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pdf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东大委〔2017〕85 号 ★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委、办,工会、团委: 《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经党 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1— (此页无正文)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 (主动公开) —2— 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校党委 中心组” )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开展,提 高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 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 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 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 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 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要意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校党委领 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 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 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领导班 子办学治校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 习列入学校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 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 —3—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 识” ,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 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 引领,切实加强校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 站位、全面提升领导水平与办学治校能力,为加快实现中国特色 世界一流大学的“东大梦”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 可靠接班人,奠定坚实的组织和政治基础。 第三条 基本原则。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 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 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四条 学习内容。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重大的理论 问题、热点问题和现实问题等开展。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4— 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 新战略;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 议;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 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外交、文 化、社会、生态、科技、教育等各方面知识;学校综合改革与发 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 他重要内容等。 第五条 学习形式。校党委中心组应当结合本校实际,创新 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 效性。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体学习研讨。校党委 中心组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 体研讨、传达学习和邀请专家学者做专题报告、专题学习和系统 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研讨一 般安排在校党委常委会的相关环节。重点发言人要按照事先布置 的专题和题目撰写和提交书面发言稿。二是个人自学。校党委中 心组成员应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 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三是专题调研。 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此外,校党委中 心组成员应当认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全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其他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 —5— 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 习效果。 第六条 学习要求。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 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 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 者,带动全校大兴学习之风。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 质量。校党委中心组成员除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以外,每个自然 年度应参加不少于 10 次的学习(包括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全校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以及学校其他学习讲坛、读书会、 报告会等学习活动)。 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参加 1 次所联系 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强调 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鼓励中心组成员带头到分管部门和联 系院(系)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做讲座、传达会议精神、参与重点 问题研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第三章 学习考勤 第七条 学习考勤。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每次校党委中心组 集中学习研讨的签到和记录等工作,详细记录每次学习的主题、 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研讨发言以及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会等 情况,形成完整的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校党委中心组成员不 得无故缺席学习。如确因工作原因缺席者,应向组长或副组长在 会前履行请假手续,会后由党委宣传部适时安排进行补学。校党 —6— 委中心组成员应做好学习笔记,记录本人参加学习的心得体会、 专题发言和调研报告等相关情况。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参加学 习的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党委宣传部每年适时集中通报 一次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八条 成员组成。校党委中心组由校党委常委和其他行政 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校长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 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党委发展规划部部 长,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 副主任,负责党建工作的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的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教师工作部 副部长、党委发展规划部副部长等一般应列席会议参加学习。根 据需要,可举行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经校党委中心组组长或 副组长提名,有关党委部门及部处负责人、院(系)党委(党总 支)书记、院长(系主任) 、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等相关人员参加校党委中心组学习。 第九条 组织职责。党委书记是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 任人,担任校党委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 求、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等。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是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担任校党委中心组副组长,负责 审阅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 —7— 学习等。校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按照学习安排 或受委托承担相应职责。 第十条 组织落实。党委宣传部是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秘书 单位,应做好学习的具体组织、落实以及其他服务工作,包括制 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安排学习时间、通知学习成员、提供学 习资料、组织重点发言、做好学习记录等。党委宣传部指派一名 副部长任校党委中心组秘书,负责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做好相应组 织服务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南大学校、院 (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细则(修订) 》 (东大委〔2009〕 62 号)同时废止。 抄送: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 业务单位。 东南大学党委办公室 —8— 印发日期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