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 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 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 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 100 周 年献礼,在第 37 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 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师司函〔2021〕 13 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 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 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 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 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 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省有 2 个候选人推荐名额,请各地各高校自下而上、 逐级推选、优中选优、择优推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 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 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 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 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三)各设区市、各高校如有合适人选可推荐 1 名。推 荐人选要有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事迹,在全国或全省有一 定影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请各地各高校于 6 月 4 日前,将推荐函(盖章后 扫描)和《2021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 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不纳入遴选范围。 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刘晓东;联系电话: 025-83335135;电子邮箱:jytrsc@ec.js.edu.cn。 附件:1. 2021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国教书 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