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解析及实践.pdf
农药管理条例解析及实践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吴志华 推广研究员 联系电话 0731-82293972 E-mail:hn7631@163.com 2017-06 主要内容 一、修订背景 二、条文解读 三、模拟实践 一、修订背景 1、修订过程 1997年5月8日颁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 号) 2001年11月29日修订(国务院令第326号) 2007年进行小修订 2009年: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二类项目 2011年7月: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一类项目 2017年2月8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审议,4月1日发布,6月1 日实施。 一、修订背景 2、修订理由 一是临时登记门槛低; 二是农药生产管理存在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 三是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 至销售禁用农药; 四是农药使用中存在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照安 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的现象; 五是现行《条例》的法律责任处罚力度不够。 二、条文解读 1、总则 共6条。 第一条是立法目的。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 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第二条农药定义。 预防、消灭、控制→预防、控制 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 有害生物 注意:植物生长调节剂、农产品防腐剂、保鲜剂也属于农药。 PD20094319噻菌灵柑桔、香蕉浸果; PD20094524咪鲜胺柑桔保鲜 二、条文解读 1、总则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 作。 涉及农药管理而农药管理条例未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 工商:吊销营业执照、农药广告监管 环保:环评+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涉及农药的刑事犯罪侦查 交通:农药运输 安监:安全生产 二、条文解读 1、总则 完善农药监管保障(第4、6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 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条农药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 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 生产、经营行为。 二、条文解读 2、农药登记 共9条。 取消农药临时登记; 加强农药助剂管理; 农药登记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 二、条文解读 3、农药生产 共8条。 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规定委托生产农药; 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 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改革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取消农药 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件。 二、条文解读 3、农药生产 第十九条委托生产 委托人: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对委 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 受托人: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有相应 的农药生产许可范围。 二、条文解读 3、农药生产 农药生产行为规范 要有采购原材料查验质量合格证和有关证明文件(20条1 款); 要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20条2款); 必须按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许可证限定的生产范围组织生 产,出厂检验附合格证(21条1款); 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21条2款); 产品包装印制或贴有标签(22条1款); 农药标签应当标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22条3款); 禁止生产假劣农药(52条1款、3款)。 二、条文解读 3、农药生产 农药标签新规定 可追溯电子信息码(22条2款); 限制使用农药还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贮存和运输方法应当标明警示内容; 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 不得标注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农药标签核准(13条4款、22条2款):农业部只核准与农 药安全性、有效性相关内容,企业信息自主标注;农药生 产企业不得擅自修改经核准的农药的标签内容。(标签真 实性,23条) 二、条文解读 4、农药经营 共6条。 取消农药经营主体仅限于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主体的规 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 农药经营者建立采购台账、销售台账; 规定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 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等。 二、条文解读 4、农药经营 农药经营许可制度(24条) 范围:经营卫生用农药除外,实行许可经营。其中限制使用 农药实行定点经营; 不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统一许可条件; 统一发证机关;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二、条文解读 4、农药经营 农药经营行为规范 采购查验(供货单位、农药产品)有关证明文件,建立采 购台账(26条); 建立销售台账(卫生农药除外)(27条); 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添加任何物质(28条1款); 卫生用农药分柜销售,其他农药不得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 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28条2款)。 二、条文解读 4、农药经营 农药经营者义务 对经营产品质量负责,承担侵权责任(5条,64 条); 科学推荐用药(卫生农药除外)(27条); 回收农药废弃物(37条,46条)。 二、条文解读 5、农药使用 共10条。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农药使用者遵守农药使用规定,科学使用农药, 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二、条文解读 5、农药使用 农药使用者规范: 按标签使用农药(34条1款); 不得使用禁用农药(34条2款); 按安全间隔期要求停止用药(34条3款); 慎用剧毒、高毒农药(34条4款); 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35条); 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 或者清洗施药器械(35条); 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等废弃物(37条); 规模使用农药单位应建立农药使用记录(36条)。 二、条文解读 5、农药使用 明确政府责任: 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制度,组织推广技术,加强技术 指导(30条); 免费技术培训:县级农业部门应组织植保、农技推广机构 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免费技术培训(31条); 支持专业化使用:县级农业部门应鼓励和扶持设立专业化 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对专业化防治和限制使用农药使 用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31条); 实施减量计划:县级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32条)。 二、条文解读 6、监督管理 共9条。 行政监管 农药统计(40条1款) 生产经营诚信档案(40条2款) 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43条) 农药市场监督检查(41条) 二、条文解读 6、监督管理 农药管理者行为规范: 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 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二、条文解读 6、监督管理 农药监督管理措施:(第41条) 现场检查 抽查检测 调查了解 查阅、复制资料 查封、扣押违法产品和设备 查封违法场所 6、监督管理 建立农药召回制度(42条) 召回条件 生产者措施 经营者措施 使用者措施 二、条文解读 6、监督管理 假劣农药和农药废弃物处置制度(第46条) 对象:假农药、劣质农药和回收的农药废弃物等 主体: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费用承担: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 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财政列支。 二、条文解读 7、法律责任 共16条。 违禁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罪、伪造证照罪、玩忽职守 罪等 行政责任:吊销许可证、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禁业等,其中最高罚款可达货值的20倍 民事责任:侵权赔偿,先行赔偿制度(64条) 二、条文解读 7、法律责任 农药管理人员(49条) 农业部门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处分 刑事责任 二、条文解读 7、法律责任 农药生产企业(52-54条) 生产假农药 生产劣质农药 其他违规生产行为 二、条文解读 7、法律责任 农药经营者(55-59条) 经营假农药和无证经营(55条) 经营劣质农药(56条) 其他违规经营行为包括有:设立分支机构未变更经营许可 证,或未向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备案。向无生产许可证企 业或无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采购农药,采购、使用未附具质 量检验合格证或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不停止销 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境外经营者指的是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59条) 二、条文解读 7、法律责任 农药使用者(60条) 罚款(个人1万元以下,单位5-10万元); 行政拘留(《环保法》第63条,生产、使用国家 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食品安全法》123 条,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 刑事责任分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三、模拟实践 1、农药生产 今年六月中旬某县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举报,辖 区内农药生产企业高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未登记 农药。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于6月15日前往该公司核查, 在公司仓库发现A产品存在问题:A产品登记证号为SY 20160019。有两种规格,200克包装500件,其生产日期及 批号为20161108,已销售300件,每件120元;500克包装 100件,其生产日期及批号为20170612,已销售100件,每 件100元。(如有雷同,纯属虚构) 三、模拟实践 2、农药经营 省农药检定所6月下旬在某农药经销店执行农业部下达 的市场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店不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 营单位,但其柜台上摆放水胺硫磷农药。抽检两个样品, 抽样基数均为5件,A样品(标明值20%)生产日期及批 号为20170605,每件150元,B样品生产日期及批号为 20170617,每件240元。邻近店主反映,该店女主人的 先生是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农业执法大队从不去其店检 查。经检测,A样品含量为17.5%,B样品含有4.2%氯 虫苯甲酰胺。县农业执法大队接到检验报告后,仅对该 店罚款1000元。 (如有雷同,纯属虚构) 三、模拟实践 3、农药使用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行动中,检查组在某县农业局相关 人员陪同下,前往该县柑桔种植基地检查。基地农药使用 记录台帐记载多次使用水胺硫磷,农药仓库中存放的吡虫 啉样品,登记范围为水稻飞虱和小麦蚜虫。(如有雷同, 纯属虚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