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pdf
类别:A 中共平利县委统战部 平统函〔2021〕1 号 签发人:余华明 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 32 号 提 案 的 复 函 马幼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平利县清真寺日常开支纳入县财政预算管 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工作中,始终在财政资金支持和规范内部管理上下功夫, 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有效确保了平利县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各 项政策落实落细,保证了清真寺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一是 基础建设积极支持。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 清真寺对大殿及附属建筑物进行了维修改造,此举彻底解决了清 真寺因年久失修、损毁严重无法开展正常祭祀活动的困境。同时, 针对清真寺大殿木质古建筑,火灾风险较高的特点,在省市文物 保护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于 2018 年启动建设了清真寺 消防工程,有效确保了清真寺的安全保护。2021 年,县政府拨 付回民墓地建设补助资金 10 万元。二是政策补助用足用活。针 对清真寺日常现况,近些年来县上先后通过传统节日看望慰问、 落实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协助困难群众积极申报民政补助政策 等一系列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清真寺日常运转维护经 费不足的困难。三是工作经费全力倾斜。我县每年县财政预算安 排民族宗教事业经费 5 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正式批准开放的 5 处宗教活动场所和 5 处民间信仰场所的日常执 法管理、县镇村三级宗教网络政策法规培训等业务。我部始终坚 持关心关爱少数民族群众,对平利县清真寺日常运转过程中遇到 的困难做到全力倾斜、尽力帮扶,在县委统战部十分有限的工作 经费中挤出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经费短缺 等实际困难,尽力改善和缓解清真寺的现实困难。 平利县清真寺作为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在传承伊斯兰教文化、 推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针对清真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困境,我部将继续坚持关心关爱 少数民族群众的原则,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积 极争取相关扶持,尽最大努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和民族宗教事业 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统战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中共平利县委统战部 2021 年 8 月 24 日 单位联系电话:0915-8421636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中共平利县委统战部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