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发〔2015〕98号.pdf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文件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人社发〔2015〕98 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中发〔2010〕6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 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26 号)及 我省相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 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服务业关系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和职业发展,关 系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升,是国家确定的生 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高成长 性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充 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先开发与优化 配置人力资源,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内在要求,对于推动经济 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 变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服务能力不断 提升,正在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全省人力 资源服务业总体规模将不断增大、实力不断增强、专业化程度不 断提高,已经为加快推进本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4〕104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省人力 资源服务业发展十分必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贯彻实施《湖南省 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为契机,以产业引 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省经济社 — 2 — 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面向多样化、多层次人力资源服务需 求,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优质高效的 人力资源服务。 鼓励创新,提升服务。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 态,开发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人力资 源服务供给水平。 深化改革,增强活力。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处理好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依法管理,规范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两手抓,在鼓励发展的同时,保障市场 规范运行。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 2000 家,其中,龙 头企业 10 家,骨干企业 100 家,重点培育形成 2 家左右在全国 以及 10 家左右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人力 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 3 万人,行业年营业总收入突破 200 亿元,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 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 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服务社会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 力明显提升。 — 3 —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坚持综合性服务与专业 化服务齐头并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 局,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增加人力资 源服务供给。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 培育一个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集团,发挥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鼓励发展 市场前景好、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微型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 (二)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 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管理创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 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开发, 丰富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推进差异化发展。鼓励用人单位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和购买专业化的 人力资源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破“大而全”、 “小而全” 的格局,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鼓励人力资源 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和人力资源 软件开发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 (三)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开展优质服务品牌塑造活动。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品牌、服务理念和经营模式,构 筑企业竞争优势,拓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空间。鼓励企业注册 和使用自主商标,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对获 得“中国驰名商标”、 “湖南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或通过人力资 — 4 — 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企业,研究制定相关奖励政策。加大品牌 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交流推广活动。 (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规划和推进人力资源 服务产业园建设。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培育创新发展、符 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 型中心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加强园区建设,完善和落实产业园 扶持政策,通过实施减免租金、贷款贴息、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 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推进人力资源 服务业积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园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加强园区管理,制 定完善园区管理办法。抢抓“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契机,突出长沙经济圈中心地位,建设“长株潭”人力资源服务 业集聚核心。在长株潭地区率先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适时申报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五)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水平。建设人力资源公共信 息平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 “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人力资 源服务行业运用,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搭建 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的申报、许可、备案、监督、查询验证等 信息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 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开发人才测评、职业指导、远程视频面试等 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支撑行业创新发展。 (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 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 — 5 — 培养引进力度,将其纳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引进项目,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研修培 训,依托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和实训 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人 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服务领 域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 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 服务业人才队伍。 (七)强化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统 一规范、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积 极拓展人力资源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扩大服务供给,创新人力资 源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统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管理体制、运行 机制、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提升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人性 化、科学化、精细化、均等化水平。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基本 公共服务力度,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力资源公共 服务活动、实施人力资源公共服务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 相应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品牌企业购买公共服务。完善人力 资源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制度和评估考核办法。 四、政策措施 (一)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在加快建章立制,巩固提升 省、市、县三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整合成果的基础上,继续 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实现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管办分 — 6 — 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推进政 府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脱钩,鼓 励以委托经营、公司性改造、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推行产 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实体,加快 社会化、市场化改制步伐。通过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进一步 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快速充分发展创造 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我省服务 业发展专项规划,在“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服务业专 项资金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整合现有 资金,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探索采取政府 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落实国家和省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各项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经营 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平等享受。各级政府可根据需要,按照一定 标准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公益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为我省引进的人才,两年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 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省“百人计划” 、 “外专百人计划”的, 所在市州、县市区政府财政可给予引才机构适当奖励。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自主创办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对自主创办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且符合我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可申请小额担 保贷款。进一步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鼓励各类社会 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 — 7 — 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鼓励 金融机构面向品牌企业开展商标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加大对人 力资源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引导各类创业风险投 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支持人力资源服 务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就业创业。鼓励农村富余劳动 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复员军人到人力资源服务 业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就业技能培训、 社保补贴等政策和“一条龙”服务。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 险补贴的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最 长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可延长 至退休。对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的,给予一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 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高校毕业生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在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 作经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办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 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五)扩大对外开放合作。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 — 8 — 构建吸引人力资源服务外商投资的良好环境。大力引进国际知名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其与省内企业合资合作。放宽中外合资 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在我省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 方投资者可拥有不超过 70%的股权。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按 有关规定在我省设立独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降 低至 12.5 万美元。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 去” ,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 (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力 资源市场条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制度体系,提升人 力资源市场法治化水平。依法实施职业介绍服务行政许可,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基 础术语、机构评价、服务规范、人员资质、服务技术在内的人力 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分析、评价制度, 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发布制度, 市场退出机制和公共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人力资源 市场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 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各 地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社、发改、财政等部门密切配 合、齐抓共促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统筹 规划、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出台配套政策, 并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管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 络等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培育、发 — 9 — 展、扶持、宣传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人力资源服 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 10 — 2016 年 1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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