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pdf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 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 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 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 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 工作,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 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 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 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 设计和各方统筹。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 施策,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 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抓 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 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 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 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 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稳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 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争取时间实现新能源的逐 渐替代,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 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 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止过度反应,稳妥有序、循序渐进 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 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 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 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 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 2025 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 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比 2020 年下降 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 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 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 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 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 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顺利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 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 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 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 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 主要来源。要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 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 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 “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 期逐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 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 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 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 50%。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煤炭清 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 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2.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 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 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 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 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 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 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 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 然气。探索深化地热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 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 上。 3.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 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已纳入规 划、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推进雅鲁藏布 江下游水电开发,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推动西南地区水电 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 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十四五”、“十 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 4000 万千瓦左右,西南地 区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4.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 时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 奏。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 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加大核电 标准化、自主化力度,加快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培育高端核 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 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 5.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 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 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 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 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 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 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 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6.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 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大力提 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 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 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 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抽水蓄 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 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 2025 年,新 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抽水蓄 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 5% 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 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 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 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 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 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 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 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 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 用,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 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 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 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 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 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 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 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 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 求全面落实。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 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 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 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 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 善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 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 合能耗超过 1 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设施绿色 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 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国整体实现碳 达峰具有重要影响。工业领域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 发展,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退 出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 低碳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 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 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 和领域技术改造。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 汰落后产能。推进钢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 高行业集中度。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 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 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 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深挖节 能降碳潜力,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 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 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 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 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 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 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 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 产能退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行 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 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鼓 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 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 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 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 增效。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 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结构性过剩矛盾。严格项目 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生产 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 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 原料用煤,拓展富氢原料进口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 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 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 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 循环利用。到 2025 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 10 亿 吨以内,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至 80%以上。 6.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 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 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 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 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 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 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 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 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 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 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 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 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 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 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 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 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 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 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 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 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 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 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 额管理。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 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 化应用,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热泵、 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夏热冬冷 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 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 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 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 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 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 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 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 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 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 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 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 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 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 辆。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 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因地制宜开展沿海、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 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新能源航空器。到 2030 年,当 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 2020 年下降 9.5% 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0%。 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 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 运周转量。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 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内河高 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 铁”、“公转水”。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 管理效率,引导航空企业加强智慧运行,实现系统化节能降 碳。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 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十四五”期间,集 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 15%以上。到 2030 年,城区常住人 口 100 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 70%。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 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 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 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加大岸线、 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充电桩、配 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 2030 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 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 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 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 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 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 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 2030 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 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 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 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 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 索将磷石膏应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 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 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 2025 年,大宗固废年利 用量达到 40 亿吨左右;到 2030 年,年利用量达到 45 亿吨 左右。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 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再生 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高水平建 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 清洁化利用。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 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 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 造产品推广应用。到 2025 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 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 9 种主要再生资源 循环利用量达到 4.5 亿吨,到 2030 年达到 5.1 亿吨。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 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 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 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比例提升至 60%左右。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 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 65%。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方案,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 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 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 等学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 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 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 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 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 关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适度 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 研单位共建一批国家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 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 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 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深 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 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 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 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 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 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 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 研究。积极研发先进核电技术,加强可控核聚变等前沿颠覆 性技术研究。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集中力量开展复 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 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大容量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 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 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 元器件、软件等短板。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 范应用。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 封存示范项目。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加快氢 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 域规模化应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 施,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 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 土壤、冻土、岩溶等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 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 大林草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 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整体推 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 固碳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 2030 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 190 亿立方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 查监测体系,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 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 土壤、冻土、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陆地和海洋生态 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建立 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碳汇 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 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 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开展耕地质量 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 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 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 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 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 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 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 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 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 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 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 为。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 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 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 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 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 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 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制定实施 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 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 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 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 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 行社会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 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 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 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 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 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 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各地区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 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 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碳排放已经基本稳定的 地区要巩固减排成果,在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进一步降 低碳排放。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地区要坚持绿色 低碳发展,坚决不走依靠“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 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 和资源型地区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 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 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2.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地区要结合区域重大 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从实际出发推 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 区域要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率先推动经济 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和国家生态 文明试验区要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在绿 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要着力优 化能源结构,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有序推动高耗 能行业向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3.上下联动制定地方达峰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 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坚持全国一盘棋,不抢跑,科学制 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 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 动式“减碳”。各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地方自行印发实施。 4.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中央对地方推进碳达 峰的支持力度,选择 100 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 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 和园区给予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提供可操 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国际合作 (一)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分享中国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经验,为 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共 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主动参与全球绿色治理体系建 设,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 则,坚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 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 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航空减排谈判。 (二)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优化贸易结构, 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绿 色标准国际合作,推动落实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 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 务进出口。加大绿色技术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 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 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国际大科学工 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碳定价机制和绿色金 融标准体系国际宏观协调,与有关各方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 型。 (三)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 则,弘扬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 国家的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提高境 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打造绿色、包容的“一带一路”能源 合作伙伴关系,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发挥“一带一 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实施《“一带 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 南合作计划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 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 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 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 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 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积 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 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 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 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 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 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氢 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 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 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 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三)完善经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 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 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 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 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设立碳减排支 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 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 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 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 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 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 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 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 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 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 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 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 “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 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 重大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 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 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 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 任,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 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 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有关部 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 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 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 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 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 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 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 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