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20190915.pdf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高桥镇高桥村民委员会单杆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高桥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1784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1784 公顷 (耕地 0.1307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477 公顷),土地征收后拟用 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 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高桥镇高桥村民委员会单杆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偿 标准二类区 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农用地 补偿倍数为 25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悦乐镇妥河村民委员会第一、第七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妥河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1574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1574 公顷 (耕地 0.1154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420 公顷),土地征收后拟用 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 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悦乐镇妥河村民委员会第一、第七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 地补偿标准三类区 补偿标准为1. 5795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 农用地补偿倍数为 25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悦乐镇悦乐村民委员会第十八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悦乐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118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1186 公顷 (林地 0.1186 公顷),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 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悦乐镇悦乐村民委员会第十八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二类区,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林地补偿倍数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悦乐镇塘房村民委员会第十九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塘房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7198 公顷 其中未利用地 0.7198 公 顷,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悦乐镇塘房村民委员会第十九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三类区,补偿标准为 1.579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倍 数为 2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翠华镇永康村民委员会大园子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永康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3587 公顷 其中未利用地 0.3587 公 顷,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翠华镇永康村民委员会大园子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二类区,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倍 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翠华镇田元村民委员会小晋台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回元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4007 公顷 其中未利用地 0.4007 公 顷,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翠华镇永康村民委员会大园子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二类区,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倍 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翠屏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5.1024 公顷 其中农用地 4.6271 公顷 (耕地 0.9357 公顷、林地 3.3860 公顷、其他农用地 0.3054 公顷) , 建设用地 0.4753 公顷 O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 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属大关县征地补偿标准一类区, 补偿标准为1. 9410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 偿倍数为 25 倍,林地补偿倍数为 15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翠华镇黄连河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黄连河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2523 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 0.2523 公顷 O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翠华镇黄连河村民委员会属大关县征地补偿标准二类区, 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倍数为 25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天星镇祥云村民委员会海马二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祥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1648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1648 公顷 (耕地 0.1135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513 公顷)。 土地征收后拟用 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 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天星镇祥云村民委员会海马二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三类区 补偿标准为 1.5795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农用 地补偿倍数为 25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天星镇天星村民委员会农科所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天星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0810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0810 公顷 (林地 0.0810 公顷) 。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 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天星镇天星村民委员会农科所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二类区,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林地补偿倍数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天星镇安乐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安乐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1.0999 公顷 其中农用地1. 0186 公顷 (耕地 0.0736 公顷、林地 0.9055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395 公顷) , 建设用地 0.0813 公顷 O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 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天星镇安乐村民委员会属大关县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区, 补偿标准为1. 5795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 偿倍数为 25 倍,林地补偿倍数为 15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天星镇绿南村民委员会丰岩、小河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绿南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3.0119 公顷 其中农用地1. 3055 公顷 公顷(耕地1. 1531 公顷、其他农用地 0.1524 公顷) ,未利用地 1.7064 公顷 。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 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天星镇绿南村民委员会丰岩、小河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 地补偿标准三类区 补偿标准为1. 5795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 农用地补偿倍数为 25 倍,未利用地补偿倍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天星镇毛坝村民委员会青岗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毛坝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095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0204 公顷 公顷(耕地 0.0120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084 公顷) ,未利用地 0.0752 公顷 。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 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天星镇毛坝村民委员会青岗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偿 标准三类区,补偿标准为1. 5795 万元/公顷,耕地、其他农用地 补偿倍数为 25 倍,未利用地补偿倍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天星镇营盘村民委员会厥支坪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营盘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1593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0510 公顷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510 公顷),未利用地 0.1083 公顷 。 土地征 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 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天星镇营盘村民委员会厥友坪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 偿标准三类区,补偿标准为 1.5795 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补偿 倍数为 25 倍,未利用地补偿倍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玉碗镇石灰村民委员会第十六、第六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石灰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3166 公顷,未利用地 0.3166 公顷 O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 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玉碗镇石灰村民委员会第十六飞第六村民小组属大关县 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区,补偿标准为 1.579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 补偿倍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玉碗镇玉碗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玉碗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1576 公顷 未利用地 0.1576 公顷 O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 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玉碗镇玉碗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属大关县征地补偿 标准二类区,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倍数 为 2 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玉碗镇老街村民委员会观音岩、龙头山、第十二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老街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6306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2310 公顷 (耕地 0.1693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617 公顷),未利用地 0.3996 公顷 O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玉碗镇老街村民委员会观音岩、龙头山、第十二村民小 组属大关县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区,补偿标准为1. 5795 万元/公顷, 耕地、其他农用地补偿倍数为 25 倍,未利用地补偿倍数为 2 倍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 大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告知书 上高桥乡团结村民委员会脚迹沟、桃园村民小组: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大关县人民政府依法拟征收 团结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6147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3615 公顷 (耕地 0.2644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971 公顷),建设用地 0.0679 公顷,未利用地 0.1853 公顷 。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大关县 2019 年 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以上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以及《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2014 修订)的规 定执行,上高桥乡团结村民委员会脚迹沟、桃园村民小组属大关 县征地补偿标准二类区,补偿标准为1. 8255 万元/公顷,耕地、 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倍数为 25 倍,未利用地补偿倍数为 2 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 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 [2008 J 226 号)、《昭通市被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用地批准后,我县将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 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二、从本告知之日起,我局将依法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 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 行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应积 极配合调查,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数据为准 。 三、本告知书自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构筑物、青苗等 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如对以上相关事宜有疑议,请联系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电话: 0870-5628625 0 特此告知 O -2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