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妇发〔2019〕42号-关于选拔优秀女干部到市妇联机关挂职的通知.pdf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渝妇发〔2019〕42 号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选拔优秀女干部到市妇联机关 挂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妇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妇联: 为进一步巩固妇联改革成果,扩大妇联机关干部来源, 优化妇联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锻炼各级女干部,市妇联拟从 区县选拔一批优秀女干部到机关挂职锻炼。现就相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区县级部门、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优 秀的副处级及其以下年轻女干部。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一般在 40 岁以下;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挂职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挂职期限,原则上为 3-12 个月。 三、干部选拔方式 采取各区县妇联推荐,区(县)委组织部同意,市妇联 集中比选的方式,确定挂职人选。请各区县妇联于 6 月 28 日 前将《挂职女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挂职锻炼登记表》 (见附件)传真至市妇联组联部,并报送电子件到指定邮 箱。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妇联要高度重视,把挂职工作作为巩固群团改革 成果和培养锻炼女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要严格把握条 件,扩大视野,切实把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具有培养 前途,愿做妇联工作、能做妇联工作、会做妇联工作的优秀 女干部选拔出来。 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挂职干部以接收单位管理为 主。不能中途终止挂职。派出单位要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 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动态掌握干部挂职情况,共同做好 管理监督工作。要引导干部珍惜机会,潜心历练,自觉遵守 各项纪律和挂职单位的规章制度。挂职期满后,接收单位根 据干部挂职表现,出具鉴定意见,挂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 干部使用的依据。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兼传真):67125581 电子邮箱:sflrsb@163.com 附件:1.挂职女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2.挂职锻炼登记表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9 年 6 月 13 日 附件 1 挂职女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 名 联系人: 民族 出生 政治 工作单位和职 年月 面貌 务 现职级及任职时间 意向挂 职期限 联系电话: 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 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学历 时间、院校 学历 时间、院校 学位 及专业 学位 及专业 附件 2 挂职锻炼登记表 姓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籍贯 党 派 入党 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免冠 登记照 毕业院 校 及专业 学历 学位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任职 时间 现任 职级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简 历 关系 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 系 意向挂职 期限 所在单位意 见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需提供住宿 区(县) 妇联意见 区 (县) 委组织 部意见 备 注 - 5 -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 6 - 2019 年 6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