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

ン゛GangSter7 页 291.003 KB下载文档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
当前文档共7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5月).pdf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项目 序号 政策依据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文号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中央立项(46项) 1 2 3 教育部门 《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定价目录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号,鲁价综发〔2018〕54号,鲁发改成本〔 公办幼儿园 住宿费 库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 2019〕1222号,鲁教财字〔2020〕12号 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5修正)》,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育 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 《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 》,山 费 政专户 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 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由国家和企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号,教财〔2003〕 单位举办的全日制 家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全 4号,教财〔1996〕101号,鲁财教〔2013〕50 普通高中学校、完 日制普通高中学校 、完全 号,鲁价综发〔2018〕54号,鲁发改成本〔 全中学的高中部、 中学的高中部、初中学校 2020〕648号,鲁教财字〔2020〕12号 初中学校附设的高 附设的高中班学生 。 中班学校。 1、公办高中学费 (1)鄄城县第一中学 :800元/生 ·学期(省级规范化学校 ) (2)鄄城县第二中学 :700元/生·学期(菏价费发 [2016]38号) (3)鄄城县实验中学 :650元/生·学期(菏价费发 [2015]53号) 2、公办高中住宿费 : 70元/生·学期(城市高中) 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5修正)》,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教育 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 《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 住宿费 政专户 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 厅 、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 法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号,教财〔2003〕 4号,教财〔1996〕101号,鲁财教〔2013〕50 中等职业学校 号,鲁价综发〔2018〕54号,鲁发改成本〔 2020〕648号,鲁教财字〔2020〕12号 学费0元,住宿费300元/生·学年。 一 第 1 页,共 7 页 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县区内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 300元,一类幼儿园每 生每月260元,二类幼儿园每生每 220元,三类幼儿园 每生每月180元 备注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项目 序号 政策依据 部门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一 4 项目名称 教育部门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18修正)》,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 室《关于调整国内普通高校招收海外华侨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 题的通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国务院台湾 事务办公室《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 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关于加强研 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等 35所高等学校示范性 软件学院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教学点收费问题的通知 》《关于 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央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 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 所、各级党校等)学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 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 费、住宿费、委托培 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 》《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 政专户 养费、函大电大夜大 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内地普 及短期培训费 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 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 》《关于 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滨州学院飞行技术等专业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省物价局、省 财政厅《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 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山东师范大学等 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 关问题的复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优化完善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改 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 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等10所高等学校学分制收 费事项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 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收费 标准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9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23号,教财〔2006〕7号,教电〔 2005〕333号,教高〔2015〕6号,财教〔2013 〕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 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 〔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 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 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电 高等学校(含科研 〔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鲁价费 院所、各级党校 高等学校学生 发〔2013〕93号,鲁价费发〔2013〕136号, 等) 鲁价费函〔2016〕62号,鲁价费函〔2018〕72 号,鲁价费函〔2018〕74号,鲁政办字〔2018 〕98号,鲁发改成本〔2019〕933号、鲁发改 成本〔2019〕799号、鲁发改成本〔2019〕806 号、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鲁发改成本 〔2020〕1085号、鲁发改成本〔2020〕 1086号,鲁教财字〔2020〕12号,鲁发改成本 〔2020〕1190号 征收标准 1.高职:文法财经类每生每学年 4800元,理工农医类 5000元,艺术类7000元。 2.本专科:4000-8000元/生·学年,实行学分制的本 专科(高职)在同层次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 10%;独 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特色专业 15000元/生·学年。 3.校企合作办学:理、工、农、医、艺等5门学科专业 每生每学年最高10400元,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 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7门学科专业最高8800元 。 4.研究生学费:8000-16000元/生·学年。 5.住宿费标准:600-1500元/生·学年,空调费每房间 400元,按人分摊。 6.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聊城大 学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每生每学年 4000元。 7.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8.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类中的音乐 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非艺术类中的理论类 、管理 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60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9000元。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 费 公安部门 ①居留许可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居留许可费收费项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的复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外国人居留许可费收费标 库 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居留许可证件 的外国公民 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 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 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增加偕 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减少偕行人, 收费标准为每人次 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 为每次200元。 公安部门 ②永久居留申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和外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国人永久居留证费收费项目的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库 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永久居留申请 证件的外国公民 1500元/人 第 2 页,共 7 页 备注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项目 序号 政策依据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公安部门 ③永久居留身份 缴入中央国库 证工本费 文号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和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费收费项目的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 知》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 1267号,财税〔2018〕10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永久居留证件 的外国公民 300元/证;换发、补发,30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 换领,600元/证 公安部门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 、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公通字〔1996〕89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国 公民 100元/证 公安部门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 、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公通字〔1996〕89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入境旅行证件的外 国公民 50元/证 公安部门 (2)公民出入境 证件费 公安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 ①因私护照(含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 护照贴纸) 库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 公告》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 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 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1年第22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因私护照的公民 每本120元,补发每本160元;加页、合订、延期每项 次20元 公安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公安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部、财政部《关于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同意 ②出入境通行证 库 变更出入境通行证费项目名称的函 》《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 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 99号,财综〔2008〕9号,发改价格〔2017〕 1186号 公安部门 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公民 每证15元(一次有效)、50元(二次有效)、80元 (多次有效)。 公安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核定往来港澳长期多次有效签注收费 ③往来(含前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往)港澳通行证(含签 知》《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 库 注) 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 准的通知》 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公民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 60元,延期、加注每项次20元; 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 4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 效签注每件8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两年以下(含)120元/件,两 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160元/件。 公安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内地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④台湾居民来往 《关于调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居留签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 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11〕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大陆通行证(含签 通知》,财政部《关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收费收入管理 1389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17 公安部门 库 注) 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 〕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 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需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的 台湾居民 一次有效往来签注 15元,口岸一次有效往来签注 5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往来签注每件 80元, 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 100元;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每证 200元,补办每证200元;证件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 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 有效通行证40元/每件,电子通行证每证200元。 需办理台湾同胞定居证的 个人。 每证8元。 5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 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公安部门 2019〕914号 二 公安部门 ⑤台湾同胞定居 证 缴入地方国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 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 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第 3 页,共 7 页 公安部门 备注 二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项目 序号 政策依据 部门 文号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公安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 ⑥大陆居民往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的通知》《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降低电信网 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 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库 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 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公安部门 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通行证的个人。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卡式)每证60元,一次有效往 来通行证每证15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 效签注每件80元。 公安部门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 ⑦港澳居民来往 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港澳居民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 内地通行证(限于补 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 库 1516号,鲁财税〔2020〕44号 发、换发) 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的通知》 公安部门 需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的 港澳居民 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 证件有效期5年。 公安部门 (3)户籍管理证 件工本费(限于丢失 、补办) ①居民户口簿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 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户口登记条例》,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户口登记条例》,鲁价费函〔2018〕6号 公安部门 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需 重办户籍管理证件的个人 。 仅限于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每本10元;集体 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②户口迁移证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 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户口登记条例》,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 》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户口登记条例》,鲁价费函〔2018〕6号 公安部门 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需 重办户籍管理证件的个人 。 仅限于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每张5元 (4)居民身份证 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居民身份证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工本 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收费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 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 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通知》,省财政厅、省 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管 理工作的通知》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 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 价格〔2003〕2322号,鲁财行〔2013〕58号, 公安部门 财税〔2018〕37号,鲁财综〔2018〕20号,鲁 财综〔2018〕61号 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的居民 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民收取工本费 20元;对丢 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 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 每证10元。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公安部门 外国人签证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内地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签证收费标 准的复函》,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公安出入 240号,公通字〔2000〕99号,鲁财行〔2013 库 境证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 〕54号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门 办理出入境签证的外国公 民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按照不同收费类别标准不 同,最低130元,最高635元;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 费标准以港币收费标准为准 ,最低120港币最高600港 币,其他币种根据汇率变化随港币收费标准变动而变 动;按国别对等收费的国家收费及收费标准根据国别 及签证次数分别制定 ,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 公安部门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含证书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 99号,公通字〔1996〕89号,鲁财行〔2013〕 公安部门 54号 申请办理中国国籍的外国 公民 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加入中国国籍证书200元。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7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公安部门 6 项目名称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 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 、证件收费标准的通 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 第 4 页,共 7 页 备注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三 项目 序号 8 9 10 政策依据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民政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 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 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 号,鲁价费发〔2012〕149号,鲁价综发〔2018 民政部门 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 〕54号,鲁价综发〔2018〕90号 定价目录〉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土地复垦费 企业与损毁土地所 在地县级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在双方约 定的银行建立土地 复垦费用专门账 户,按照土地复垦 方案确定的资金数 额,在土地复垦费 用专门账户中足额 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预存的土地复垦 费用遵循“土地复 垦义务人所有,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监 管,专户储存专款 使用”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山东 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 》,山东省财 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 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 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 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 用地的通知》《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 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 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 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 不动产登记费 《物权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 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 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转发<国土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 >的通知》,财政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库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 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 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 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四 11 12 自然资源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文号 执收部门 (单位)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 的意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国 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 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 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 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山东省实 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 办法》,鲁财综〔2014〕75号 ,财税〔2014 〕7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 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 公告 自然资源部门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 〔2008〕3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部令第53号,鲁财综〔2014〕75号 , 财税〔 税务机关 2014〕7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 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 76号公告,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 等5部门公告2021年12号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 〔2016〕2559号,鲁国土资字〔2017〕1号, 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45号,财税 不动产登记机构 〔2019〕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 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 第76号公告 《土地管理法》,中发〔2017〕4号,《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 办法》《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鲁财综〔 2014〕75号, 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公告 第 5 页,共 7 页 自然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接受殡葬服务的遗属 (一)火化费:260元/具 (二)遗体接运费1 、遗体接运(20公里内):100元/具2、抬尸费:50元 /具3、消毒费: 35元/具(三)遗体存放1、一般存放(不冷藏): 20元/天·具2、单体单间冷藏: 160元/天·具 (四)骨灰寄存(铝合金高档架单盒 ):60元/年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土地 造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 , 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 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 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 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第二条)。因不可抗力或 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 行为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 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第二十六条)。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 置费,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以取得土地发生 的成本(扣除税收)为划拨土地价款;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以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土地出让价款 。 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 位和个人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对于申请办理车库 、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 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不动产登记费减按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 80元收取。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证书工本费: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免费 ,每增加一 本加收10元。 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 地不符合要求的占用耕地 单位 1、依据中发〔2017〕4号文件,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 的两倍执行; 2、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 ,按被占用耕地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 ; 3.依据《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确定的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 。 备注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项目 序号 13 政策依据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文号 执收部门 (单位)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修正)》《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 条例》《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关于制 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 东省建设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关于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 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 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 >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务院《关于 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居民生活用水0.9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 /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1.20元/立方米-1.40元/立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修正)》, 米;各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 :居民生活用水0.85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 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0元/立方米。对建筑施工 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鲁价费发〔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 用水,按照非居民用水1.20元/立方米征收污水处理费 2000〕211号,鲁政办发〔2006〕7号,国发〔 和个人。 。对集中供暖的地热井 ,不能实现回灌的,由其经营 2000〕36号 管理单位负责缴纳污水处理费 ,征收标准1.20元/立方 米-1.40元/立方米。 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缴入地方国库 门 修复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 <城市道 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 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厅 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 复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 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 业的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标准的通知》 1.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为 0.5元/平方米·天。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 ,因 2.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主次干路、沥青路面:500元 特殊需要经批准临时占用 /平方米;支路与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 :400元/平方 道路的单位和个人 ,应向 米;条(料)石路面:450元/平方米;彩色沥青路 住建(城管)部门交纳城 面:520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50元/平方 市道路占用费。 米;彩色方砖:215 元/平方米;人行步道方砖:200 2、向因施工、抢修地下管 元/平方米;砂石路面:90元/平方米。 线等挖掘城市规划区内道 3.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挖掘 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 修复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 污水处理费 门 五 14 六 15 16 水利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七 17 卫生健康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城〔1993〕 410号,财税〔2015〕68号,鲁价涉发〔1994 〕185号,鲁建城字〔2015〕32号,鲁发改成 本〔2019〕121号,国办发〔2020〕27号、鲁 建城建字〔2021〕17号 行政审批部门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 开工前一次性计征 ,每平方米1.2元(不足1平方米的 按1平方米计,下同)。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水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 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 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 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 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 征,每平方米1.2元。在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 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 外的矿产资源,按照矿石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 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 计征,其中露天开采的每吨 1元,非露天开采的每吨 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 、 0.5元。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 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 、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平方米每年1.2元。 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 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照不超过 2000平方米计 人。前款所称的其他生产 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 ,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 建设活动包括:1、取土、 400平方米计算。(三)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 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 、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 砂);2、烧制砖、瓦、瓷 沙、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2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 、石灰;3、排放废弃土、 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 石、渣。 式计征的,不再重复计征。(四)排放废弃土、石、 渣的,根据排放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2元计 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的 ,不再重复 计征。 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法》《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 知》《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试行)的通知》,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 省水土保持条例》《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 库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水利厅、中国人民 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 征收的通知》《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 格〔2014〕886号,《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鲁价费发〔2017〕58号,发改价格〔2017 税务机关 〕1186号,鲁财税〔2020〕17号,财税〔2020 〕58号,鲁发改成本函〔2021〕37号 预防接种服务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 库 标准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 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668号,财税〔2016〕14号,发改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 接受委托提供第二类疫苗 22元/剂次(包括接种耗材费) 价格〔2016〕488号,鲁发改成本〔2019〕200 计生部门所属疾病 接种服务时,向受种者或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后 ,我省居民接种时 号,财综〔2008〕47号,鲁财税〔2020〕3号 预防控制机构 其监护人收取 免收预防接种服务费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 缴入地方国库 运输费 《疫苗管理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 存运输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 《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鲁财税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 不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的 〔2020〕22号、鲁发改成本〔2020〕909号 控制机构 非免规疫苗生产企业 第 6 页,共 7 页 10元/剂次 备注 鄄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 序号 八 项目 序号 18 政策依据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文件名 法院 诉讼费 文号 执收部门 (单位)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印发山 东省省级统筹诉讼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国务院令481号),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讼法》,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 财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财行 法院 库 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费 〔2019〕283号,财行〔2003〕275号 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九 19 人防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国 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 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的通 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 准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 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费 库 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 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 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水土 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关于重新明 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十 20 相关部门 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 见《鄄城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库或财政专户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鲁 财综〔2012〕8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财税〔2014〕77号,鲁价费发〔2016〕 125号,鲁财综〔2016〕73号,财税〔2019〕 税务机关 53号,国办发〔2011〕45号,财综〔2007〕53 号,鲁财综〔2015〕63号,财税〔2020〕58号 、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 见《鄄城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注:以上收费项目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征收的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专户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第 7 页,共 7 页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 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 的当事人 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 、住宿费、生活费和误 工补贴。具体标准详见国务院令 481号。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 (含城 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 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 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 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 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 形条件不宜修建的 ,经人 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可 以不修建,但应按规定标 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设费。 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 1800元/平方米 。其中: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按地面建筑面 积的9%计费;国家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按地面建 筑面积的8%计费;国家三类人民防空地下室和不设区 的市,按地面建筑面积的7%计费;县城按地面建筑面 积的6%计费。 备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