的高校得满 分2分,其余学校按比例计算相 应得分;两者中的高分作为学 校本项得分。以教育厅每年组 织的普通高校科技、社科年度 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2 3.1.2《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拨入科研经费明细表》 “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指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 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统计截止时点 以财政年度为准。 ≧所在规划学校平均水平的1.3 倍,得2分;<所在规划学校平 均水平的1.3倍但≧所在规划学 校平均水平的1.1倍,得 1.5分;<所在规划学校平均水 平的1.1倍但≧所在规划学校平 均水平,得1分;<所在规划学 校平均水平,不得分。 2 3.2.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明细 表》 2 3.2.2-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非学历教育 办学情况汇总表 3.2.2-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非学历培训自评报告 3.2.2-3 2022年非学历教育办学情况佐证材料 3.3.1-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十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3.3.1-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十项代表性社会服务成果 3.3.1-3 相关佐证材料 说明 ≥1,可以得1分。低于1,每低 学校开展的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与全日制在校生数之比=非学 0.1减0.2分,最低得0分;高于 历培训人日数/全日制在校生数。 1,每高0.1加0.2分,最高得2 分。 佐证材料目录 43 3.3科技研发 和社会服务 3.3.1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标志 标志性成果 性成果(3分) (3分) 学校考核年度内在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其他标 志性成果。成果包括:10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指可以公开 的本校教师发表的论文、报告等),获得的以上考核指标 外的项目或荣誉,内容包括: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让、 职业培训、技术服务,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方 面的成果。成果不重复统计,如已用于其他指标,不得再 作为本指标的成果。 定性评价 2 44 3.4对外交流 与合作 3.4.1合作办学(1分) (4分) 与国(境)外高水平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引进或输出优质 职业教育资源。 定性评价 3.4.1-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对外合作办学情况报告 0.5 3.4.1-2 《香港耀中幼教学院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框架 协议》 3.4.2交流合作项目(1.5分) 与国(境)外高水平院校开展多边人才交流,共建科技研 发平台、培训平台或实习就业平台等合作项目,并取得实 效。 定性评价 0.5 3.4.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 3.4.3粤港澳大湾区项目 (1.5分) 与港澳高校联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包括科 技研发、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赴港“专插本”、基地共 建、师生交流等各方面和领域的合作,并取得实效。 定性评价 3.4.3-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与港澳学校交流合作项目 明细表 1.5 3.4.3-2《香港耀中幼教学院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框架 协议》 45 46 47 自评打分表 4.1公办学校 生均拨款水 4.综合绩 平和民办学 4.1.1公办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 效 校教学经费 平(单位:万元,3分) (10分) 支出比例(3 分)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 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 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年生 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 ≧1.5万元,得3分;<1.5万元 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 但≧1.2万元,得2分;<1.2万 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 元,不得分。 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年生均 财政专项经费”是指“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中的专项经 费支出。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第 7 页,共 8 页 3 4.1.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财政拨款明细表》 C类规划 序号 一级指标 48 49 50 51 52 自评打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说明 计分方法 教学经费指年度事业费决算表中列支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费、图书资料购置费、教学业务费(含实验费、实习费、 资料讲义费等)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设备仪器 4.1.1民办学校学费收入用于教 维修费、教学改革经费、课时补贴费等。学费收入指普通 学经费的比例(单位:%,3分) 高职专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高职 专业学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 收费。 4.2经费支出 4.2.1人员经费支出占比(单 结构(4分) 位:%,2分) 4.3.1民办学校财政专项资金支 出进度(单位:%,3分) 佐证材料目录 ≧30%,得3分;<30%但≧20%, 得2分;<20%但≧15%,得1分; <15%,不得分。 公办学校在职人员经费占总支 出比例:占比<55%得2分,55% ≤占比<60%得1.5分,60%≤占 比≤65%得1分,占比>65%不得 分。 民办院校人力成本占学费收入 的比例:占比>40%得2分,35% ≤占比≤40%得1.5分,占比< 35%不得分。 2 4.2.1-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人力成本支出明细表 4.2.1-2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总支出明细表 1.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足 额用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成 效明显得1分;不足1.5%的得0 分。2.年度师均培训经费,最 高的学校得1分,其他学校依据 跟最高值的比值得分。 2 4.2.2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明细表 省财政厅当年12月31日时间节点公布的学校项目支出进度 (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项目执行进度)与省教育厅项目支 出进度相比。 差值≥10%得3分,0≤差值< 10%得2分,-10%≤差值<0得1 分,差值<-10%不得分。 3 4.3.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财政资金下达及支出明细表 财政专项资金包括:财政下达的学生奖助学金、“创新强 校工程”奖补资金、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等。 ≧95%,得3分;<95%但≧90%, 得2分;<90%但≧85%,得 1.5分;<85%但≧80%,得1分; <80%,不得分。 公办学校在职人员经费占总支出情况或民办院校人力成本 占学费收入情况。 4.2.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情 况(2分) 4.3经费支出 4.3.1公办学校预算执行进度 进度(3分) (单位:%,3分) 自评 得分 第 8 页,共 8 页 C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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