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创证券首享优选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向委托人征询意见的公告二.pdf
契约锁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 关于首创证券首享优选 1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 向委托人征询意见的公告二 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管理的“首创证券首享优选 1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本 集合计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法》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首创 证券首享优选 1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 , 经托管人同意,本集合计划拟变更合同条款。 一、本集合计划变更合同条款内容 详见附件《首创证券首享优选 1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说明二》。 二、托管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许可 托管人已书面同意本次合同变更。详见附件《关于首创证券首享优选系列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的征求意见函三》《关于首创证券首享优选系列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条款的征求意见函五》 《关于首创证券首享优选 16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合同的征求及回复意见函一》。 三、合同变更征询期及退出方案安排 本次合同变更生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若委托人对本次更改内容存在 异议,可在合同变更生效前的开放期提出退出申请并退出本集合计划。委托人未 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 四、合同变更效力 自合同变更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相关变更公告即构成管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变更后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 关义务。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无需就本次变更重新签署合同。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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