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物理所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版.pdf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理论物理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理论物理学科立足于全部实验和观测的基础之上,对物质结构、 相互作用和运动规律进行理论探索。研究对象的尺度从微观、宏观到 宇观,既研究单个体系的物理性质,也研究大量个体组成体系的集体 行为,是一门最具基础性、前沿性、交叉性和综合性的学科。为适应 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 质量,结合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理论物理所”) 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 人。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 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理论物理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 系统的专门知识、技术和方法,并有较宽的知识面;具有独立从事理 论物理学及相关领域或跨学科研究工作和在相关领域从事实际工作 的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 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3. 博士研究生在理论物理学及相关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技术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高 等学校教学、相关工程、技术及管理领域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具有撰 1 写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能力,在理论物理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上做出 创造性成果;能熟练阅读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 科研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一般应有英语) ,具有健康的 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培养层次 粒子物理和量子场论 超弦理论和场论 引力理论与宇宙学 理论物理 强子与原子核理论 硕士研究生、 (070201) 统计物理与复杂系统 博士研究生 软物质与生物物理 凝聚态理论 量子物理 三、培养类型、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1.培养类型 理论物理所研究生培养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相对 独立的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 读和直接攻博三种类型。 2.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 2 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 普通招考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 不得超过 6 年。 硕博连读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包括硕士阶段在内最长修 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3. 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 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亦可根据实际 情况成立导师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博士生副导师应具有副研究员 (或相当)及以上职称,由导师提名并报备。导师小组至少由 3 名成 员组成,其中组长须由导师担任,组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导师小组 成员名单须报备。根据本培养方案的要求,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拟订 培养计划,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团结协作、学位论文质量等方 面进行严格要求。导师或导师小组应全面落实导师责任制,除负责指 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外,还应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 育和职业规划指导,配合、协助人事教育处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 作。 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 3 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是指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 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 规定》 ,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科研实践阶段是指研究生 依托导师(组)及研究所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 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 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理论物理所每年 9、10 月份对研究生进 行年度考核,并结合考核评出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人选、理论物理所 奖学金人选。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本学科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 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 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学术 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包括核心课、普 及课、研讨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加 深某方面知识、提升科学和人文素养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 和专业选修课(从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科学前沿讲座中选修)。 1. 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前,须至少修满 36 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30 学分和必修环节 6 学分。在课程学分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 19 学 分,其中,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公共学位课 7 学分;非学位 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在集中教学期间,硕士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应不低于 25 学分,须 4 修满公共类课程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 7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 课不低于 2 学分。在集中教学阶段尚未修满的课程学分,可在研究所 的科研实践阶段,修满申请学位必需的课程学分。参加集中教学的硕 士生在秋季和春季学期中,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 在夏季学期(包括暑期学校)中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2 学分。 表 1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1 公共学位课 备注 7 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硕士学位英语(英语 A) 3 核心课 专业学位课 普及课 不低于 12 学分 研讨课 核心课 普及课 专业选修课 研讨课 科学前沿讲座 公共选修课 不低于 2 学分 注:具体课程参考每学期中国科学院大学课程及理论物理所课程开设 表,相关课程体系遵照国科大课程设置方案执行。 2.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须至少修满 44 学分, 5 包括课程学习 38 学分和必修环节 6 学分。在课程学分中,学位课学 分不低于 27 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不低于 16 学分,公共学位课 11 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 在集中教学期间,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应不低于 30 学分,须修满公共类课程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不低于 7 学分,非 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 2 学分。在集中教学阶段尚未修满的课程 学分,可在研究所的科研实践阶段,修满申请学位必需的课程学分。 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在秋季和春季学期中,每学期 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在夏季学期(包括暑期学校)中 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2 学分。 表 2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课程体系 学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备注 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公共学位课 11 学分 硕士学位英语(英语 A) 3 博士学位英语(英语 B) 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核心课 专业学位课 普及课 不低于 16 学分 研讨课 6 核心课 普及课 专业选修课 研讨课 科学前沿讲座 公共选修课 不低于 2 学分 注:具体课程参考每学期中国科学院大学及理论物理所课程开设表, 相关课程体系遵照学校课程设置方案执行。 3. 普通招考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须至少修满 15 学分,包 括课程学习 9 学分和必修环节 6 学分。在课程学分中,须至少修读 2 门专业学位课且不少于 4 学分,公共学位课 5 学分。 表 3 普通招考博士生课程体系 课程类别 公共学位课 课程名称 学分 博士学位英语(英语 B) 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学术道德与学术写作规范 1 备注 5 学分 核心课 不少于 2 门, 专业学位课 普及课 不低于 4 学分 研讨课 核心课 普及课 专业选修课 研讨课 科学前沿讲座 7 公共选修课 注:具体课程参考每学期中国科学院大学及理论物理所课程开设表, 相关课程体系遵照学校课程设置方案执行。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 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为6学分。涉密研究生的相关培养环 节,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必须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1. 开题报告(2 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 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征求导师(组)意见后,提出学位论 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培养系统内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报告登记表》 ,开题报告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 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 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经导师(组)同意,可组织开题报告会。 研究生在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 若论文选题是交叉学科,开题报告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除保 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开题报告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 2 学分。 8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 于一年。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应由至少 3 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副研 究员、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硕士生导师资 格的同行专家)。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 于一年半。公开招考博士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 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原则上应与同级博士生在相同时间段内进行开题 报告;直博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博士 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应至少由 5 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研究员或 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 中期考核(2 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 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 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培养系统内撰写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 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 ,经导师(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 行中期考核,一般可结合年度考核进行。除有保密要求外,中期考核 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 格四个等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 2 学分。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 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应由至少 3 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副研 9 究员、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硕士生导师资 格的同行专家)。 博士生中期考核距离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博 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应由至少 5 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研究员或具 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 家)。 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 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 定》进行分流处理。 3.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 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 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同时通过广泛涉猎不断提升科学和人文 素养,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听学术报告≥10 次,作学术报告≥1 次;硕 博连读生、直博生在学期间应听学术报告≥30 次,作学术报告≥3 次; 普通招考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听学术报告≥20 次,作学术报告≥2 次。 学术报告特指前沿科学论坛和 Colloquium。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 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 社会实践活动。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不含留学生)还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 表中文科普类文章(原创文章、得到原作者授权的翻译文章、科研工 作进展介绍等),科普文章发表前须由导师(组)审核把关。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社会实践以及科普论文发表的情况均应及 10 时录入研究生培养系统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人事教 育处备案。研究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取得 2 学分。 六、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博士研究生应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著作,应经常广泛阅读本专业 国内外学术期刊。经典著作和学术期刊目录由博士生导师(组)根据 培养需要提出具体要求。 七、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 前的一次综合考核。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面向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 重点考察博士研究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 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资格考核。博士生资格 考核在理论物理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考核 方式可采取笔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等。博士生资格考核小组由 5 名 及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 博士研究生导师应不少于 3 名,组长由正高级研究人员担任。考核小 组应就本次考核内容所涉及的领域、考生对这些领域知识掌握的程度, 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成绩并写 出评语,须经过表决,得到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方为合 格即通过资格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对于未通过 考核者,如考核小组认为可以改为按硕士生培养的,在人事教育处备 11 案后按硕士生培养;如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培养的,按退学处理。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读期间学位课有不及格记录者,不得参加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 八、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 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体 现出研究生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研究生已 经掌握了较为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较为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了 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论文 需表达准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数据可靠、图表规 范、结论可信。学位论文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结论等内容,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 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 辩前,应在导师(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恪守学术道德 规范,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学术贡献; 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不弄虚作假,抵制学术腐 败,不得有剽窃、造假、一稿多投、不正确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 体要求如下: 在理论物理所就读期间发表的论文需要标注理论物理所为第一 单位(中文: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北京,100190;英文: 12 Institute of Theoretical Phys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190, China)。同时,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 学学位者,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 “中国科学院大 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049, China)和相应的学院(如 School of Physical Sciences)。 1. 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理论物理学科宽广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 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 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 整性或阶段性成果。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作为实质贡献者或第一责任人 (导师除外)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收)学术 论文。 2. 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理论物理学科坚实宽广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 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在导师(组)的指导 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作为实质贡献者或第一责任人 (导师除外)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收)高质 13 量学术论文。 九、附则 1、本培养方案未尽事宜,依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本培养方案经理论物理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公布之日 起执行。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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