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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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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字〔2022〕57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12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济宁市城乡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 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有效改善城乡 环境,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依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5 部门印发<关于贯彻山东省生 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2〕3 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38 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共建共治共 享。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政府推动、 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资源利用,完善可回收物 资源化利用网络体系,提高群众垃圾资源化利用参与度和方便 度。坚持久久为功,推动习惯养成。坚持依法分类,完善执法程 序,强化执法力度。坚持优化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制度设计和实施路径,努力提 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开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本方案实施期限为 2023 年—2025 年。到 2023 年底,城乡在较高标准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升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体系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在 30%以上,全市 50%以 上的镇街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 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全市所有宾馆、酒店、 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堂食服务不再使 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 惯,垃圾分类知晓率在 96%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在 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在 85%左右。 (三)标准模式。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以三分类为主,即可回 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将厨余垃圾按照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投放)。示范小区应按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 圾、厨余垃圾。市政道路、园林景区、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按 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继续推行“一站”“四 点”模式:“一站”即资源化利用站覆盖村居,对可回收物、有 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未覆盖区域,采取“两 分类”,即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点”,即镇街范围内,合 理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点、惰性垃圾(灰渣土、碎砖旧瓦等)填埋 点、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点。实行农村生活 垃圾分类减量,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 次。鼓励按照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等进一步细化可回收物。根 据市里的统一安排,规划建设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解决装修垃 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问题。各镇街、各部门根据 各自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搞好垃圾分类工作, 不搞“运动式”,不搞“一刀切”。 二、工作任务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动新格局 1.党建引领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党员 模范带头作用。党组织会议定期安排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有党组 织班子成员专门分管垃圾分类工作;在开展主题党日、新时代文 明实践、评先树优等活动中,适当融入垃圾分类的内容。让党员 在工作和生活中成为垃圾分类的排头兵、先行者。将垃圾分类实 施情况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街道)、乡村振兴考核(镇)、机关 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2.“一把手”亲自抓。把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落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城乡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一 把手”担任各自部门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从人、财、 物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定期调度、专题调研、现场解决问题, 并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向上级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联席会议定期调度。成立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 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由市综合执法局代章,负责统筹协调督 导城乡垃圾分类、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区环境卫生等工作。每月 召开调度会议,督导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 4.融入社区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 要载体,以社区为单元,逐步形成社区(村)党组织、居(村) 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 居(村)民等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综合 执法、第三方等巡查队伍,加大对居住区、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的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形成全社 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 5.落实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 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按照规定的方式、 时间和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地点或者指定收集容 器、设施。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执行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维护,指导、督促业 主分类投放,对不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及时规劝、 制止。宾馆、饭店、住宿、餐饮、商场、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 经营单位,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道路、广场、绿地、公园、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 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接受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委托的物业服 务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视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应当严格执 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 和维护,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宣传、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 放。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 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投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拣的,管理责任人 可以拒绝其投放。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人及其职责。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 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和覆盖率。 (二)建立基础台账,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各牵头单位、镇街要摸清垃圾分类指标底数、掌握基础数据 资料动态,每月 5 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台账,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 会议办公室进行汇总处置。 1.摸清镇街、村(社区)居民家庭、党员干部、志愿者底 数,建立参与垃圾分类居民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志愿者、督导 员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 2.摸清全市公共机构(机关、学校、医院等)和企业的底 数,强化其带头作用,建立参与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台账、开展 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 3.各镇街要建立分类垃圾桶、分拣站、分类运输车辆及收 运能力数据台账。分社区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等收运量数据台账。 4.发挥好垃圾分类智慧监管云平台作用,充实完善垃圾分 类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垃圾分类数据收集的实时化,提 高垃圾分类数据的准确率。提升可视化监管水平。通过大数据分 析,动态调整分类措施和督导方向。做到分类准确、数据精准。 (三)规划设计先行,加强设施软硬件建设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9095—2019),以资源节约、逐步过渡原则,有序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更新工作。明确“物以类聚·资源利用”标识 为我市城乡垃圾分类标识,具体标识图形和颜色以市综合执法局 公布的为准。 2.“硬件”建设方面。(1)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 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设施,新建小区应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密闭式收集设施、生活垃圾 分类定时定点收集房,配套大件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及绿化垃圾 暂存点,配套再生资源回收点等设施,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按 期投入使用。老旧小区改造参照新建小区标准进行。(2)分类 投放点的设置应遵从“因地制宜、相对集中”和“布局合理、便 民美观、干净整洁”的原则。投放点的建设形式以投放亭为主, 以收集容器间为辅。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的数量,按每 300 户设置 1 个为标准。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按每 600 户设置 1 个为 标准。有害垃圾投放点宜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单独设置,要有专 人看管。结合实际设置误时投放点。分类投放站点要地面硬化, 具备遮雨功能,有照明设施;有条件的要加装摄像头、满箱报警 设施等,实现智慧化管理。(3)新建、改(扩)建居住区应至 少建设 1 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300 米,采 用独立式建设。收集房应设置分类投放区、空桶区、满桶区、清 洗区、可回收物分拣区和工具间。居住区应至少设置 1 处大件垃 圾、装饰装修垃圾存放点(小区建筑面积在 10 万㎡以下的,存 放点占地面积不小于 30 ㎡;小区建筑面积在 10 万㎡以上的,存 放点占地面积不小于 50 ㎡)。(4)实施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 程。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改变现 有垃圾中转站只能转运其他垃圾的现状,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 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分区管理。有条件的区域可与再生资 源分拣中心、公厕等设施合建综合体,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科 普基地专区,推动形成与源头分类相衔接的多功能、多元化转运 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作用。由市综合执法 局牵头,全市所有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在 2024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3.“软件”管理方面。(1)新建、改(扩)建居住区生活 垃圾分类设施应统一规划,设置日常生活垃圾投放点、收集房、 收集站和大件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存放点等设施,与居住区同步 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2)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负责把好土地出让关,同步公示规划条件及住建部门提 出的含环卫设施建设等事项的建设条件。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 投标人、竞买人应依据有关内容列入项目开发建设测算成本。市 综合执法局应与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签订监管协议,将垃圾分类 设施配套建设条件纳入协议内容。(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参 与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联合审查、竣工联合验收时, 要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条件进行审查。受让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 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其他约定内容进行房地产开发经 营活动。(4)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要加强建设过程跟踪指导,监督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条件 的落实,发现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建设条件行为的,要责令改正,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开发企业拒不改正的,按照建设条件意见或 协议有关约定条款,责令承担相应责任。 (5)实施撤桶并点定 点投放。积极推广“撤桶建房(亭)+定时投放+桶前监督指导” 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新建楼盘一律采用撤桶定点投放模 式,原有小区也可适量减少投放点位,同时持续做好宣传发动工 作。不断完善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水平。(6)强化投放站点 现场督导。设置现场督导员岗位,原则上分类投放站点均应在投 放时段内安排现场督导员检查引导。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 司安排督导员,其他非物业管理小区(村居)由镇街或社区安排 督导员,重点指导居民破袋精准投放,形成良好投放习惯。督导 员工资列入物业管理成本或者村居管理经费。督导员可以专兼 职。(7)严格落实分类收运管理。各小区、村居签订收运协议 时,收运方需具备垃圾清运资质,明确清运垃圾的种类,配备符 合各类垃圾清运要求的车辆。其他垃圾运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或 焚烧发电厂。可回收物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城 区厨余垃圾交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协同处理;农村厨余垃圾就近清 运至资源化利用站。有毒有害垃圾做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企 业进行处理。同时强化人员培训,建立专项台帐,做到专桶专用、 专车专收、专线专运、桶车同色。加强对收运秩序的督查检查, 坚决杜绝混收混运行为。 (四)深化“两网融合”,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 1.推进“互联网+垃圾分类”。加快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平台 的功能提升、宣传推介和应用推广,完善线下上门回收工作体系, 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分类处理高效运转,不断提高生活垃 圾回收利用率。 2.深化“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 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各镇街要规范辖区内的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因地制宜在社区推广智能投放回收系统。在 做好废纸壳、废塑料等高价值回收物分类收集处理利用基础上, 回收种类扩大至废玻璃等低值废弃物,并不断提高其比例,实现 可回收物社区、村居收集服务全覆盖。 (五)深化社会动员,养成自觉分类好习惯 1.持续开展入户宣传。定期开展全民行动日等特色主题宣 传活动,实现入户宣传全覆盖,确保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在 96% 以上,精准分类习惯逐步形成。在总结现有模式的基础上,通过 建立完善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 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2.持续开展公益宣传。发挥各类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利用 交通场站、公共场馆、商业街区、公园景区等公共宣传平台,开 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全年宣传次数不少于公益宣传次数的 10%。 3.持续开展志愿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培育,镇街建立生 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督导一个单位、 联系一个社区(村居)、带动一批家庭、开展多次活动。探索“社 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4.持续开展分类培训。重点抓好公共机构、重点行业、物 业公司及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培训,2023 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公共 机构垃圾分类培训全覆盖。 5.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 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 社会动员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 动员优势,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 律规约,扩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志愿者队伍、社会监督员队 伍。各镇街、村(居)发动党员、退休人员、热心市民等组建志 愿者督导队伍,督导小区、单位、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工作。 6.以环卫文化建设加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培树“黎 明即起·洒扫庭除”家教家风,完善“物以类聚·资源利用”垃 圾分类邹城品牌,增强“垃圾不落地、城乡更洁净”理念,推进 环卫文化建设,实现通过文化力量使群众由被动接受环卫服务到 自身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参与环卫管理、履行环卫义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主动用好考核指挥棒 1.按照分类考核原则,由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对各镇街垃圾分类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市机关事 务中心负责对各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日常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市 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全市各大医院垃圾分类日常工作进行督导和 考核;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全市学校进行垃圾分类日常工作进行 督导和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小区物业公司的垃圾分 类日常工作进行督导并纳入物业诚信平台;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 城市分局加强对有害垃圾处理的统筹对接、业务监管。 2.按照综合监管的原则,建立按季度考评、不定期调度的 工作制度。由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考评办法对各 镇街、市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健全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 制,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不足,加强督促指导。 三、明确职责 (一)开展专项行动 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领导小组公布实施。 1.开展“绿色低碳办公”专项行动。大力践行绿色生活、 低碳办公,全市党政机关实现办公用纸量减少 50%以上,工作人 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在 95%以上。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 统一回收处置,完善环保回收处理合同。(牵头单位:市机关事 务中心) 2.开展校园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 进课堂、进教材等活动,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抓好废旧书本 等可回收物的循环利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小手拉大手” 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切实以生活垃 圾分类为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开展物业行业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住 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认真做好分类宣 传、设施配备、站点督导等工作,并将其履责情况纳入企业信用 监管。(牵头单位:市房产服务中心) 4.开展商业综合体和餐饮业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 全市商业综合体、餐饮企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鼓励光盘行 动、绿色购物,做好包装物回收利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15%以上,并打造一批样板单位。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5.开展宾馆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全市宾馆落实垃 圾分类制度,不主动提供“六小件”等一次性消费用品,塑料垃 圾袋使用量减少 40%,客房垃圾产生减少 30%,内部餐饮业不 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6.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推进市、社区医 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医疗卫 生机构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加强医疗垃圾处置管理,禁 止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7.开展市场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推进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 作,大力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工作力度,推广使用 环保购物袋,并在全市农贸市场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单位。(牵头 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开展生产流通企业限制过度包装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商 品生产企业制定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限制过度包装,实 施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开展绿色快递专项行动。落实快递包装物逆向回收循环 利用措施,督促指导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包装物回收再 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开展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公园景区 绿化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严禁将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市园林养护中心) (二)共性职责 1.各镇街、部门单位都应制定本单位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班子成员任主任的垃圾分类办 公室。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排专(兼)职人员具体从事垃圾分类管理和监督考核 工作。 3.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收集、汇总和上报各自领域垃 圾分类工作情况。 4.提供用于垃圾分类基础数据台账、智慧化管理方面的数据, 如:人口数量、户数、物业管理方面的数据、公共场所数据等。 5.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 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接地气”,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 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6.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宣 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 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 (三)行业管理职责 1.市综合执法局:牵头推进全市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承担 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 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市、镇(街)两级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 制。负责全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协调调度,监 督、考核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择优选取具备资质的专业 化公司对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等实施收运处置特许经 营。统筹全市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参与商业开发项目及居民 楼盘有关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结合“城管进社区”活 动,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垃圾(含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 害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乱倾倒、处置 垃圾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负责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指 导市园林养护中心开展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专项行动。推动建设 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2.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协调、指导做好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完善文明行为促进机制,鼓励公民对 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媒体曝光。加 大宣传力度,不断培育公民垃圾分类投放文明素养。指导相关单 位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倡导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并 建立志愿者信息及活动台账。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创建 考评。 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接国家级、省级、市级层面有关 垃圾分类支持、引导政策。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市场化运行模 式探索,配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立项工作。探索建立完善与垃圾 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 4.市教育体育局:开展校园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强化国民 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师生生活 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 100%。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 实践活动。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 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做好实验室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建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台账,收集、汇总和上报全市教体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生产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工作机制。指导产品的生产者严格落实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减 少包装废弃物产生。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房产服务中心开展物业行业垃 圾分类专项行动。配合开展建筑、装修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镇(街) 建立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将垃圾分类投放点等设施建设 纳入商业开发项目及居民楼盘的规划建设审批内容。 7.市公安局:支持办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通行手续。 解决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闯禁区”问题。 8.市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9.市财政局: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垃圾 分类工作经费和垃圾分类市级奖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全市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规 划,协同落实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等垃圾分类相关建设项目用地。 1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实现 循环农业良性发展。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类交通运输场站的垃圾分类工作, 开展绿色快递专项行动。 13.市商务局:负责开展商业综合体和餐饮业垃圾分类专项 行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内企业做好垃 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和运行工作。 14.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完善规范供销系统内城镇再 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供销系统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理布局。 15.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监管相关具备资质 的企业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督促处置企业建立危险 废物收运来源、数量、处置方式、去向的台账。 16.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宾馆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指导、 督促全市饭店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导、 督促全市等级景区利用自身的宣传媒介、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 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指导、督促旅行社、导游对游客进行垃圾不 落地和分类的劝导、监督。在文化惠民活动中适当安排宣传垃圾 分类的节目。 17.市司法局:负责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垃圾 分类执法活动的指导。 18.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专项行 动。在各类卫生单位创建、评先树优中,融入生活垃圾分类的考 评内容。做好医疗垃圾单独无害化处理工作。 19.市机关事务中心:开展“绿色低碳办公”专项行动。组 织全市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常态化、 长效化机制。负责对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推进、 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无纸化 办公或优先采购再生产品,扩大环保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再生产 品采购规模,限制采购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推动能源资源节约。 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20.团市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团员 青年带头参与垃圾分类,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 时尚追求。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1.市妇联:宣传发动妇女从家庭做起开展垃圾分类,从而 带动亲属增强垃圾分类意识,积极付诸行动。 22.各镇街: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属地责任,组织领导、督 促实施辖区内村居、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设施设备配套。 检查考核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垃圾分类社区全面覆盖 任务。在镇街预算中列入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支持、配合牵 头部门、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年度计划 (一)2023 年度对原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优化提升 1.我市城乡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第 三方企业进行运行管理,由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监督考核。2023 年起变更管理模式,参照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模式,由市综 合执法局考核镇街,由镇街考核第三方服务企业。镇街对辖区范 围内的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考核,提报考核成绩。由市综合执法 局综合各镇街的考核结果,结合市综合执法局日常考核情况,确 定服务企业的考核成绩,进而确定月度服务费用。 2.根据原第三方合同服务内容和服务金额,确定各镇街和 市综合执法局分别承担的监管服务内容范围及其费用。各镇街与 市综合执法局会商可以对原合同单项服务项目进行调整,但是调 整部分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扣罚的费用,由市综合执法局按季 度申请,拨付给各镇街、部门,因地制宜专项用于城乡生活垃圾 分类的提升工作。 (二)2024 年度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 1.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与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老 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等有机结合,初步完成垃圾分类设施 建设任务目标。管理运行机制更加科学。 2.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运行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镇 街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以本地国有企业为主进行市场化运作,相 辅相成,具体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实施新一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服务项目招标。 (三)2025 年度进行考核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1.及时根据上级的新要求、出现的新情况完善体制机制。 2.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 3.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探索对非居民用户推行计量收 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 标准。 4.对全市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年行动目标如期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从讲政治高度把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各方要求。 各镇街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 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推进垃圾分类 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不断夯实各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市综合 执法局监管责任和市民的个人行为责任。 (二)建管并重,整体提升。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 导向,按照本方案要求,一手按规范指引,高标准完成分类投放 设施设置和优化改造提升,尽快补齐设施短板;一手对标要求凝 聚合力,持之以恒抓管理提水平,实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 处理“全链条提升”。 (三)严格考评,强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补 助和专项资金的支持,将垃圾分类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结合人 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加强垃圾分类资金投入保障,鼓励通过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宣传培训、入户宣传、桶边督 导和分类质量评估;要认真落实市的考核办法,各级考核主体要 迅速成立考核小组,严格实施日自查、周核查、月巡查、季考核。 实施市考核镇街、部门,镇街、部门考核村居和行业单位、第三 方服务单位,村居和行业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自我考核的三级 考核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责任主体比学赶超的良好氛 围。 附件:1.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 1 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王建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蔡庆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冯 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勇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梁富华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俊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兴 市民政局局长 周亚光 市司法局局长 张 亮 市财政局局长 张 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永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晓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弘 张广兵 市商务局局长 高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盛 孟宪忠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步士锋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局长 杨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 朱长峰 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李曙光 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步德行 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主任 杨艳新 市园林养护中心主任 顾晓飞 峄山镇镇长 胡雁南 看庄镇镇长 仲刘冰 香城镇镇长 杭 磊 张庄镇镇长 李新庆 城前镇镇长 颜康健 田黄镇镇长 孟 涛 大束镇镇长 庄 鹏 中心店镇镇长 王雷科 北宿镇镇长 徐理想 唐村镇镇长 郭 帅 太平镇镇长 李 凯 郭里镇镇长 李 坦 石墙镇镇长 孔 浩 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绍州 千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高谦 凫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锋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 沈 团市委书记 邵贞华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副市长蔡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永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邹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济宁市城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法规政策。依据《邹城市城乡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方案》,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以夯实各镇街、各部门管理责任为主要目 标,重点考核体制机制建设、示范区建设、设施建设、分类作业、 组织动员、教育工作、宣传工作、信息报送、加减分项目等内容。 二、考核方式 (一)季度考评。每个季度由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 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 抽查,针对各镇街 10%数量的行政村(社区)以及抽查范围内的 公共机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考评。 (二)其他方式。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可根据 形势需要、客观实际,采取其他考评方式。例如:对专项工作进 行考评、排名;民意调查;委托第三方考评;创新型考评;督办 交办等。建立巡查问题及时通报制度。将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 录并拍照留存,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以正式文书反馈至各镇街、各 部门,以便及时整改。 三、考评结果运用 (一)每季度考评结束后 3 日内,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 办公室将对各镇街考评结果反馈至各镇街,各镇街 3 日内完成整 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市城乡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上级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扣分因素进行运用。 (三)每季度考评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同时报送市领导。年 度考评中排在我市后三位的镇街、部门,由市城乡环境联席会议 办公室进行约谈,后三位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垃圾 分类科室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参加, 拿出整改意见及下步工作打算。 本办法由市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 之日起实施。 镇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1 2 考核 内容 体制 机制 建设 示范 区建 设 分值 分项 评分细则 备注 15 分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协调机制情况(4 分) 2.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工 作计划情况,有执行情况 (6 分) 3.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 入保障机制情况(5 分)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机构,有阵地,有专兼职人员得 4 分。少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按照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得 6 分,未制定工作方案或未建立年度工作计划的不得分;工作方案或 年度工作计划中所设定的目标任务低于市级下达目标的不得分;未 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3.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设施配套等经费纳入本年度本级财政 预算保障的得 5 分 25 分 1.按照市级下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建设目标任务,目标任务数量达到要求的得 1 分,按照时间节点要 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得 3 分;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的,按完成比 例得分。 2.参照地方标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得 6 分。发现 1 处没按 1.制订有打造示范区建设 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扣 0.1 分,发现 1 处标识不规范清晰扣 示 范 区 建 工作方案(4 分) 0.1 分,扣完为止。 设包括区 2.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 3.(1)与有资质或备案的公司签定垃圾收运协议得 2 分;(2)有 域 公 共 机 设施,标识规范清晰(6 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得 2 分;(3) 构 、 住 宅 分) 有各类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得 2 分。 小区、营 3.公共机构、社区村居、 4.(1)每季度开展至少二次示范区主题宣传活动的得 1 分,未开 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垃圾 展不得分; (2)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入户垃圾分类宣传得分 1 分, 业 场 所 、 分类开展情况(6 分) 未开展不得分;(3)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的垃圾分类督导员不 相 关 企 业 4.开展督导宣传情况(5 少于 1 人,各社区(村居)按每 300 户至少配备 1 名督导员,不足 等 垃 圾 分 分) 300 户的按配备 1 名督导员计算得 3 分。每个样点配备督导员人数 类 工 作 开 5.基础台账建立情况(4 展 不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分) 5.规范建立示范区基础台账,按比例得 4 分。台账内容包括:(1) 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培训、督导员配置、入户宣传;(2)各类垃圾收 集、运输、处理合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3) 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4)各类垃 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 序号 3 4 考核 内容 设施 建设 分类 作业 分值 分项 评分细则 20 分 1.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 1.参照地方标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得 5 分,发现 1 处没按 设施(5 分) 2.各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扣 0.1 分,扣完为止。 2.现场抽查各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标识规范清晰得 3 分,发现 1 标识规范清晰(3 分) 3.各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处标识不规范清晰扣 0.1 分,扣完为止。 完备,统一标识(2 分) 3.垃圾收运集车辆完备,统一标识得 2 分,每发现一辆分类运输车 4.厨余垃圾收集设施完备 辆未按标准统一标识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4.此项满分 3 分,有厨余垃圾收集设施符合要求正常运转得 3 分, (3 分) 5.配套建设有害垃圾暂存 交由市处理厂合并处理的得 3 分。 5.配套有害垃圾暂存点且投入使用的得 3 分,无有害垃圾暂存点或 点(3 分) 6.大件垃圾、可回收物、 未投入使用的不得分;有害垃圾暂存点不满足存贮需求的扣 1 分, 有毒有害垃圾、可直接填 已投入使用但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的扣 1 分。 埋垃圾暂存点、建筑垃圾 6.此项满分 4 分,大件垃圾、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可直接填 消纳厂、建筑装饰垃圾中 埋垃圾暂存点、建筑垃圾消纳厂、建筑装饰垃圾中转分拣场布局合 转分拣场的建设、收集、运 理,管理规范的得 4 分。一项未建设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输和台账完备(4 分) 15 分 1.此项满分 3 分,制定有害垃圾运输管理制度的得 1 分,规范转移 运输有害垃圾的得 2 分。转移运输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 手续(与有资质或备案的公司签有协议)的扣 0.5 分(抽查 1 家服务 企业台账);运输过程泄露,污染环境的每一例扣 0.5 分,有害垃圾 交由无资质单位运输的不得分。 2.此项满分 3 分,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健全,相关企业手续完备、运 行管理规范的得 1 分;可回收物台账清晰完整的得 2 分,否则不得 分。 3.此项满分 5 分,规范(与有资质或备案的公司签有协议)转运厨 余垃圾的得 5 分,无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辆的扣 1 分;运输车辆密 封不严或存在二次污染的每台车辆扣 0.5 分;沿途抽查投放点脏乱 的,每处扣 0.2 分,扣完为止。厨余垃圾交由无资质单位运输的不 得分。 4.此项满分 4 分,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的垃圾分类督导员不少于 1 人,各社区(村居)每 300 户至少配备 1 名督导员,不足 300 户 的按配备 1 名督导员计算。每个样点配备督导员人数不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1.有害垃圾运输管理规范 (3 分) 2.可回收物回收及时、规 范运行(3 分) 3.厨余垃圾投放收运规 范,投放点干净整洁(5 分) 4.成立垃圾分类督导队伍 并开展现场督导工作(4 分) 备注 序号 5 6 考核 内容 组织 动员 教育 工作 7 宣传 工作 8 信息 报送 分值 分项 评分细则 5分 1.此项满分 2 分,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辖区每季度党建学习工作, 与“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党建活动融合在一起,未开展的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 不得分,已开展的按开展活动得 2 分。 入基层党建工作(2 分) 2.此项满分 2 分,线下培训形式每季度至少 2 次(有通知、签到、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内容、图片)得 2 分,一次的得 1 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培训情况(2 分) 3.此项满分 1 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宣传基地得 1 分。每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个镇街至少设立 1 个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场所相对固定、 教育宣传基地情况(1 分) 有宣教设备、有宣讲人员、有宣传资料)的得 1 分,平均每月开展 1 次参观活动及以上的得 1 分 10 分 1.此项满分 5 分,未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内容的不得分; 1.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 随机抽查 5 所各阶段学校的 1 个班级进行核实,发现 1 所学校未将 入教育内容,在全市推广 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内容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2.此项满分 5 分,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家校互 情况(5 分) 2.开展学校、家庭、社区 动或联动社区互动实践活动,开展 1 次的得 2 分,开展 2 次及 2 次 互动实践活动情况(5 分) 以上的得 5 分,未开展不得分(此项不定期抽查,未抽查时以满分 计) 5分 1.在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宣 传活动情况(3 分)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2 分) 5分 1.按时报送材料或信息(3 1.此项满分 3 分,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或信息,不按要求报送或报 分) 送不及时的不得分。 2.报送材料内容详实,数 2.此项满分 2 分,报送内容缺项和不准确的不得分 据准确(2 分) 1.此项满分 3 分,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得 1 分,未在当地主 流媒体开展宣传的不得分;平均每月开展 1 次的得 0.5 分,在此基 础上每增加一次加 0.5 分,满分 3 分。 2.此项满分 2 分,每季度每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得 1 分 备注 序号 9 考核 内容 加减 分项 分值 分项 评分细则 1.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做法,被国家或省、市以政务专报、信息简报 等方式推广学习应用的,国家级得 5 分,省级得 3 分,市级得 2 分,县级得 1 分。 2.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在中央电视台、中国建设报、人民日报进行正面 宣传报道的,每次加 5 分;在省、市级电视台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 2 分、1 分、 加分 0.5 分(加分不设上限);在国家、省、市级其他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加 1 分、0.5 分、 项 0.3 分(只认媒体有版面的);其他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每次加 0.1 分(相同内容连续报道 的按照最高媒体进行计分,此项最高 5 分)。 3.代表我市承接完成市级以上调研、迎检、考核任务并取得好成绩的。每次加 3 分。 4.提前完成重点任务奖励性加分。每完成一个市级示范公共机构、示范小区、示范村创建的, 年终成绩加 2 分;每完成一个市级示范镇(街)创建的,年终成绩加 5 分 1.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检查考核中被扣分,或被各类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的,同一事项被 减分 曝光并被查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5 分。 项 2.因垃圾分类工作被县级及以上部门督查通报,未及时有效整改回复。每次扣 2 分。 3.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每项次扣 3 分 备注 市政府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1 2 3 考核 内容 体制 机制 建设 组织 动员 宣传 工作 分 值 分项 评分细则 15 分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 机制情况(5 分) 2.制定工作方案或年度工作计 划情况及执行情况(5 分) 3.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 机制情况(5 分)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机构得 5 分。 2.按照工作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 任务得 5 分,未制定工作方案或未建立年度工作计划的不得 分;工作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中所设定的目标任务低于市级 下达目标的不得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3.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设施配套等经费纳入本年度 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的得 5 分 25 分 1.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行业每季度党建学习工作,与“三 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党建活动融合在一起,未开展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 的不得分,已开展的按开展活动比例计算得分。 层党建工作(5 分) 2.线下培训形式每季度至少 2 次(有通知、签到、内容、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 图片)得 5 分,一次的得 3 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情况(5 分)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宣传基地得 10 分。每个部门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 至少设立 1 个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场所相对固定、 宣传基地情况(15 分) 有宣教设备、有宣讲人员、有宣传资料)的得 3 分,平均每 月开展 1 次参观活动及以上的得 2 分 25 分 1.在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 1.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得 10 分,未在当地主流媒体 动情况(10 分) 开展宣传的不得分。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15 2.每季度每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得 15 分 分) 备注 序号 考核 内容 分 值 4 信息 报送 25 分 1.按时报送材料或信息(15 分) 1.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或信息,不按要求报送或报送不及 2.报送材料内容详实、数据准 时的不得分。 确(10 分) 2.报送内容缺项和不准确的不得分 5 行业 管理 职责 开展 情况 10 分 各部门根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未按照要求开展的不得分,开展但并未达到理想效果的按比 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职责完成 例给与赋分 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6 加减 分项 分项 评分细则 1.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做法,被国家或省、市以政务专报、信息简 报等方式推广学习应用的,国家级得 5 分,省级得 3 分,市级得 2 分,县级得 1 分。 2.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在中央电视台、中国建设报、人民日报进行正 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 5 分;在省、市级电视台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加分不设上限);在国家、省、市级其他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加 1 分、 0.5 分、0.3 分(只认媒体有版面的);其他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每次加 0.1 分(相同内 容连续报道的按照最高媒体进行计分,此项最高 5 分)。 3.代表我市承接完成市级以上调研、迎检、考核任务并取得好成绩的。每次加 3 分。 4.提前完成重点任务奖励性加分。每完成一个市级示范公共机构创建的,年终成绩加 2 分。 5.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检查考核中被扣分,或被各类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的,同一事项 被曝光并被查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5 分。 6.因垃圾分类工作产生负面舆情(行风热线、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批评、曝光的,出现 一次,扣 1 分。 7.因垃圾分类工作被县级及以上部门督查通报,未及时有效整改回复。每次扣 2 分。 8.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项次扣 3 分 备注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评分单元 1 制度建设 (15 分) 2 宣传普导 (15 分) 3 有害垃圾分类 (20 分) 4 餐厨垃圾分类 (20 分) 5 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分类 (20 分) 6 可回收物和 其他垃圾分类 (10 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0 分,查看有关文件 是否出台了本部门、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是否明确了本部门、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和管理人 员。若是,管理机构名称;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 5 分,查看有关文件 机号等 是否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的专项宣传活动。若是,开展宣传活动 10 分,查看有关文字、现场 情况 图片、影音资料等 是否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普导员及志原者队伍 5 分,查看有关文件 10 分,查看采购合同、现场 本部门、本单位产生的有害垃圾主要构成, 是否设置了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场所或容器 图片等有关资料 5 分,查看有关文件 是否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记录台账 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了收运处置合同。若是,需提供 5 分,查看合同、台账等资料 处理企业名称 本部门、本单位是否有食堂。 5 分,查看采购合同、现场图 若有,日就餐入数;是否设置了专门的密闭容器单存放餐厨垃圾; 片等有关资料 是否建立了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帐制度 5 分,查看有关文件 是否安装了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或者与专业的餐厨垃 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了收运处置合同。若安装就地资源化处理设 10 分,查看合同等有关资料 备,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名称;若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提供处置机 构名称 10 分,查看文件、台账等有 是否建立了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关资料 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 10 分,查看文件、台账等有 收处理合同。若是,提供回收企业名称 关资料 5 分,查看采购合同、现场图 是否在楼道等公共区域预留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垃圾分类设施 片等有关资料 5 分,查看采购合同、现场图 是否在办公室内配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垃圾分类设施 片等有关资料 评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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