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罗山县企业开办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2023 年度罗山县企业开办提升专项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 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全县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结合罗山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 “放管服”改革,以打造“企业开办+N 项服务”升级版为抓手,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杆引领,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 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 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23 年底前持续推行企业开办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 办”,市场主体商事登记“智能审批秒办”、线下“一窗受理、 一窗通办”,将企业开办包括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社保、 银行、住房公积金、电力等多个部门的相关窗口整合为一个 “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 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不断完善信阳市企业开办服务平台 “一网通办”服务功能,优化办事流程,破解企业开办堵点难 点,打通关键环节,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 1 个环节、0 成本、0.5 个工作日办结,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 业执照同步发放;企业注销 1 个环节,0.5 个工作日办结。 —2— (一)服务举措不断完善。进一步扩大企业开办覆盖面, 延伸服务领域,降低办事成本,推动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推 进企业开办和市场准入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协调联动,打造“一 网办、不见面、零收费”的“企业开办+N 项服务”升级版。 (二)办事效率加快提升。不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 办”平台功能,优化办事流程,破解堵点难点,打通关键环节, 提高便捷度,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变更一件 事一次办”、“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0.5 个工作日办结。 (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2 年版)》,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确保 “非禁即入”。对负面清单规定的事项,严格准入审查,确保 法律执行不“放水”。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 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认真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部门县 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 施行政许可,并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 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 便利化。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扩大“企业开办+N 项服务”覆盖面。在已纳 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 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 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等事项纳入 —3— 信阳市企业开办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动 “企业开办+N 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罗 山县电业局 (二)打通“一网通办”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 息数据互联共享,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打通关键环节。企业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设立登记后,可自主选办其他事项, 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住 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服务事项。整 合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银行开户、 获得用电、获得用水等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 部门间信息共享,具备了“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 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利用现有平台,开发企业变更、备案等业务涉及事项的 “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为企业打造 全生命周期的“一网通办”服务,同时将企业变更、备案、注 销相关信息同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共享,税务、社保 等相关部门实时将办件结果反馈至“一网通办”平台。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 (三)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规定,对标一流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程 0.5 个 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即时办结;其他办理事项 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企业 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各事项办理进度。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 (四)持续简化开办环节。企业开办简化为 1 个环节, 企业登记(含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社保登记、印章刻制、 公积金登记、 银行开户通过开办企业专区 1 个环节并联办理。 全流程实现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银行开户进 一步优化服务,推行预约服务和现场帮办服务,对已完成客 户尽职调查、申请资料完整的实行“即来即办”,推行“企业开 办+N 项服务”,推动全县实现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 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 填报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升级企业开办服务。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 (五)持续推行企业开办全程零成本服务。向罗山县辖 —5— 区内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税务 Ukey,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 值税发票电子化。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刻制首套 五枚公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 表人名章)。新设立企业在银行开户免收开户费。通过各环 节事项协调联动,全面实现全县企业开办全程零收费、零成 本。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 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 (六)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功能。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 业开办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企业在经营场所公 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即为履行亮照经营义务。在新办纳税 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 归集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围绕企业、社会 组织和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交互场景,积极推动电子证照 在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力服务、医 疗服务、金融服务、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 和旅游等领域的社会化应用。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罗 山县电业局、罗山县财政局等县有关单位 (七)进一步完善银行开户模式。经企业授权同意并自 —6— 愿填写银行开户信息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相关信 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 预约账号,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 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并将 办件结果反馈“一网通办”平台。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 (八)加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承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等六部门共同制定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 建立健全我县的企业开办规范化、标准化指标体系,在名称 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智能匹配、经营范围规范化表 述点选等办理环节,为企业提供场景式服务引导,提高企业 填报的准确性、便利性。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 库,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增强“一 网通办”平台辅助审核,提高审核效率。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 (九)深入推进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提升电子印 章的支撑保障能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依托,以电子认证服 务为支撑,构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制 —7— 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 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电子营业执 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制定电子印 章标准规范并明确应用场景,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提交材料、 政府全程在线审批等业务场景的应用,重点推动在不动产、 公积金、人社、医保、工程项目审批等领域电子印章和电子 签名的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 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公安局、国 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罗山县管理部、人民银行罗山县支行、罗 山县电业局、罗山县财政局等县有关单位 (十)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自 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等商事登记便利 化改革举措,深入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 “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套餐式注销”等证照领域改革, 加强企业开办与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协同共进,形成优化 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合力。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罗山县农业农村局、罗山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具有 行政审批职责的单位 (十一)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服务 —8— 1.全面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为建立健全企业快捷 便利退出市场,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一网通办”便利化注销模 块办理简易注销,将企业简易注销压缩为 1 个环节,办理时 间在 0.5 个工作日内。将简易注销的公示时间压缩为 20 天, 通过公示系统免费为企业进行注销公示,企业注销全程零成本。 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与税、社保等相 关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实现对接,为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一 网通办”服务,将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相关信息向税务、社 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共享,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实时将办件 结果反馈至“一网通办”平台。 2.积极推进“套餐式注销”,建立企业快捷退出机制。企 业在申请注销登记时,推行“套餐式注销”服务,以营业执照 为核心,以企业取得的准入类许可证件为套餐服务对象,构 建系统集成的注销套餐模式,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注销时, 可自主选择办理套餐式注销,同步注销其名下所涉及的经营 许可事项,实现营业执照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内资和私 营企业注销营业执照时,可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事项的“证照联销”。 通过“套餐式”注销服务窗口申请“套餐式”注销,后台进行内 部流转,实现多项业务“一次办理”。 3.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 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 —9— 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 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 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 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 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4.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注销平台 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登 记全程网办。市场主体填报简易注销信息后,平台自动生成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除机关、事业法人、外国投资人等 特殊情形外,全体投资人实名认证并进行电子签名。市场主 体可以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丢失的, 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 声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开办工作要在省、市、县政 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场监管局总体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 同配合、各级政府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企业开 办工作的系统性、集成性、复杂性,积极应对面临的新形势、 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 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 多角度宣传企业开办政策举措,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宣讲各项政策要 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力争培训到岗、到人、到一线, — 10 — 为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提供可靠的能力素质保障。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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