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江苏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江苏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加强对我校来华留学生江苏政府奖学金的规范管理,发挥政府奖学金的效 益和作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 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留学生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评 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为在我校学习且具有外国国籍的学历留学生;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自觉维 护和增进与中国人民的友谊; 3、感恩学校,尊重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4、在我校学习时间满一年; 5、学习成绩优良,获得两次及以上奖学金(该奖学金专指由学工处每学期 评定一次的奖学金); 6、工作积极,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至少获得一次校级荣誉; 7、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欠费及其他任何不良记录。 二、评定程序 国际学院国际教育科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程序为:根据评 定标准发布通知,学生报名。国际教育科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拟定获奖人 员,报学院审核确认,再将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 学工处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最后由国际教育科上报省教育厅,办理各项手续。 国际教育科受理各种投诉,并据实进行处理,必要时报学校领导审定。 三、奖学金的管理 1、奖学金发放 为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奖学金实行由学校分次发放制度,每次发放金 额不超过 1000 元,由国际教育科具体负责实施。 2、奖学金的中止和取消 当奖学金获得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⑴ 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 ⑵ 受到纪律处分; ⑶ 所获奖学金未用于改善生活学习条件,发生不合理消费行为; ⑷ 出现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⑸ 出现其他不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形。 学校将中止其奖学金发放,并根据违纪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其荣誉称号及收回 已经发放的奖学金。所剩余的奖学金收归学校所有。 3、奖学金的放弃、保留和延期 ⑴ 学生因个人原因(包括学生所在国家原因、家庭原因、个人生病等)不 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学校不保留该生的奖学金名额,视为放弃奖学金机会; ⑵ 学校不为学生的奖学金延期; ⑶ 对于学生放弃的奖学金,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重新评定新的奖 学金获得者;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奖学金收归学校所有。 4、补充说明 由于我校设有专门针对留学生的奖学金(该奖学金专指国际交流学院在录取 留学生时评定的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生完成学业,江苏省政府奖学金与学校奖 学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获评学校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当年的江苏省政府奖学金。 同样,获得江苏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奖学金机会。 学生工作处 国际交流学院 2019 年 12 月 8 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江苏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班 级 国 籍 来校时间 时间 奖项 等级 获奖情况 申请理由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见 国际学院 意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学工处 意见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 留学生江苏政府奖学金。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二级学院主要审核学生进专业后的学习成绩、出勤表现等;国际学院主要审核学生语言 课阶段的成绩、奖惩情况等;学工处主要审核学生综合表现、材料真伪及程序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