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pdf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 2023 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第一部分 录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赣州市赣县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是负责医保工作的区政府组成 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区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 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 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 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 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 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 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 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 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 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 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国家、省、市 有关规定,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 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 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 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 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 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 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 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 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 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内设职能股室 5 个, 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定点管理与稽核执法股、基 金运行股、经办服务股。编制人数小计 32 人,其中:行政 编制人数 4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事 业编制人数 28 人。实有人数 33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25 人,行政在职人数 4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 人数 0 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21 人。离休人数小计 0 人, 退休人数小计 8 人。 第二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653.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695.22 万元,主要原因为 减少了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9.14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增加 40.81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 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2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800 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 63.9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63.96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653.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695.22 万元,主要原因为 减少了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03.77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102.8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96.31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5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49.33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 5798.04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万元、 资本性支出 39.37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60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0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699.1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31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44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96.31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6.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56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2.0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9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8.64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2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80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总额为 453.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4.78 万元,主 要原因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36.03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6.85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23.31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4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41.77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40.8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96.31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4.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5 万元;项目支出 47.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36.64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73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4.96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 减少 0.55 万元,下降 1.22%,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8.73 万元,其中:货物预算 10.73 万元, 工程预算 0 万元, 服务预算 8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个。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对项目支出全面实 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 2023 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预算安排项目 2 个, 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47.37 万元,其中:各分局医疗保障专项 经费项目 41.37 万元,2023 年医保执收工作经项目 6 万元。 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各分局医疗保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推进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工作,更 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 性,让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 (2)立项依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实施 方案》(赣市办字〔2020〕18 号) (3)实施主体: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 (4)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行全 市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实施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 支,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衔 接、相适应,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 的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 晰、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5)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6)本年度预算安排:41.37 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各分局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 款安排 6.65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 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6.65 万元,比上年减 0.35 万元,主要原因 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 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1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信息化建设: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 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 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 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 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 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 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 医疗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 疗补助经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 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