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2 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 年 1 月 13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 年,绥芬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的整体部署,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 能,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15 条。发布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 1 次;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1 件;法治政 府建设年报 1 件;发布全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具体 内容及解读 2 次;合同模板 4 份;财务公开 2 次;工作总结 2 件; 方案 1 件;变更司法局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1 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2022 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 项和不予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 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司法行 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职能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 科室、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 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利 用微信公众号“绥芬河法治宣传”、新浪微博“绥芬河普法”更 新普法内容,充分保障群众多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 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 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0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 人 商业 科研 企业 机构 社会 法律 公益 服务 其他 组织 机构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五)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不予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 开 三、本 年度办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理结果 无法提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供 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其他处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理 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计 0 0 0 0 0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在我局的重视和努力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 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单位内 部政务公开培训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二 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研究的不够深入细致。 在下一步工作中,绥芬河市司法局将突出以下三方面抓好持 续优化提升工作: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举 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管理 机制。以每月更新发布量、及时性等为主要考评指标,将政务公 开目标任务细化,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推动构建形成全 局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绥芬河 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把好“政治关”、“文字关”。 三是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导向。加强我局原创内容的挖掘,聚 焦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发布工作,注重发布内容的权威准 确、鲜活性、简炼性,丰富我局政务新媒体内容,扩大政务新媒 体传播面和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