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pdf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2019]13 号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 为规范硕博连读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维护招生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申请者原则上应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 2. 已取得我院研究生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和中级 计量经济学三门课程的学分,且此三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或TOEFL总分 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及以上。各类外语成绩有效期5年。 4.申请者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5.申请者攻博专业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密切相关。 二、申请与考核程序 1.申请者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者所选博士生导师必须在本年度有招生名额。拟接收导 师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给出详细评价和充足理由。 3.由2名正高职教授进行推荐,并形成书面意见。 4.通过审核的硕博连读申请者,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并按综 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综合成绩=(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 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三门核心课程平均成绩)×50% + 面试成绩 ×50%。若申请者在读硕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需导师第一作 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优先考虑。 6.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接受一名硕博连读生(含春 秋两季)。 7.本规定自2020年9月开始执行,由经济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 解释。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11月4日 抄送:院各系、研究所、研究院(中心)、科室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9 年 11 月 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