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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口袋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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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口 袋 书 濮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综合协调组 濮 阳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2022 年 6 月 目 录 1.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 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 …………………………………………(1) 2. 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 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 省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 单企业保障办法》等 5 个工作指南和 保障办法的通知 (豫经济调度办〔2022〕1 号)………(24) 3.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 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22〕28 号) …………(102)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 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有力统筹疫情防 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 《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 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总 体实现平稳开局。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和 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 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 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1·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 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 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 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 会发展预期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现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 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 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下更大力气抓好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 的贯彻落实,同时靠前发力、适当加力,推动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 见效,确保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住经济和 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各部门要密切 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扎实稳住经 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六个方面 33 项具 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 ·2· 业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需要出台 配套实施细则的,应于 5 月底前全部完成。近 期,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对相关省份 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 工作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担当作为、 求真务实,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切实担负起 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中 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把 二季度经济稳住,努力使下半年发展有好的基 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 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务院 2022 年 5 月 24 日 (本文有删减) ·3·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六个方面 33 项措施) 一、财政政策(7 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 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 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 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 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 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 1420 亿元。抓紧办理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 ·4· 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 月 30 日前 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今年出台的 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 1.64 万 亿元。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 税等行为。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指导地方加快预 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 金拨付工作。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本 级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 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 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 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 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 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 作顺利推进。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 持范围。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 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 3.45 万亿元专项债券发 行使用进度,在 6 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 ·5· 在 8 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依法合规、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 会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 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 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 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9 大领域基础 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 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国 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 1 万亿元 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 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 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将上 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 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 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计划安排 30 亿元 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 ·6· 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 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 段性补贴。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 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 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 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 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 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 30% 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非预留项目 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 规模。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 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 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 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 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7· 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在对餐饮、零 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 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 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 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 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 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 岗返还比例由 30%提至 50%。拓宽失业保险留 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 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 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 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 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 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 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二、货币金融政策(5 项) 8.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 ·8· 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 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 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 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 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 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 领示范作用,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发放的商 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 6 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 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 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 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 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 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 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9.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新增支 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的资金支持比例由 1%提高至 2%,即由人民银 ·9· 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 (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 款)的 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 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指导金融机构和 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 资,抓紧修订制度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 1 年 缩短至 6 个月,并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 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 展。 10.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在用 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 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LPR)形 成 机 制 改 革 效 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 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11.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科学合理把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和再融资常态 化。支持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规推进 · 10 · 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继续支持和 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 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 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督促指导银行间 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各基础设施全面梳 理收费项目,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 免尽免,进一步释放支持民营企业的信号。 12.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 目的支持力度。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优化贷款 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 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 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 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 支持力度。 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6 项) 13.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 目。2022 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 的项目,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重大引调 水、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 · 11 · 建设和改造等工程。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清 单,加强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并优化工作流 程,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14.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对沿江沿 海沿边及港口航道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工程,加 强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程序,抓紧推动上 马实施,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支持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3000 亿元铁路建设 债券。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 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 政策支持,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 3 万公 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 万公里、 改造农村公路危桥 3000 座。 15.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指导各地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 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 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 筹各类管线敷设。加快明确入廊收费政策,多 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推动实施一批具 · 12 · 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16.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启动编制国家重 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扎实开展基础设施高质 量发展试点,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 102 项重大工程实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 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 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 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2022 年新 增支持 500 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 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17.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出台支持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在防止资 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维护市 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 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 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 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 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 · 13 · 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鼓 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 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 18.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各地 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 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 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 策。加快出台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 转变的政策文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 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 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 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 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对皮卡车 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 进城限制。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 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 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 · 14 · 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 (站)建设。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 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 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 项) 19.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针对当 前农资价格依然高企情况,在前期已发放 200 亿元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 100 亿元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 下降。积极做好钾肥进口工作。完善最低收购 价执行预案,落实好 2022 年适当提高稻谷、小 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形势 及时启动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优化种 粮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 20.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 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建立健全煤炭产量激励约 束政策机制。依法依规加快保供煤矿手续办 理,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 符合条件的露天和井工煤矿项目释放产能。尽 · 15 · 快调整核增产能政策,支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煤矿提高生产能力,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 放,保障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供应安全。 21.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 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 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 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 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 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 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 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 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 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 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 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张北至胜 利、川渝主网架交流工程,以及陇东至山东、 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区电网项目规划和 前期工作。 22.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用好支持煤 · 16 · 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合格银行贷款。 压实地方储备责任。 23.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谋划储 备项目并尽早开工。推进政府储备项目建设, 已建成项目尽快具备储备能力。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7 项) 24.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 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 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 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 欠费滞纳金。指导地方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 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 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 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 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 年中小 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 10%。在招投 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 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 · 17 · 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5.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2022 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 有房屋减免 3—6 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 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 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 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 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 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26.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 的纾困支持力度。在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 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普惠养老等专项再 贷款的同时,增加民航应急贷款额度 1500 亿 元,并适当扩大支持范围,支持困难航空企业 渡过难关。支持航空业发行 2000 亿元债券。统 筹考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等因素,研究解 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同时,研究提出向有关航 空企业注资的具体方案。有序增加国际客运航 · 18 · 班数量,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 合作创造条件。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 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27.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疫情中高风险 地区要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 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 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 时总结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 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 企业措施,推动部省联动和区域互认,协同推 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引导各地 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 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 上不要求停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 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 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 生产经营的影响。 28.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 · 19 · 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 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 存周转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 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 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 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 采即走即追”制度。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 员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 测,当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 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29.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 力度。加快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 开展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整体布局规划研究。 2022 年,中央财政安排 50 亿元左右,择优支持 全国性重点枢纽城市,提升枢纽的货物集散、 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加快推 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 · 20 · 2022 年,中央财政在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约 25 亿元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安排 约 38 亿元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 1000 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支持 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 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 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 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 30.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 资。在已纳入工作专班、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的 重大外资项目基础上,充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 牵引带动作用,尽快论证启动投资数额大、带 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 项目。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 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 新技术研发中心等。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 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 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建立完善 · 21 · 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 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在华营商便利等问题, 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3 项) 31.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 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 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 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 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 录。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 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 3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 业支持政策。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 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中央财政农业转 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 400 亿元,推动健 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 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依据国 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 · 22 · 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拓宽 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 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 3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指导各地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 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 基本生活。用好中央财政下拨的 1547 亿元救助 补助资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资金 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 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精准做好需 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 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针对当前部分地 区因局部聚集性疫情加强管控,同步推进疫情 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 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发 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 安全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煤矿、燃气等 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 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23 · 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 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行业疫情 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 办法》等 5 个工作指南和保障 办法的通知 豫经济调度办〔2022〕1 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 委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河南省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 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河南省交通运输业疫情 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河南 省商贸流通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 保障办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工 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河南省重点 · 24 · 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项目保障 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 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 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2022 年 5 月 26 日 · 25 · 河南省工业行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 会发 展工 作方 案》《河南 省“四保”企 业 (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 “四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生产经 营,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 方”责任,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企业承担疫情 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企业 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并明 确一名企业高管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 责人。 2.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 · 26 · 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到核心关键岗位和环 节“人到岗、车能动、疫防好”,组织员工签 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主动及 时报告企业疫情防控情况。 (二)加强企业员工管理 3.建立职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 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每周对职工旅居史、接触史、时空伴随史进行 排查,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感染者接 触史的,按要求向有关机构报告并落实核酸检 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4.加强返岗及新到岗员工组织管理,对新返 岗和到岗员工应设置一定的静默期,落实独立 的住宿、生活条件。 5.强化厂区内人员活动管控,规范岗位工作 秩序,合理排班轮岗,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必 须线下举行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按当地有关要求 审批备案。 6.严格管理员工宿舍,严禁其他人员随意进 · 27 · 出。员工住宿应按照同办公室、同工作班/组等 在排班时间一致的基础上安排。 7.实行分时分散就餐,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 域桌椅,尽量同向摆放,并加装隔离板,取餐 时应保持 1 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建议在安 全环境下独立用餐。 8.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 加强对员工身心关怀关爱,协助解决工作生活 中的困难。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和精神压力疏 导,保持员工良好状态。 (三)物流管理和物资储备 9.落实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和 24 小时人员值 班值守制度,严格进出管理,对进出人员、车 辆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及查验“两码一证”,做 好信息登记。 10.加强进厂物料登记管理和消杀制度,严 格执行省防疫指挥部对工业企业进物进料进件 的各项规定要求,做好人、货、车辆等信息登 记,确保全程可追溯。发现问题货物应立即封 · 28 · 存,并及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处理。 11.按要求储备足额的抗原检测试剂、防护 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 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物资,对使用过的防护用品 按要求分类处置。 (四)疫情防控预案及执行 12.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 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 项流程和措施。同时加强和属地政府沟通,建 立感染人员转运联络通道。 13.企业应当按照员工人数比例设置临时隔 离点(设红区内),支持人数较多的企业和园 区设置专属方舱。员工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时, 应第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和有关机构报告,并 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点(设红区 内),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分别采取临时 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安排同一空间。 14.按照《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 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做好企业常态化核酸检 · 29 · 测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园区设置核 酸检测屋,培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属核酸采样 员。 (五)疫情期间封闭生产 15.所在地区发生疫情时,对处于封控区、 管控区、防范区的企业实施全程封闭管理,保 持正常生产。企业要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 度,在企业内部设置绿区(正常生产)、蓝区 (新 进 入 人 员 观 察)、黄 区(密 接 或 次 密 接)、红区(核酸检测异常、有感染情况)四 类风险区域,实现各区域之间的物理隔离,对 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防疫标准,红黄区域人员 必须佩戴 N95/KN95 口罩,蓝绿区域佩戴一次 性医用外科口罩。 16.同一等级区域要划小管理单元,减少不 同区域人员的流动接触。当企业红区内确定有 核酸检测阳性的人或物时,企业应第一时间向 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 30 · 17.企业封闭生产期间,实行工作场所、住 所“两点一线”管理,所有人员在指定岗位工 作和住宿,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 直接接触,属地政府要为企业“两点一线”建 设和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应服务保障工作。 对于交接区域(如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库 等)、生产经营区域(如车间、会议室、办公 区 等)、生 活 区 域(如 食 堂、宿 舍、健 身 房 等)、公共卫生区域(如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 地等)、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等 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各区域之间结 合部的管理,杜绝风险点。 18.分类登记所有在企员工,做好全体员工 的每日健康监测,实现员工防疫管理全覆盖。 对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人员, 应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设黄区内)进行隔 离观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9.加强对各类场所的清洁消毒,特别要做 好密闭、半密闭空间、共同空间等的防疫管 · 31 · 理,以高频接触物品(如扶手、门把手、电梯 按钮、快递存放架、快递物品等)、高人流集 聚场所、公共厕所、物流交换场所等为重点开 展科学清洁消毒。 20.对于封闭生产企业,在企业区域内部工 作人员实行只进不出,因生产需要企业可向所 在地政府部门申请轮换已封闭区域内外人员, 企业可安排专车、通勤车等组织员工轮换返 岗,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做好服务 工作。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 建立和完善河南省工业企业省、市、县三 级“白名单”企业库,力争对规上工业企业全 覆盖。在河南省内注册、生产经营状态正常、 诚信度好的工业企业,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安 全生产标准,能够严格执行《河南省“四保” 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且符 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纳入工业企业 “白名单”。 · 32 · (一)省级工业企业“白名单”标准 1.上年度营业收入 10 亿元(含)以上; 2.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工信部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工 信部重点防控医疗物资储备企业; 4.“万人助万企”省领导包联企业; 5.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主板及境外公 开上市的工业企业; 6.年进出口额 2 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7.其他产业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覆盖面 广,需省级协调保障的链主型工业企业。 (二)市级工业企业“白名单”标准 1.上年度营业收入 1 亿元(含)以上; 2.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万人助万企”市领导包联企业; 4.在“新三板”上市的工业企业; 5.年进出口额 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县级工业企业“白名单”标准 1.规上工业企业; · 33 ·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 3.“万人助万企”县领导包联企业; 4.准规上工业企业清单中的企业。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工业企 业“白名单”: 1.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达到申报标准的; 2.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 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近三年发生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流程和日常管理 (一)申报流程 申报标准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 主 申 报,提 交《工 业 企 业“白 名 单”申 请 表》,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批准 后,入库 工 业企 业“白名 单”,并 向 社会 公 示。 申请县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由县级工业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市级工业企 业“白名单”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 · 34 · 核批准;申请省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由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批准。 (二)日常管理 企业要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 实性负责。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 企业按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审核。 “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 入和退出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 责监测“白名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根据企 业生产运营情况,动态更新、补充“白名单” 企业库,做到符合标准的工业企业“应入尽 入”。发现企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 业、环保、金融、疫 情防控等政 策规定的 情 形,应及时移出“白名单”。 入选省级“白名单”的工业企业应及时在 河南省工业运行监测智能化平台注册备案,并 按要求填报企业有关数据。 四、“四保”工作举措 (一)加强生产监测调度。各级工业和信 · 35 · 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建立专人与“白 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并纳入 “万人助万企”包联工作体系,实行周调度制 度,开展生产监测调度,及时跟踪了解和梳理 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 决。 (二)促 进交 通 物 流 通畅。各 地 应 指 导 “白名单”企业按照《河南省道路货物运输全 链 条 疫 情 防 控 和 保 通 保 畅 工 作 指 南(第 一 版)》要求制定“点对点”、“直通车”工作 方案,并在本地高速下口设置“白名单”企业 专用绿色通道,保障企业运输畅通。同时按照 “即采即走即追”的原则,及时对货车司乘人 员进行解码。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对于处于封控 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白名单”企业,能够 按照《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 业保障办法》要求实施封闭生产的,各地不得 要求企业停工停产,确保未发生确诊病例、低 · 36 · 风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确保企业产能释放。对于符合各项 环保政策要求,达到排放标准的“白名单”工 业企业,各地不得以环保管控为由要求企业限 产、停产,“白名单”企业确需限产停产的应 逐级报请各级政府批准同意;对于符合政策标 准 的“白 名 单”企业,各 地 不 得 以“错 峰 生 产”等为由随意限制企业产能,确保企业产能 释放、应产尽产。 (五)加大企业电力供应。在电力“迎峰 度夏”实施有序用电时,实行“白名单”企业 产业链关键节点电力供应协调机制,优化电力 资源调动分配,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的正 常生产用电需求。 (六)推动物资平稳供应。充分发挥省内 产业链供应链的协作机制,引导推动“白名 单”企业与省内上下游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 议,优先保障“白名单”企业采购和供应,确 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 37 ·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级金融管理 部门应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政策性扶持力 度,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 减少无还本续贷环节和担保手续,降低企业融 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白名 单”企业贷款延期或展期,缓解企业资金压 力。鼓励支持各地设立“白名单”工业企业融 资周转资金池,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八)优先企业项目申报。在申请省先进 制造业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工厂, 绿色车间等审核评选中,同等条件下省级“白 名单”企业优先。 · 38 · 河南省交通运输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 会发 展工 作方 案》《河南 省“四保”企 业 (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 “四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运行,特 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日常防控刚性措施 1.48 小时免费核酸检测。按照《河南省 “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 关标准,在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货运场 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主要交通场站设 置核酸采样屋,确保满足员工 48 小时常态核酸 检测和闭环管理状态下核酸检测需求。对接触 性岗位人员可以 24 小时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鼓 · 39 · 励用工 1000 人以上的交通运输企业自行配置核 酸采样屋,纳入属地统一管理。 2.场所码全覆盖。按照《河南省“场所码” 推广实施方案》要求,交通运输企业所有运营 区域、生活区域一区一码;公路服务区、公路 收费站、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及 其内部独立封闭空间一门一码、一层一码、一 区一码。 3.入豫全报备。交通运输企业(场、站、 区)要熟悉入豫报备政策和流程,督促指导所 有入(返)豫货 车司乘人员 及其他到 访(返 回)人员,通过手机在“豫事办一来(返)豫 报备”相应入口报备。 4.日常健康监测。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场、 站、区)员工健康监测“零报告”“日报告” 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 疑症状及时就医。在特殊时期,要求员工非必 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新冠病毒 · 40 · 疫苗应接尽接。 5.常态常备。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 均要设立疫情防控专班,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 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 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交通运输企业(场、 站、区)内部建设或改造满足所有工作人员闭 环管理时正常生活需求的宿舍、餐厅等生活保 障类设施及物资存放设施,可保证应急状态需 要;不具备条件的,应为区外居住人员提供与 社会人员物理隔断的集中居住、生活条件,同 时建立闭环通勤制度。足量储备口罩、防护 服、消毒液、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和日常生活 用品,确保实现应急状态下不停运、不停工。 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区)按员工人数设置 一定数量的临时留观点、观察宿舍,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 能力。 (二)重点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通保 畅 · 41 · 1.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交通运 输部最新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进出场站 车辆、场地及装卸机械、餐饮区、卫生间等场 所消毒频次,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落实通 风要求。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所有货运场站 (物流园区)设置留观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区 县视情设置。中高风险所在区县做好进出场站 车辆和人员信息登记。 (2)车辆进场管理。督促司乘人员扫描场 所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测量体温,查验健 康码、行程码和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两码 一证”正常的,允许进场;发现异常情况的, 及时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入口人员和 车辆流量情况,安排足够人员开展检查,防止 人员或车辆拥堵聚集。 (3)做好服务保障。应为司乘人员提供热 水、就餐、如厕等必要服务;有条件的,提供 · 42 · 免费或平价住宿、核酸检测、紧急救治等个性 服务。 (4)货物装卸组织。设置入豫货车专用停 车区域,加强装卸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管理。 按照“人、物、环境”同防要求,做好车辆、 货物和环境消毒。优化装卸、理货、验货等流 程,相对固定人员装卸货物,实行不接触装 卸,也 可 实 行“点对 点”运 输 方 式,车 不 落 窗、人不下车。 (5)车辆离场管理。对不在豫停留的司乘 人员,装卸货后由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 按照报备信息引导离豫。对短期不离豫且有固 定场所的入豫司乘人员,货运企业场站(物流 园区)督促其进行社区报备,纳入社区管控; 无固定场所的,货运企业场站(物流园区)报 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地点落实核酸检测、 健康管理等。 2.公路服务区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交通运 · 43 · 输部最新版《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高 速公路服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等 要求,落实人员、物品、环境“三同防”各项 措施。停车场、综合楼出入口、公共卫生间等 公共区域和设施消杀,每天不少于 2 次,对入 (返)豫人员经留区域要增加消毒频次。配合 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异常人员引导、现 场管理等工作,引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应专人专 岗、闭环管理。 (2)完善设施设备。合理渠化货车通道, 配足入(返)豫货车专用停车位,设置分区标 志标识。公共卫生间设置入豫专用通道,采取 硬隔离方式划定如厕专用区域,实现入豫人员 与其他人员分道进入、分区如厕。车流量大或 无法硬隔离的,在合适区域设置临时、可移动 卫生间等设施。室内服务场所出入口设置行程 码、场所码、“一米线”体温检测设备。鼓励 通过自动售贩机提供口罩、食品、饮品等基础 · 44 · 需求物资。选择适宜区域规范设立临时隔离 区。利用广播、视频、海报、条幅等,开展疫 情防控宣传。 (3)货车及司乘人员入区管理。加强车辆 停放管理,分类划定车辆停靠区域,利用标识 标志引导入(返)豫货车停放指定停车区域。 综合楼入口(通道)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测量和 行程码、健康码(健康证明)查验。查验正常 的,允许进入服务场所。发现红码或体温异常 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上 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闭环管理措施,引导异 常人员进入临时隔离区或停留所属货车驾驶 室,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等待属地疫 情防控部门处置。 (4)提供服务保障。服务区核酸检测点应 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应向入豫货车 司乘人员提供“三热一供两保”服务(热菜热 饭热水、基本商品供应、保加油保应急汽车维 修)。对因管控长时间滞留的货车司乘人员, · 45 · 主动提供基础生活服务保障;对因人员隔离滞 留服务区的货运车辆,加强巡逻巡查,保障车 辆、货物安全。 (5)服务区关停和恢复。因疫情确需采取 关停等措施的,逐级上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 准,同时报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停期间,服务区在严格做好防疫工作的 同时,保留加油等基本服务功能,关停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3 天。服务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 门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 终末消毒等工作,逐级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及时开放服务功能。 3.公路收费站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 输部最新版《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有关要求,严格对回收的 卡、票、钱等介质进行消毒,鼓励设置非接触 式收费设施。加强收费车道现场服务,做到 “快收快走”,尽量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 · 46 · 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体温三测”(全员必测、 岗前必测、岗中监测)和“四不上岗”(高、 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未按规定隔离不得上岗、 未按规定检测不得上岗、体温检测不合格不得 上岗、未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上岗)要 求。 (2)设置专用通道。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 公路(黄河桥)收费站应当设置货物运输绿色 通道。一般在最右侧车道设置运输“鲜活农产 品车辆”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专用通道,保证 “鲜活农产品车辆”和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 快捷通行。交通量高峰时段,应增加临时专用 车道和人员,优化收费站通行组织方式,满足 货车通行需求。 (3)快速处置因防疫检查导致的车辆拥 堵。因防疫检查造成拥堵缓行时,应立即向防 疫检查点发出预警。拥堵车辆已排满收费站广 场,或匝道出现排队现象时,应立即主动协助 防疫检查点优化检查流程、加快检查速度。车 · 47 · 辆拥堵超过 1 小时或长度超过 1 公里,或车辆 已排满匝道且在主线排队时,收费站应立即增 加专用通道和检查人员,加强与防疫检查点工 作衔接,拥堵处置情况迅速逐级上报省物流保 通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电子屏、广播、 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提高司乘人员防范意识。及时发布路况和收费 站管制信息,引导货车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 驶路线。 4.港口码头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 最新版《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要求,落实港口管控措施。视情确 定港口作业和登轮作业风险等级,加强信息共 享、终末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港口企业通 过船公司、船舶代理等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 风等工作。船员非必要不上岸、非必要不下 船、非必要不登轮,实行非接触式作业。船员 · 48 · 换班、船舶供应、船舶检验以及伤病船员紧急 救助处置等活动时,配合做好进出港口、上下 船人员管理。 (2)进出港管理。港口企业对进出港口人 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加强信息采集,实 行闭环管理,进出港口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 行。入场通道处设置非接触式体温检测点 1—2 个,尽量减少出入口或者保持单向进出。需入 场作业的劳务单位人员、来访人员等应提前预 约。人 员 聚 集区(接 待 大 厅、候 工 室、会 议 室、办公区、集体宿舍等)每天清洁消毒不少 于 3 次,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不少于 6 次。 按规定做好车辆场地消杀、人员管控等工作。 (3)做好服务保障。港口各有关单位做好 疫情防控、港口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加强 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及隔离点选址与 管理服务、核酸检测上门服务的监督和指导, 将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点、隔离点等 纳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统一管理。 · 49 · 5.邮政快递 (1)从业人员管理。寄递企业根据企业规 模、从业人员数量,储备 15 天以上的疫情防控 物资。每日监测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组织从业 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确保应检尽检、应 接尽接。 (2)分拨场地和营业网点管理。严格落实 场地定时消杀。鼓励分拨中心实施人员食宿集 中管理;网点快递员行程轨迹尽量控制在“居 住地一工作地一配送区域”。 (3)车辆管理。分拨中心对进场运输车辆 外表面进行全面消杀,卸车后进行车厢内消 杀。货车司机提前 24 小时完成入豫报备,进入 分拨中心后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 (4)邮件快件管理。分拨中心对进出港的 邮件、快件实施封闭消杀,在装车前再次进行 消杀;对于需要拆包的集包邮件、快件,应在 拆包后第一时间对包内所有邮件、快件进行消 杀。国际邮件快件严格落实“首站消毒责任 · 50 · 制”和投递前静置期要求。 (三)应急状态下防控措施 辖区部分区域或全域实施疫情防控应急管 理时,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通保 畅,在做好以上防控措施基础上,同时落实以 下措施,有序展开应急运输等服务保障。 1.快速启动白名单制度。“白名单”企业将 其员工及相应保障人员统一报省一体化疫情防 控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赋码保护,除核酸阳 性、密接、次密接人员外,免予赋红黄码,在 应急状态下能够正常通行。实行动态管理,建 立熔断管理机制,对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导 致疫情输入扩散的企业(项目),及时移出白 名单目录。企业出现重大遗漏,产生严重疫情 传播事件的,依法依规处置。 2.确保“白名单”企业正常运转。各地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在交通运输市场监督检查领 域应急状态下“白名单”企业豁免政策,最大 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白名单”企业 · 51 · 不得随意关停,确需关停的,需报省疫情防控 指挥部和省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会商 确定,停运停工原则上不超过 3 天。 3.有序做好闭环管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管 理措施时,要提前告知白名单企业,允许其员 工在排除风险的前提下回到企业单位实行闭环 管理。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企业,响应闭环 管理预案做好闭环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 装卸工、搬运工和邮件快件分拣员、投递员等 作业人员,保洁、保安、食堂等服务人员健康 管理,非必 要不外出,实行 住地、工作场 所 “两点一线”管理,与环外人员不交叉、不接 触。 4.划小管理单元。企业内部根据作业类别、 风险程度等划分不同区域,各区做到互相隔 离,减少不同区域人员流动接触,不同区域实 施不同的防疫标准。对于现场操作区域(装卸 货场地、仓库、邮件快件分拨转运中心等)、 办 公区 域(会议 室、办公 区等)、生 活区 域 · 52 · (食 堂、宿 舍)、公 共 空 间(道 路、室 外 场 地、卫生间)等 不同区域,实施 分级分类 管 理。启用应急状态下食宿、通勤、最小单元班 组作业机制,不同班组员工要做到无接触换 班,禁止开展聚集活动。 5.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一旦发现人员有发 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 点,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置。对 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后复工复产, 企业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停运、不停工。可疑症 状人员或初筛阳性排除感染风险的,设置静默 期,落实独立住宿、生活条件,实行 1 天 1 检, 静默期结束后返岗,其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 员同步返岗。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河南省交 通运输企业“白名单”。 1.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服务企业 · 53 ·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及主要数据服务企业纳 入省级“白名单”企业。 2.道路运输企业 (1)省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道路货运企业为 AAAA 级及以上物流企 业,或上年度主营道路货物运输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含)以上,或网络货运企业上年度运费 1000 万元以上,或服务“四条丝路”的主要道 路货运企业。 ②道路客运企业市级许可;营运客车 80 辆 以上,以经营省际、市际线路为主的综合性运 输企业;郑州市包车(旅游)客车 80 辆以上, 其他省辖市包车(旅游)客车数量辖区内最 多,且不低于 20 辆的包车(旅游)客运企业。 ③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级为一类,服务于公 交、客货运等重点企业,按要求向汽车维修电 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车辆维修数据。 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为二级及以 上,上年度培训 5000 人以上,按要求向驾培监 · 54 · 管平台上传学时信息。 (2)市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道路货运企业 AA 级及以上物流企业, 或上年度主营道路货物运输营业收入 2000 万元 (含)以上或自有货运车辆 50 辆以上;或服务 国家物流枢纽运营的主要货运企业(不超过 10 家),或服务区域物流枢纽运营的主要货运企 业(不超过 5 家);或网络货运企业上年度运 费 100 万元以上。 ②道路客运企业市级许可;车辆数 50 辆以 上。 ③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级为二类及以上,按 要求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车辆维 修数据。 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为二级及以 上,上年度培训 2000 人以上,按要求向驾培监 管平台上传学时信息。 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在市级注册登记, 认定、联网等符合标准。 · 55 · ⑥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企业在市级备案, 且监控车辆数 50 辆以上或服务人员 5 人以上。 ⑦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卫星定位服务商在省 级备案,且服务车辆数 500 辆以上或服务企业 数 10 家以上。 (3)县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道路货运企业上年度主营道路货物运输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含)以上或自有货运车辆 7 辆以上。 ②道路客运企业县级许可;车辆数 50 辆以 上。 ③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级为三类及以上,按 要求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上传车辆维 修数据。 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为三级及以 上,上年度培训 1000 人以上,按要求向驾培监 管平台上传学时信息。 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在县级注册登记, 认定、联网等符合标准。 · 56 · ⑥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企业在市级备案, 且监控车辆数 30 辆以上或服务人员 3 人以上。 ⑦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卫星定位服务商由省 级备案,且服务车辆数 50 辆以上或服务企业数 1 家以上。 3.物流枢纽运营企业 国家物流枢纽、区域物流枢纽运营企业列 入省级“白名单”。 4.城市交通企业 (1)省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城市公交企业已纳入企业名录;在省辖市 运营,且自有城市公交车辆数在 300 辆以上; 年运营里程达到 500 万公里及以上。 (2)市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城市公交企业已纳入企业名录;自有城 市公交车辆数在 100 辆以上;年运营里程达到 300 万公里及以上。 ②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正常开通运营线路 1 条(含)以上;上年日均客运量 10 万以上。 · 57 · ③出租汽车企业 AAA 级及以上;自有出租 汽车 300 辆(含)以上。 ④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上年度企业营业收 入 50%以上来自跨市经营;自有租赁车辆 2000 辆(含)以上。 (3)县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①城市公交企业已纳入企业名录;自有城 市公交车辆数在 50 辆以上;年运营里程达到 100 万公里及以上。 ②出租汽车企业 A 级及以上;自有出租汽 车 100 辆(含)以上。 ③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上年度企业营业收 入 50%以上来自跨市经营;自有租赁车辆 50 辆 (含)以上。 5.铁路运输企业 在我省运营的所有铁路运输企业及主要关 联企业纳入省级“白名单”企业。 6.水路运输企业 (1)市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 58 · 省际水路货运企业自有运力超过 5000 吨; 或市级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及其主要关联企业。 (2)县级“白名单”遴选标准 省内水路客运企业自有运力超过 100 客 位;或县级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及其主要关联企 业。 7 航空运输企业 机场运营企业及主要关联企业纳入省级 “白名单”企业。 8.多式联运企业 我省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牵头 企业纳入省级“白名单”企业。 9.邮政快递企业 邮政快递企业均纳入省级“白名单”,其 所属品牌市、县企业纳入“白名单”。 (二)申报条件 申请河南省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 应满足上述遴选标准,且生产经营状态正常, 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 59 ·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流程和日常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逐级审核、达 标即入的原则,科学合理遴选交通运输“白名 单”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一)申报流程 申请县级交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向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市级交 通运输“白名单”企业的,逐级向市级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省级交通运输“白 名单”企业的,逐级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 申请邮政快递业“白名单”企业的,由省 级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申 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申请表;企业法 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主营业务营业 收入、运力规模、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上 年度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和应急预案;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 60 · (二)日常管理 1.企业要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真 实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审核。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 “白名单”内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 退出机制,根据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白名单”企业库。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 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 积极帮助“白名单”企业协调、解决通行中出 现的问题。 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对“白名单”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发现企业出 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疫情防 控政策的,应及时将其移除“白名单”。 5.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快递“白名单”企业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企 业运营 实际情况,动 态更新“白名单”企 业 · 61 · 库;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出现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政策的, 应 及 时 报 告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将 其 移 出“白 名 单”。 四、“四保”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物 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主 要领导靠前指挥、综合调度,加强与各专班协 同联动,依照职责统筹做好行业疫情防控、保 通保畅和“白名单”企业管理工作,确保常态 化疫情防控下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 旦发生应急状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 案,展开相关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邮 政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 公路、水路领域交通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 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指南各项要求。各类交通运 输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要求 · 62 · 严格人员管控,严格执行封闭化管理,确保所 有防疫措施、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司乘人员是 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定期 参加核酸检测,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实 提供相关材料。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交通运输、邮 政快递等部门要制定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 纾困解难具体举措,同时积极协同发展改革、 财政、银保监等部门研究出台财政税费、金融 信贷、社会保险等专项政策,帮助运输企业和 邮政快递企业渡过难关,促进良性发展。对白 名单企业(项目)自有和固定外协的货物运输 车辆,在落实提前报备、闭环管理等措施的条 件下,司乘人员可纳入交通运输“白名单”, 入豫不赋黄码。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四保”企 业物流车辆高速公路通行减让优惠政策。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邮 政管理等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企 业疫情防控工作和“白名单”制度落实情况督 · 63 · 导检查,对发现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 力、“白名单”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瞒报、 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等造成疫情扩 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 员责任。省交通运输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 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全省通报。 · 64 · 河南省商贸流通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 会发 展工 作方 案》《河南 省“四保”企 业 (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 “四保”企业(项目)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 生产经营,结合商贸流通业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农批农贸市场 1.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督促农批农贸 市场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制 度,落实“场所码”制度,农批农贸市场做到 一户一码、农贸市场做到一门一码,确保所有 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在农批农贸市场优 先布局核酸采样屋,鼓励企业自行配置采样 · 65 · 屋。督促商户和员工落实入豫报备规定。设置 流动监督员,在市场内巡回检查,督导场内人 员落实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严格落 实冷链食品消杀和防控要求。各地在城市周边 或郊区设置零接触物资中转站、接驳转运站。 2.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市场周边临近区域出现疫情。市场内 实行分区管理,每日至少 2 次预防性消毒,设 置软隔离,商户不跨区域流动。缩短营业时 间,停止线下零售采购,对批发商和团购实行 线上下 单、线下点对 点配送。管理人 员、商 户、劳务人员实行 24 小时核酸监测,上下班严 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行住地、工作场所 “两点一线”管理,与环外人员不交叉、不接 触,工作之外居家不外出。在市场外设置消杀 专区,车辆消杀后方可进入市场。货物由市场 相对固定劳务人员负责装卸,车辆装卸完即 走。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持 48 小时核酸阴 性证明,验码通过,进入市场内按指定路线直 · 66 · 达固定场所(与其他区域相隔离)。司乘人员 配备食品包,非必要不下车,如确需下车,应 佩戴 N95 口罩加强防护,专人监督在指定空间 活动。 (2)市场内个别区域出现阳性病例或有感 染者到市场活动。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 下,按照行动轨迹,精准设置封闭区域,封闭 区域内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封闭区域外商户在 落实上述“临近区域出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 提下,可正常经营,每日开展核酸检测。在市 场内设置临时留观场所,一旦发现可疑症状人 员或感染者,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场所,第一 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3)市场内多个区域出现散发病例。根据 疫情形势,按照疫情防控部门指令,部分或整 体封闭市场。在符合疫情防控前提下,迅速启 用应急交易场地,保障市场基本的集散分拨功 能。应急交易场地应做到车辆和司乘、工作人 · 67 · 员闭环管理,每日至少 2 次全场集中消杀。 (二)商超企业 1.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督 促商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防控制度。落 实“场所码”全覆盖,一门一码,扫码进入, 确保所有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督促供货 司乘人员和员工落实入豫报备政策规定。设置 流动监督员,在商场、超市内巡回检查,督促 引导员工和顾客落实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 措施。 (2)保障员工 24 小时免费核酸检测。加 强员工(含物业、安保、装卸等人员)健康监 测。在大型商超优先布局核酸采样屋,鼓励大 型商超企业自行配置核酸采样屋。地方政府保 障 24 小时免费核酸检测需求。 (3)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加强通风换气。 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 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 · 68 · 组织清洁消毒不少于 3 次,做好消毒记录。中 高风险地区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4)搞好个人卫生防护。员工应佩戴医用 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着工作服上岗。 工作服定期清洗、消毒。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 员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 还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5)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要求。落实国家和 省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消毒操作,执行防控措 施,不得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 品。鼓励将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 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等在销售区张贴公 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6)落 实 限 流 限 距 措 施。设 置“两 米 线”,顾客购物、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合理 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人员聚集。 2.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员工上岗前查验 24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 N95 口罩,生鲜宰 · 69 · 杀、称重、收银等岗位人员加戴防护面屏。上 下班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行住地、工作 场所“两点一线”管理,与环外人员不交叉、 不接触,工作之外居家不外出。商超商品和有 关物资进入场内,按照专用路线直达固定场 所。司乘人员不下车或在划定场所活动,企业 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 消毒等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活动场所的消 杀。 (2)划小管理单元。大型商超企业内部实 行分类分区管理,对交接区(如仓库等)、营 业区、办公区等,做到互相(软)隔离,减少 不同区域人员流动接触。同一等级区域要划小 管理单元,同班同组员工相对固定,统筹安排 上班周期,减少换班频次。 (3)做好应急处置。提前设置临时留观点 或观察房间,一旦发现场内人员有发热、咳嗽 等可疑症状,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或观察房 间,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并配合 · 70 ·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电商平台企业 1.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完善防控机制。健全企业疫情防控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化疫情防控教育和培 训,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应急演练,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 数量,具备满足所有园区工作人员闭环管理时 正常生活需求的宿舍、餐厅等生活保障类设 施,储备不少于 7 天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 测温设备等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保障物 资。设立流动哨,不间断对进出人员、车辆疫 情防控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设置临时留观 点(场所)。公布各业务线防控责任人、防控 专员 24 小时联系方式。督促指导所有到访或返 回人员,履行目的地全报备手续。 (2)加强园区和车辆日常管理。提前预划 分区,一区一场所码,园区一楼一码、一单元 一码,做到应设尽设全覆盖。每天定时对仓储 · 71 · 区、装卸分拨设备、餐饮区、卫生间等场所消 杀。对进入加工、分拣中心的货车登记信息, 司乘人员“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 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 小时核酸阴 性证明),签订《司乘人员承诺书》。车辆进 场前进行外表面全面消杀,卸车后或装车前对 车厢内全面消杀。 (3)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 康监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员 工和劳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可疑症 状及时就医。所有人员进入园区“一测一扫三 查验”,确保精准流调、快速溯源。合理规划 生活必需品配送人员配送服务区域和行进路 线,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间配送人员交叉。 鼓励无接触服务,减少与公共场所物品及其他 人员直接接触。 2.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更严格的园区管理。园区人员原 则上集中居住,按照同办公室、同宿舍、同班 · 72 · 组等尽可能安排分组作业和就餐。作业时实行 网格化、分块管理,尽量减少人员跨区流动。 各分区每日进行不少于 2 次全方位消杀。 (2)实行更严格的车辆管理。车辆进出 “双消杀”,司乘人员在“一测一扫三查验” 基础上,实行应急封闭管理,原则上不下车, 如确需下车,应佩戴 N95 口罩加强防护,专人 监督在指定空间活动。货物由园区人员负责装 卸,装卸人员相对固定,车辆卸完即走。 (3)实行更严格的人员管理。企业建立员 工线上健康监测机制,每日上传在岗员工 24 小 时核酸阴性证明、疫苗接种等信息。中心仓库 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无住宿条件的,由企业安 排集中住宿,采用专车“两点一线”接送。按 照更换频率,统一为城配人员发放足量的 N95 口罩、护目镜、酒精、防护手套等设施设备和 消杀物资,每次停留装卸时应扫码留痕。针对 重点防控区域返回员工,原则上单独安排住 宿。 · 73 · (4)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园区内人员 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或疑似感染者,立即 转移至临时留观点(场所),第一时间报告属 地疫情防控部门,协助做好人员隔离转运、流 调溯源等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商务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相机 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完善。白名单企业根据 《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和上述要求,细化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和措施。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条件和标准 白名单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注册的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 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 2.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 求; 3.满足《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 防控工作指南》刚性措施和本工作方案应急状 态下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 74 · 4.具备疫情应急处置条件和能力; 5.具有社会责任担当,能够主动承担保供任 务。 (一)农批农贸市场白名单标准 1.省级白名单标准。每个省辖市交易量最大 的农批农贸市场纳入省级白名单,确保每个省 辖市至少 1 家。具体到各地: (1)省会城市郑州,综合考虑交易规模和 区位布局,在年交易量超过百万吨的大型农批 农贸市场中选择 4 家纳入。 (2)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选择当地交 易量最大的 1 家市场纳入。副中心城市和人口 大市可适当增加大型农批农贸市场纳入。 2.市县级白名单标准。结合当地人口数量、 区域密集度、市场配送覆盖面等因素,面向服 务主城区居民,本着能将省级白名单农批农贸 市场输入本地的生活必需品快速集散分拨的原 则,选择交易量较大的若干农批、农贸市场、 菜市场,纳入市级白名单企业(纳入省级白名 · 75 · 单的不再纳入市级,下同)。 县级参照上述原则,优选确定白名单企业 (纳入省市两级白名单的不再纳入县级,下 同)。 (二)商超企业白名单标准 1.省级白名单标准。在全省布局的大型商超 连锁企 业(含省内超 市、便 利店、配送中 心 等);当地发展好的大型商超企业;上年度在 省内营业额 1 亿元以上的商超企业。 2.市县级白名单标准。根据居民生活必需品 保供需要,选择经营面积较大、服务人口较多 的若干大型商超和连锁便利店,作为市、县级 白名单企业。 (三)电商平台企业白名单标准 1.省级白名单标准。应为全国性、全省性大 型电商平台。 (1)上年度在河南省实现网络零售额 50 亿元及以上的全国性平台企业; (2)上年度在河南省实现营业收入 10 亿 · 76 · 元及以上全国性 B2B 平台; (3)上年度在河南省实现网络零售额 3 亿 元及以上的本土电商平台; (4)上年度跨境零售进出口 1 亿元及以上 的跨境电商企业。 2.市县级白名单标准。参照省级分类,市县 对本区域内排名靠前的电商企业优选确定。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和管理 (一)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 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表, 作出承诺,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 案。 2.地方推荐。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 荐,根据纳入层级,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确定。 3.公示发布。商务主管部门分级向社会公示 发布白名单。 (二)日常管理 · 77 · 1.压实白名单企业主体责任。督导所有白名 单企业组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负 总责,明确高管专责,各部门(分区、分店) 负责人参加,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实现员工 防疫管理全覆盖,确保组织有力、调度高效、 指令畅通。积极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接,确 保防范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及时。白名单企业 要主动按要求完整、准确报送信息。 2.强化属地监管指导责任。属地商务主管部 门要定期对辖内白名单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人 员管理、重点区域消杀等情况进行巡查巡检, 对企业负责人和防控专员进行防控知识技能抽 查,必要时留存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白名单 企业要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 向主管部门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瞒报、谎 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的,依法追究责任。对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的企业和人员适用尽职免责。 3.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 78 · 的原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本级白名单 更新调整,及时将达到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 管理。发现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违反疫 情防控规定的,及时移出白名单。 四、“四保”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联动保障。各 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应急模式下 集中办公、专人专责,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 南,指导企业科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 营。将白名单企业纳入“万人助万企”机制, 坚持扁平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加强与属地疫情 防控指挥部横向联动,主动与企业纵向沟通, 及时跟踪协调解决应急状态下白名单企业遇到 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调度机制,高效平急转换。构 建以保障白名单企业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 产、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的运行调度 模式,建立健全实时监测、联合会商、快速处 置等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疫情防控与生产运营 · 79 · 双线嵌合。对居住在非封控区、且持 24 小时核 酸阴性证明的商贸流通行业白名单企业员工应 予放行,确 保在应急 状态下“点对点”上 下 班。企业自有和固定外协的运输车辆,司乘人 员纳入全省交通运输白名单,入豫不赋黄码。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纾困助企。依 托“四 保”白 名 单企 业(项 目)运 行 调 度 平 台,利用“政策找企、应享尽享”机制,通过 信息共享、大数据核验等方式,将财政税费、 金融信贷、社会保险、援企稳岗、用电用水用 气等专项政策精准匹配白名单企业,实现应急 状态下各类优惠政策快速兑现。农批农贸市 场、商超及配送等与外界接触类企业实行全员 24 小时免费核酸检测。对白名单企业在配置核 酸采样屋、设置集中宿舍场所、配备防疫物 资、核酸(抗原)检测等方面,省市县财政给 予补贴支持。鼓励地方组织白名单企业防疫物 资带量采购,降低企业防疫成本。加强政策储 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白名单专项 · 80 · 政策,确保在行业需要时能快速出台应对。 (四)主动应急处置,及时复工复市。一 旦发现疫情,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必要时 实施熔断管理。对不同层级白名单企业,由 省、市、县分级管控,不得越级封控。经风险 研判确需停工或闭店(市)的,停工停产原则 上不超过 3 天。商贸企业按照规定处置并达到 相关要求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迅速评估,对 符合解封要求的应在 24 小时内解封,恢复经 营,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 81 ·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 会发 展工 作方 案》《河南 省“四保”企 业 (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 “四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生产经 营,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监管。根据外防输 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的要求,按照企业自 愿申报的原则,对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4 星 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和精品民宿进行全面评估, 取得白名单资格,按照省、市两级分级进行管 理,不搞“一刀切”。 2.健全疫情昉控应急机制。白名单企业主要 · 82 · 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成 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把防控 责任落实到位。 (二)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指南和我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 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有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措施 (1)设立核酸检测点。原则上人员规模在 1000 人以上的白名单企业,由当地政府设立核 酸检测点;人员规模在 1000 人以下的,设立核 酸检测联系点。 (2)落实“场所码,坚持办公区与服务区 “场所码”分离制度,严格落实“一门一码、 一 店 一 码”,强 化“预 约、错 峰、限 流”措 施,严格查验游客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测体 温制度。 (3)落实“流动哨”。坚持以“流动与固 · 83 · 定”相 结 合 的 原 则,指 定 专 人 担 任“流 动 哨”,提醒游客“戴口罩、一米线”,疏导密 集区游客,劝导游客疏散。 (4)员工监测。单位建立健康监测制度, 每日早晚对员工开展健康监测,如发现员工有 发热等异常现象的,督促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 治疗和筛查,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 控管理人员。根据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要 求,组织做好员工核酸检测工作,一线员工坚 持 24 小时核酸检测。 (5)进出人员监测。严格进出人员管理, 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和扫码查验,查验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发现体温异常要禁止进 入,做好信息登记,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就诊筛 查,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管理人 员;如发现健康码异常,要立即将其留置在相 对独立空间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 管理人员。 (6)环境监测。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定 · 84 · 期采集人员密集和人员接触频繁部位的环境标 本,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后,要立即 对相关活动场所进行暂时封闭,停止人员流 动,并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疫情防控管理人 员。 (7)日常消杀。每日对单位开展消杀,重 点加强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 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在出 入口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消毒设施,方便 群众做好手卫生。做好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 统的清洗和消毒处理。 (8)活动控制。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确需 举办的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疫 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坚持“非必要不举 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承办 50 人以上的婚宴、 商业活动、聚集性会议活动要向属地进行报 备,查验参加人员的 48 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要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定期 开展应急演练。 · 85 · 2.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白名单旅游景区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 施: (1)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各景区要根据属 地疫情防控要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综合 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防控措施,加大督导 力度。 (2)实行封闭式员工防护。员工每日进行 核酸检测,上岗查验 24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单 位安排员工统一住宿,实行住地、工作场所 “两点一线”管理。 (3)实行全时段环境消杀。每日不少于 3 次对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公共卫生 间等密闭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在密闭出入口 配备消毒剂、感应消毒设施。 (4)游客限流限距。严格落实“预约、错 峰、限流”要求,游客进入景区必须提供 24 小 时核酸阴性证明,重点部位和公共场馆加大流 动哨数量,做好提醒和劝导工作。 · 86 · (5)做好各种应对处置。一旦发现可疑人 员或感染者,立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和观察隔 离区,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 转运和流调工作。 (6)适时关闭景区。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 要求,适时关闭景区,并报上级文化和旅游主 管部门备案。 白名单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应急状 态下疫情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防控预案。旅游星级饭店 (精品民宿)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启动疫 情防控应急预案,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加 强防控措施,加大督导力度。 (2)实行员工闭环式管理。员工每日进行 核酸检测,上岗查验 24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单 位安排员工统一住宿,实行住地、工作场所 “两点一线”管理。 (3)加强对入住人员管控。各单位设立核 酸检测联系点,在旅游星级饭店(精品民宿) · 87 · 附近设立步行 15 分钟检查联系点,严格落实 24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办理入住 手续,建立落实“一客一档”制度。 (4)加大消毒消杀频次。每日不少于 8 次 对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客 用更衣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饭店店出入口、门 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公共卫生间马桶 按钮、座盆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5)做好各种应对处置。要建立留观点和 观察隔离区,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感染者,立 即转移至临时留观点和观察隔离区,第一时间 报告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转运和流调工 作。 (6)适 时 关 闭 旅 游 星 级 饭 店(精 品 民 宿)。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适时关闭, 并报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职责 1.属地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 白名单企业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 · 88 · 题,督促落实整改。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立与辖区内白名单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安 排人员主动对接,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要追 踪症状异常人员医院就诊筛查情况并做好管 理。 2.部门责任。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 强对所属白名单企业的监管,开展疫情防控工 作技术操作规范培训,指导白名单企业落实疫 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各项措 施落实到位。 3.单位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白名单企业常态化和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 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4.个人责任。内部员工要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疫苗,认真落实 各项要求。进出人员要遵从疫情防控规定,按 照进出场所、单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并接受场所、单位的疫情管理规定。 二、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 · 89 ·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 行业特点,符合《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要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安全设 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的企 业,可分省、市两级申报进入文化和旅游业白 名单,拟定遴选标准如下: (一)省级文化旅游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 1.5A 级旅游景区、5 星级旅游饭店。 2.“万人助万企”省领导包联 A 级旅游景 区。 3.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且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 位的新业态(演艺、精品民宿等)。 (二)市级文化旅游白名单企业遴选标准 1.促进当地消费增长的非开放式 4A 级旅游 景区、4 星级旅游饭店。 2.“万人助万企”市领导包联 A 级旅游景 区。 3.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精品民宿。 三、白名单企业申报流程和日常管理 · 90 · (一)申报流程 文化旅游业白名单企业采取分级申报、逐 级审核的方式。符合遴选标准的企业,按照自 愿原则,分级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辖市(含 济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申报。申请纳入 省级文化和旅游白名单的企业,经省辖市、济 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后上报至省文化 和旅游厅。省级白名单企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 确定,市级白名单企业由省辖市(含济源示范 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确定,省直管县(市)纳 入原所在省辖市统一报送。 (二)日常管理 1.建立上下协同联动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立白名单企业“四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由厅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厅领导担 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 财务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 处、宣传推广处、安全办、信息中心负责人组 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 91 · 以及白名单企业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 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上下协同 联动,按照省厅统筹、属地管理、协同服务的 要求,扶持白名单企业稳定发展。 2.建立白名单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白 名单企业的跟踪评估,按照适当增减、有进有 出、整合优化的原则,适时调整白名单企业, 凡违反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的企业终止白名单资 格。入选省级“白名单”的文化旅游企业应及 时在河南智慧文旅平台注册备案,并按要求填 报企业有关数据。 四、“四保”工作举措 深入 贯彻 落实“疫 情要 防住、经 济要 稳 住、发展要 安全”重大要求,毫 不动摇坚 持 “动态清零”总方针,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措 施的前提下,加强各项纾困助企政策的协调、 倾斜和直达,确保白名单企业安全正常生产经 营,稳住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基本面。 (一)加强服务保障。实施厅领导 1+1 企 · 92 · 业包联机制和白名单企业周调度机制,建立服 务保障工作微信群,加强疫情防控督导和指 导,主动调研、对接企业实际需求,采取切实 有效的政策举措,指导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 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建立市级白名单企业服 务保障机制。 (二)加强指导培训。指导各地文化和旅 游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帮助白名单企业根 据《文化和旅游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 从严从紧从实从细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配足疫 情防控人力物资,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常 态和应急状态的无缝转换。 (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强对各项纾困助 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安排专人与白名单企业直 连直通,指导白名单企业争取政策支持,确保 各项纾困助企政策直达企业。鼓励白名单企业 采取预售、发售年卡等形式开展经营,确保企 业在应急状态下收入稳定。各地文化和旅游部 · 93 · 门要制定文化旅游业纾困解难具体举措和白名 单企业优惠政策,同时,协同财政、人社、税 务等部门,研究出台财政税费、社会保险等专项 政策,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四)加强金融支撑。深化与银行业金融 机构合作,协同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积 极争取有效信贷供给,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贷款 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协 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白名单企业存量贷款不盲 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续贷、再融 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保障企业资金需 求,防止资金链断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 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加大对文化旅游白名 单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五)加强项目申报。在申请“行走河南 读懂中国"百大标识项目数字化展示项目奖 补资金、研学旅行奖补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等 审核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省级白名单企业 优先。 · 94 · 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和白名单项目保障办法 为落实《河南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 会发 展工 作方 案》《河南 省“四保”企 业 (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更好服务保障 “四保”项目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施工建 设,特制定本工作指南和保障办法。 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 1.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各地在布局核酸检测 屋时充分考虑项目分布,合理分配医务人员, 备足医用耗材,原则上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 1000 人以下施工现场开展上门流动检测,确保 满足施工人员 48 小时常态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 状态下核酸检测需求。对建材收储、餐饮供应 等流动性、接触性岗位人员可 24 小时进行 1 次 · 95 · 核酸检测。鼓励用工 1000 人以上项目单位自行 配置核酸采样屋,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各省辖 市主城区项目 5 月底前全部完成布设,县(市) 项目 6 月底前全部完成布设。 2.实施工地场所码全覆盖。由项目建设单位 申领、设置场所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项 目所在地施工区域、生活区域一区一码,做到 “应设尽设”;所有进入施工场所人员,扫码 后方能进入,做到“应扫尽扫”。 3.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实时关注项目所在地 各类监测哨点的监测预警,有效落实防控措 施。建 立 健 康 监 测“零 报 告”“日 报 告”制 度,每日对施工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出现 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 尽接。 4.加强常态化防护。按照“一项目一方案” 要求,设立疫情防控专班,制定完善疫情防控 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施工人数设立一定比 例的流动哨,不间断巡回检查施工区内常态化 · 96 ·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足量储备口罩、防护 服、乳 胶 手 套、消毒 液、免 洗 手 消、测 温 设 备、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和生活用品。设 置一定数量的临时留观点、观察宿舍,规范应 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 5.实施闭环化管理。有集体宿舍的项目,实 行住地、工作场所“两点一线”管理,避免与 环外人员交叉接触;没有集体宿舍的项目,原 则上安排员工在项目内住宿,严禁外出;对到 访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按照划定区域、划定路 线活动,不与施工人员接触,严禁红黄码人 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项目施工区域。建 材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按照专用路线到达固 定场所(与其他区域相隔离),司乘人员不下 车或在划定场所活动,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 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工作。 6.实行小单元管控。项目内部实行分类、分 区、分级管理,根据作业类别、风险程度等划 · 97 · 分不同区域,各区做到互相隔离,减少不同区 域人员流动接触,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防疫标 准。对于交接区域(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 库等)、生活区域(食堂、宿舍等)、公共空 间(道 路、室 外 场地、卫 生 间 等)等 不 同 区 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同一等级区域要划小 管理单元,同一班组统一活动,施工人员宿舍 按照同办公室、同工作班组等在排班时间一致 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不同班组员工之间做到无 接触换班,禁止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7.保障建材运输畅通。实行通行证制度,码 卡证合一全省通行,确保产业链供应链不断。 对建材运输车辆,由项目建设单位申领全国统 一式样通行证,加设统一标识,予以优先保 障、快速通行。对入豫货运司乘人员提前报 备,纳入闭环管理的不予赋码。各市县可探索 在城市周边或郊区设置零接触物资中转站、接 驳转运站、“直通车”制度,制定完善货运车 辆和司乘人员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项目建材有 · 98 · 序中转供应稳定。 8.做到应急处置。一旦在施工现场发现发 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人员或初筛阳性,立即转 移至临时留观点或观察宿舍,同时报告属地疫 情防控部门开展追阳复核,6 小时内完成混检阳 性人员的单采复核。项目不得随意关停,确需 关停的,需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经济运行 调度机制会商确定,停工停运原则上不超过 3 天。对可疑症状人员或初筛阳性排除感染风险 的,设置静默期,落实独立住宿、生活条件, 实行 1 天 1 检,静默期结束后返岗,其密接、 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同步返岗。 二、白名单项目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按照产业链完整、投资规模较大、符合疫 情防控要求、具备防疫条件等标准,从省、 市、县重点项目库中遴选一定数量的在建项目 和新开工项目,分别列入本级“四保”项目白 名单(覆盖本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 70%以 上),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领导分包推进 · 99 · 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的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建设项目等。考虑 至「打捆项目”施工分散,管控难度较大,原 则上不列入白名单。具体申报条件: (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能够落实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安全施工条 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符合施工环境保护要求。能够落实 施工环境保护制度,能够达到扬尘污染防控、 环保调控等有关标准。 (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点状项目具备 封闭式管理条件,有固定的餐饮、住宿场所, 对施工人员和机械、车辆能够做到实时管控, 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实现闭环管理;高速公路、 铁路等线性项目,能够做到工作场所和住所的 “点对点”接送,减少中途接触环节,确保防 疫安全。 (四)符合诚信履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 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 · 100 · 三、白名单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统一指导、上下贯通、分级保障的要 求,省、市、县 分 别 建 立“四 保”项 目 白 名 单,经审核后,纳入全省“四保”白名单项目 库,统一调度保障。申报市、县白名单项目, 由企业 申报,市、县审核把 关,逐级推荐 入 库。申报省级白名单项目,按照企业申报、市 县初审、省级把关、公布实施的程序办理,具 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申报 条件和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进行 申报。 (二)市县初审。各市县严格把控“入口 关”,对辖区内申报项目逐一筛选,研究推荐 省级白名单项目并逐级上报。 (三)省级把关。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地申 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审 定。 (四)公布实施。白名单项目确定后,及 · 101 · 时纳入全省“四保”白名单项目运行调度平台 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布,强化应急状态下政策 支持和要素保障。 四、“四保”工作举措 (一)强化项目施工保障。项目建设单位 建立双线运行机制,将疫情防控嵌入项目建设 各环节、全过程,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与项目 建设同步运行,确保应急状态下项目正常施工 建设。按照分类、分区、分级、分时、分散的 原则,对于点状项目划小单元、减少交叉,实 施闭环内部“气泡式”管理;对于高速公路、 铁路等线性工程项目,实行工作场所、住所 “两点一线”管理,原则上所有人员在指定岗 位工作、指定地点住宿。依托“万人助万企” 助企帮联、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月调度等工作机 制,建立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及时协调 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建材运输保障。科学制定运输 保障预案,精准调度项目施工所需建材,确保 · 102 · 应急状态下运输不间断、建材不断供。项目建 设单位与建材供应企业加强对接,协商划定固 定装载和接收地点,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和点 对点运输,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运输保 障。 (三)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依托“四保” 白名单项目运行调度平台,落实“政策找企、 应享尽享”机制,在应急状态下,对符合条件 的白名单项目快速兑现金融信贷、社会保险、 用电用水用气等政策。将白名单项目核酸检 测、防疫物资采购纳入所在市县疫情防控网 络,降低项目单位疫情防控成本。各级、各部 门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研究储备针对性强、帮扶 力度大的专项政策,及时推动出台、快速应 对。 (四)强化防疫安全保障。落实疫情防控 “四方责任为切实做好应急状态下检查监督和 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重点环节防控管理,坚 持人、物、环境同防,对进出项目工地的物料 · 103 · 物品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对各种场所实行分 区分类防疫消杀管控。做好防疫应急处置,项 目建设单位按照施工人员比例设置临时观察 区,建立阳性人员转运联络通道,有效应对疫 情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项目建设的 影响。 · 104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 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22〕28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 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已经市 政府第 128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5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05 · 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 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认真落 实国家、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根据《河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当前重点经 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13 号) 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 保实现“双过半”“全年红”,特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全力保市场主体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 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 6 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 106 · 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 上,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 售业等 7 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 抵退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范围,确保 2022 年 6 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 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全 部退还到位,实现应享尽享。2022 年,对生产 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继续分别按 10%和 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适用 主体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 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 业,贯彻落实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加快办理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全面落实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 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 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 · 107 · 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科技局 5.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政府定价 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 范,公布《濮阳市政府已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 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6.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巩固市定涉企行 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力争涉企收费项目 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二)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7.规范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 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 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108 · 2022 年免收 3 个月房租、减半收取 12 个月房 租,2022 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 按比例享受减免,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 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 方。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 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给予房屋租金减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发展改革 委、科技局 8.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 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承租农村 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 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 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多渠道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9.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优惠电 价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业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6 · 109 · 个月内补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国网濮阳供电 公司 10.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 供”为“直供”,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 11.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结合 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 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2.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 开通受疫情影响违约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绿色 通道”,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濮阳中心 支行 13.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 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 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 · 110 · 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 2022 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 30% 以上阶段性提高到 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 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 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4.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 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 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 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 2022 年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 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至 2023 年底前补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 15.在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 · 111 · 企业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 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 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 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 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 阶段性延长至 2022 年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 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一)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6.坚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建立常态常 备、平急转换、平台调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 度,实体化运行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贸易流 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等领域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局 17.落实省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 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10 · 112 · 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 增长 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20 万 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属地财政按照 1∶1 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建立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 助力、保防疫安全“四保”企业(项目)白名 单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 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 配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 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文化 广电旅游体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 19.全面落实国家、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 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完善保通保畅工作机 制,用好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和“货车畅行 码”申报系统,做到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 · 113 · 速通行,确保防控不失守、物流不受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0.积极争取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额度,用 好助企纾困政策,减轻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中 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加强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 服务保障。引导金融机构推出动产质押类贷款 新产品,解决企业发展资金断档困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金融工作局 21.建立货车司机通行“白名单”制度, “白名单”内司机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绿码。 推动各地在货运物流园区统筹设置核酸检测 点,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快检快测。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交 通运输局 22.延长运营车辆年审业务 3 个月办理期 限,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提高保险出险理 赔效率,适度延后客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 时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濮阳银保监分局 · 114 · (三)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23.建立重点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 度,对司乘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实行“即走即 解即追”,保障往返重点省份和地区的货运车 辆运营顺畅。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完善“白名单”企业服务,全面梳理重 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面临的问题, “一企一策”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做好原辅材 料、零部件配套、设备物资等运输供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 局 25.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 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 风险。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 系,常态化开展市内、省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 对接,带动市内、省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 · 115 · 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多措并举推动产业发展 (一)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步伐 27.抢抓新兴产业发展窗口期,聚焦新材 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 新兴产业,选准突破口,着力培育 15 个先进制 造业产业链,培育壮大新型功能材料省级战略 性新兴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8.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与规模以上企业研 发供需信息平台,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奖补、高 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和引进奖补,确保到 2022 年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 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教育局 (二)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29.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围绕能源装备、汽 · 116 · 车零部件、家具、羽绒等特色产业,分行业、 分领域征集产销对接意向,定期组织线上线下 产销对接活动,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配 套。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30.支持企业利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 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重点 展会平台找客户、拿订单、拓市场。支持中小 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采取按比例及最高限额 相结合的方式,对展位费等费用实施分类补 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 31.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依托跨境电商 龙头企业,布局一批海外仓,主动融入中欧班 列(郑州)专列,畅通供应链通道。对境外专 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 认证项目,按企业注册或认证过程中实际发生 的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 70%的支持。 · 117 ·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 局、濮阳海关 四、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一)积极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32.支持举办汽车展览展销和汽车下乡活 动,引导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开设社交直播账号 和数字销售平台、汽车电商平台等渠道,拓展 销售新模式。大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家 具优惠促销活动,调整完善刺激消费的财政补 贴方式,激发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二)广泛开展餐饮促销活动 33.引导各县(区)餐饮企业通过打折、发 放优惠券、代金券等拉动消费。6 月至 10 月 份,市城区组织开展“濮阳美食节”活动,对 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开展“龙都夜九点”, 举办“濮阳名厨”“濮阳名吃”评选活动,提 振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 118 · (三)加快旅游景区恢复 34.依托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 址、濮阳国际杂技文化园区(水秀大剧院)、 范县毛楼生态旅游区、华龙区东北庄野生动物 园等景区,制定优惠政策,开展门票减免等活 动,由受益财政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局 35.结合夏季特点推出乡村休闲游、自驾亲 子游、夜间旅游等适合市民、游客户外消费的 特色产品和主题活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 局 36.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 量保证金;对因疫情防控临时关停的网吧经营 主体,给予减免宽带专线费或延长同等时段的 服务期限等优惠。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 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 119 · (四)支持扩大线上消费 37.支持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 开展直播带货,发展社群电商。推广“线上下 单,线下无接触配送、预约配送、定点投递” 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8.加快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 等传统市场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拓 宽线上销售渠道,培育线上新兴消费业态和消 费热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管理局 五、全力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39.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领导分包、定 期调度、项目督办等工作机制,实施省、市重 点项目 314 个,年度完成投资 1121.3 亿元以 上。滚 动 开 展“三个 一 批”活 动,加 快 推 进 “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确保签约项目开工 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均进入 · 120 · 全省第一方阵。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0.开展好“招商引资突破年”行动,突出 工业项目招商,努力在打通主要链条、攻克核 心节点、落地重大项目、壮大产业集群上实现 新突破,确保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突破 260 个,同比增长 25%以上,总投资额突破 1000 亿 元,争取新引进世界 500 强、国内 500 强和上 市公司投资项目突破 20 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1.开展好“工业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 重点工业项目 140 个,完成投资 400 亿元以上, 新开工项目 75 个,建成投产项目 57 个。整合 使用各类产业基金、完善更新投资项目库,综 合运用参股、融资担保、联合投资等形式,撬 动各类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 委、濮阳投资集团、市金融工作局 42.实施企业技改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生产 · 121 · 设备、技术装备迭代更新,全年实施企业技改 项目 136 个,完成投资 103 亿元以上,力争技 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 26%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3.开工建设京雄商高铁台前段、濮阳至卫 辉高速东延项目,实施 G342、G106 等 9 个干 线公路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濮阳至聊城高速和 3 座黄河大桥建设,建成濮阳至卫辉高速濮阳 段、濮阳至阳新高速一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4.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关 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 知》,实施净地出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 款额度、优化贷款服务、购房契税奖励等政策 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拉动房地产开 发投资。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自然资源 · 122 · 和规划局、财政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濮 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45.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 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省、市“十四五”重大项 目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 点,通过 PPP、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 REITs 等方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 局 46.实施重大项目“四保”白名单制度。按 照投资规模较大、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具备防 疫条件等标准,从市县领导分包项目、“三个 一批”项目及灾后重建项目中,筛选出一定数 量的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列入“四保”项 目白名单,保障项目连续施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各类资源和政策支持 47.全面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 化审批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 · 123 · 时间压减至 60 个工作日以内。推行“政府靠前 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 效约束”的承诺制工作机制,实行承诺制的一 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 至 40 个工作日以内,开发区内实现“全承诺、 拿地即开工”。推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综合 性咨询+并联审批服务”,实现“同步受理、同 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8.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市 级规划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 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 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 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 计。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大力推行工程分步施 工许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124 · 49.提前下达 2022 年建设资金、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等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上 半年下达全部在建项目市级建设投资计划。加 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在 6 月底前发行完 毕,力争 8 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50.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 动,从 2022 年起到 2023 年 6 月底,对地方法 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由受益财政 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 1%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 单位:市 财政 局、人行 濮阳 中心 支 行、市金融工作局、濮阳银保监分局 51.强化对单户授信 1000 万元以下的普惠型 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普惠型小微企业 贷 款 全 年 要 实 现 增 速、户 数 的“两 增”目 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 对性信贷产品,支持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小 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 责任单位:濮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 · 125 · 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 52.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 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 30 万元以下免抵押、免 担保信用贷款。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 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 53.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 保费率降至 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 业融资门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 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 七、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 (一)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 54.着力稳定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 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 群体就业工作。坚持“一人一岗、一人一策” 精准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确保总 体就业率达到 90%以上。积极参与“豫见 长三角”“豫见 · 126 · 珠三角”系列活动,提供 “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确保全年新 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55 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 局 55.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 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 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通过政府购买方 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 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吸纳更 多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56.全面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 月”“春 风 行 动”“技 能 圆 梦 技 行 天 下”等 “11+N”专项 公共 就业 服务,落实“快 办” “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 信息系统全面应用。鼓励县(区)、乡镇建设 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立 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相关重点企业 · 127 · 建立“一对一”工作机制,依托技工院校、职 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灵 活采用定向、定岗、订单等方式为企业输送实 用人才,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与重点群体就 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57.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 1 年 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每 吸纳 1 人给予 1000 元一次性补助,累计最高不 超过 200 万元;对介绍持证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半年以上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每成功介绍 1 人给 予 300 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 58.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 高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 60%最高 · 128 · 提至 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 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 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 (三)高 质 量 推 进“人 人 持 证、技 能 河 南”建设 59.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高质量推进“人人 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力推进职业培训助 企强技、名师助企和校企合作、职业培训促进 就业创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干 部 职 工 培 训 持 证“五 大 行 动”,积极培育濮阳化工、濮阳美发、中原焊 工、龙乡家政、濮阳味道、濮上网红“六大品 牌”,全年完成 15 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2 万 人取得相应证书。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0.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培训,企业与院校合 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 · 129 · 年 5000 元、高级工每人每年 6000 元的标准给 予补贴。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 经费,其中 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对企 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工种技能培训 补贴进行倾斜。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 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 8%的税收政策。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 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 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61.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 的劳动者均可在全市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内 的机构免费参加评价,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00 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 200 元、中级工 240 元、高级工 280 元、技师 350 元、高级技师 380 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 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 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 130 · 局 (四)加大促进返乡创业力度 62.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 “濮阳模式”提升工程,降低贷款门槛,优化 办理程序,推行“7 天速贷”,为符合条件的创 业企业提供最高额度 300 万元的贴息贷款、最 高额度 500 万元的非贴息贷款。对个人创业担 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 省与市、县级按照 1∶1 的比例负担。对受疫情 影响的小微企业,可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 息,累计次数最高可达 3 次。对获评省级创业 孵化园区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创业成 功项目可申请省级大众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给 予 2 万—15 万元一次性扶持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 局、金融工作局 (五)全面落实人才优惠政策 63.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 件,加大人才引进、服务和支持力度,加快实 · 131 · 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进 一步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局、教育 局、卫 生健康委、科 技 局、公安局、房地产事务中心、财政局、医保 局 64.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落实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全日制技工院校 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 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 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 工资薪酬、职称评定、定岗定级等方面享受相 关待遇。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开展 “濮阳技能大师”“濮阳大工匠”“龙都技能 大奖”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 (六)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 65.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落实生猪产 · 132 · 能调控方案,加强出栏 3000 头以上规模猪场的 保护和调控,稳定核心产能,全市生猪存栏达 到 125 万头、出栏达到 140 万头以上;支持生 猪屠宰行业发展,推进就地屠宰加工,促进 “调 猪”向“调 肉”转 变。推 动 家 禽 品 种 改 良、养殖标准化改造,推进产业化发展。积极 申报养牛大县,大力发展牛羊产业订单式养 殖。积极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 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6.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市场监 管,切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推动粮 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 备调节机制完善落实,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 止价格大起大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保 障困难群众生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民政局、商务局 · 133 · 67.实施好十件 25 项民生实事,制定工作台 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力推进 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逐月汇总进度 向社会公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8.深化涉企审批改革。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实现 清单之外无审批。推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标 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线下专区, 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 优质高效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市委营商环境办 69.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加快推动中 小企业绿色发展,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 动,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及绿 色化改造提供服务。对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 的 A 类企业、民生保障企业和绿色引领企业, · 134 · 实施豁免或降级管控。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 局 70.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深化“万人助万 企”活动,持续完善企业问题收集办理机制, 畅通助 企干部、“濮阳 政企通”网络平 台、 “政企交流”面对面等问题反应渠道,建立企 业问题办理工作台账,办结销号。常态化开展 “四项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 等方面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商务局、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1.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 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 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 提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 户,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不利影响。 · 135 · 责任 单位:市 委政 法委、市 中级 人民 法 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九、守住安全底线 72.保粮食稳产增收。着力抓好夏粮抢收, 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干热风” “烂场雨”等预警信息,做到及时收割、适时 收获,确保颗粒归仓。提前做好农机设备储备 检修,确保夏粮及时收割收获。抓好夏粮收购 准备工作,安排好收购资金,拓宽售粮渠道, 确保做到“有钱收粮”“有人收粮”,保护好 种粮农民积极性。做好夏播工作,抓好种子、 化肥等农资供应,高标准做好玉米、大豆等农 作物播种工作,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责任 单位:市 农业 农村 局、粮食 和储 备 局、供销社、农机中心 73.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做好电煤供应工 作,积极与大型煤炭企业对接,争取辖区内电 力企业长协合同及时足量兑现,推动豫能、国 能电厂电煤库存动态稳定在 15 天以上。提高煤 · 136 · 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支持发电企业有序发展新 能源和新型储能设施等能源项目。加强电网统 筹调度,保障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和民生用电 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濮阳供电 公司 74.加强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 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 动摇,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 持常态 常备、科学精 准、防 线前移、关口 内 置、划小单元、群防联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 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永久性方舱医院和大型集 中隔离点建设,建立步行 15 分钟核酸“采样 圈”,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75.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金融 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 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 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 · 137 · 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督促企业承担起自救 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盘 活存量资产,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 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财政局 76.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 灾、抢大险,未雨绸缪、查漏补短,在主汛期 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完善指挥体系,修 订完善应急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 故的金标准。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水利局、城市管理 局 77.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聚焦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 通、建筑施 工、消防等重点 领域,开展拉 网 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自建房安 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 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打 非治违”。落实落细“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 · 138 · 专项整治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消防救援支队 十、保障措施 78.制定配套细则。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本实施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研究 制定本部门、本领域的配套实施办法或政策指 引,明确政策实施主体、适用范围、办事流程 及保障措施,确保全面实施、快速见效。涉及 省直厅局事权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沟通对接, 争取上级支持。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79.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 门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通过专题辅导、一图 读 懂、口 袋 书等 形 式,利 用 电 视、网 络、报 刊、自媒体及“政企通”平台做好宣传推介, 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万 · 139 · 人助万企”包联干部、首席服务员作用,指导 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企业关 切,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80.强化跟踪问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建 立工作台账,将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督导范围, 分县(区)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服务,下 沉到基层、下沉到企业(项目),及时了解政 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重大问 题。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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