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发2022-17号)管理学院安全教育活动办法(试行).pdf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文件 首都师大管院发〔2022〕17 号 管理学院安全教育活动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 安全技能,创建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环境,维护学校 稳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防火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 规知识,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常识教育,学会并掌握灭火器等消防 器材的使用方法,遇有紧急情况的处置形式和安全撤离的线路通 道,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治安管理教育:学习《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 法》、《校园治安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自觉遵守 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实行并建立治 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内部安全防范教育: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了解和 掌握防范要求,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 1 事,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师生员工 责任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侵蚀,消除隐患,把好关口,减少 损失,保障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模范 遵守交通法规,穿越马路看清信号指示,走横道线;谨慎驾驶, 文明行车,牢记安全第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珍惜生命,警 钟长鸣,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法纪教育:学习国家颁发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 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听从指挥、 服从管理,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 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模范和标兵。 二、 安全教育的对象与方法 (一)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结合政治学习安排教育内容,根 据不同季节的特点,侧重教育重点,春季、年末是治安案件多发 时期,教育重点应放在防盗窃、防破坏的宣传;冬季是火灾多发 季节,教育重点应放在安全防火的宣传,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学院原则上每年组织 1-2 次针对教师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利用各 种会议等场合通报学院安全现状、需要注意的事项,特殊时期还 会就特殊问题提出特殊要求。全体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 安全教育活动,自己落实学院和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 2 (二)教工上岗安全教育:学院在对新教工上岗培训的同时, 组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定 期进行考核,把安全防范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三)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安排新生入学教育中要安排学习 学校的有关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等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新生的安 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学校的规定、制度不断深入人心。 (四)学院在每学年开学初组织 1 次针对新生(本科生、研 究生)的安全教育,不定期举办针对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或培训。 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要对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至少进行 1 次安 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有关记录交保卫干部备案。 三、安全教育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教育前做好充分准备,有的放 矢地、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要求制定教育计划,完 善教育内容,开展教育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安全、防 范等规章制度扎根于师生员工的思想之中。 (二)各科室、机构、部门等相关安全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 安全教育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定 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员工的岗位责任制,构筑好安全、 防范思想堤坝。 (三)各科室、机构、部门等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聘用的 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提高外 3 来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安全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 《防火安全制度》,杜绝一切火源,禁止明火,加强经常性安全 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绷紧安全、防火思想弦,履行一方责任, 护好一方平安。 四、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 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2 年 11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