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网络管理、服务及收费办法.pdf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网络管理、服务 及收费办法 为优化并提高网络利用效率,保障所网络管理及服务,发 挥网络对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根据研究所网络运行 及管理实际情况,发布本办法。 第一条 信息中心负责根据国家相关部门、中国科学院和 研究所对网络管理及服务相关政策和要求,负责日常网络运 维、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等。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内外网的接入、建设和维护; 邮件系统注册、开户管理及技术支持;ARP 系统的运维支持、 安全保障、网络服务保障等;保密管理部门要求的网络安全检 查及配合等;内外网信息平台的运维及管理等; 第三条 所内网络登陆全部采用实名登录认证方式,不得 借用或者盗用他人账号,产生的泄密、非法下载、恶意攻击等 不良行为产生后果均由账号持有人承担;各部门根据保密管理 及部门自行要求等决定集中还是分散上网方式;研究生在所内 或研究生公寓上网采用实名认证模式;园区内其它单位使用所 内网络时须严格控制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职工和研究生可申请一个所内上网账号,离所即停用; 可申请一个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在毕业或离所后保留时间最长 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停用并注销,注销引起的邮箱数据丢失等 2 自行负责。 第四条 网络骨干及设备运行和线路维护等由信息中心 负责,对用户终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具体由使用者 自行维护。 第五条 网络用户不得随意变更网络配置,非法使用网络 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承担,对盗用网络或者超范围网络使用可采 取停止网络使用、检讨、通报批评等方式。 第六条 任何用户不得对网络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破坏, 未经同意不得自行更换或调整网络设施,变更网络设备连接方 式等; 用户不当使用网络及其资源所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 根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由于用户方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网络 设施破坏,设备修理和更换产生费用由信息中心和用户协商解决。 第七条 禁止使用所内网络进行网络攻击等非法行为,对 以上行为产生的后果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信息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网络使用和所保密管理要 求,对网络使用行为进行管控。对所内网络的用户带宽、月度 使用量等进行动态控制,大流量的下载应向信息中心提前申请 并获得同意。 第八条 网络用户应按照规定缴纳网络使用费,使用电子 邮件等服务由中科院院邮件系统相关政策确定,若相关政策变 化或者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收取网络费用主要用于承 担所网络带宽出口租赁费用、人工成本及网络维护升级等必要 3 支出;所内外网业务平台的使用不收取费用,研究所另有规定 的除外。 相关收费内容及收费规则如下: 机关及支撑各部门网络收费标准 100 元/台/月,根据部 门核查台数计算; 研究室中集中上网计算机网络收费标准 200 元/台/月, 单人使用的按照 100 元/个/月计算,根据部门核查核准台 数计算; 其它部门人员入网权限由各部门自行控制,按照各部门 当月实际产生流量上网账号数核定,收费标准 100 元/ 个/月。 上网费用提供单据后直接对各部门统一收取,也可对部门 人员或课题组单独核算收取;用户每月使用流量下行不得超过 100GB,不计上行流量,超出将暂停网络使用。 所内研究生宿舍上网费用采取年度动态调整方式,根据 每年运行情况由信息中心提前下发下年费用执行标准, 并确保收费合理,收费标准应提前公示; 生活区网络服务收费标准按照 50 元/月,500 元/年执行, 采用社会化服务的以运营商提供的收费标准为准,所有 事宜均由社会运营商负责; 信息大道园区各公司网络线路等自行维护,网络费用标 准如下:每个账号 100 元/月,提供技术指导,不负责 4 用户终端维护,按公司申请账号数量每月结算,账号申 请不足 1 月按照半月计算费用,当月不产生流量将不计 算费用; 对在所信息中心机房托管的各单位服务器按照以下费用 标准计算并收费:使用科技网公网 IP 占用费每个每年 6000 元;使用所中心机房空调、机柜等资源占用费按 1U/1 年/1000 元收取,托管服务器时请提供该服务器的 电源功耗,电力费用按电源功耗*0.8*当年每度电费率 计算。 对由研究所投资的网络基础设施维护不收取费用,各部门 自行投资的网络实施维护产生人工和材料费等自行承担。对其 它网络实施或服务等产生费用由信息中心和需求方协商收取。 第九条 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的网络使用 法律及规章,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及所保密管理规定等,禁止 在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事项的各种信息;不得访 问非法互联网站点及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合理下载和使用软 件;使用网络时应注意网络言行对个人、他人、单位和国家等 的各种影响。 第十条 网络用户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及时更新和升 级上网计算机系统补丁和病毒库,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改。信息 中心提供安全技术支持;涉密计算机的补丁升级和病毒库更新 按照内网管理的统一要求执行。 5 如发现所内用户爆发网络病毒或使用各种扫描软件发生 攻击行为,为确保网络通畅和安全,网络中心将封闭该用户物 理网络连接,该用户解决后问题方可接入所内网络 所电子邮件系统使用全院统一邮件平台,对于所邮件系 统用户的管理权限由信息中心直接负责,对用户使用邮件系统 发送违法信息、垃圾邮件或不良信息的行为将予以暂停邮箱使 用或者注销邮箱的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有效期限 2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施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西光网字 2018〔100〕号作 废,与本办法不符的从本办法。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所务办公室 6 2022 年 3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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